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两块      更新:2021-02-26 18:18      字数:4891
  沈白聿没有多做解释,抬头看着天上飘过的一朵白云。
  那个时候,他还什么也不知道,只是以问剑山庄的少主和吴钩将来的主人为荣,每日练剑学字虽然辛苦,却也充满了童真的乐趣。明月只有六岁,每天咿咿呀呀的跟在身后,只伸着胖胖的小手吵着要他抱。
  然后有一天,一切都变了。
  一夜江湖老。
  而他还未踏入江湖,就已经有了与年龄不符的深沉心计,和许多无法与人分担的心事。纠缠至今,仍不得安宁。
  闭上眼睛,把这突如其来的回忆甩到脑后,沈白聿轻轻的笑道:“温惜花,我认识了你很久,却从来没有见你生气。朋友一场,你若有什么修身养性的方子也来教教我。”
  温惜花笑起来,道:“你练的是玄门内功,说修身养性,怎么也比我强吧?……不然,难道是一直没有见我出手,积郁在心?”
  他话岔的不高明,到最后两句,已经有些调笑的成分。谁料沈白聿居然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好像没有反应过来,只摇头道:“也许吧……也许我只是有些话很想跟你说,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说到这里,他沉静的面孔上罕见的掠过一丝迷茫之色,似乎判断不出自己究竟在说什么,又像是震惊与自己要说的话。这张清秀冷峻的脸过去看了十数年,温惜花再熟悉不过,这个无措的表情,他却从未见过,甚至从未想过。
  一瞬间,温惜花的心忽然变得无比柔软,还带着一丝莫名的温存。他挨近了沈白聿,柔声道:“小白,不要勉强,还有时间。我会等到你想说的一天。”
  沈白聿微笑起来,道:“温公子,我和你不一样。你可知道,一直以来我最缺的就是——”
  “温公子!总算找到你了!”
  一声惊呼打断了沈白聿未竟的后话,两人循声望去,路边站着一个小小的女孩子,只有十二三岁年纪,模样活泼讨喜,笑嘻嘻的朝他们招手。
  温惜花皱起了眉,表情变得十分严峻,但那女孩子迎上来的时候他已换了神情,尽量和缓的问道:“九儿,你家姑娘找我可是有事?”
  唤做九儿的女孩儿抚着胸道:“温公子还记得我啊!我家姑娘这些日子天天派人在找你,急也急死了,今天居然给我遇到。她说若是见到你,就马上带你去见她。”
  心下一声轻叹,温惜花回头朝沈白聿苦笑道:“我是天生劳碌命,我不去找麻烦,麻烦也会来找我,问剑山庄之行只怕是要延后了。”
  沈白聿面上一无所动,点头道:“你既陪我一程,我也陪你一程又如何?反正我们还有时间,走吧。”
  赌场的大堂从来都是只认得银子的地方,进了门来就是直奔叮当作响的骰子牌九而去,赌徒都兴奋的眼睛发红,根本没空留意周围又来了什么人,又走了什么人。温惜花熟门熟路,在厅前打发走了九儿,就领着沈白聿从偏厅小门上楼去。
  苏彩衣一向是个很美,也很讲究风度的女子。今天却一反常态,没有梳妆,不施粉黛,不言不语的坐在哪里,有一种憔悴又惹人怜惜的风致。见到温惜花进来,她先是眼睛一亮,很快又怅然若失的低下头去。
  温惜花近前两步,开口就是:“小方可是出事了?”
  见到苏彩衣一脸错愕的抬头,他忍不住心一沉,但表情却没有波动。坐下在苏彩衣对面的椅子上,温惜花柔声道:“彩衣,现在不是失落的时候,你把我走了以后发生的事情一件一件说出来,莫要有半点遗漏。”
  苏彩衣过去几天可以说是方寸大乱、受尽煎熬,听到温惜花沉着的声音,心头终于一松,一滴泪珠就顺着白皙的面庞落了下来。温惜花并不急着催她说话,他知道苏彩衣一向是一个很有主见、头脑聪慧的女孩子,等到情绪平复,自然能把事情说个清清楚楚。
  轻轻拭去那滴泪,苏彩衣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变得平缓。她先探问的看了旁边的沈白聿一眼,见温惜花点点头,眼里疑惑更甚,却没有发问,只是慢慢的道:“事情要从你离开后第三天说起,那天小方……”她为难的咬了咬下唇,最后还是续道:“小方说振远镖局的人在外面找你去帮忙;看你一时回不来,那边又确实催的很急,小方就替你去了。过了两天,振远镖局又有人带着一封信从洛阳过来,他们说不但没有见过小方,之前也根本没有派过人来。我这才知道不对,赶紧飞鸽传书到洛阳去查,又加紧派人四处找你。”
  苏彩衣又道:“洛阳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振远镖局的人先回去了,留了这封信。”
  她从手边把信拿出来,递过桌子去。温惜花看着信封上的字,眉头皱了起来,却不去拿,道:“先后来找小方的人你可都见了?”
  苏彩衣脸一僵,只好道:“先……先小方被我从小楼赶了出去,没过几个时辰,他就回来和我交待了一声,说你若回来就去洛阳找他。我手下的人只说见到他和一个方脸浓须的男人在门口说了几句话,由形容来看,似是振远镖局的副镖头丘冷衫,说不出有什么特征。第二次来的人是丘冷衫和总镖头宁渊。”
  所有的线索苏彩衣显是都已查过,温惜花凝神想了一想,拿过信,点头道:“我都知道了。”
  他起身朝沈白聿使了个眼色,又回头去看六神无主的苏彩衣,暗叹一声,终忍不住弯身扶住苏彩衣的手,轻喝道:“彩衣!”苏彩衣一震,抬头看他,温惜花给她一个从容的笑容,道:“二十天之后,渭水之东,你定要记得去给小方助阵。”
  苏彩衣眼睛亮了,温惜花为人虽风流戏谑,却从不轻诺少信,只要说出的事情,就不会做不到。用力点点头,直到这刻,她终能露出真正安心的神情。
  出了听雨榭的门,温惜花忽然自己笑了,转头道:“情之一字,竟磨人至此。我当初认得苏彩衣的时候,她又狠又辣,根本不把旁人放在眼里,现在居然变得这么乖这么好哄,你说好玩不好玩?”
  沈白聿颇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朋友不见踪影,为什么我觉得你反而很高兴?”
  温惜花苦笑道:“我这是苦中作乐。唉,老天从不为我多想,一个麻烦已经够多,何况两个,何况三个?”
  沈白聿皱眉道:“你说的两个麻烦我知道,一个是方匀桢失踪,另一个既然跟振远镖局有关,那就是为了那支被劫的暗镖了。这第三个却是什么?”
  温惜花抽出怀中的那封信,在手里晃了一晃,随手就抛在一边的护城河里。他立在河边,就那么看着白色的纸笺霎时浸了水,慢慢晕出黑墨,又很快被水流冲走。最后转过来笑道:“这第三个麻烦,才是最大的麻烦。”
  已是秋末,天空一色清澄明净,和风徐徐。
  沈白聿看着温惜花脸上锐利深沉的笑容,第一次觉得,对这个人的了解,远远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多。
  “去洛阳?”
  “不错。我的三个麻烦里,两个都在洛阳,剩下的一个也和洛阳有关。”
  沈白聿道:“你说的和洛阳有关,是不是因为诱走方匀桢的人打的是振远镖局的名号?”
  温惜花轻轻摇头,道:“不。这个圈套,本是用来对付我的。小方会在这里,是因为半个多月前,他受人之托要带一样东西给我。我们约好在听雨榭相见,结果中途我撞上你的事离开了。”
  沈白聿续道:“所以,方匀桢出事,是有人不希望那件东西落到你手上。这东西是什么?”
  意味深长的一笑,温惜花道:“是一张纸,一张空白的青色宣纸。”
  沈白聿目光微动,笑道:“是了。既然是青衣楼的纸,那出手的就必定是青衣楼。可惜此事说穿了很简单,却从哪里去找青衣楼的人?”
  温惜花也笑了,道:“这个说穿了更简单——出事的时候,小方还没死。”
  出事的时候,就是方匀桢被骗走的时候,他既然被骗,就肯定是活着的。温惜花的话,岂不是废话?沈白聿却拊掌大笑起来:“不错。如果为的是东西,可夺可抢;如果为的是灭口,可杀可废;但是大费周章骗人离开,无非是方匀桢确实知道了什么,而他们又害怕因此别人也知道了什么。既然这样,根本不必去找青衣楼,他们自然会找上门来。”
  温惜花嘻嘻笑道:“小白,果然还是和你说话最是省力。想想,自从前年过年一起去皇宫以后,我好像都没有和你这么说过话了。”
  沈白聿面不改色的道:“温公子,你似乎不记得我们已是朝廷钦犯,正被四处通缉,在大街上这样讲话,是想让人拿了送官吗?”
  温惜花忍不住大笑出声,道:“我真的忘了,亏你还记得。那个通缉令还在吗?”
  沈白聿冷冷哼了一声,彷佛要发怒,最后还是忍俊不禁,笑道:“还在。我月前到刑部去翻阅旧卷宗,第三个就是。”
  “唉,”温惜花叹了口气,无限惆怅:“我们两个加起来居然也只值一千两,价比杀个山贼还低,这个皇帝可真吝啬。”
  警惕的看了他一眼,沈白聿慢慢的道:“莫要告诉我说你还想去。”
  闻言,温惜花回他个你我心照不宣的笑脸,看得沈白聿出了一身冷汗。正要开口,温惜花已经蹭过来揽住了他的肩道:“知我者莫若小白。上次我们什么也没做,反正被人通缉了,这次索性……”
  皱起眉,沈白聿甩开他的手,尽量离得远点,加快了脚步,道:“上次你开始只说随便看看,后来又非要去御花园喝酒赏月,惊动了宫中侍卫被人追杀百里,最后落得城门有名。温公子,我现在武功尽废,经不起你这么折腾,这一次就请另找别人吧。”
  温惜花并不死心,笑嘻嘻的伸手去拉他走慢点,道:“小白,不要这么小心眼,上次我不是已经请你喝酒赔罪了。”
  叹了口气,沈白聿扶着额角道:“是啊,你喝醉了之后就开始唱歌,第二天方圆百里鸟兽绝迹,连辆车都雇不到。”
  温惜花只当没听见,笑着岔开道:“说真的,这里的事完了,我们再去一次皇宫如何?”
  沈白聿皱起了秀气的眉,许久之后只能无奈的摇头:“等你真能了结这些事情再说。”
  露出个大大的笑脸,惹的一边卖花的女孩羞红了脸,温惜花洒然笑道:“这就算答应了,到时候你可不要反悔。”
  沈白聿淡淡的道:“我说出的话什么反悔过,只怕你没空,那反悔的说不定是谁了。”
  温惜花微笑着摇头,道:“不会,小白,不会的。”
  二、
  洛阳。雄踞黄河,北屏邙山,南系洛水、东呼虎牢、西应函谷,风光绮丽,土壤肥沃,气候适中。既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是富商巨贾聚集之地,以繁华富丽著称于世的千年古都。
  温惜花不是在洛阳长大的。可是他知道,在江湖上,只要提起他,就一定会提起洛阳,一定会说到洛阳温家。
  温惜花从不反驳。
  聪明人都明白,一件事就算是假的,如果被别人说得多了,到了最后就会弄假成真。你如果要去告诉一个喜欢轻信的人说,这是假的,人家不但不会感激,只怕还会恼羞成怒报以老拳。温惜花是聪明人,甚至是江湖上公认最聪明的人,但他不愿意纠正的原因却不是这个。
  他只是觉得没必要。
  既然你不能让一个人全部都知道,就最好让他什么也不知道。
  虽然这样说,温惜花却一直都很喜欢洛阳。他是浪子,浪子最喜欢的,从来都是纸醉金迷的繁华之地。他转头,见沈白聿从进城时起,就在饶有兴味的打量四周的建筑布局和熙熙攘攘的人流,不禁奇道:“小白,莫非你没有来过洛阳?”
  沈白聿一怔,沉默片刻,才摇头道:“不,我来过。只是那时有事在身,没什么时间好好观赏。”
  温惜花缀住他走慢了半步,笑道:“那我定要好好尽一下地主之谊,洛阳最出名的——”
  “洛阳最出名的武林世家?当然是银戟温家、金环楼家、神弓宁家和妙手孙家。”前面有一个身佩大刀的江湖豪客朝拿索子枪的另外一人说道,他声音甚大,恰恰把温惜花的话断在中间。
  两人相视一笑,正要举步,就听一个女子冷咤道:“银戟温候,好大的口气,凭什么它要排在金环楼家前面?”
  街上众人都是一震,心里先喝了一声采,好一把断金切玉的嗓子!循声望去,前面不远几步站着一名女子,长身玉立,穿着绛紫轻裳,脸上覆着面纱。她身边一名佩剑的侠客,玉树临风,英姿飒爽,正苦笑的看着那女子,见众人目光集中过来,不免轻咳一下,拱手道:“舍妹年纪小,说话不知道分寸,诸位见谅。”
  那女子似是面有愠色,还要再说,已经被她哥哥连拉带拽的劝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