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节
作者:炒作      更新:2021-02-17 07:40      字数:4744
  “哦,林妹妹。”小混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收起笑容向我正色道:“有件事,你一定要答应我。”
  看着小混那严肃认真的样子,心里莫名泛起丝丝涟漪,这个家伙究竟要说什么,该不会趁机要我答应嫁给他吧,嗯嗯,还是先不要了吧~~多难为情啊~~嘻嘻。
  “林妹妹,你,你还好吧?”小混见我一副扭捏的样子,不解地问。
  “你,真的想好了?”我红着面颊问道
  “当然。”小混点了点头,“我已经想了很久了,只是想问问你,看你会不会同意。怎么,我可以了说吗?”
  “嘿嘿,说啦!!”我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去,丢给他一个背影,心里却烫烫的。
  “我们可不可以先到边关去找个地方住下来啊?”小混平静地问道
  “什,什么?!!”我郁闷地暴嚷了一声
  “你是知道的,眼下宋辽即将交战,太子又暗中和辽帮勾结,恐怕战势会对我们不利。我这样离开,虽说是迫不得已,但想想爹,大哥,三弟还有杨将军,也实在是放心不下。所以,我想我们该到边关找个地方住下来,也好及时知道前方的战事。到时候若是出了什么差错,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尽些微薄之力。林妹妹,你觉得这样不好吗?”小混看我一副郁闷的表情,不解道。
  “呃,不,不是啦。”汗啊,刚才简直丢死人了,居然自作多情到如此地步,这真是.....“你说的不错,我听你的就是了。”我冲小混讪讪地笑了笑道
  “你真的答应了!”小混高兴得给了我一个拥抱,“你放心,等杨将军他们击退了辽兵,我们就远走高飞!”
  “算了,肉麻兮兮的。”我推开小混,会心地笑了笑。
  月光静静地流淌在山路上,在四周洒下一片清冷的银白,一切都寂寂的,唯有伴着烟尘的马蹄声,在耳边回响。我幸福地将头贴在小混的背上,任凭夜风拂过面庞,带走所有的过往。真的就这样走了,离开他们,离开那些洒满泪水的地方,带着心中的温存,跟着小混静静地远走。。。。。。可蓦地,竟又一次想起了潇缇,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即便此时此刻,他那清愁的目光似乎依旧停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总觉得,有个天大的秘密一直被他深深地埋在心底,可那究竟是什么呢?我猜不出,也不愿再去猜了,既然选择了离开,就不应牵绊于过往。。。。。。
  “真希望我们的选择,能如同想象中的那样,带给每一个人最幸福的结局。”我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祈祷着。。。。。。
  (最近更得有点慢,因为练歌啊,呵呵,不过今天比赛得了第二呢。)
  (九十一)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在跟着小混一起快马加鞭地从小城赶往边关的那段日子里,生活里除了甜蜜还是甜蜜。那时的我们就像是两个刚刚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孩子,对于阴霾过后充满阳光的生活显得格外珍惜。虽然还是像从前一样,和他好话说不上三两句,便开始打口水战,一时说不过他了,就直接家暴伺候,直到他摆出一副好男不跟女斗的样子郁闷地向我讨饶方才罢休,但也正因为这样,才让人感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在从前的日子里,一直都是潇缇在我身边,他总是那么细心,那么周到地为我打理好每一件事,以至于小混连插手的机会都没有。直到现在离开了潇缇,我才渐渐发现,小混竟也有他细腻的一面——天冷的时候,会把我的手放到怀里小心的暖着,夜晚露宿山头的时候,会等我睡着了再悄悄加件衣服给我,当我偶尔想起往事伤心难过的时候,他又会千方百计的哄我开心,总之,很喜欢被他疼着,宠着的那种感觉,久了,甚至变成了一种沉溺,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心早已被这个吊儿郎当的家伙收得服服帖帖的了。
  马不停蹄地赶了十天的路,刻着“雄州”两个大字的路碑,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林妹妹,你看,我们已经到达雄州境内了!”小混边说边跳下马,又把我从马背上扶下来,笑了笑道:“歇歇再走吧,想必我们已经赶在杨将军他们前面了!”
  “这里就是边关的战场了吗?怎么找不到一点战争的痕迹呢?”我好奇地问着小混,顺便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
  “喂!我说你有一点常识好不好,你看看这里的地形啊,几里之内的草木都一目了然,在这里打仗?亏你想得出来!”小混斜着两只兔儿眼,摆出一副杀场老将的样子,指着远方一处光秃秃山峰说道:“看到了吗,翻过那座山后,再走十里,有道地势及其复杂险恶的峡谷,那才是兵家必争之地呢。这次宋辽交战,两兵一定都瞄准了那里,不过究竟谁能占据更有力的位置,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哦。”虽然听得不是很懂,但为了不再次遭鄙视,我还是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
  “这些事情你就不必操心了,杨将军从小便跟着杨伯伯南征北战,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只要这次太子那边不出什么问题,两个月之内击退辽兵我想还是没有问题的。给,喝点水吧。”小混走到石边,将水袋递到我手里,又讪讪地在我身边坐了,貌似是目测着有点远,于是朝我靠近一点儿,又靠近一点...
  “靠,干嘛你?”我喝了口水,将身子挪远一点。NND,光天化日之下,又想对本姑娘犯色,哼,这回偏要晒着你!
  “林妹妹,你不要躲我嘛!我有正经事要和你商量。”小混见我一副防狼的架势,不满地挑着根儿眉毛低声郁闷道:“早晚都是本少爷的人,躲得过初一还夺得过十五么?”说罢,又将身子移了过来。
  “说什么?!!!”爆嚷一声。死小混,现在胆儿真是越来越肥了。
  “嘿嘿嘿,林妹妹,别气嘛。刚才我只是活跃一下气氛而已啦。”小混试探着伸过手臂弯在我的肩上,清了清喉咙道:“眼下已经到了雄州,我想我们也该找个暂时能够安身的地方才好。不过,现在时局正乱,大多百姓都已经离开这里逃难去了,想必州上也是空荡荡的。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向前走了。”
  “那我们去哪儿?这荒山野岭的,哪里有栖身之所啊?而且你不是还说我们要随时探听边关的情况吗?”我问
  “同样是翻过那座山后,有个村庄,名叫石岗村,每逢交兵,村民们和州上的百姓一样,也会离开自己的家,到别处去躲避战乱,所以那里到处都是弃屋。我们就住到那儿去,到时候所有的房子随便我们挑!怎么样,这个主意不错吧?!”说到这儿,小混立刻一副心喜的样子。
  汗啊~~我还真是郁闷了,听到要打仗,别人都逃难去了,而这家伙却偏要带我往上冲。诺大的村庄只剩我们两个的话,想想都毛骨悚然的,况且又离那个什么所谓的兵家必争山谷那么近,这万一.....
  “林妹妹,你倒是说话啊,究竟怎么样嘛?!”小混见我犹犹豫豫的样子,不耐烦地问道
  “我说很烂啊!”我郁闷道:“别人都逃难去了,我们两个住在那里,该有多危险啊!不是我怕死,只是死也要有技术含量的吧?!我们这样明明就是自己去送死,还怎么帮得上杨将军的忙啊?”
  “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小混嘿嘿笑了笑,从他的脸上竟找不到一点担心的样子,“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正因为大家都以为村子里没人住,我们才不容易被人发现的。辽兵最多是到那里转转,看到没什么可拿的也便走了。我们又不认识辽邦的人,难道人家还会拿着画像满村的找我们啊?”
  仔细想想小混的话,貌似说得也有几分道理,反正对于这种战乱生存,我只是只莱鸟,干脆就听他的算了,好歹人家也是打过几场仗的人,懂得总比我多。
  “好吧,就到石岗村去。反正我也不懂,都听你的安排就是了。”说罢,我冲小混耸了耸肩
  “这就对了嘛。不懂就不要装,我是不会笑话你的,嘿嘿。”说罢,小混眯起兔眼,凑到我耳边轻声道:“林妹妹,有我在你不用怕的。呃——不过,你要是实在怕的话呢,就表现乖一点,说不定本少爷会考虑晚上陪你一起睡哦。”
  “靠!!离我远一点!!!!”一巴掌拍在小混的头上,捂着衣襟躲到离他十米远的地方。
  (今天会在更一次。下一卷,应该是本文高潮部分了。提纲早已打好,可是马上要期末了,更的还会慢,所以,大家要备好干粮慢慢等了。一月十三号放假,到时候一定让大家看爽。)
  第五卷 恩怨情仇酒一壶
  (九十二) 落驾的凤凰不如鸡
  翻过山峰到达石岗村,已经是三天之后的事情了。那里的境况果然和小混说得一模一样,方圆几里的地方,竟看不到一个人影。
  在村子里转悠了半日,终于找到一处差强人意的草房,但屋里屋外却也早已结满了蛛丝,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一张不大的方桌,两把破旧的木椅,屋角还有一张半截的土炕,炕上错落着两条打满补丁的棉被……真是汗了,当初小混还说什么这里的房子随便挑,而事实上有能住人的就已经不错了的说~~
  “这里长年战乱,百姓的生活也自然困苦。林妹妹,我们只好将就一下了。”小混一边摘着房间里的蛛丝,一边说道。
  “也只能这样了。”我无奈地点点头,将包袱撂到床上,却已先扑起一层尘土,呛得我掩口咳了两声。
  “林妹妹。”小混见状忙走过来,扬起袖子替我挥了挥眼前的尘埃,“赶了三天的路,你去歇歇吧。给我半个时辰,保证把这里打扫干净,好不好?”
  “算了,我帮你一起打扫吧。你还不是跟我一样,也累了三天了,若是把这些活都交给你做,那我岂不是也太霸道了。”说罢,我便撩起袖子,转身去打理床上的被褥,“一会儿,你到河边打些水来,把桌椅擦一擦,还有地面也要冲一冲,不然这么多尘土,我可住不惯。”
  “喂,你听到没有?!”我转身一看,竟见小混站在门口,将一只手架在头顶,极力向东方眺望着什么。
  真是的,这家伙又搞什么名堂?!“在看什么?”我走到他身边,不解道
  小混听此,方将手放下,面向我笑了笑道:“我看看今天的太阳,是不是打东边落下。不然,我这个公主脾气的林妹妹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懂事啦!嗯?”
  “就知道你没有正经的。”伸手推他一把,走回房里,“我现在早就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郡主了,经历了这么多苦难,若是还是长不大,也太差劲了。想想从前的自己真是刁蛮任性,欺负你,欺负潇缇……如果能够从头来过的话,那该有多好。”想起往事,我不禁又伤感起来。
  “好了,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嘛,你们女人还真是唠叨。”小混走过来,替我理了理头发,笑道:“从小到大刁蛮女人我见得多了,其实,比起宫里那些公主,娘娘们,你也算不上太差。况且,我早就习惯你凶巴巴的样子了,比较漂亮,也比较可爱啦。”
  狂汗中~~~这家伙说得究竟靠不靠谱儿啊?!唉,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偶的“母老虎”形象算是已经深入人心了,呜呜~~真是冤枉啊,当初若不是这个该死的混世魔王总在我面前犯色,我又怎么会树立这种糟粕的形象嘛。
  哼,白他一眼,回去继续干活。
  终于,经过我和小混近半个时辰的DIY,小屋要比先前整洁了许多。为了增强生活气息,偶还在小混强烈鄙视的目光下,从河边挖回两株杂草栽在花盆里,摆在窗台上,呃~~~这样才有家的感觉嘛,嘻嘻。
  收拾好房间,我们不禁又为今天的晚饭犯了难。将厨房翻了个底吊儿,除了一小把晒干的野菜外,竟什么也没有找到。于是,两个人只好又挨家挨户地将这荒村细细搜刮一番,不过成绩还算可喜,好歹凑够了一坛高粱米,注意节省的话,大概可以吃到收兵。
  回到小屋,两人都早已累得散了架,但迫于跟着混世魔王这个没有半点厨艺的大少爷,我也只得硬着头皮,抱着搜刮来的“食材”进了厨房。四周看看,竟连半点做饭的佐料都没有。NND,高粱米、野菜根儿,又没有油盐酱醋,就算人民大会堂的厨子来恐怕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这让我怎么煮嘛。想想当初在王府的时候,还真是腐败,一顿饭竟然能吃掉那么多银子,可现在却搞得这么惨,一个郡王,一个郡主,沦落到这个地步,还真够讽刺……
  一边发着牢骚,一边将野菜和高粱米洗洗干净,掺起来放进锅子里架到火上,再舀半瓢带着苦味的井水倒进去,自己躲到一边,任凭它们在锅中自生自灭——汗啊,天晓得一会儿煮出来是个什么味道。
  当我低着头,颤颤地将那一锅煮好的“野菜饭”端到小混面前的时候,小混的表情距瞠目结舌进一步之遥,但很快地却又挂了一抹笑容在脸上,向我道:“看,看上去,也,也不算太差了。呃——我还是先替你尝一尝好了。”说罢,便快步走到门外,折了两段树枝坐回桌前,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