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空白协议书      更新:2021-02-26 22:11      字数: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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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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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又先开始闲扯了,这两天抽空偷偷玩完日文Game〃CrazyKnuckleII狂拳传说二代记忆复活之道〃,除了欣赏游戏中漂亮的美眉及独特的游戏战斗手法外,也对游戏中的剧情感到十分的凄美动人,感概之间突然心血来潮,想起了台湾新游戏时代杂志在1996年10月至1997年2月间连载了5期的中篇RPG小说,两方写作手法颇有对映之妙,本篇作者陈焕昭先生实在是写情之能手,配上RPG魔幻空间,给人一种震憾凄凉之美,遂将之扫瞄上来,以飨网友。
  本文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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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夏季
  第叁个月圆之夜伙伴们正在激烈战斗後的休息之中,看来,这个晚上要靠我一个人守夜了。月圆的时候,魔法的悸动特别强烈。我想,这个拥有神秘力量的魔森林,冥冥之中和我血液深处有种某种程度的呼应,尤其在月圆魔法感应最强的时候。
  自从和黑龙王的最终决战之後,好像没有这麽血脉沸腾过了。我伸伸懒腰,对着将熄的火堆施了个最基本的魔法,火焰一下子就又兴盛起来,映照着伙伴疲累而甜美的睡姿。一只猫头鹰飞过,远处似乎有怪物出没的异动。我举起双手,回应记忆中深处的一个咒文,让防卫魔法阵的光芒纷纷落在营地的四周;这样一来,即使我过於沈迷於回忆中,也不至於让怪物打扰了伙伴的休息。
  我不认为,这森林中有任何的怪物能靠近这个魔法阵。而在伙伴醒来之前,它就会自然而然地和晨问第一道曙光结合成魔森林的一部分,消失在晨间的雾霭之中。事实上,我从未在伙伴面前展现过这类大咒文,也不认为,他们能看出我真正的实力。
  会和这群伙伴一起前往哈柏港,应该是因为艾蜜的关系。她是在肯贝斯城的酒吧勾搭上我,用一杯上好艾尔酒就把我骗上这趟旅程。说老实话,我还有点心甘情愿被骗,她让我想起凯萨琳。当她在酒吧中走向我的时候,有一瞬间,我误以为又回到叁十年前的光;每次战斗完的庆功,凯萨琳总会企图用艾尔酒灌醉我,然後自己偷偷施解酒魔法来跟我拼酒。拼不过,就拉其他伙伴一起下海,大家每次都会闹到酒吧老板提早关店。
  当年那批伙伴,在打完黑龙王之後死的死,散的散,早就成为吟唱诗人歌曲中的传奇了。只有我,还隐身成默默流浪的弱小魔法师,偶而加入一些队伍,赚点兵钱,而帮小村子解决微不足道的小怪物。跟着这群年轻人闯荡,让我又回忆起一些年轻时的雄心壮志。
  回忆着这些陈年往事,我不禁往熟睡的伙伴们看去。年轻,是他们的最大本钱。隆是个还算不错的剑士,艾蜜是个擅长治疗的女牧师,而比尔则是个手脚伶俐的盗贼。他们的本事,以年纪和历练来说算是不错的;隆的剑术虽然只能对付些不难缠的怪物,遇个鹫狮就要陷入苦战,但是他却总挡在队伍的最前头,用庞大厚实的身躯承受敌人的每次攻击;比尔则老是玩些奇怪的招术,不时放冷箭给敌人意想不到的威胁;艾蜜则拥有一票子不算太实用、却花样很多的小魔法,每次攻击效果不突出,笑果倒还不错,她只有治疗系的魔法比较有实效。而我,就专心扮演我的小魔法师角色,在危急时放放魔法飞弹类的小法术,注意不要让他们真的受到重创。其实若要玩真的,至今遇过的敌人只要我伸伸小指,都只有在魔法的灰烬中淹没。
  隆忽然翻了个身,似乎是压疼了伤口。他本来说要替我守下半夜的,但是我想,还是不要叫醒他,让他好好休息回复体力吧!想到今天战斗之激烈,我拿出我的魔法书,找到一个很少用的加强魔法,加速魔法阵中的复原速度。这样,他们明天醒来时,应该又会觉得像全新的一样。这是我能在不露出自己实力的情况下,能为他们做的少数魔法之一。
  黎明将在两个时辰後到来。森林中的精灵已经在四周忙着准备晨间的露珠,而我也重新将自己的魔法力封印起来。这个封印魔法是凯萨琳教我的,可以把自己真实的能力隐藏起来,原本的用途,是在战斗前期减低敌人的警觉,并且保留自己的实力。如果没有这个魔法,随便一个牧师都能察觉我体内蕴藏的强大魔法力。
  我阖上我的魔法日志,将之收藏到长袍的魔法口袋中。默默坐着等待天明,也是种难得的享受。他们这趟路,从大陆东边的坚石堡,一路穿越高山和森林,只为了到哈柏港,再找船航海到迷雾之鸟,找寻「传说中的剑客」迈西斯
  ,希望能成为他的传人。迈西斯这家伙,什麽时候玩这套,徵求传人?
  何况迷雾之鸟,我早就熟到可以用瞬间移动咒文来去自如了。但是,我还是陪着他们穿越大陆,在他们原来的魔法师阵亡之後。
  只因为,我喜欢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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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森林的精灵
  月圆之後的黎明,森林中的精灵一向特别活跃。在这个营地旁的精灵,甚至在阳光照耀之下,还没有躲回茂盛森林的庇荫之下。
  这也难怪,我在日出後将魔法阵的法力全奉献给了它们,也难免它们会赖在我身不肯远离。
  像这样对自然精灵的奉献,是冒险者必备的。很多人不知道,得到各种自然精灵的协助,能对冒险过程有着不可言喻的助力;就拿魔森林的精灵来说,从它们晨问的舞蹈之中,我已经知道,未来叁天的路程,将是个晴朗没有险阻的平静。但是,叁天後将有场暴风,一场剧烈的夏季风暴。即使像我这样的魔法师,也不愿意没有防备地就面对这种夏季风暴。我感谢精灵们的提醒,并且接受它们的建议,在叁天内赶路到侏儒洞窟寻求遮蔽。精灵也答应我,先帮我跟侏儒们打声招呼。
  「你,整夜都没睡啊?」艾蜜揉揉蒙胧的双眼,打断我和精灵的心灵交谈。
  「怎麽?休息够了吧?我煮了点食物,吃点吧。」我指着火上的炉子,招呼她来享用。「先吃,我叫他们俩个起床。」
  「让他们多睡点吧?」艾蜜披上牧师服,接过我手上的汤勺,不客气地舀起炉中的食物。「昨天的战斗太暴力了,他们的伤应该没有这麽快复原,即使在我强力回复魔法的照料下。」
  「可是我们马上就要出发了。」我对她的建议只是笑了笑,还是去摇醒隆和比尔。
  「我们要在叁天内赶到侏儒洞窟。这叁天,恐怕休息的时间都不能多,毕竟这是段不算短的路程。」
  「为什麽要把五天的路程在叁天内赶完?」
  听见我们最後对话的比尔,还窝着睡袋里就发问了起来。「喔,我醒一会了。艾蜜,舀碗汤给我,这是什麽?香味这麽浓。」
  「馋鬼。」艾蜜边摇头,边装出恶心想吐的表情吓比尔:「天哪!你又用蜥蜴尾巴煮汤?安布劳希,你们魔法师难道不能用正常一点的食物来烹调吗?
  」
  「想骗我?」比尔发挥他盗贼的迅速,一下子就从艾蜜手上抢过勺子,狼吞虎起来。「我知道小安是个美食主义者,他也许会用蜥蜴尾巴配魔法,但是吃的只有比我更讲究,不会有古怪的。你说对吧,小安?」
  「嘿!留一点给隆。」我看到他的吃相,不禁笑了起来。连忙又抢过汤勺,帮隆留了满满一大碗,以免在他避免碰痛伤口的慢慢起床动作中,早餐就给其他人瓜分光了。
  「隆,快点,不要老是吃不到早粲,我可没有那麽多蜥蜴尾巴再煮一锅。
  」
  「谢谢。」隆双手接过我为他留的汤,一边抱歉:「对不起,昨晚本来说要守卫下半夜的,结果竟然睡死了没爬起来。你怎麽也没叫我?」
  「我看你比我需要休息,而我还好,就乾脆守到天亮了。」我挥挥手,要他不要在意,「养点体力很重要,未来叁天有路要赶。我刚刚跟艾蜜说过了,叁天内我们必须赶到侏儒洞窟。」
  「为什麽要这麽赶?」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问了出来。
  「叁天後有米达蓝西亚。」我简单地回答。
  「那个大陆内陆的夏季风暴?」艾蜜的脸色一下白了起来,她站了起来,用讶异而微带颤抖的语气说:「不会吧?米达蓝西亚不是只发生在空旷平原区,魔森林怎麽可能…?」
  「所以我说要赶路。」我指指四周他们看不到的森林精灵,说:「我有预感,如果没能及时赶到侏儒洞窟躲这场风暴,我们将会很惨。空旷地方的米达蓝西亚固然可怕,但是在森林地带的,才真正会带来完全没有办法预料的破坏。上次的森林米达蓝西亚,把塔尔森林弄成什麽样子,你们应该也听说过吧?
  虽然这种风暴并不多见,几年才一次。」
  「你怎麽知道正好是叁天後有?」比尔还有点不甘心,年轻气盛地想跟我反驳。隆瞪了他一眼,比尔收回他想说的话,默默吃着碗中最後的一点食物。
  每次我总怀疑,隆是用什麽方法让比尔这麽服服贴贴地服从。
  「那我们该出发了。」隆一口吃完他的早餐,穿上盔甲,准备上路了。
  「嗯。」我开始收拾餐具,把家伙全放进魔法背袋之中。艾蜜默默地也开始收拾营地,只剩比尔还在跟他那碗过多的早餐奋斗。
  「快点啦!比尔,否则下次饿你肚子。」艾蜜恶狠狠地吓着比尔。
  「好啦好啦,吃完了。」比尔一口灌完碗内的食物,还用手挑起剩下的一点残渣,「这是什麽啊?蛮好吃的,下次多放点。」说完,还一口放进口中满足地嚼着。
  「艾蜜不是已经告诉你,蜥蜴尾巴啊!」光看着比尔的脸色忽然转绿,忙着吐出刚刚吃的东西,这个早晨的烹饪工作就值回票价了。我们叁个,就站在
  灿烂的阳光下,看着比尔又叫又吐,然後想骂我,又不敢骂,乖乖背起他的行李,虚弱地走在队伍最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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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侏儒洞窟
  在风雨肆虐到极致之前,我们一行人及时赶到了侏儒洞窟。
  米达蓝西亚比预期的晚了大概一个时辰来临,这该算是我们的运气吧!即使有了森林精灵的协助,这趟路依然赶得很辛苦。在离侏儒洞窟大概还有一里路的时候,米达蓝西亚就疯狂地降临。要不是以前已经来过,要我在那样的风雨之中找到正确的方向,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我很庆幸我们做到了。
  在浑身透之後,只希望能有堆温暖的火,和一锅热腾腾的食物,这实在是最佳的享受。
  而这一切,侏儒都帮我们准备好了。在我们还在风雨中寻找正确的洞窟入口时,侏儒主动移开洞口遮蔽风雨的大石,引导我们进入温暖乾燥的洞窟之中;在里面的,是侏儒对朋友最丰盛的招待。隆他们叁个人看得目瞪口呆,不敢相信一向与人类没有太多往来的侏儒,竟然会为陌生的人类旅行者,摆出这样的盛宴。
  只有我知道,这些都是为了我。
  一位年老的侏儒用他们的语言向我们致意,我礼貌地回复我们的感激。从隆、艾蜜或是比尔的表情,我很清楚地知道他们不憧侏儒语;这也表示,他们听不出侏儒长老称呼我的代名词,一个侏儒语中很少用到的称谓,只用来称呼传说中的神、或是对整个侏儒族有过极大贡献的传奇人物。
  「你懂侏儒语啊?它说了些什麽?」艾蜜拉拉我的衣角,小声地问。
  「他,更正一下你的称呼,」我抖抖透的斗篷,在火边找了个位子坐下,「他欢迎我们的光临,并且邀请我们分享他们的食物。大家都坐下来吧,烤烤火,吃点东西。」我招呼其他犹疑地站着的伙伴,要他们放心地接受侏儒的款待。我并不打算让他们知道我过去和侏儒族的关系,但也不想说谎。避重就轻,也许是个好方法。
  我坐了下来,映着火光喝了碗热腾腾的粥。侏儒们也围坐在火堆旁,用着好奇又带有崇敬的眼神看着我。火很旺,但侏儒一向在洞穴中生火的独特方式,却让它一点烟也没有。侏儒本身是不需要火光,就能在黑暗中看到东西,他们对於这类错踪复杂地下通道,也有着与生俱来的方向感。侏儒洞窟,就是魔森林中最大的通道入口,也是大陆中心最大的金属矿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