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节
作者:旅游巴士      更新:2021-02-26 21:00      字数:4727
  灭,保护自己的巢穴和后代。但火的威势在最后的时刻逼退了它们。它们的羽翼在即将接触到火苗时才疾速折口,蓝色的燕羽在火光中闪烁。我岳母说她父亲对群燕的骚扰置之不理,哪怕燕翅拍打着他的脑壳,他的眼睛依然盯着岩壁上的燕窝,并且用稳准狠的手法,把它们一个个削下来。
  一支火把将尽时,我岳母说她父亲和叔叔们攀援着倚在洞壁上的青竹溜下来。他们聚在一起,引燃新火把,倒出叉袋里的燕窝,堆在一块白布上。我岳母说按照往常规矩,她父亲只采一支火把的燕,剩下三支火把工夫,由他的弟弟们采,他在洞壁下看守着燕窝,防止恶鼠抢食,同时也休息那毕竟已经衰老的身体。我岳母说她出现在他们面前,使他们又惊又喜。她父亲训斥她为什么私自进洞,她说一个人在洞外害怕。我岳母说她一说出“害怕”二字,她的爹立刻脸色大变,抬手扇了她一巴掌,说:闭嘴。她说她爹的手粘乎乎的,沾满了燕窝的汁液。我岳母说后来她才知道,在洞里绝对不允许说出诸如“跌落”、“滑倒”、“死亡”、“害怕”之类的字眼,否则将大不吉利。她挨了巴掌,呜呜地哭了。她的小叔叔说:别哭,燕妮,待会我给你逮只燕。
  他们每人抽了一锅烟,用腰间的叉袋擦了擦身上的汗,便叼起火把,向岩洞的深处走去。我岳母说她父亲说:既然你来了,看着货,我再上去采一支火把。按规定,他们每天要采四支火把的时间。
  我岳母说她的父亲叼着火把去了,她看到洞底有流水,水中有游蛇,还有许多腐烂的竹竿与藤蔓,洞底的石头上,积着一层厚厚的燕屎。她的目光追随着她的小叔叔,因为他说要给她捉只活燕。她看到他沿着几根青竹,飞一样地爬到了十几米的高处,找一处缝隙站住脚,再弯腰把脚下的竹子提上去,插住,又提上去一根竹,斜架在另一根竹上,再提上去一根,架住。三根竹便架构成一座令人惊心动魄的天桥。她的小叔叔踩着这摇摇欲坠的天桥,逼近了岩洞的穹窿,那里有块垂下来的蘑菇状乳石,在那石上,有十几个特大的白燕窝。当别处的金丝燕弃巢惊飞时,这里的燕子不惊不飞,它们也许知道它们的巢建在了绝对安全的位置上。筑成的巢里,抻着两只机灵的燕头,还有几只金丝燕,正倒悬在乳石上,频频摆动着头颅,扯着洁白透明的丝线,编织着细腻优美的巢穴。它们也许不知道我岳母的小叔叔已经手把着、脚蹬着冰凉滑溜的岩石,像只可怕的大壁虎,一点一点地向它们靠拢。我岳母说金丝燕用八个朝前的爪子紧紧地把着岩石,辛苦万端地咳唾筑巢。它的短短的嘴巴像只灵巧的梭子,在弧形的平面上、快疾地编织着。扯一阵亮丝后,它们就把身体紧缩起,翅膀抖,尾羽颤,把珍贵的唾液从喉咙里咳出来,含在嘴里,再扯亮丝。那些东西在空气中转瞬间便凝固成透明白玉。我岳母说金丝燕吐涎筑巢,是大自然中少有的奇观,达官贵人们不知金丝燕的辛苦,更不知采燕人的辛苦,所以他们也就感觉不到燕窝的珍贵。
  我岳母的小叔叔几乎是倒挂在那石蘑菇的肥大部了,仅凭着两只脚,就把住了虽有沟坎但极其滑溜的乳石,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火把横向伸出,火苗在他头的外侧熊熊燃烧。他腰间装燕的叉袋垂挂下来,好像两面在雨中狼狈下垂的破旗。他自然不能开口说话,但他的处境已经说明他无法把采下的燕窝装入叉袋。我岳母说父亲已从岩壁上溜下来,举着火把,仰脸看着把性命悬挂在洞顶的小弟,并准备随时捡起他挥刀割下的燕窝。
  我岳母说直到现在她再也没有看到那么大的燕窝。那是古老的燕窝。我岳母说燕类都有在旧巢上筑新巢的习性,只要不遭破坏,它们可以把一个巢造得像斗笠那么大。当然,没遭破坏的燕巢,都几乎是纯粹的燕唾凝成,不含杂质,质量优异。
  他伸出了手,手里握着一把三棱的锋利刮刀。他的身体被可怕的拉长了,好像一条蛇。我岳母说她看到许多明亮的汗珠从她小叔叔的头发梢上滴下来。他的刀触到那个巨大燕窝的边缘了,触到了,触到了。他的身体又拉长了些,他的刮刀戳到燕窝的基部里去了,他来回抽动着刮刀,成群的汗珠从他上滴下来。燕窝里的大燕子飞出来了,它们表现的特别英勇,不顾死活地用身体去碰撞他的脸,一次一次又一次。我岳母说燕窝在石上粘得非常牢固,尤其是多年的燕窝,几乎是长在石头上一样。所以她的小叔叔的工作异常艰苦,他必须置大燕子的疯狂冲撞于不顾,必须心不乱,手不软,咬紧牙,闭住眼,坚持住,把牙咬进唇里,尝到自己的血滋味。
  我岳母说,天哪,好像过了几百年一样,那庞大的燕巢终于倾斜了,终于垂下来了,只要再来一下,它就会掉下来,像块巨大的白金子一样掉下来。
  小叔叔,加把劲呀!我岳母情不自禁地喊叫起来。随着她的一声叫喊,他的身体往前一跃,那只白色燕窝脱离了岩石,飘飘摇摇地,费了漫长的时间,落在了我岳母和她父亲的脚前面。与燕窝同时落下来的,还有她那个技艺非凡的小叔叔。我们在前边说过,他能从十几米的高处飘然落地而不损伤自己的身体,但这一次是太高了,而且姿势不对。他的脑浆溅到了那只燕窝上。那只自高空跌落的火把落地之后依然燃烧着,一直到洞底的浅浅流水把它浸灭为止。
  我岳母说,她小叔叔摔死后五年,她的父亲也粉身碎骨在一个岩洞里,但采集燕窝的工作并不因为死人而停止。她不可能继承父业,也不愿意靠叔叔们养活,在一个炎热的夏日里,她背着那只沾着小叔叔脑浆的巨燕,踏上了漫漫征程。那年,我的岳母十四岁。
  我岳母说,按照常理她绝对不会成为一个烹制燕窝的名厨,因为每当她用针挑剔燕窝里的杂质时,眼前便会再现那些惊心动魄的画面。她怀着无限的敬惜之情烹制每一个燕窝,正因为知道这物背后隐藏着的辛酸血泪——燕的和人的——所以她获得了关于燕窝的超凡经验。但她的心中毕竟还有些疙瘩,燕窝与人的脑浆的关系使她不舒服,自从酒国市独创了烹食肉孩的惊人业绩后,她心中那点介蒂便烟消云散了。
  我岳母忧心忡忡地说,进入九十年代后,中国大陆的燕窝需求量激增,但我国南方的采燕业已经濒临灭亡。采燕者把先进的液压升降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搬进洞穴,人们可以轻松自如地、毫无危险地、不但割取燕窝,而且捕杀燕子。中国其实已无燕可采。在这种情况下,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好从东南亚各国大量进口,导致燕价暴涨,香港市场上每公斤燕窝已值二千五百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之势。燕价飞涨又刺激了国外采燕者的疯狂,当年我父亲他们每年只采一次燕窝,而现在,泰国的采燕者每年采集四次。再过二十年,孩子们都不知燕窝为何物了。我岳母喝光了碗中的燕窝羹,说。
  我说,其实,即使现在,吃过燕窝的中国孩子也不超过一千个。这玩艺儿有没有对于广大的老百姓来说无关紧要,您何必操心呢?
  第八章
  一
  一斗兄:
  大作与来信收悉。
  《采燕》读罢,浮想联翩。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有钱人家吃饭,那桌上摆着的都是一些驼蹄、熊掌、猴头、燕窝什么的。骆驼我是见过了,那肥大的驼蹄也许真好吃,但我无口福。我小时吃过一次二哥从生产队的死马腿上偷偷剁下来的马蹄子,自然没有名厨料理,由我母亲放在白水里加盐煮,吃肉没有多少,喝汤可以管饱。这顿马蹄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过年回家时兄弟聚会,还经常提起,好像那鲜美的味道还在舌尖缭绕。那是一九六○年,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才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吧!熊掌嘛,前年一个企业家请我吃饭,最末一道菜端上来一盘黑不溜秋的东西,东道极郑重地说:这是熊掌,刚托人从黑龙江弄回来的。于是便极兴奋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咂,感觉到粘粘糊糊的,不香不臭,与猪蹄子上的筋皮没有什么差异,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连说好滋味。主人挑了一点尝了尝,说:发得不好!然后又批评厨师不会做。我实在不知何为“发”,但又不好意思问。后来在北京请教了一位在饭店工作过的朋友,才知道“发”是怎么回事。他还告诉我,我吃到的是干制了的熊掌,所以要发。而新鲜熊掌是不需要发的。但制作亦不易,他说如得到一个新鲜掌,即要掘地作坑,用大块石灰铺底,把熊掌放进去,上面再用石灰盖好,然后往石灰上浇温水,使灰发热泛开,即可把掌上的毛根除尽。他说吃熊掌要耐心,因为熊掌煨的愈烂愈好吃,所以晚上吃熊掌,清晨即应上锅炖起来。这也太麻烦了吧!另外我记得我爷爷说过,熊冬天不吃食,饿了即舔掌疗饥,所以熊掌是宝,这种说法我想大概没什么道理。至于猴头,原先我以为是猴子的头,后来才听说是一种树菌。这玩艺儿我没吃过,但因胃病吃过不少“猴头菌片”。近日在火车上碰到一位制药厂的师傅,他说哪里去搞那么多猴头菌?弄点木耳、蘑菇的加进去就不错了。这使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药里也掺假,药里都敢掺假,还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后,该说说这可怕的燕窝了,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以前读《红楼梦》,看到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所以知道是好东西,一般人吃不起。但我根本没想到这玩艺儿那么贵,我们辛辛苦苦工作半辈子,所发工资加起来还买不了几斤燕窝。看了你的小说,我这辈子也不要吃燕窝了,贵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太残忍了。我不是虚伪的“燕道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艺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么多钱吃那脏东西,实在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何况还那般残酷地一次次毁坏了金丝燕的家,这已经不单是愚蠢的问题了。近年来——尤其嵌亮四愕囊慌∷岛螅曳⑾衷勖侵泄嗽诔陨险媸峭诳樟诵乃迹比唬刑跫云媸骋煳兜娜耍蠖嗍槐靥妥约旱难劣诰蠖嗍习傩眨膊还呛胰ザ亲影樟恕u庹媸侨馍骄坪5氖贝阈∷抵心切┕倭琶牵茸ǔ匝冀捧肽さ牧跷牟缮衿嗔恕u庵质麓蠹叶妓究占撸凹改昊褂腥嗽诒闲醇钙煌床谎鞯亩垢槲恼禄蚴腔泶桃幌拢衷诹庑┮裁挥辛恕?br》
  话归正题,你的《采燕》我看还是政治意识太强,我想你应该把你那满腹激愤先排泄干净,然后把这篇小说重写一下。采集燕窝,这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会弄成一篇很好看的东西。强调一下:注意在神秘与传奇上下功夫。
  我去酒国的事,领导已基本同意。但我必须把手头这部长篇的初稿拉出来才能成行。我牢记着你们首届猿酒节的日期,不会错过的。
  稿子退给你,快邮专递,请查收。
  即颂
  笔健!
  莫言
  二
  莫言老师:
  来信收到了,快邮专递过来的稿子也收到了。其实您完全不必多花这些钱,平寄挂号即可,晚几天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正在写一篇题名《酒仙》的小说,暂时不想改《采燕》。
  老师围绕着我的《采燕》发了那么多的感慨,并且因此而忆起了童年吃清水煮马蹄的往事,所以,《采燕》即使永不发表,也立下了赫赫功绩——如果没有它,您怎么会给我写这么长的信呢?
  正如您所说,燕窝的营养价值是被人们大大地夸张了的,我想,它不过是一种含有较高蛋白质的鸟类分泌物罢了,并没有那么神奇的功能,否则,那些日食燕窝三五个的人真要长生不死了。我只吃过一次燕窝,就像我在小说中写的那样。您来到酒国之后,我一定想办法搞点燕窝给你吃,当然,吃是次要的,增加一些这方面的经验是主要的。
  关于我的满腹激愤,今后一定想法排泄,在这种状况下,谁也无力挽狂澜,而且认真检讨起来,社会变成这样子,每个人都有责任,我本人也借着工作之便,喝遍了全世界的名酒,那些酒并不比燕窝便宜多少,一般老百姓恐怕连见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