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竹水冷      更新:2021-02-17 07:41      字数:4753
  阎罗这才小心地站起,哈着腰请暮田田到殿内去,一路亦步亦趋毕恭毕敬地跟在旁边寒暄:“令尊好吗?令堂好吗?小姐与令尊令堂居于何处呀?可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暮田田正在心里大叫唐僧呢,却猛然醒悟过来:可别让他知道了我老爸老妈的下落,否则万一口风漏给了天庭可不知道会出什么事了。
  虽然天神早已从人间尽数撤走,伏魔神侍直接下岗,再追究当年老爸擅自潜逃的事也没什么意义了,可谁知道呢?老爸毕竟是逃犯,万一天庭还不肯罢休,去把老爸老妈捉回来怎么办?
  好在这个阎罗对自己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再说他也没什么非要跟自己父母过不去的地方吧,何况此间没有真正的伏魔神侍才好呢,他少个老板,一个人在群鬼中独领风骚作威作福,绝对不会希望暮家人卷土重来的。
  暮田田思量到最后,估计他也只是客套客套表表忠心罢了,于是放下心来,咳嗽了一声,打着哈哈道:“他们都很好,呵呵,你有心了!”
  下一句话赶紧把话题带到正确的方向上去:“那什么……阎罗殿下,我今日来是想借宝地一过,回阳间去,呵呵!”
  说到最后,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只好讪讪地笑了一下加以掩饰。人家冥界这么大一片地,居然被她当成detour,嘿嘿,实在是不太礼貌啊……
  阎罗显然也被郁闷到了。不过俗话说得好,请神容易送神难,何况这位神都不是他请来的,他暂时还没有事求她,那她当然走得越快越好。
  于是,他满面堆笑恭恭敬敬地告诉暮田田:“暮小姐初来乍到,有所不知,伏魔神侍虽然早已卸任,却永远都是冥界的最高统帅,冥界对于小姐而言便是最为得心应手之地,小姐在此可以随兴所至,为所欲为,去所欲去。”
  暮田田明白了,原来自己在这儿根本就不用找什么门啊路呀的,这里对她来说相当于处处都有多拉A梦的任意门,想去哪儿就可以直接去到哪儿呀!
  她喜难自禁,不由脱口而出:“既然是这样,我想从这里直接去到谭仲苏身边也可以啰?”
  也不知道阎罗到底清不清楚她口中的谭仲苏是谁,但这个人是谁根本不重要,他只需笑着点头:“不错,小姐请!”
  他那句话刚出口,暮田田忽觉周围景物电转,阎罗和仪仗队嗖的一下消失无踪,自己所在之处已是一片陌生的黑夜!
  是黑夜,不是混混沌沌的阴暗之地,所以,这是阳间!
  还没等暮田田为自己的大功告成手舞足蹈呢,一晃眼就看见了俩熟人。
  确切地说,也不怎么熟哈,就见过一次而已。
  这两个人就是……
  黑白无常。
  嘿!这就奇了怪了啊!刚才我说要到什么地方来着?
  谭仲苏身边,没错吧?
  上回遇到黑白无常是什么个情况?
  他们俩和谭仲苏去找了同一个男孩儿。
  这么说,这回他们仨又想到一块儿去啦?
  这回暮田田有了经验。她内心汹涌表面淡定地跟着黑白无常走了一会儿,来到了一株大树下。
  有个十七八岁的男子,正一脸灰心绝望地往树上套绳圈,明显是要上吊自杀啊。
  暮田田的本能反应是去制止他。
  可既然黑白无常都来了,说明这就是他命书上写好的结局,他就是得在这么年轻的时候自尽而死。
  暮田田虽然有着一个普通善良人的好生之德,却也知道随便改变人的命数是不好的,别说这个人多出来的那段原本不属于他的生命可能会毫无质量可言,难说还会产生什么蝴蝶效应,影响了这世间的整体运数。
  她决定以后再也不跟黑白无常混了,不然总是搞得她很纠结:想救人吧又知道不该救,不救吧又觉得自己很无良。
  而且吧,就算黑白无常是指向谭仲苏的识途老马,她以后也不需要再跟着他们俩混了,因为……
  因为她已经找到谭仲苏了!
  只见就在黑白无常开始拘魂之前,那个熟悉的身影突然闪现,上唇一掀,尖利的獠牙狠狠刺入那上吊小伙子的脖子。
  看样子他是只吸活人的血的,就在他刚刚完成的时候,黑白无常就带着那小伙子的魂魄走了。
  谭仲苏放开那人的尸身,忽然听见旁边有一把清润的声音叫道:“谭大哥!”
  他的身体猛然一震,不敢相信地扭头望去——
  那个自称名叫岳映泉的小女孩,正满眼欣喜地望着自己——没错,真的是满眼欣喜。她看到了他吸血,看到他杀死了一个人,却毫无畏惧憎恶之意,只是一片鲜灵灵的纯真与羞怯,更有一分失而复得的狂欢与决绝!
  携手同行
  暮田田走上前来,定定地看着谭仲苏,一双大眼睛里水光轻颤,直让人一颗心也要随这如水的目光漫淌开去:“谭大哥,怎的总是这般巧?那晚如是,今晚也一样。你两次要去吸血,却正好黑白无常也去拘了这两个男孩子的魂?”
  谭仲苏惊道:“你能看到黑白无常?”
  暮田田点点头:“我是上古天神伏魔神侍之后,与生俱来一双天眼,这些神神鬼鬼的,我想不看见都不成。”
  谭仲苏恍然:“原来你这两次都是跟着他们找到我的……”
  他苦笑了一下,解释道:“不是巧,我正是知道这些男孩是晚命之将绝,才来吸他们的血的。”
  这回暮田田彻底惊住了:“你也有神力?!”
  谭仲苏点点头,又摇摇头:“不能算是神力吧。你听过蒙拔山的那番说辞,已是知道的了,我家是蝠人,虽不是神,却有一等附随在吸血本性中的异能,一旦我们开始嗜血,便能通过对血气的感应看到他人的前世,知道每个人今生的命数,何时大限来临。”
  暮田田一听这话,顿时激动了:能看到人的前世?哇塞!比我还牛耶!
  她脱口而出:“那你岂不是跟《大块头有大智慧》里的刘德华一样?”
  谭仲苏一愕:“刘德华是谁?”
  暮田田暗暗叫苦,连忙转移话题:“我是说,你跟我说说看,我的前世是什么样子的?”
  谭仲苏摇头:“你不是凡人,我看不到你的前世和命数。依我看,你该是长生不死,也没什么大限可让我看。”
  人都有好奇之心,何况暮田田还是个小女孩,像她这种年龄,最是迷恋什么星座呀手相啊塔罗牌之类的了,恨不得马上就谙尽自己的一生。虽然老妈一再告诉她很多时候预先知道自己的命运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她却总是没法听到心里去,还是想知道自己未来如何。
  更确切地说,是想知道自己将来能有多幸福。
  至于前世,如果能知道的话,感觉上更是神秘而浪漫呢,所以当她听说自己的前世和命数无法被告知的时候,忍不住就露出了失望的神气。
  谭仲苏看出了她的情绪,只轻笑了一下,也不多说什么,接上刚才那个话题:“他们都道我是妖邪,其实我是杀人,也可以说不是杀人。我杀的都是本就将死之人,最晚不超过我吸血后三天就会死,其中一些人还是惨死,死在我的口下倒算是善终呢。”
  暮田田觉得这事儿应该带回去给自己老妈研究研究,她是法学博士,主攻方向是法理学和法哲学,最喜欢研究这种“安乐死算不算杀人”之类的伦理学难题了。
  但这事儿总得以后再说,现下的当务之急还是谭仲苏被人误会的问题。
  再说她个人还是倾向于认为安乐死也算杀人的,所以她还是希望谭仲苏不要再继续这样下去。
  而这个问题中最现实的一环在于:她因为能看到黑白无常,固然知道谭仲苏所言非虚,可世人还是不知道啊,在他们看来,谭仲苏还是个血腥恐怖的杀人狂魔,那些武林群雄还是会来追杀他。
  于是暮田田又旧话重提:“谭大哥,不管怎么样,请让我跟着你好不好?你以后不用再去吸别人的血了,想吸就吸我的,好不好?求你了!”
  谭仲苏目光转深,绕着她脉脉流转,分明是一百个答应的意思。
  可他马上就背过身去,几许局促地解释道:“我……若是吸你身上的血,此后需要吸血的频率便会升为每旬一次;上次我之所以……那样,是因为……只有吸你舌上的血,方能使我只升到每半月一次。”
  他提到了上回的事,那次吸血,基本上就是暮田田的初吻了,也令暮田田对他从此越发地放不下。
  可如今听他这么说,暮田田惊讶得忘了羞涩。上次他就说过是她打开了他的吸血封印,只是那次事态紧急,话还没说完沈沧岭就找过来了,根本就没来得及把这一切弄清楚。
  她现下已经明白了大半,连忙追问道:“啊?你是说……你开始吸血是因为那次跟蒙拔山打斗之后吸了我的血?而且此后每吸一次我的血都会加快你吸血的频率?”
  这么说来……现在离那天……已经过了半个月?
  混沌天内时间尺度与阳间不同倒是有的,再加上她后来又到阴间打了一转,原来这一下就过去了十来天,或者甚至比这还长,说不定是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呢。
  谭仲苏无奈地点点头:“若我继续吸你的血,则需要吸血的频率便会从每月到每半月,再到每旬,而后是每七日、每五日、每三日、隔日、每日……我从前还只是感应你身上血气潮生而已,往后就要变成不需要你血潮牵引也会自行需索了。”
  暮田田彻底了解了。谭仲苏并不是狼人加吸血鬼的结合,人家以前之所以专在十五月圆之夜吸血,是因为这天正是她每月来潮的日子。
  她为了这一点而更加窘迫,脑袋垂得已经抬不起来了,好半晌才细声说道:“那、那也无妨,反正我有的是血给你吸,你、你以后就把我带在身边,随时想吸就吸,就不要再去徒然招人误解了吧……”
  这话说完,她自己都囧得无语,什么叫“你以后就把我带在身边,随时想吸就吸”呀?这话怎么听都像是某人的饮料瓶啊……
  谭仲苏苦笑着摇摇头:“若能如此行事,我何必苦苦躲着不敢见你?”
  暮田田怔怔地看着他。他的话还没说完,她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讲,可这句话本身就足已令到她一时之间不知是喜是悲,是乐是愁。
  一直以来,她是闯入这个时空的外来者,身上带着点神力,但是人生地不熟,所以无论如何,谭仲苏要找她,比起她找谭仲苏来要容易得多。事实上,他们初见那日,他既然已经知道了来者是沈铭锴一行,并将暮田田留在那里,自然也能估摸得到沈家会收留她,而就算她没有被他们收留,要通过他们找到她应该也不在话下。
  可他不但没有找她,还一而再再而三地躲开她,甚至在她找上门的时候避而不见。
  原来这不是因为他对她无意,而是因为不敢见,不能见。
  谭仲苏说:“我先前虽不知你是哪路神仙,却也知道你并非凡人。事实上,我家的吸血封印极为牢靠,只有重新吸到神仙的血才能开启,单凭这一点,我已知道你定是神仙。”
  既然是这样,暮田田觉得自己就更要负起责任了。她郑重其事地对谭仲苏说:“既然知道我是神仙,你就该知道吸我的血我是死不了的,对不对?没关系,就算你以后发展到每时每刻都要喝我的血,我也不怕,真的!”
  谭仲苏坚决摇头:“你让我把话说完。我现在吸你的血对你确实无碍,但我每吸你一次血,你的神力便减少一分。你现在还感觉不出来,若是天长日久,你的神力迟早会被我吸尽,到时候你便是凡人,就会失血而死了!”
  暮田田目瞪口呆:怎么会这样啊!
  话已说出,谭仲苏索性一气说完:“你可知我为何定要吸童男之血么?因为你的血是神仙之血,所带阳气最重,味道最好。我第一次吸血便是这等成色(暮田田为了“成色”这个词而默默地汗了),一开始口味便被养刁了,而凡人中最接近这种滋味的便是阳气最盛的童男之血。而随着你的神力流失,阳气也会越来越少,我会越来越无法满足,每次需要吸的血便越来越多……我、到时候,我会变成一只野兽的!
  而且你本是神仙,是不会死的,我若将你变成凡人,再……害死了你,我便算是改了神仙的天命,此为逆天中之最为大逆不道者,不知我要遭多大的报应才补得回来了。”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暮田田彻底明白了,所以,原则上的确不能再让谭仲苏吸自己的血了。
  于是她又低落了下去。
  唉,世界上有这么奇怪的事吗?一个人为了不能让另一个人杀死自己而低潮……
  暮田田难过极了。她本来还仗着自己是神仙,打着能让谭仲苏离不开的小算盘,如果是那样的话,他怕是想不爱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