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作者:那年夏天      更新:2021-02-26 22:13      字数:4778
  乏理想主义气息。而大学的目的是什么?是让受教育者对未来有着美好的理想,并有能力去实现它。我们的校园显然没有给他们这些机会。
  威廉·詹姆斯在《真实的哈佛》中说:“(我们来到哈佛)是因为她的课程丰富多彩、不拘一格;是因为她哺育了如此丰富多样的生命力的理想,并给这些理想的价值实现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中国大学什么时候才能拥有威廉·詹姆斯的哈佛式的俱乐部精神?
  忧伤的年轻人
  跋: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我所探求的不是一个日期,而是一个象征,一个转折点,一个我们被歪曲的道德历史进程中的隐秘时刻。
  ——莫里斯·迪克斯坦(伊甸园之门)
  这是一个轻松、急速、冒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度过青春岁月是愉快的;可是走出这个时代却使人感到欣慰,就像从一间人挤得太多、讲话声太嘈杂的房间里走出来到冬日街道上的阳光中一样。
  ——迈克尔·考利(流放者的归来)
  4年以后,我仍然清晰地记忆着李皖给我带来的震惊。“这一年,高晓松27岁,但已经开始回忆。”1997年的秋天,我斜躺在北京大学28楼202宿舍里,这句话从《读书》杂志粗糙的纸张中跳出来,柔情似水却准确有力地抓住了我涣散的神情。“这么早就回忆了”,李皖在感慨的同时,开始寻找隐藏在一代人“怀旧”的面具后的秘密。
  这是一个逃课的上午,屋内微冷,校园的树叶变得金黄,并逐渐飘落。这一年,我21岁,三年级学生,满脸的迷惘与偶尔的愤怒,四处表现着对于当时北大的不满。压抑,是我当时最喜欢的措辞,它被随时用来形容我的青春与校园生活。自从1995年进人北大,一种致命的平庸与现世感就死死地围困着我。周围的同学要么疯狂地学习,努力成为国内外的研究生;要么就终日无所事事,通过玩电脑游戏消磨时光;还有一少部分乐此不疲地加入以舞厅与录像厅(或许还有学生会)为核心的社交场所……也在1995年,微软发布了Windows95,并被扯进了一场似乎无法结束的反垄断官司;而一家叫网景的公司创造了股票市场奇迹,那个有着娃娃脸的叫马克·安德森的年轻人,当天就成为了亿万富翁,“.“狂飙运动开始了;七大工业国还在这一年通过了兴建“信息高速公路”的协议,决定共同促进“信息社会”的早日来临……到了1997年,多利羊出场,戴安娜随风逝去,连《泰坦尼克号》这样的片子都大获成功……
  当然,我并未意识到这些事件预示着的社会变革,张朝阳、丁磊神话还要过几年才出现。为了躲避不满与愤怒,我让自己沉浸在幻想里,幻想中最常见的场景就是“这么早就回忆了’’的80年代校园。高中时看到的《女大学生宿舍》奠定了幻想的基础,这部蹩脚与幼稚的电影有效地挑逗起少年人心中“担当社会责任’’的激情,它部分准确地把握了80年代初期中国大学内四处洋溢的求知与变革热情。一位83级的学生孔庆东用他的亲身体验将我的幻想推向极致。在他如金庸笔法的描述下,80年代校园成了一个奇情的江湖。形形色色的年轻人充斥其中,不断涌入的新思潮搅拌在一起:哲学上的存在主义、诗歌中的现代派、艺术上的实验行为,还有荷尔蒙刺激下的青春式自命不凡毫无顾忌地融合在一起……这是一个青春绽放的年代,生命中的狂喜被眼花缭乱的变幻从内心深处激发出来——他们在热爱顾城与北岛不久,就迅速宣称打倒他们;他们刚刚读了20页的《存在与虚无》,就又要排队去购买尼采;中央美院的孩子们为了表现自己的艺术热情,开着大轿车来到北大食堂前,把一桶桶涂料往身上倒……诗歌与哲学是那个时代的通行证,就像86级学生李方回忆的,他流浪到内蒙古大学,饥饿逼迫他踹开一间宿舍的门,然后大声嚷道,我是北京来的诗人,我要吃肉,然后他就被热情招待。北大的三角地经常会贴着“以论文会友”的广告,据说它像几百年前的“比武招亲”一样受欢迎……1998年出版的《北大往事》将这种神话导向巅峰。多年以后,那些当初的年轻人满怀喜悦与忧伤地将自己的少年意气与琐碎倾倒出来,结果那些忧郁的碎片再次让他们陶醉之后,也征服了我这样的后来者。
  回到1997年秋天的那本《读书》,李皖在粗糙的纸面上继续以高晓松为例探寻着”60年代人气质”。许晖最初提出了这一命题,这个浸透忧伤的年轻人固执地认为,出生于60年代人是过渡的一代,他们赶上了一个激荡时代的尾巴。前一代有沉重的历史碎片咀嚼,而后一代即70年代人则毫无历史负担。漫游的气质,这是李皖认定的60年代人主要的共通点,他们的童年是在没人管的田野中的闲荡;而他们最重要的青春期是在80年代中后期的大学校园中度过的,彼时的校园才子、才女如云,好一个白衣飘飘的年代;而毕业后他们遭遇了社会巨变,经济与技术变革否定了闲荡的气质,让他们无所适从……
  我正是在这样一个极度缺乏浪漫气质的时代进入校园的。在我热烈地猜想着80年代校园时,李皖告诉我高晓松的音乐令我沉醉的原因。一方面它是小布尔乔亚情调的,另一方面它是豪情灼人的。啊,我几乎要惊呼起来了,这已经精确地道明了贯穿于80年代的校园与60年代年轻人间的气质。
  无疑,我在第三段手舞足蹈描述的是80年代校园中豪情壮志的一面,它属于80年代前半期。对于中国社会来讲,几十年的压抑情绪是在那短短几年中以不可阻挡之势爆发出来的,一种单纯的理想主义鼓舞着人们投身于新时代。对于此时进入大学的青年来说,他们是中国最受瞩目的群体,在集体抒情中度过的童年更让他们赋予自我一种惊人的使命感。他们愿意认为自己身处中国第二次启蒙运动之中,此时的北大正是蔡元培精神的延续。
  我承认在最初的大学生活中,我将年轻人的躁动与承担历史使命的激情混为一谈。20岁的年纪,把叛逆与喧嚣视作青春的惟一亮色。我时常假想着20年代的北大。我不理解蔡元培与胡适为何反感学生罢课,我只是觉得那么多青年聚集在街上,群情振奋就一定是对的,而且很富戏剧感。所以,我喜欢80年代闹哄哄的校园生活。我清晰地记得我是如此着迷于北大的嘘声与大讲堂门口的拥挤与混乱。我将这两者都视作80年代校园精神的延续,并为它们的最终消失而惋惜不已。
  90年代的校园是令人失望的。越来越强势、越来越标准化的应试教育让入学的年轻人越来越同质与乏味,我们生于70年代。我们已经不可能再有那些集体忧伤与歌唱的兴趣,同时,我们可怜的个人主义却没有机会真正成长起来,甚至滑向了极度自私的一面。小布尔乔亚情调成了我这样的年轻人最后的救命稻草。尽管.内心深处可能更加渴望波澜壮阔的场面,但是现实却最多让我选择琴弦与姑娘作为区分我与庸众的标志。高晓松的怀旧所代表的80年代末大学校园的风花雪月精妙地切人了我的内心,令我回避了洋溢在90年代的实利主义。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让自己堕入许晖、李皖、高晓松这些80年代学生营造的忧伤氛围中。我像他们一样喜欢回忆自己尚不丰富的人生,并以此为傲。但最终我发现自己实在无可追忆,这种追忆也很容易演变为自怜自艾。在离开学校之前,我开始阅读《伊甸园之门》与《流放者归来》。
  前者是李皖所代表的80年代大学生的“圣经”。莫非他们在乱轰轰的60年代美国的记述中,看到了自己青春的时光?鲍勃·迪论是他们的崔健;艾伦·金斯堡是他们的北岛;美国青年热爱嬉皮士打扮,他们则穿起了牛仔裤、留起了披肩发;美国青年们在旧金山、在伍德斯托克上为生命自由与音乐而狂喜,他们则沉醉于罗大佑与齐秦,在大街上、在琴弦上寂寞成长;美国姑娘们习惯于用避孕药,而他们则开始翻阅琼瑶与《曼娜回忆录》;美国青年们人手一册马尔库塞与麦克卢汉,他们则言必称萨特与弗洛伊德;圆明园的画家村就是他们的格林威治村……这两个时代都蕴涵了青春的喧闹,但是60年代的美国更意味着“青年文化”的成熟,年轻人不再仅仅是成熟道路上的一个过程、一个亚文化群体,他们是独立社会组成。但是,80年代的中国青年却没有传达出这种声音,他们要么让自己依附于历史理想,要么陷入自我的狭隘情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尚未有时间与条件构造出自己的知识结构,让激情变为思想,让情感富有韧性。
  喧闹的60年代美国,实际上也在宣称自己文化的真正成熟。那个年代,欧洲国家已经不能再宣称美国毫无文化与艺术了。J.D.塞林格、凯鲁亚克、卡波特这样的小说家已经成为欧美批评界共同关注的对象,特里林、苏珊·桑塔格这样的批评家已成为公认的学术明星,而即使像安迪·沃霍那样的波普艺术家显然也已是新的时尚,更不用提好莱坞电影这样的大众文化了……当然,你可以说这种强势文化背后是美国强大的经济能力。但我们同样无法忽略美国的文学艺术人士在其中的不懈努力。
  我更觉得中国的80年代青年相似于1890年的美国。这是美国文化开始崛起的过程。在此之前,爱默森早在1850年起就不断呼吁“美国精神的觉醒”,美国人不能总是依靠阅读英国小说、在欧洲文化的压抑下成长。尽管有沃尔特·惠特曼、爱伦·坡、麦尔维尔的努力,但是美国文化依旧在沉睡着。19世纪90年代,是美国第一次试图大规模引进欧洲文化标准的时期,比如亨利·詹姆斯,一代美国青年如德莱塞等也在不懈努力。此时的美国正在面临城市化的过程,“生活的全面商品化”是当时的趋势。当时的美国公众更喜欢赫斯特的煽情新闻而非文学艺术……我认为80年代的中国与之相似并非因为这些细节,而是80年代所蕴涵的强烈“过渡”色彩。生于60年代、成熟于80年代的那一代,他们的青年时期处在一个引入外来文化的最初阶段,他们惊喜于那些思想;却没有时间吸收。但正是这大量有待清理的思想,为后来发展提供了奠基,他们才是真正的“迷惘的一代”。
  终于,我们来到了迈克尔·考利所描绘的20世纪20年代美国。在我有限的阅读历史中,还有什么比《流放者的归来——20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更能表现一个年轻人的忧伤与快乐呢?在我寻找青春力量的过程中,这本书比起《北大往事》、《伊甸园之门》、还有那本最新出版的《“六十年代”气质》更为公正与积极地描述了青春的气质。
  这群被格鲁特·斯泰因称作“迷惘的一代”的年轻人出生于上个世纪初,在田野与大地成长,上大学时他们幼时的乡村童年开始消失;他们中有的热爱文学,于是住进了廉价的格林威治村,在那里编辑《扫帚》、《转盘》这样的小杂志;然后一次世界大战来了,他们被扔到了欧洲,在那里花着别的国家的钱,学会调情、酗酒与不负责任,看到了死亡随时与自己擦身而过……在去欧洲之前,他们看到30个美国知识分子写的《美国文明》,不断有人告诉他们,美国一无是处,是缺乏“50个最有才智的人”的英国。《美国文明》的主编哈罗德·斯特恩自问自答道,美国年轻人该怎么办?到欧洲去,到欧洲去。
  战后,他们开始流放自己,巴黎,那里是文学与艺术的中心。他们拼命地学习福楼拜、学习普鲁斯特。他们有年轻的记者海明威、有忧伤的菲茨杰拉德、有激进的帕索斯、有喜欢热闹的迈克尔·考利,还有一大批有二三流才智但无比热情的美国青年,他们喝苦艾酒、在咖啡馆里争论,他们都努力地写作,努力地学习欧洲蕴涵的意境。
  他们当然是一小部分,国内的青年们正在爵士乐中快乐无比,汽车是新的追逐对象,通讯领域正在发生由一家叫AT&T公司领导的革命,广播、电影开始普及,那些不怎么样的文学青年变成了广告撰稿人,无意中推动着新商业革命。然后,这些巴黎浪子们回国了。他们发现自己、自己的小说一下子变成了时代的代言人。《伟大的盖茨比》——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工商青年精英们的最爱,爵士时代的伟大小说;谁不在学习《太阳照样升起》中男主人公坚硬、干脆的讲话方式;帕索斯更加雄心勃勃,他干脆开始记录起一个时代——《美国》三部曲;即使那个被海明威不屑的迈克尔·考利不也成为了《新共和》杂志的书评编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