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空白协议书      更新:2021-02-26 22:06      字数:4805
  为下。
  通行本此作谦德章第六十一。
  “为其静也,故宜为下”,此乃据甲、乙两本。古本作“以其靖故为下也”。或“以静为下”。
  “小邦……,则取于大邦”,通俗本无此“于”字,甲、乙两本皆有。即此一“于”字,可谓帛书两本之殊胜处。俞曲园疑有讹夺,谓此下“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两句,因“以取”、“而取”文义无别,或原文当为“或下以取小国,或下而取大国”。得此帛书本明其上文,其疑可祛。杨树达说“则取大国”及“或下而取”二“取”字,皆“见取”之义,亦属多余。
  臆解:
  此章牝牡动静之说,盖出于易。春秋之世,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此必有老氏所见、所闻,或所闻于传闻者也。以哲人而处此,必思所以息纷争,止战祸,而安中国。阴、阳之说难解,牝牡之说易喻,故以此而说大小国之君。其言“大邦者,不过欲兼畜人;小邦者,不过欲入事人”,盖调和之说。其实大并小乃物理之常然。欲大,则大小邦之所同也。“小邦欲入事人”,必有所为也。或藉大国之威以自保,或资大国之助以自存。非有所取,必不事人。其说“大者宜为下”,则上策也。土地广,人民众,实力强,而下人也,实无所下也。将以存小邦之望,使为不侵不畔之邻,而彼此相安。若小者为下,则其名其实固皆居下矣,而更下之,则不足以自存矣。大国且如江海之为百谷王,众流归之,而自处以静。静而重而安,不为小国所动摇,恒胜。
  德经二十四
  道者,万物之注也。善、人之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也,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卿,虽有拱璧以先四马,不若坐而进此。古之所以贵此者何也?不谓求以得,有罪以免欤!故为天下贵。
  通行本此作为道章第六十二。
  “万物之注也”。甲、乙两本并同。通俗本作“万物之奥”。——帛书老子编者第15页附注29云:“注读为‘主’,礼记礼运:‘故人以为奥也’,注,‘奥’犹‘主’也。”——其说甚是。按左昭十三传:“国有奥主”,正义:“室内西南隅,谓之‘奥’。‘奥’是‘内’之义。奥主,国内之主。”是则无论作“奥”作“注”,皆当解为“内中之主”。
  “美言……”句,通常在“市”字断句。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古本作“美言可以于市,尊言可以加于人”。据淮南子道应篇及人间篇,皆在“尊”字断句,而作“美行可以加人”。兹阙一字。甲、乙两本皆无关。疑当作“善”。
  “拱璧”,乙本阙破。甲本作“共之璧”。“共”、“拱”通借。虽然,“之”字衍文,殆钞手之误,“拱璧”乃两手可合抱之大璧。(见左襄二十八传疏)
  通常读“善人之实也”,不在“善”字逗。因前有“善人”与“不善人”之说。(道经廿六)。于此,则“善”与“不善”相对为说,较允。
  臆解:
  此章由于文字简古,注解纷纭,义颇难定。姑循其推理以为言。
  道者,万物之内主。谓万事万物内中皆有一原则为之主。道之可言者,略备于上经。今此言及善、美,皆德,古编入此德经,宜。道为体而德为用,体不异用,用不离体。合言之曰“此”。
  “善,人之宝也”,知之,爱之、重之,所以为宝。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老子,楚人,无间于其乡国之言。兹不必论。申论之则为伦理学之全。
  “不善,人之所保也”,何谓?——礼记月令,“四鄙入保”。庄子盗跖,“小国入保”。是“保”有防御之义,如后世有行保甲之法。谓“不善”之于人,犹寇盗入侵,故自保卫也。(通常句读为“善人”、“不善人”,训“保”为“养”为“安”,皆所未取。其说屈折。)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或善行)“可以加人”。——言、行对举;谓言之美者,虽市人皆尊贵之也。行之美者(或善者),可以有别于人,高于凡人或上于俗人也。若读为“美言可以市”,则是美言可以购买,又解“市尊”之“市”为购买,则是以美言为交换尊贵之货物。既不辞。亦不成理。更不可以为教。(后章亦言及“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盖老氏为其自著书之谦辞。皆非必然。)——或解“加人”为“施于人”,则是其行之善、美,皆可如衣冠而加之,亦复不能成说。非老氏原义。而言与行之所表,则德也。德非言行亦无由见。
  “圣人恒善救人”,前已言之矣。“无弃人”,兹复申其义,曰“人之不善也,何弃之有?”“圣人无己,靡所不己”,(近儒马一浮语)则虽人之不善,亦犹己之不善也。于己必不弃,是于人亦不弃也。
  “立天子,置三卿”,周室之乱也。此盖柱下史所必知者。拱璧、四马,皆礼之上者也。重耳出亡,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一乘四马)及曹,僖负羁馈盘飧,置璧焉。公子受飧返璧。及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是又柱下史所必知者也。皆礼数也。宜其取以为喻。“不若坐而进此”,何谓也?“此”,道德也。德,得也。故曰“求以得”。
  老氏之为教也,清虚恬淡而无为。其归宿也,曰求则得,曰有罪则免。(龚自珍说)——求则得之,言非难得也。而守无为之教,人必不至于犯罪。释此固当曰免于有罪。虽然,罪与非罪,自有德者观之,其相差甚微。耶稣训众:孰自省无罪,可始投石杀此奸罪之妇人。众皆默然,逡巡散走。斯亦仁恕之教也夫!
  德经二十五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夫轻诺者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于无难。
  通行本此作恩始章第六十三。
  “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通行本多作“难事”,“大事”。或无“之”字,“难”,名词。
  “多易必多难”,古本“易”字下有“者”字。
  “报怨以德”,近人有释此“怨”为“民怨”者。人民怨恨,在上者当以德报之,其怨可销。——此解甚合。
  臆解:
  秦、汉以前文字,多涵义丰富,而形式简朴;细加寻绎,其思绪条理,乃觉粲然。试以今语代之,又不可得。以行文而论,常为后世文章家所叹美。
  此章初段,忽出“大小多少”四字。承上“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三句。昔人谓“归于无物,故可以大、可以小、可以多、可以少”,是也。直接则“报怨以德”一语,亦可以“大、小、多、少”言,如末章言及“和大怨”云云。又笼括以下之大细难易诸义。——初读此四字一句,似觉突兀 侗。及细玩之,乃知此一转捩有千钧之力。芟去则失义,且使文气不贯。代以他语,必不能如此简质,用多字或多句方可。而此四字不成一语,仅为提示而已。——此诚文章神妙之境也。
  道虚,而守之者必以为若实,由是则恒无为而为,无事而事,无味而味。则亦无往而不济,此策之至上者。守“无”者也。
  大小难易,皆相对为言。然易亦有轻慢义,难亦有患祸义。大祸之出于轻 简慢者,多矣。而细事之终成其大,亦日常可见者也。圣人戒轻、戒躁、戒盈、戒伪,举事慎重,实其慈、俭,守以谦、柔,因之以静默而不争,故终于无患祸。——而曰“圣人犹难之”者,圣人 于无,守“无”为难。(末说出老子衍)
  德经二十六
  其安也,易持;其未兆也,易谋;其脆也,易判;其微也,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蔂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败;无执也,故无失。
  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而败之。故曰: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
  是以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通行本此作守微章第六十四。
  “百仞之高”,甲、乙两本同。通行本作“千里之行”。
  “民之……”句,通俗本作“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
  “而复”,韩非子引作“复归”。“能辅”,甲、乙两本同。通行本作“以辅”。
  “蔂土”—— 蔂,同虆,孟子:“盖归反虆梩而掩之”,赵注:“虆梩,笼■之属,可以取土者也。”“九成之台”,高台也。成,重也。九表多,即多层之台,由笼土筑成。“作”,起也。始也。
  “仞”——清程瑶田通艺录,订一仞为七尺。度广曰寻,一寻八尺。度深曰仞。皆以人伸臂度之。此言高度。譬如为山九仞。则深亦言高。考周时一尺,合今二十二厘米略余。则八尺亦常人高度。
  臆解:
  老子为一家之言,固矣。然此一家之言,实集自古华夏智慧之菁华,自黄帝始,故世称黄、老之学。观于此章而信。
  “涓涓不塞,将成江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毋使滋蔓,蔓难图也”。——若此之类,皆积千百年之经验,成为格言,流布民间,传统不灭。老氏于是资取以成其说,说法不同,意义无异。
  其安也,易持。其未兆也,易谋。……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一言以蔽之曰:几也。古训:见几而作,不俟终日。何谓“几”?——易曰:“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睹事理之微芒,治之于将动未作之际,则用力也优暇,往往避大患之蔓延。此在今世又所常见者。医人之防疫,霍乱、疟疾之类,一遇则杜绝其源,或施免疫之针注于先,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也。其他保健康,延寿龄之法,莫不依此为原则。其禾稼森林防蜮除患之法,同然。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倘其为恶木,毫末不拔,将寻斧柯。其为力相去天壤。于此可以观教育之功。其在易曰蒙以养正。教儿童于初学,扩充其良知良能,亦将自然而善。倘其长大而或有恶习,则虽多方教诫,亦有难除者。——至若得贤者以一言之善,识英雄于未遇之时。销敌忾于樽俎之间,决胜算于分封之始,由此而成大功立大业以措国家于磐石之安者,史盖不可胜数。何也?皆得之于先几也。故曰:“其未兆也,易谋。”
  老氏之教,尚清虚寡欲。学人之所不学,以反众人之所为。“所过”, 其度量也。多学与多欲无异。学而成癖,与玩物无异。寡欲则俭朴,俭朴则无几求,无几求则可以乐道。糜有限之日月,敝无价之心神,沦精于文字之间,槁死于典籍之内,是与蠹鱼无异矣。此自古学人之大病。诚不如损之又损之, 然为道。
  唯道集虚。虚者,无执;不固执己见,不专执其私也。与孔氏之教“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同。马援之论刘邦曰“无可无不可”,此汉高之远胜光武也。不执则虚衷,虚衷然后可纳善,纳善然后能无可无不可,一顺自然之为而不敢为私己之为。善始慎终,必不失败。
  德经二十七
  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通行本此作淳德章第六十五。
  “故以知知邦”,通行本作“故以智治国”。
  “稽”,假借为“楷”。“楷”,广雅释诂一,法也。四,式也。
  “道”、“导”通假。“为道者”即“为导者”。
  “知”、“智”通假。又如字,为也。——“故以知知邦”,义即“故以智为邦”。
  臆解:
  老氏学自古为人所厚非者,此章愚民之说也。人民愚,则统治阶级易肆其剥削而弗叛,纳诸陷井而死无怨言。愚之久,久之智力皆劣,则统治者亦不能不愚。上下同归于一愚,则亡国之道也。
  此乃至浅之理。陆敬舆尝论及氓之蚩蚩,固若无知也。然于上之所为,一举一动无不明其表里,其智又不可及。是则虽欲愚之亦不可能。
  老氏必非不明乎此至浅之理者。或者有所激乃以成其偏。徵之于史,观其当世之事,侵伐无已,战祸不休,民智愈开,奸伪蜂起,巧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