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节
作者:小秋      更新:2021-02-26 18:16      字数:5126
  大家本能地抬眸,然后一个个错愕地叫着:“沈总?”
  沈长风停下脚步,笑着:“怎么了?一个个都像不认识我似的。”
  “沈总,你怎么戴眼镜了?”
  “是呀,沈总,我们怎么不知道你近视?”
  沈长风笑着:“平光眼镜,就是抗抗辐射,挡挡紫外线的。晓晓在吗?”
  大家点头。
  沈长风便笑着从大家眼前掠过,迫不及待地撞入了慕容晓的小小办公室里。
  慕容晓躲在办公室里,不是在工作,而是在写着她的小说,听到推门声以及熟悉的脚步声,她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来者非沈长风莫属。
  也只有这个花蝴蝶来了,才会引起她同事们的骚动。
  这厮就是有本事,男女都能被他迷倒,简直就是男女通迷!
  “来了。”
  慕容晓看都不看沈长风,随口问着。
  沈长风走到她的面前站着,并没有答话。
  “有事吗?”
  沈长风还是没有答话。
  慕容晓疑惑,这家伙这么安静?
  把视线从电脑屏幕移开,看向了沈长风。
  慕容晓愣住了,明亮的大眼眨着,再眨着。
  “晓晓。”
  沈长风很温柔地叫着。
  慕容晓的眼睛眨得更厉害了。
  沈长风郁闷了,她看到他戴眼镜的样子,就是这种反应吗?眨眼?再眨眼?与他想象中的两眼放光,嗯,差远了。
  他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秦拓时,那痴恋的样子。
  慕容晓慢慢地站了起来。
  是不是要扑倒他?
  来吧,晓晓,咱已经做好了被扑倒的准备了。
  两只修长又柔软的小手伸到了他的面前。
  一眨眼,沈长风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便被那两只小手摘了下来。
  慕容晓把眼镜试着戴了戴,一看,什么都没有变化,原来是平光眼镜呀。
  再看沈长风,她放下心来,说着:“长风,这才是你。”
  沈长风:……
  在心里反抗着:晓晓,你不是说喜欢戴着眼镜的男人吗?觉得眼镜男斯文有气质又有学问,难道我戴上眼镜不斯文,没气质,没学问?
  “你不要戴眼镜了,戴了眼镜,一点都不好看,我也很不习惯。你不知道吗,你的眼睛很好看,是凤眸,会放电,眼镜一戴,镜片就挡住了好看的凤眸,电流也被挡掉了大半,你还怎么迷倒外面的美女们。”
  沈长风:……
  东施效颦
  失策呀!
  他不是秦拓,他是沈长风,就算他戴上眼镜,也变不成秦拓!
  “我网上看到这副眼镜不错,就买了一副来戴戴,不过戴着还真的不舒服。”沈长风不让慕容晓知道自己戴眼镜是因为她的一句话,要是让她知道,她不会感动,只会笑死他!
  这种吃亏的事,他沈长风打死也不做。
  “那是自然的,你又不近视,从来不戴眼镜,忽然戴眼镜,肯定会不舒服的。不过外出的时候,戴戴倒是无所谓,挡挡紫外线嘛。在我的面前不要再戴就行了,我非常不喜欢你戴眼镜的样子。”
  慕容晓很认真地说着。
  她是真的不喜欢沈长风戴眼镜,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面对陌生似的沈长风,她隐隐有点心慌,是那种无措中害怕失去的心慌。
  为什么?
  不知道!
  054 宠在心尖
  “那我就外出的时候戴戴吧。”沈长风从她的手里拿回了那副眼镜,她不喜欢他戴眼镜的样子更好,他更不喜欢戴着眼镜。“你在做什么?”沈长风瞟着慕容晓的电脑屏幕。
  慕容晓马上坐下来,把文档一关,掩饰着:“反正与你无关。”
  沈长风往她的办公桌上一坐,一副我早就知道的表情,说着:“你是不是还在写你的所谓小说?你就那么喜欢写小说?这么多年了,也不见你写一部完整的出来,你要是能写出一部完整的出来,我找人帮你出版,让你过过作家瘾。”他出资。
  扯到自己的梦想,慕容晓的嘴巴更加的利索,反驳着沈长风的说词:“什么叫做所谓的小说?小说便是小说,所谓是什么意思?我就喜欢写小说怎么着?见不得光吗?一部好的小说,成功的小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写出来的,你不知道那些名作都是作者花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才写出来的吗?”
  “自己的爱好,能坚持便是好事。”
  沈长风不想和她吵,写作是唯一能让慕容晓安静下来的爱好,他不是不尊重她,只是觉得她写了那么多年,还是没有完稿一部,总想说点什么而已。
  “我要是写完了,也不用你找人帮忙,那些出版社会主动找上门来,要帮我出版。”慕容晓自信地说着。
  “你没名气,谁会主动来找你。”沈长风本能地应了一句。
  “先发到网上去,在网上火起来了,出版就容易了,出版了,再大卖,然后影视公司找上门来,再签约影视,嘻嘻,我便成功了。”慕容晓一边说着,一边做着白日梦,明亮的杏眸因为白日梦的美好而大放光彩,让本来就是个大美女的她,更添上几分灵气,坐在她对面的沈长风忍不住悄悄地把俊脸往前靠,靠一下,她没有发现,他再靠一下,她还是没有发现,他得寸进尺,再靠……
  “你写的是什么故事?什么题目?”
  为了让她继续发着白日梦,完全在他面前绽放她的美,沈长风很有耐性地问下去,深邃的凤眸神色一深再深,距离的拉近,让他闻到了她身上那股子特有的淡淡清新香气。
  见过无数美女的他,也闻过无数香味,那些女人见到他都会像牛皮糖粘过来,他想不闻那些女人身上的香水味也不行。闻得多了,他对香水味便特别的反感,所以他特喜欢慕容晓身上的这股自然清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像慕容晓这种出身的千金小姐,还能保持着自然,难得!非常的难得!
  慕容晓也很不淑女地往桌子上一桌,这样两个人都坐在桌子上,反正慕容晓在沈长风从来都不会淑女的,随着她的一坐,两个人的距离更近了,慕容晓的眼神更加的清亮,只不过焦距不是对着沈长风的,她整个人都沉浸在她自己故事之中,没有留意到沈长风的脸几乎要贴到她的脸上了,听到沈长风的问话,她有点腼腆地笑着,从来没有看到过她腼腆一面的沈长风,差点忍不住要扑倒她。
  “《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
  这下子轮到沈长风两眼放光了,她是不是拿他和她当成题材写了?
  她写成什么样子?都有些什么内容?她对竹马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
  瞬间,千万只蚂蚁在沈长风的心里抓着,抓得他难受至极,大手一伸,就把她的电脑抱过来,他要看她的小说!
  “沈长风,你干什么?”
  慕容晓赶紧抢回自己的电脑,一脸防备地瞪着沈长风,质问着:“你想干嘛?偷看*吗?”
  “你的办公电脑有你的*?”沈长风不客气地反问着。
  慕容晓一塞,但还嘴硬地说着:“就算没有*,你也不能看,我的小说稿全都在这里,不能让你看。”
  沈长风灼灼地看着她,咄咄逼人:“为什么不能让我看?难不成你写的小说全是误人子弟的,都是那种那种的情节?”
  “你才是那种那种情节呢,我写的小说都是非常清水的,要先发到网上去,现在看网络小说的读者,很多年龄偏低,我可不想误人子弟。我写了那么多年,连个……嗯,男主还没有亲过女主呢。”
  慕容晓又羞又气地自辩着。
  写了那么多年,她至少也写了一百万字以上吧?连个吻都还没有写到?这,不是活脱脱地写他俩吗?他和她青梅竹马二十八年了,还是前几天才借醉真正地吻了她一次。
  “男主胸怀天下,希望一统天下,再把女主迎入宫去,所以他们俩还没有……不过谁都知道男女主是青梅竹马的,男主的皇后之位非女主莫属。就是男主是皇帝,后宫佳丽三千,想独宠女主一人,压力很大的,我现在才写到他力排万难,坚决拒绝太后和大臣们塞给他的女人入宫,就算有些入了宫,他也绝对不碰她们一根手指头,怎样,我的男主长情吧?一国之君,独钟情女主,痴情,专一,一生一世一双人,实在是太唯美了。”
  沈长风傻了。
  她的小说和他俩差了十万八千里呀。
  唯一相同的便是,他和她的男主一样情有独钟,痴情,专一,保证一生一世一双人。
  “你的女主?”
  “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而且文武双全,文能助男主打理朝政,武能代男主驰骋沙场,国色天香,绝代风华,妙手神医,再世华佗……”
  狗血!
  无聊!
  骗人的鬼话!
  误人子弟!
  世界上绝对不会有如此唯美的爱情故事!
  无数个冷哼在沈长风的脑里掠过。
  “到时间下班了,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沈长风直接打断了慕容晓的口沫横飞,对她的故事,此刻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小说虽然是小说,但也不能太过浮夸。
  他还是觉得现实一点好,毕竟现实是残酷的。
  不过她要是把他俩写成小说,他希望她把小说写得浮夸一点没事。
  “好呀,你请我。”
  “好,我请客,你买单吧。”
  “哦,什么?我买单,沈长风,你咋好意思,一男一女去吃饭,都是男人抢着去买单的,那叫做绅士风度,你懂不懂呀。”
  “男人欠着你们女人的?干嘛要一直买单?绅士风度能当饭吃吗?绅士风度只会让男人的钱包扁了一次又一次。”
  “小气鬼,歪理一大堆,钱多到可以给我当被子盖了,还要和我算这帐。”
  “你很大方的,所以我让你买单。”
  “……好吧,我买单,一会儿点菜的时候,我点,你给我老实地坐着。”
  “怕我吃穷你?”
  “我今天没有带着银行卡,现金不多,我怕你点了一桌的山珍海味,吃完了还要留下来洗碗。”
  “那我借你吧。不用你还,只要你从明天开始,帮我做早餐就行。”
  一脚踢来,沈长风挨了慕容晓的粉脚。
  “晓晓!”
  倏地,一声低沉的声音夹着不悦炸来。
  慕容恒刚走出自己的办公室,就看到已经越过了自己办公室的妹妹踢了沈长风一脚,那一脚不见得很大力,但很不淑女。
  慕容晓停下脚步,偷偷地瞪了一眼沈长风,才转身,俏脸的脸上堆起了嘻嘻的笑,嘻嘻着:“哥,有事?”
  慕容恒走过来,轻敲一下她的头,轻责着:“注意点形象,淑女点儿。”
  慕容晓嘻嘻。
  原来老哥看到她踢沈长风了,她还以为老哥要骂她又提前下班呢。
  “恒,我和晓晓去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沈长风等慕容恒走过来时,伸手搭着慕容恒的肩膀,笑问着。
  沈长风和慕容晓青梅竹马,两小打架,可和慕容恒却是发小,打小便很要好,现在长大了,大家都接管着家族事业,慕容恒要比沈长风敬业,不像沈长风三天两头往恒天里钻。
  “那就一起吧。”慕容恒没有拒绝。
  沈长风闪一下凤眸,自己替自己拉了个大灯泡,不过转念一想,慕容恒是慕容晓的亲大哥,平时虽说老骂慕容晓上班懒懒散散的,无数次叫嚣着要把慕容晓辞退,其实很疼慕容晓,他要在慕容恒面前好好地表现一番,让慕容恒知道,放眼天下,只有他沈长风对慕容晓最体贴,慕容恒不像慕容晓那样满脑子都是榆木,或许能看出他的感情,替他提点提点一下慕容晓呢。
  这样想着,沈长风和慕容恒有说有笑地走了,慕容晓反倒成了个跟班,插不上话,只能郁闷地跟着。
  出了办公大楼,慕容晓本能地坐上了沈长风的兰博基尼,看到她有兄长与他之间,她还是选择了自己,沈长风的心里忍不住甜丝丝的。
  虽说他这颗青梅很不上道,不知道他爱她的事,也怪他嘴贱,老是和她吵架,作对着,怨不得她不上道。不过经过他日复一日的入侵与算计,慕容晓已经习惯了他在她的世界里,从很多平常的事情中可以看出来,他要的就是这种结果,虽然磨起来的时间很长,是一种煎熬,用在慕容晓这种不上道的青梅身上,却很有用。
  她习惯了他的存在,就会离不开他,还不束手就擒吗?
  两辆车驶出了恒天公司。
  在车子滑出去的时候,沈长风有点意外地看到了那位xx报社的负责人在门口的左手边蹲着,闷闷地抽着烟,视线一直盯着恒天公司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