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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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盖有奖 更新:2021-02-26 18:48 字数: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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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死丫头,你们这群饭桶还楞着干什么,还不给我上去教训那个死丫头!”
“教训我?就凭你们那点斤两,我就算改吃素你们也不是我的对手。”
就这种货色,毫无疑问,没有悬念,不需要理由,绝对两三下被冰凝清洁溜溜,冰凝挥一挥衣袖,不沾染半点尘埃,连滴汗都没流。
嘁,真菜,菜鸟一两只还敢对我夸口,蠢,本小姐好歹包揽了东西各种武术,就一群连点武功基础都没有的还跟我斗什么啊,不用仙术也能要你们命。
“喂,老鸨”
“小姐饶命啊,是我有眼无珠,我不该冒犯,求小姐饶命啊,我上有老下有小”
“哎哎,哎你给我闭嘴!”她还没说完一句老鸨就没完没了地说了十句,听得人头疼,让她想起了以前教她政治的老师。
“我有话和你说呐,带我来这里的那两个男人中穿红衣服的那个在哪里?”
“红衣服的爷?没见过,我没见过小姐您进来啊。”
……
他们一定是把她丢在这里后闪人,这种馊主意绝对是东方无愁出的,报复她没让他吃霸王餐,伏羲也是帮凶,还在记恨她跟他要切云戟,两个
“吼!两个挨千刀的!你们是我的眼中钉,肉中刺,骨中瘤,喉中鲠让我再见到你们看我不拔你们的头发,剥你们的皮,挖你们的心,抽你们的筋,剁你们的肉,喝你们的血我要让你们都给我下十九层地狱!!!!”
“姑娘似乎是被人欺骗卖入青楼的,真让人同情,在下黄绨,愿为姑娘赎身。”
冰凝顺着声音望去,见一个身穿华服的翩翩公子手上摇着扇子看向她,但冰凝从他身上看到有金色气息在围绕,他不是平凡人,她记得那是帝王之气。
“不必了,本小姐也还不至于没钱到要人救济,老鸨,这个珍珠给你那些打手当医药费,哼!”
冰凝把一个直径一厘米的黑珍珠扔给了老鸨,她也不想出钱,但她更不想要多余的麻烦,找女娲的心血就够她烦的了,老鸨看见这么上好的珍珠哭丧的脸瞬时笑逐言开,点头哈腰地恭送冰凝。
“小姐,我对小姐一见如故,小姐可否告知在下你的芳名?”
黄绨摇着扇子踱到冰凝面前,她真是个不凡的女孩,他后宫的佳丽无一拥有她这样的美貌与气质,连骂人的时候也高贵得让人无法反驳。(汐:你确定系“高贵”得让人无法反驳,只怕系她骂得太狠气得人无法反驳吧,还骂得粉快)
“没必要,我跟你不熟。”
“大胆!你敢对我家老爷如此无礼!”
“我是没必要吧自己的名字告诉一个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人,还是逛青楼的男人。”冰凝鄙夷地嗤笑,跟她比身份,他还没那个分量。
“你我家老爷要逛窑子关你什么事”
“说得好,我叫什么名字告不告诉他又关你什么事,嘴巴张在我脸上,我爱怎么说你管得着么?”跟她吵,门都没有,她的律师资格不是白考的,钻漏洞就是她的长项之一,吵架也是律师的必修,美其名曰“练口才”。
“你”
“张思,不可对姑娘无礼,退下!”黄绨用扇子挡住张思,“姑娘,在下是真心想与姑娘结交,请姑娘告诉在下你的名字和家住。”
“谢谢公子赏识,不过我也是真的无意与你认识,请你不要再来缠我。”伏羲说的,她没承认就是。
冰凝不再给他们阻拦的机会,绕过他们走出外面,谁要去认识一个对她有意思的皇帝,她头疼的事已经够多了。
不过冰凝对他表现得越冷漠,黄绨就越是对她有兴趣,他第一次被女人拒绝,他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自信的。
“张思,你去调查一下那位姑娘的来历。”
“是。”
卷三 重生再世 第一百三十九章 鬼宅
跑遍了所有青楼,冰凝也没找到欠她砍的东方无愁,她现在可以肯定东方无愁不是她的对手,如果不是盘古在星镜上做了手脚让她逮不到人
至于跟在后面的张思,她早发现了,懒得理,反正他也查不出什么,就算真能查出什么也没关系,还能用妖王的身份吓退那个好事的皇帝。
相对起来,幽郦和炎血都走了,她没人能使唤真不方便,冰凝懒习惯了,让她学勤奋是一件比星球倒转、宇宙爆炸、小汐不看漫画更加不可能。(汐:=_=b扯到偶做啥,偶就爱看漫画,看漫画又8犯罪,你敢8让偶看漫画偶偶偶死给你看!)
既然要找女娲的心血,干脆给自己找个住所吧,老住客栈也不是办法,要去找下一个城市还得靠脚,虽然用仙术也是可以一步千里,问题是星镜不能定位,人生地不熟的,要找到准确位置不知要到哪年哪月。
想了想,冰凝走进当铺,她的现金都没了,一定是东方无愁拿走了,拿她的钱去嫖妓,要狠狠和他算利息,还好她比较值钱的东西都放在手镯里,去当铺换点钱买个房子住下再说。
冰凝选了城西一座闹鬼的宅子买下,那宅子很大,但因为闹鬼很便宜,正合冰凝的意,闹鬼她怕个啥,鬼不怕她才是真,不过,家里有个鬼多方便啊,你看,她才进门那个鬼就帮她把门给关了,像给自家安了全自动门,凉风(阴风)阵阵,大夏天的有天然风空调吹,还是省电、无污染、不消耗能源,不浪费金钱
冰凝也不用特地去找鬼,鬼自己会来找她,被冰凝的几个仙术给打发了,冰凝现在可舍不得让鬼超度,她又不是不懂利用宝“鬼”资源的道士,那么好用的鬼,至少要给她打几年工再说,想想,鬼会把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人总扫不了这么干净吧;鬼能不吃饭给她省伙食费,人不能吧;鬼会给她一个高科技全自动的房子,人不会吧;鬼不会请病假,不需要休息、不用发工资,不(汐:=_=||)
但她还是需要雇一个人,最好是女人,买东西总要个人当跑腿,鬼的活动只能在宅子里,女人应该更能杀价替她省钱。
可是,招工广告贴了老半天也没个人来应聘,冰凝失望得想回上古森林去拉个妖精(怕妖精会吃人)来当劳工的时候,终于有个人进门了,可惜是个男人,还是个瘦弱的乞丐,唉!将就一下吧。
“你叫什么名字?”
“回小姐,我没有名字,我是孤儿。”
“你不介意我这宅子是鬼宅吗?”
“小姐,您看我的眼睛。”
哇,一金一蓝,漂亮!羡慕!百分之百肯定这是个混血儿,看他的身高比例合乎帅哥标准,可惜太瘦太脏,但依据她超强的第六感和设计师的目光,以及人们对混血儿的评价,他是个帅哥,还是很帅的那种,美人买菜应该能便宜点吧,管家不二人选。
“我是阴阳眼的鬼子,就是这个原因,我成了孤儿,也没人愿意接纳我,除了这里,我没有任何地方可去,在外头不是饿死就是被人打死,请小姐收留。”
“阴阳眼?真帅啊(她也想要),没问题,你就留下来吧,我给你起个名字,叫叫璨,阿贵啊,你给璨找房间,顺便告诉他这里的规矩,可别欺负他哦。”为什么叫璨?你看看他现在的样子,你瞧瞧他现在的身份,你会联想到什么?苏璨!
冰凝话一落音,可怜的厉鬼就飘到璨的面前,他果然看到了厉鬼阿贵。
“对了,阿贵,你等等把宅子的牌匾换了,我不姓陈,我姓紫,没事不要让人进来,我讨厌被人打扰。”
“是,小姐,璨小子,你看得到我就跟我来吧。”
璨跟着阿贵走了,阿贵边走边给他讲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你的工作就是买菜,小姐如果有其它东西需要你买的话你就去买,伙食自己负责,钱都在小姐那里,小姐休息、看书、练功、吃东西、玩乐的时候你不能去打扰她,没事别吵闹,打扰到小姐她会生气”
“阿阿贵大叔”
“叫我阿贵就好,这是小姐给我起的名字,我早已经忘了自己是谁了。”
“那阿贵,小姐是什么人啊?为什么为什么不怕”不怕鬼还敢接受阴阳眼的他。
“她我告诉你,你可别让她知道哦,她根本就是魔女,我我在这宅子住了好久都没人敢对我怎么样,她她一出现就就把我当奴隶使唤,要我包揽所有家务,否则她就”让一个厉鬼沦落成打杂的,她一定是魔女,一定!
“小姐很厉害吗?”
“厉害得过分,这么多年来被我赶跑的道士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九个,但对她,我完全没办法,她的术是我破不了的,你不要惹小姐,也不要对小姐太好奇,如果你想好好活下去的话。”
“我知道”
璨承认他对他的主人非常好奇,美丽又强大,把人人害怕的厉鬼当奴仆,对他的眼睛也丝毫不介意,他的工作只要每天去买菜,清闲工资又多,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阿贵,我住这里没问题吗?”
做惯了乞丐,璨简直不敢想象自己能住这么好的房子,有温暖的床,柔软的被子,宽大的房间,一点也不像下人住的地方。
“没关系,府上就你和小姐两个人,这个房间离门口近离厨房也近,你做事比较方便,小姐也不会介意的,下人的房子早让小姐给拆了。”前些天冰凝说感应到下人房间下面有宝藏,硬是挖地三尺,把整个地方都凿了,确实从里面挖出了几个装了珠宝的箱子。
想到冰凝挖到宝藏是的尖锐笑声,阿贵打了个寒颤,真恐怖,又刚好是深夜,不知道的人还当是他在笑,他哪笑得了那么恐怖,最先被吓到的是他好不好。
“金金金金子,阿贵你看这里有金子!”
“别大惊小怪,那是小姐给你的伙食费,小姐的食量很大,你要多买点菜和肉,金子小姐多的是,你别让她饿着,杀价还是要的,小姐说她讨厌浪费的人,我准备好热水了,那边的衣柜里有衣服,是以前的人留下的,你寻几件合身的换吧,小姐也不喜欢脏。”
“还有衣服小姐真是好人。”
璨感动得要掉眼泪,他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人给过他衣服,他的衣服都是拣人家丢的,他也从来没洗过一个温暖的澡,金子更是他不曾碰过的高级物品,现在小姐都给了他,还给他一个舒适的房间,他一定要好好报答小姐。
“璨小子,你听说过‘女娲的心血’吗?”
“‘女娲的心血’?没听说过,那是什么?”
“小姐在找这件东西,你如果有听说就告诉小姐,小姐似乎很急着要找那东西。”
“好,我知道了,我一定帮小姐找的,有线索我会告诉小姐,那东西是什么模样的?”
“不知道,除了它叫‘女娲的心血’,其它什么都不知道。”
“啊?那要找起来可难了,我还是会尽力。”
阿贵在一边撇撇嘴,傻小子,居然把魔女当善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日后你就会明白,小姐真的很可怕的,他隐约可以感觉到小姐身上与众不同的气息,那是不属于人间的气息,他们小姐是谁也惹不起的。
卷三 重生再世 第一百四十章 打扰
“鸾凤,你是我的救星,你是我的知己,你是我的心肝,你是我的”冰凝滔滔不绝地赞美着鸾凤。
“小姐,我只是您养的一只凤凰,小姐请千万莫要忘了和我的约定。”鸾凤不放心地看着冰凝,他可不敢再让冰凝说下去,某些人误会就惨了。
“没问题没问题,我一定让你见玫凰,我会帮你和玫凰的牵红线的。”
鸾凤兼任冰凝的贴身保镖、新任宠物、掌勺大厨、情报探子
这就要从食物的事件说起了,冰凝喜欢吃好吃的,但叫她每天自己动手就太为难她了,以前做给月华吃的还好,月华的食量比她少(汐:=_=b),现在要做她自己的份,太累了啊。
关键时刻,鸾凤出场了,他告诉冰凝他愿意每天帮冰凝做食物,代价就是要冰凝帮他撮合他和玫凰,从以前玫凰每天在冰凝手镯里吃东西的时候,他就喜欢上玫凰了,以前他都是在水晶球里看着玫凰,自从玫凰被冰凝丢回幽冥以后,他想玫凰想得紧。
冰凝早想试试抢月老的饭碗了,以前她做红娘失败是因为她没有情玉,现在她有了,自然要再试过。
“对了,鸾凤啊,你找到关于女娲的心血的线索没?”
“还没有,小姐,玄昌娘娘的心血不容易找,我们不知道它现在的形态,如果您能得回尊星王的力量就能找到了,那滴心血只有娘娘八成灵力,小姐您的仙力与娘娘不分上下,它定不能瞒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