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作者:古诗乐      更新:2021-02-26 17:13      字数:4947
  接着穿着高跟鞋子的红色旗袍过来了她说先生这是茶碗我看着她的眼睛点头说嗯然后她问要什么酒水?我问都有什么果汁?然后她说葡萄梨苹果桃子橙子…… 拿两瓶可乐我说然后红色旗袍瞪了我一眼走了
  睿睿非说我是特意的其实我不是我只是掉线了我想
  24-04-07 不喜欢机器猫所有剧场篇
  师父问我如果有了机器猫最想要什么她说她忽然觉得随意门是最实用的然后我想了想说可以换衣服的那个照相机师父思考了一下摇头说朽木不可雕啊你
  然后晚上回来以后我就想要个什么东西会让师父觉得我是一个争气的徒弟呢?竹蜻蜓?如果真的像里那样穿短袖飞那么高岂不是很冷么记忆面包?听起来不错可以用来记住recipe 不过即使是看老师上课的笔记也不是很麻烦啊那么放大缩小灯?等等它本身是怎么缩小的呢?随意门? 那也太扯淡了吧
  亲爱的不二突然我发现尽管性格那么像野比康夫的我原来已经不可能拥有一个机器猫了?还是应该说不配拥有了呢?想到这里的时候我拉开了书桌左边的第一个抽屉
  26-04-07
  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妈妈很担心经常给我发邮件得知我在澳洲人的饭店里开始工作的时候她发邮件过来问我:饭店里的人没有对你不好吧?我回邮件说没有后来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我知道了老板是个homosexual 然后厨房和服务员里也有几个是喜欢男人的男人有的时候他们会彼此问 how is your boyfriend?
  然后有一次和妈的时候随口说了几句店里的情况结果没想到老娘竟然在国内发了狂非要让我赶快换工作费了好大口舌换来了她一句你看着办吧整得我们都很不快乐
  然后过了一段时间我把这事情都忘记了结果昨天收到她的邮件在结尾的时候妈小心翼翼地问到他们没有对你太好吧?我回邮件说没有
  不二啊我觉得我妈妈没弄明白一个事情就是喜欢男人的男人和喜欢女人的男人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喜欢女人的男人也不是随便见了一个女生都喜欢啊没听说过哪个女生因为一起工作的同事是直男而换工作的不是么
  29-04-07 看完《追风筝的人》的晚上
  今天是 Danny的生日他是来澳洲以后第一个给我发短信的老外他说 have a good day mate
  下班以后在回家的火车上看完了最近一直在看的小说是一个悲伤的小说节奏很好合上书以后有一点失落把头顶在车窗上
  车窗里我的眉间出现了一个眼睛眉间有眼睛的据我所知有四个人扬戬二郎神闻太师和三目童子闻太师不是很了解因为他不是美少年很早很早以前我就觉得有三个眼睛很牛逼小时候看封神榜觉得扬戬是好人看西游记觉得二郎神是坏人后来有一次看书说其实扬戬封神以后上了天就成了二郎神我觉得可能性不大因为二郎神明明就是王母娘娘的外甥啊不过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扬戬养狗以后 RP可不怎么样
  接着又想到哪吒和红孩儿她们俩我一直搞不清楚总混在北京时我去睿睿那里住我的旅行箱外套帆布鞋子都是红色的睿睿说你是红孩儿啊我接着说红孩儿和哪吒我总是混睿睿一边吃笋一边看电视说可以理解他们都踩风火轮都用枪都是处于叛逆期的小正太当时我后背一凉觉得御姐就是用来膜拜的嘛注意力又回到眼睛上突然发现根本不是牛逼的三眼而是两个眼睛变成了一个 ……。…@… |||不是扬戬不是三目童子而是《魔戒》里大脑和体积成反比的独眼怪人笑了笑把小说放到包里
  01-05-07 和只只小盆友聊天后
  亲爱的不二(三)(2)
  亲爱的不二:我在考虑,以后写稿子的时候开始用标点。因为,夏只只说,标点也是要算稿费的。所以…………………………………嘿嘿嘿嘿嘿 …………………………………
  02…05…07
  不二现在我想想那些我最喜欢的电影不论是从电影院看的还是买DVD或者网上download的大部分都是和朋友们一起看的
  至于为什么和几个朋友一起看电影成为我觉得这个电影很经典的前提说实话我也搞不清楚——小的时候学校组织看电影过马路的时候可以和女生牵手是很美妙的一个部分
  因为在山上住很无聊又没有网络所以我从国内带了几乎一百部电影过来消磨时间有一次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半夜三更我跑到里看《电锯惊魂3》刚把dvd放进去思高就过来了他说他看到厅里灯亮了就过来看看我说是《电锯惊魂3》要不要一起看他很有兴趣说你等等过了一会不阮恩安德鲁和爱米粒也来了(在澳洲电影dvd 都很贵如果没有折扣的话买影碟回家看远没有去影院看上合算所以我一直觉得老外没看过多少电影)《电锯惊魂2》是小四推荐的他说你看一看啊和《蝴蝶效应》一起看先抽筋然后再飞上天《电锯惊魂2》伴着各种纠结的表情与声音(呻吟?) 不停地变换坐姿和电脑椅与显示器的距离总算纠结地看完了我觉得看恐怖片千万别憋着害怕了你就喊四仔应该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和工作室的几只在四仔家“佳片有约” 看《隔山有眼》的时候就属我和四仔喊得欢(撒撒为什么不喊呢?)
  但是这次不一样我暗想在国际友人面前看恐怖片一定要神情自若落落大方(插播:工作室里谁最大方?)一定要hold住不知道其他几个男生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除了爱米粒不时的把脑袋往安德鲁的怀里钻男生们都表现得很勇敢
  嗯我也很勇敢我hold住了这时候我发现如果hold住了也没什么没有什么传说中的内伤只是屏幕上显示 “GAME OVER”的时候用撒撒的话说我突然觉得自己level up了在想《电锯惊魂3》老子都神情自若了还有什么能让我尖叫的吗恐怖片来得再凶猛些嘛……这时候我没注意思高已经拿出了碟片他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淘尼你知道么你刚才那表情吓到我了我………》_《
  流景闲草(1)
  文/七堇年
  ·1·
  如同清竹与雅菊是中华的身骨和姿容那样,樱花是长年眺望山峦与大海的岛国吟咏的一首和歌。在暮春的日夜,白色花瓣像银河的星尘般落在《雪国》的结尾里。
  来到这座北方城市的第二年,我租住了一处房子。院子里便有这样一树樱花。正是春天。樱花盛放,地上铺着一层细软的白色花瓣。此情此景充满着某段记忆的暗示,叫我一眼便喜欢上。我又想起这样一个故事,在日本明治时代,曾有一个年轻女子跳瀑自杀。她并不是因为失恋或者厌世,疾病或者绝望,只是因为觉得青春年华太美,不知失去之后如何是好,于是不如像樱花那样,在最美的时刻死去。
  房子是过去殖民时代的老建筑。地方志上记载着这栋房子的特色在于融合了三种建筑风格。德国籍的裔建筑师为法国人设计。后来被一个日本人买下。我曾固执地猜测
  136 137
  院子的樱花便是那时被种下的。然而经过多年改建和维扩,房子外表看上去已经面目全非。内部之陈旧,凡物皆有着被时光细细抚摸的温感。光线被阻隔在顶部弧度柔美的窗子外面,只在脱漆而粗糙的旧木地板上切下一溜狭长的暖色。屋内显得格外阴暗。铁艺栅栏的锈迹被雨水冲刷,在青苔隐现的墙上留下泪痕般的印记。
  我在这里,只拥有一间房。一缕光线。房间像是一个旧教堂的冷清的耳室,终年在晨曦时分获得富有宗教意味的光芒从高而窄的玻璃窗射入。
  隔壁的一个女孩子,是美院的学生。她用张爱玲般的语调万分亲切地描写这里:清晨时候,卖早点的老师傅骑着挂了铃铛的旧自行车,铃铛清脆作响的声音和豆浆的香气混合在一起,潺潺地从窗下流过去。
  我一直都记得搬来的那日,春光甚好,在漂浮着丝丝柳絮的温溽的空气中,无处不在地游移着晴朗的气味。打理好屋子走出门院的时候,被阳光照射得睁不开眼。天空的蓝色被清明时节的雨洗得发白,淡如裙子上的浮青暗纹。院子里一树樱花,凋落之姿,状如飞雪,洒下的是一地古代日本散文中的物之哀。
  我在那里停留片刻,邻居的那个女孩儿便也走了出来。那一刻她抬起手来遮住眼前的强烈光线,我看到她右手四指上的银戒指。
  一来二往,我们渐渐熟悉。
  闲谈几句,我问起她的戒指。她略带疑虑,取下来给我看。说,这是她和一个男孩到泸沽湖旅行之时在一家银铺打做的。做了两只,分别在上面用纳西古文刻了彼此的名字。她又指给我看,并且轻声说,我的戒指上有一道裂痕。也许是在打造的时候,用力过度。我告诉过他,感情用力过度,亦充满裂痕。等到它断裂的那一天,我们便分手。
  ·2·
  那天晚上她敲开我房间的门,送给我一本《枕草子》。她穿白色的宽大恤衫,水绿色的短裤,趿着人字拖鞋。刚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健康得像一只刚从树上摘下的新鲜柠檬。她说,这本书,也许你会喜欢。
  那一个瞬间,我望着这本书,恍然间回到了尘埃中的心动。
  十几岁时喜欢的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在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熟知他居住的院子。熟知他会偶尔在画具店和书店停留。熟知他走路从来不会回头以及左顾右盼。熟知他习惯将双肩包单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习字的而写得一手雅畅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欢看书。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手腕上系着黑色的细线,上面还有一颗纽扣。我曾经趁他离开座位时,翻开他反扣在书桌上的一本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喜欢看这样的书的年轻男孩,不多见。
  流景闲草(2)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15英镑。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
  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我知道,他是沉默寡言的人,从未喜形于色。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圆体字。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叠。看上去仿佛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溟莫地想象着如何以像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阴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我想我一定要把信给他,否则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简直会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出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两年,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的那些花纹一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那日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无限卑微。所有在一个人的时候天真幻想过的美好方式,全都只兑现了一个最仓促潦草的现实。我捂着脸,泪水几乎要从指缝间流出来。那样的感觉,似乎比日后与他的接触更让我刻骨铭心。
  我记得在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我。
  在他的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情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感。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有大部分日本名著。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日本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