第 3 节
作者:江暖      更新:2021-02-26 22:21      字数:4741
  我俩就这么拖着,可他老嫉恨着我一夜不归家这件事,自始至终不相信我,认定我那夜肯定是和别的男人睡觉去了。他觉得我真脏,从此他不再碰我,有时我有了欲望,主动去“勾引”他,他却像见了瘟神似的,躲我远远的。就这样,我做起了活寡妇。
  表面看来,我们的家和别人的家没有什么两样,两口子一样地吃饭、说话,只是到了睡觉的时候,我们就像陌生人那样,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
  关于离婚,我们经常谈,他有时也笑着告诉我,他生理上有了冲动时,会忍不住自己动手“解决”一下,但再怎么难熬他也坚决不碰我一下。
  这样的日子慢慢地我也习惯了,虽然也时时想到过离婚,但也只是心里想想,真要那么去做,往往就犹豫了。
  促使我坚决和他离婚的,是在他到广州出差的那段时间。
  因为一个项目,他要到广州考察三个月。他在广州的第一个月,会偶尔打个电话回来,问问孩子最近怎么样,听不听话,在学校里调不调皮,反正话题都是围绕孩子的。
  第二个月,他打电话回来的次数比较频繁了一点儿,他开始向我倾诉对我的思念之情。他说他以前每天和我在一起时不觉得,现在离开了,还是觉得老婆好。他的这些话,我听了很感动,觉得夫妻之间分开一段时间对增加感情还是有好处的。
  不过,他每次挂电话前的那一句“叮嘱”,却像个苍蝇似的,让我怎么想怎么觉得难受:我不在家,你自己要当心一点儿啊,别有什么事!
  要说我也真是傻,刚开始我还以为他这是关心我的话呢,慢慢地我就琢磨出了不对劲的地方:什么叫“当心一点儿”、“别有什么事”啊?他这不是暗示我不要红杏出墙,给他戴绿帽子吗?
  我感觉很恼火,这么不放心自己的老婆,好像自己的老婆真像他所说的那样,他一离开就要给他“出点什么事”似的。他把我当什么了?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不久他就变本加厉起来了,或许觉得在电话里“叮嘱”还不放心,还要用短信来让我牢牢记住自己要恪守妇道:
  女人还是安分一点比较好;
  到了南方,我才明白现在这个世界已经乱成什么样了,这儿到处是鸡,我想不明白,一个女人,为了那么点儿钱,怎么就这么贱呢;
  过去犯了错不怕,就怕有错不改;
  把儿子带好,晚上少出去玩……
  这都是什么事呀?我这是造了什么孽,让我受这样的侮辱,我哪儿不安分了?他还把我和那些“鸡”相提并论,让我看在儿子的分上,少出去和别人“玩”?这像是老公说的话吗,简直太过分了。
  我伤心极了,绝望极了。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已是覆水难收,就像歌里唱的那样,爱悠悠,恨也悠悠……
  我下定决心,他一从广州回来,我就和他离婚,说什么我都要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发疯了。
  这时,“吱”的一声,手机里又传来了一条短信:
  亲爱的,我想你了……你要保重啊!
  “保重”个屁!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骂这样的粗话,狠狠地把手机摔到了墙上。
  走下婚姻列车
  我茫然地,才猛然发现,原来和我同行的人竟是那么多。阳光依然普照着大地,可是人们的脸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沮丧?为什么我们被婚姻弄得如此狼狈?是我们毁了婚姻,还是婚姻毁了我们?
  我和吴远光离婚后,许多朋友都不明白,这么好的老公,我为什么要和他离婚?每次有人问起,我都会笑笑,告诉他们,很简单,我们性格合不来!别人不好再追问下去,我也永远不会把真相告诉他们。这是我的私事,不希望别人知道。
  是的,我老公他是个好人,但他的悲剧就是太偏执、太固执,总喜欢往死胡同里钻。他的婚姻悲剧都源于他的旧观念,难道他不知道他的坚持在现代社会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么?没有人让他背负如此沉重的十字架,是他自己扛了起来。
  贞操,对女人来说,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尤其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伦理里,它更是滴满了女人的血和泪。“忠臣不事二君,好女不嫁二夫”,明摆着没有道理的事,却这么一代代真理似的被后人继承下来了。哪怕老公是性无能或早年去世,或者是恶人、流氓、精神病等,作为妻子都必须守节,不能改嫁,否则就是坏女人或不贞洁的女人。
  毫无疑问,贞操是一种陈旧的、封建的观念,持有这样的观念在当今社会很容易伤害自己和他人。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的文章中曾说,男人可以纳妾,却要求女人从一而终,这种社会的不公是对女性的歧视。
  我们的社会应该对女性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从社会层面上讲,女性是不是处女,那是她个人的隐私,别人无权干涉,隐私权在我国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对女性持一种宽容的态度并不是纵容“性开放”,而是要求人们要理性地看待这种事情。
  贞操,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它是女人的“专利”,是套在女人身上的枷锁。这副沉重的、沾满了“女人的血和泪”的枷锁,以其蛮横霸道的无赖嘴脸,不知迷住了多少蒙昧男人的心窍,亦不知埋葬了多少女人的幸福。
  我们在感叹梅梅的不幸遭遇时,也为现代社会竟然还有吴远光这样冥顽不化的男人而感到震惊。他可真是封建思想的孝子贤孙啊,竟然把这么“明摆着没有道理的事”,也“真理似的继承下来了”。
  ——我茫然地走下婚姻列车……阳光依然普照着大地,可是人们的脸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沮丧?为什么我们被婚姻弄得如此狼狈?是我们毁了婚姻,还是婚姻毁了我们?
  作者借梅梅之口,在这里发出了天问般的感慨,读来让人感到了锥心的疼痛。它似乎在警示我们:曾经在漫长的岁月里被那些卫道士们奉若珍宝的所谓贞操,此刻该是它穷途末路的时候了。
  结局从婚姻之初就已注定
  到北京做打工妹
  我出生在四川的一个贫困山区,19岁念高二那年,父亲得了一场病。虽然花光了家里的积蓄,总算治好了父亲的病,但成绩一向很好的我却不得不选择了辍学,否则一贫如洗的家庭是供养不起我和弟弟两个人同时念书的费用的。为了不让正在读初中的弟弟失去读书的机会,已经懂得人世艰难的我,便主动放弃了高考——虽然凭我的成绩考上大学并非难事!
  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独自一人来到了举目无亲的北京。由于我没有学历,又没有任何特长,到北京求职时我四处碰壁。折腾了一个月,就在我快把从家里带来的那点儿钱花光时,我终于幸运地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北京通州的一家商场里做化妆品推销员。
  我必须完成规定的销售业绩,才能拿到每个月500元的保底工资。工资虽然有点儿低,但超额完成任务后,我还可以按比例拿提成。平均下来,我的月收入在七八百元左右。比起那些在饭店里当服务员的姐妹,我的工资应该算不低了。但若比起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的白领,我的这点儿收入恐怕只够她们每个月买化妆品的钱。
  不过,我已经相当满足,毕竟我的收入除了每个月的房租和生活费外,还能存下200元寄回老家供弟弟读书及补贴家用。一想到弟弟能安心地坐在教室里读书、身体虚弱的父亲不用再为弟弟的学费及日常开销发愁,我无论多苦多累,都感到无比的欣慰与自豪!
  刚到北京时,我因为对什么事都不太懂,最初几天住在一家便宜的旅馆,幸好后来遇到了一个比我早来北京打工的老乡,暂时就挤到了她的出租屋里。找到工作后,这位老乡告诉我,靠近通州繁华地段的房子比较贵,像我这点儿工资,最好到郊区农村租房子,那儿的房子要便宜得多。
  我在她的建议下到附近的村子里看了一下,发现这儿的房租果然比我上班附近的便宜了许多,但也要200多块钱一个月。这儿原先是农村,随着北京的高速发展,慢慢的,周边的农村也变得像城市一样住上了商品楼,有多余房子的,就用来出租。
  这儿农民的土地都已被征用,因此已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人了。虽然这儿的农民“化蛹为蝶”的时间并不长,但他们的变化却非常快,早已没有了真正农民的淳朴与憨厚。
  租给我房子的那个女房东,我和她第一次打交道时,对她的印象就不太好。她的一居室开价月租270元,并且要先交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这种价格和规则,虽然并不是她自己私自定的,但在囊中羞涩的我看来,却有点儿霸王条款的味道,于是我便硬着头皮问她能不能便宜一点儿,或是取消押金。没想到女房东根本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她狠狠地白了我一眼,冷冷地说:“你们外地人,就是事多。真是,没钱还租什么楼房,住小平房倒是便宜,你干吗还到我这儿租楼房?哪里便宜你到哪里去好了,我可没工夫跟你们这种人在这里磨嘴皮子——嘁,真是!”
  她那鄙夷、不屑的语气,深深地刺伤了一向自尊的我,让我觉得非常难堪。我想扭头就走,但当时天已经快黑了,而我实在不愿意再挤在老乡的出租屋里,因为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在那儿住久了,我无疑会成为让人生厌的“电灯泡”。
  我只好忍着气,租下了这个小单间。不过这样一来,准备寄给家里的那200块钱算是泡了汤。
  这儿的村民,一方面瞧不起我们这些外地人,一方面又把自己的房子租给我们,靠收租金过着很滋润的日子,就像奴隶主的吃喝拉撒睡都靠奴隶伺候着,却根本不把奴隶当人看一样。
  那个女房东就常向我炫耀说,她家有十多套房子用于出租,一个月光收房租就有近万元钱的收入。此外,她家里每年在村里分红也可以分得几万元钱。因此,她的生活悠闲得很,除了收房租就是看电视、打麻将和做美容。
  女房东的话,让我羡慕得真想躲到一个没人看见的角落里大哭一场。
  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我每天得在商场里站8个小时,摆着笑脸向顾客推销化妆品,一天下来累得腰酸背痛,口干舌燥。即使这样,我每个月也只能挣几百块钱,还要拿出将近一半来给那个吃喝不愁、游手好闲的女房东!
  在商场里做推销化妆品的工作也并非旱涝保收,几乎干不了多久,我就会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被炒一次鱿鱼。
  在北京的第一年,我就换了三次工作。每次换工作,我都要重新租房,这是令我相当头疼的事。我讨厌费尽心思地和房东讨价还价,而每次搬走时,房东都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扣我的押金。这让经济窘迫的我既心疼,又无可奈何。
  一个女孩独自在外漂泊,很不容易,我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孤苦无助的日子,好想有一个依靠。
  到北京的第二年春天,通过一位老乡介绍,我认识了在某文化公司做编辑的老乡杨明。杨明戴着一副眼镜,文文弱弱的像一个书生,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在遥远的异乡,能听到久违的乡音,我们都感到很亲切。很快,我们就相恋了。
  我成了“北京人”(1)
  杨明虽然是个“文化人”,但在文化公司打工,收入也不是很高。虽然工作比我体面一些,但和我一样,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他同样是个漂泊在外的异乡人。我们在一起,共同语言较多,很能谈得来,我从他那儿,慢慢地找到了一些温暖的感觉。可就在我们相恋时,一个本来与我毫不相干的男人闯入了我的生活,打破了我那还算宁静的生活。
  来北京的第二年夏天,我因为换了一份工作,又不得不跟着换了一处出租屋。租房给我的,是一个名叫王宁的男人。王宁30来岁的样子,长得不错,人也和善,我租下他的房子后,他就常来我这儿串门,没话找话地和我聊天。
  我那时有了一点恋爱经历,所以很快就看出他很喜欢我,想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怕“耽误”人家,于是我就找了个机会告诉他,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想以此婉转地拒绝他的追求。但王宁却对我的“拒绝”置之不理,还像以前那样来看我,对我更加关心、体贴。后来,他竟然每天都开着车到我上班的地方来看我,中午上班时甚至还帮我买来盒饭,陪我一起吃。
  我和住在海淀区的男朋友杨明由于互相离得较远,加之两人每天都要忙于工作,几乎每个礼拜才能见上一面,这就给王宁提供了不少接近我的机会。我对王宁的第一印象就不坏,现在他对我又这样殷勤,时间一长我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但毕竟我已经有了男朋友,所以就刻意和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