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一米八      更新:2021-02-26 22:04      字数:4709
  然我们的故事肯定会很平淡,但它毕竟也是一种生活状态,世界万物因其差异性才会有其丰富性。所以既然没有人肯写我们的故事,我不材拿起了笔自己写。我也不知道有几个人会看我写的东西,因为橄榄树对这样的帖子,没有点击率的统计,兴许只有我自己贴,自己看,根本没有其他人眷顾。因为将心比心,我自己对别人的帖子也基本不看。而且我也知道自己的文笔真的是不怎么样,通篇都是大白话,连最基本的修辞都没有。但我还是坚持住了,连续发了好几次帖子,这种勇于献丑的精神和毅力连我自己都佩服。
  14 回家 (2)
  又走题了,如果是篇命题作文的话,肯定是不及格。让我言归正传,说说我的倒霉事。我的手机丢了,这个手机还是去年老姐给我的生日礼物,三星白色翻盖的,是我自己最喜欢的款式,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件值钱家当之一。更重要的是它很忠实,我是个马大哈,虽然很喜欢它,还是有几次不小心把它掉到了宿舍的水泥地上,看着它在空中翻滚,做着360度和180度的旋转,我当时那叫一个心惊肉跳。最后当它白色的小小的身体躺在坚硬的地面上,电池已经和机身已完全分离,我真的以为它寿终正寝的时候到了。可谁知一开机,那幽兰色的屏幕又晶莹莹地弥漫在我眼前,而那只可爱的流氓兔也懒懒地冲着我坏笑。那一刻我禁不住强行亲吻了它,这只流氓。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次我把它放在牛仔裤的后口袋里,脱裤子的时候把它掉到了茅坑里,我一着急,连那泡尿也给吓得没敢跟着再掺合,自己回去了。忍着恶心,把它从茅坑里捞出来察看,幸亏那天那个茅坑还比较干净,没让它沾染到什么黄色的可疑物,可我还是把它拿回实验室用百分之七十的酒精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擦了个干净。又听从他人的建议将它放在我们的培养箱中过夜,因为里面不仅温度适中,还有循环风,可以把它体内的水分彻底地吹干。我一夜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早赶到了实验室,拿备用电池一试,不禁欢呼雀跃,那只流氓兔又出来见我了,不过这次我可没有亲吻它,毕竟它曾经在那种地方待过,在我的心里留下了阴影。
  你说这么可心的小玩意丢了,我能不心疼吗?事情还得从厕所谈起,那天在去实验室的路上,接到一个姐们的电话,正聊得开心,忽然腹部一阵绞痛,不知道中午在食堂吃了什么坏东西。我赶紧跟姐们说我不行了,得去WC,以后再联系。顾不上把手机先放回实验室,我就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厕所,还记得吸取上次的教训,没敢把它放在裤子口袋里,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安置它,然后刚脱下裤子,我就一泻千里了。那泡屎直拉得我畅快淋漓,精疲力竭,双腿发软,头晕目眩。提上裤子,也忘了我的手机,就回实验室休息去了。正当我把头埋在胳膊里小憩的时候,一个消息让我象被打了一剂强心针,立马儿精神了起来。系办公室通知我们去拿辉煌。说起这个辉煌,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意思,其实就是奖金,但现在不知为什么,可能是哪个领导觉得奖金这个词太庸俗,改名叫辉煌了,同时也预示着我们所做的事业是多么地灿烂辉煌。对于辉煌这个词以及中国科研界的一些现状,其实我也是有一些看法的,不过这里暂且不表,我会在后面对这个话题进行专门的论述。
  对这个辉煌我可是期待已久了,从我博士后一进站就听说了它的大名,现在终于可以拿到手了。我立马满面春风地赶到系办公室,手里攥着沉甸甸的5000块钱,感觉真好。回到实验室给自己泡上一杯绿茶,脑海里勾勒着5000块钱的去处,突然一阵麻酥酥好像小便要失禁的感觉从我的双腿传上来。我非常讨厌这种感觉,因为它通常意味着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什么事呢?忽然想起我的手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动静了,太不正常了。背包,抽屉,桌面,地上,一通乱找之后初步确定手机不见了。强迫自己冷静,稍一回想,就想起了那泡该死的稀屎。我以50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厕所,像只疯狗一样,在厕所里上蹿下跳一阵狂找,连放卫生巾的垃圾桶都没放过,找了个小棍挨个地翻,最后却只能垂头丧气地无功而返了。不过至此为止,我还是没有放弃希望的,因为那个手机上有个小装饰品,是我名字的拼音。虽然我在系里不是什么有名气的人,但是至少有几个实验室的研究生还是认识我的,说不定有个好心人捡到替我收起来了,过一阵子就会还给我。我用实验室的座机拨打我的手机,居然通了,虽然没有人接听,还是坚定了我的想法,也感到了一丝丝的慰籍。
  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希望正在一点点地消失,第二天再拨打我的手机的时候,已经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一个星期之后,我彻底的绝望了,明白我已经永远地失去它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用的是储值卡,否则还不知道会被这个贼疯狂地用去多少电话费。我心里那个气,毛主席让我们学习雷锋叔叔,为什么没有人听他老人家的话呢?更可气的是,如果是我捡到了别人的手机,我一定会设法把它还给别人的,因为使用这个厕所的,肯定是自己系里的老师或学生,外人谁会没事跑到我们这个厕所方便呢?而且上面还有我的名字,要找到我不是一件难事。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呀。我这个人经不起刺激,手机丢了的这件事太刺激我了,当确定再也找不回来之后,我拿着三千块钱,先去买了一部红色翻盖的可以照相的手机,又买了一张从北京回青岛的飞机票,既然已经破财了,那就索性破到底。
  15 我的家
  很高兴回到家,真温暖啊,暖气烧得很足,室内温度有二十度以上,和我在学校里的宿舍简直是天壤之别。说起来,现在博士后的待遇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至少我们有独立的单元,但暖气实在是太差了。我住的房子又是北向,终年不见阳光,尽管我整了一粉红色的窗帘,想让它至少看起来有几分暖意,感觉依然阴冷。而到了最冷的时候,有时睡了一晚上的觉,第二天早上起来双脚还是冰凉的。所以我最痛恨过冬天,总希望有一天能到一个没有冬天的地方生活。我兴奋地在家里东看看,西瞧瞧,想发现家里又添了哪些新玩意,新摆设和有没有我中意的零食。
  动脑筋爷爷和慈禧太后也屁颠屁颠地忙着为我准备可口的饭菜,因为我回来了,所以大姐和二姐全家都要过来吃饭,阖家团圆。现在让我来介绍介绍我的家人,请要有点耐心,因为可能会用到很长的篇幅。第一个当然是动脑筋爷爷,也就是我的爸爸。他看起来很老了,实际上也不确实不年轻,六十有八。动脑筋爷爷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因为觉得他特别象小时候看的一套儿童科学读物中那个和蔼可亲,无比慈祥的爷爷。爸爸的样子一看就让人很尊敬,是个很有学问的小老头。曾经有一件事让爸爸觉得很自豪,那次有电视台的记者到爸爸的系里拍一个纪录片,好像是有两个年轻教师在和学生出海的时候不幸殉职了,其中一个好象还是为了救另一个牺牲的,所以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电视台也为此特地到他们生前的学校进行采访。虽然系里通知各位老教授是因为有电视台来采访,让大家到系里集合,爸爸却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还穿着平时最喜欢的中山装,连那几根可以数得过来的白发,也没费心用水把它们弄得服贴一点,象广袤平原上的两蓬乱草一样地就去了。到了之后,才发现其他的老教授都把自己好好地拾掇了一番,西装革履,光鲜亮丽地好像要去参加的婚礼。爸爸一看好家伙这架势,就主动地站到了后排,想自己也就能起个充数的作用。没想到导演用象雷达一样的眼睛扫射了大家一遍之后,指着老爸说:“这位老同志最像个老教授,请你到前排中间来。”
  老爸还没有反应过来是在叫他,和其他人一样左顾右盼地看是在叫谁,直到有人提醒他说:“老费,别看了,叫你呢。”
  老爸才挺胸抬头地站在了第一排的正中间。为此事老爸兴奋了好长时间,因为老爸在系里并不是一个特别受重视的人。一方面他的专业是鱼类分类,是冷门,既没有经济效益,也无法有重大的突破。再加上他是个老好人,经常有人欺负他,甚至连那些曾经在他的手下当助教,受惠于他的年轻人,在羽翼丰满,脱离他之后把他的养鱼桶,试剂架都悄悄地偷走了,占为己有。他的实验室和办公室也是被一隔再隔,小得可怜。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妈妈也曾为这些事晚上在枕边给他出了很多主意,爸爸每每厅的时候都会点头如蒜捣,发誓自己一定会按照妈妈的指令行事,可是第二天一到系里,又都忘了,无论别人怎样对他,他还是笑嘻嘻的,一个快乐的动脑筋爷爷的样子。后来妈妈在给爸爸下了一个定义“晚上的英雄,白天的狗熊”之后,气得再也不给他出主意了。当然这个定义只限于我们家人知道,因为如果不讲清楚来龙去脉,是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现在爸爸终于让系里的这些人知道了,不管你们对我如何,在外人的眼中我比你们都更像是一个知识渊博,才高八斗的老教授。
  虽然妈妈只是中专毕业,但她并没有把爸爸放在眼里,实际上可能还觉得爸爸有点窝囊。但我很喜欢爸爸的这种忍让,乐观的个性,并且这种个性也传给了我。其实争来争去的有什么意思,你看看老爸已经快七十岁了,却一点老年人的疾病都没有,吃得香,睡得好。可是很多和他同龄的教授,在争得了一时的荣耀之后,早已撒手人寰了,又怎样?爸爸直到退休也没有被评上博士生导师,没有享受国家津贴之类的,但我一点都不在乎,我关心的是他能够平平安安,健康地活着。虽然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但实际上我非常担心老爸有一天会真地离开我们,我总是在想像老爸这样一个一生与人为善的好人,上帝怎么忍心让他离开我呢?我甚至不知道如果有一天老爸真的不在了,我的生活会变得怎样,我试图想过,但脑海中一点概念都没有。所以我只能暗自期盼老爸可以活到100岁,最好可以变成一个永远都不会死的老神仙。
  16 我的家(2)
  我想老爸这种与世无争的个性,虽然有天生的因素在其中,但后天成长过程的影响应该更大一些。父亲是独子,这在当年的农村是很少见的,究其原因可能是奶奶的身体太差了。父亲对奶奶的印象很模糊也不太好,奶奶不知道得的是什么病,好像不可以多吃盐,所以她总是把菜做得非常淡,这样的东西当然引不起父亲的胃口,可是如果他拒绝吃,由于生病而脾气暴躁的奶奶又会责打他。但是连这样的生活也没有维持太久,在父亲六岁那年,可怜的奶奶就去世了,连一张照片或画像也没有留下,甚至连父亲也说不清奶奶的相貌了。爷爷在父亲很小的时候就参军,后来又入了党,失去了母亲之后,父亲被送到了姨奶奶家抚养。姨奶奶的家里本就不富裕,再加上孩子也多,根本无法好好地照顾父亲,也就能勉强饿不死而已。然而父亲还是差一点死掉了,他的肚子上长了一个大疮,恶劣的卫生条件使他的病情不断恶化,最后连肠子都能看到了。所有的人都说这个孩子没救了,唯有姨奶奶不肯放弃,或许是因为这是妹妹留下的唯一一点骨血。姨奶奶抱着自己苦命的外甥几天几夜没有放手,可能是这份深深的爱感动了上苍,父亲竟然慢慢地好转了直至完全康复。爷爷因了这件事后来特地从部队请假,把父亲接到部队上,放在自己的身边。用爷爷自己的话来说,这也就是个小子,是费家最后的一根独苗苗,如果是丫头,早就任由她自生自灭了。
  应该说在部队上的生活,虽然艰苦,但还是愉快的,因为父亲可以经常见到爷爷。父亲曾无数次回忆这段日子,他说他非常孝顺爷爷,有时候即便只是得到了几颗花生,他也要等见到爷爷之后两个人一起分享。而爷爷对父亲也是宠爱有加的,爷爷参军前是个裁缝,有一次他给父亲做了一件新的棉袍,父亲一直舍不得穿,放在自己的背囊里。谁知有天晚上忽然接到了急行军的命令,这帮只有几岁到十几岁的孩子仓促间手忙脚乱,狼狈不堪地上路了。途中经过一大片坟地,对于小小的孩子来说,那片坟地大得似乎没有尽头,再加上狼的嗥叫和阴森森的磷火,在不知是谁吆喝了一声之后,大家开始狂奔起来。奔跑的过程中,父亲的背囊散了,那件崭新的还没有舍得穿一次的棉袍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