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赖赖      更新:2021-02-26 21:32      字数: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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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小玉就是用这个笨办法,使龙琪不再走进那个充满杀机的电梯。
  唉,有时人就是这样,闯了祸,自己最后又去弥补。如果错太大,就只能以命补缺。
  对了,还有那个香水味,令我一直都以为是龙琪进过电梯,后来在文室的保险柜中发现有一瓶香水才明白,原来那厮在认识陆薇后,为了讨好她,便在自己身上滴两滴名牌香水扮阔──当然,香水估计也是龙琪送的──所以,那股味道自然而然就留在电梯中。他卖俏不要紧,倒把我的视线引入歧途。
  我应该早点看出来,给她更多一点的安慰。不过还好。结束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旧的故事划上了句号,新的一页,该翻开了吧?
  该走了,龙琪默默地盯着文室墓碑上的像片。
  这个人,你恨他,没道理;你不恨他,也没道理。
  他在那个婚姻里默默地固守了十几年,不论他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他都是功不可没的。龙琪的成功,怎么说,也有他的一份子。可是,他却被忽略了。如果不是这个案子翻出旧事,龙琪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爱着她。原来,他的心里,也藏着一份细密的情愫。
  有情则苦。
  他的苦,是咫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及的苦,想来他这些年,心中自是夜夜狮吼,可在现实中,他只能天天沉默。
  当然,他也有不可原谅之处。可这不可原谅之处又何尝不是命运的乖桀。
  本来,他的老婆,应该是师范或卫校毕业的文静女生,有工作,但工作不太忙,有收入,收入又不太多。有点精明,但不要太聪明,能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知道哪里卖打折的日用品。喜欢唠叨,说些柴米油盐的琐事;勤快,愿意收拾家、做一手好菜……
  他和她,有一个小小的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一点点积蓄,有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挺美满的一生。可是,他不幸,他遇上了龙琪。
  小庙里迎了尊真佛,是庙的不幸,也是佛的不幸。
  而更不幸的是,庙恋上了上佛。谁都知道,佛不属于庙,庙却属于佛。──没有佛的庙,还叫庙吗?
  女人不要进错庙门,男人不要错迎了真佛。
  佛大欺庙,庙大欺佛,这时靠的,不光是实力,还有谁更爱谁多一点。谁爱多了,谁就输了。
  可是,有时真的是命运逼人,你还就得进那个庙门,你还就得迎那尊佛,谁个能得偿所愿?明明知道错了,也得错下去。造化弄人,后果,却得由人承担。
  文室,不该爱的,他爱了,爱了,又收不回来,想杀人,却诖误在自己手里。
  让人叹,让人悲,让人怜,却难以让人爱。所以龙琪给他的,始终只是一个──歉疚。别无其他。
  现在,他去了,就请安息吧。来生走好。
  上官文华叹了口气,把文室的日记递给龙琪,日记共两本,一本就是被上官找到的那本流水账,一本是昨晚被方晓飞找到的文室用来记录情感历程的。“他的,给你吧。”
  龙琪不接。
  “应该是由你保存的。”上官说。
  龙琪还是不接。大家都盯着地面,不知该怎么了局。汪寒洋觉得僵着不好,自己伸手接了过来。上官舒了口气,总算……打发掉了。这时,龙琪说:“汪寒,烧了它。”
  “啊?”汪寒洋一愣。
  “烧了它。”龙琪以命令的口气说。
  每个人都看着龙琪,眼光复杂。刘正雄再也捺不住性子,“龙老板,你太绝情了吧?不管怎么说,就算文室再不好,他人已经死了,你就留着他一点东西,也没什么吧?”
  “既然不烧没什么,那烧了,也没什么。”扈平开口了。
  刘正雄愤怒的炮火又对准了扈平,“他只是写了他的心事而已,难不成人懦弱了,感情也就微贱吗?非要把它给烧了!”
  “感情是高贵的。”扈平反唇相讥,“但如果这份高贵的感情只是为了叫活着的人内疚难堪的话,它就贬值了。”
  说得如此之绝,刘正雄不愿再费口舌了,对龙琪的为人,也更反感了。
  文室的两本日记,给一页页撕开,烧成了灰……
  刘正雄摇了摇头,除过自己的队友,眼前这几个人,他没一个喜欢的。他看方晓飞,方晓飞正凝视着龙琪,那眼神,能掐出水来。要坏事儿!这家伙把持不住了。不过也是,陆薇已经够漂亮,那龙琪比陆薇还强那么一点儿,就那么一点儿。也说不出强哪儿,反正她眼睛里像长着两颗珍珠,整个脸上都有一种淡淡的辉光在隐隐流动。年轻人就怕走错那关键的几步。他想了想后,揪了揪方晓飞的衣襟,把他拉到一边。
  “你跟那个龙琪到底……有没有一手?”
  问得也太过直接,方晓飞脸红了一下后,觉得这事还是摊开了说明了好。
  “不是一手,是一辈子。”
  这话让刘正雄颇为意外,想不到,方队长在听了龙琪的那一堆糟心事后,还对她心心念念放不下,而且听这口气,像是打算要结婚似地。嗯,也算个有担待的人。
  “方队,不要怪我说话直,”刘队副拿出了老大哥的款儿,“龙琪,这个……她,”话到嘴边,才觉不好往出吐,掂量了一番深浅后,“别的不提吧,你不觉得她有点儿穷凶极恶?”
  不是朋友就不说这呛耳朵的的话,他只管在背后给你传流言蜚语就成了。刘队副是一片好心。方晓飞先确定了这个前提后,再想该怎么回答。对方是同事,不是家人,所以有些话不能直说,却不又不能不说。笑了笑,“人家龙老板穷吗?无非也就是恶了点儿。”
  刘正雄听方晓飞口气颇为轻松,心里也跟着放松了,“一个女人,占了个‘恶’字就够了。”
  方晓飞微笑,“你肯承认她是女人就行了。男人就是找女人,不是找圣人。”
  “抬杠,你这是抬杠。”
  “不,我就喜欢她恶。”
  “方队长,你是警察!”刘正雄提醒。
  方晓飞摇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是警察,警察的主要职责就是扫除恶势力。所以我才把她拴在我身边,要害害我一个。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难不成要把她推向社会去祸害别人?再说,我们还是党员嘛,我党的方针是什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连她都治不了,我们还怎么搞好社会治安?”
  方晓飞甩给刘正雄一块橡皮糖,把他给堵得没话说,想了半天后,“我告诉你,就她跟那个什么坡的事,虽然不是真的,可现在我们全系统有80%的人都知道了,满城风雨,你敢捅这马蜂窝?人言可畏啊!”
  方晓飞不再开玩笑了,“刘队,你说得有理,现在马蜂窝已经捅了,马蜂已经成群成群地飞了出来,会螯死人。这个时候,我扔下她跑了,让她一个人去面对,这说的过去吗?男人就这点子德性?是,龙琪是个大女子主义,她看不起男人,问题是,我们做出让她看得起的事了吗?”
  这一番长篇大论,让刘正雄默然,感情这玩意儿,还真的难说。心里瞧上谁,像长草一样,拔也拔不掉,即使拿火烧了,第二年还长。算了,自己心里也长过草,看造化吧。
  “既然你这么想,我也不说什么了,不过,就她那脾气,也够你受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她很温柔的。”说到这个,方晓飞会心一笑。
  “她?温柔?”刘正雄的眼瞪得老大。
  “优质的女人,是有选择性地温柔。她一辈子对一个男人贤惠就行了。难不成你的老婆就见谁给谁献媚服软?”
  “唉,情人眼里出西施。”刘正雄感叹。
  “龙琪要是西施,那段历史一定会重写。”方晓飞微笑,“她会吃掉夫差和勾践,自己称王,号称西施大帝。”
  越说越上劲了,这个以戏说可让刘正雄受不了。“西施变成这样,还叫男人活吗?”
  “抛去性别差异,吴王和越王只是多了一个竞争对手。不是吗?”方晓飞笑眯眯地,“有些事,不要执着于男女,只看他(她)行还是不行。远的不说,咱们的上官,比队里的小伙子们差吗?”
  刘正雄听着琢磨了半晌,也不是没道理,“你还真想得开。”
  “没办法,顺应潮流嘛。”
  刘正雄看着他们的方队长,这家伙最大的特点是务实不吹牛,平常开会也没太多的话,只就事论事,想不到闲聊起来也能说个花团锦簇。他没劝倒他,倒被对方给说服了。
  “对了老刘,”方晓飞这时端起队长的架子,“顺便提醒你一下,以后对嫂子的态度软和点儿,别把自己当个人物,你以为……”
  “我知道知道,”刘正雄赶快说,“我也就一件衣裳,人家你嫂子对我好,不是喜欢我,更不是崇拜我,只不过是我这件衣裳对她还有点利用价值。今天这案子算是给我上了一课。”
  “想开啦?那,欢迎你进入新好男人时代。”方晓飞做了个请的姿势。
  “新好男人什么概念?”
  “出得庭堂,入得厨房,除了生孩子,都得会。”
  刘正雄苦笑,“都得会?除了买菜洗衣服还要我做什么?”
  方晓飞听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刘正雄一愣,这才知道是上了方晓飞的套儿,他平常喜欢以大男人自居,说自己在家里是个甩手掌柜什么活儿都不干,没想到,今天给套得全招供了。
  “行,你小子行。”他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方晓飞微笑,“好啦,回家做饭去吧。”
  刘正雄走了几步后又弯回来了,低低地说:“跟龙琪的事,你再考虑一下,我总觉得她把文室的日记烧了,太绝情。”
  “文室的日记里,有一部分记录了他跟他后来认识的那个姑娘交往的一些事……所以,龙琪才烧了的。”方晓飞轻轻地说。
  刘正雄一怔,这女人确实有胸襟。这一来,那姑娘的名声也算保住了。他这时对龙琪有了一点点好感,“可她这样很容易被别人误会的。”
  “她要开口解释,她就不是她了。”
  刘正雄听完,长长地舒了口气,“我走了,你也休息吧,我想明天,局长就该找你谈话了。”
  “找我谈话?谈什么?”
  “谈你跟龙琪啊!”刘正雄想了想,干脆把话给说白了,“你如果跟她只是……有点儿那什么关系,这事儿现在没人管,顶多也就是个作风问题,只不定还有人羡慕呢。但你要跟她结婚,那就不行了。”
  这都什么逻辑?方晓飞郁闷。
  “结婚,可不光是你自己的事!再说,你那儿还不等着一陆薇吗?”刘正雄最后撂下一句,走了。
  陆薇则等方晓飞走开后,悄悄地揪住刘雪花的衣袖,“问你个事。”
  刘雪花点点头,她对这个漂亮姑娘并无恶感。充其量,她也只是龙琪的情敌。情敌其实是可以成为朋友的,至少,挑男人的眼光是一致的。
  “你觉得,真的没有自由婚姻吗?”陆薇的眼神是渴求的。显然,她不想得到一个相反答案。
  这姑娘真是钝得可以,敢情这半天的“课”是白听了。刘雪花想着笑了笑,苦笑,怎么说呢?她叹了口气,不由得记得自己的当年。
  她是在上海的小弄堂里长大的,有点秀气,有点活泼,也有点精明,唱歌跳舞都能来几下,是来这里插队的知青中的佼佼者。那年,市里成立革命宣传队,生产队把她推荐到县剧团,为了加强革命性,地方驻军部队还派来一个排的文艺兵帮助宣传队排练节目。排长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子,四川人,个子很高,皮肤白皙,一笑两酒窝,不像军人,倒像是从戏里走出来的贾宝玉。这种形象,很适合她那种年龄的女孩子去幻想。而刘雪花身上由大都市陶冶出来的优雅与天然的一段风情,令那排长“脸红”不已。不过那个年代,也就顶多眉来眼去地送送秋波,别的,是不敢的。当时的政治气候非常“革命”。后来节目排完了,排长带着他的队伍要走了,刘雪花很怅惘、很是难过,排长也很依依不舍,两人也不是没有单独接触的机会,只是两两相对,不知说什么好。说什么都是虚的,说什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