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嘟嘟      更新:2021-02-25 04:45      字数:4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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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抉择
  柯林斯听得有些呆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老师的身份居然是这样的“显赫”,一位神灵的代言人,这也就是说,老师将来“封神”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幸好他还不知道刘越的真实身份,不然的话只怕他会当场晕过去。
  送走魂不守舍的柯林斯以后,刘越陷入了沉思中,眼下他可以说是白手起家,要创建一个宗教可不是容易的事,不过幸好他有数千年的地球文明史可以用作借鉴,不至于茫然无措。
  首先就是教会的名字,这里的教会大多是直接用主神的名字,比如洛山达教会或者渥金教会之类的,刘越心想总不能叫刘越教会吧,这也太难听了,想了半天,最后决定,还是叫“图腾之主”好了,他不愿意让太多人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在魔法世界里这显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基本的教义就以“七诫”为主,具体的以后可以找人编写,刘越考虑在里面加上一点佛教的思想,不求今生,专修来世,这无疑是吸引中下层信徒的好办法,不过他也不打算全部照搬佛家思想,毕竟现在是初创时期,还是需要一些进取的东西,儒家思想中其实也有不少值得学习的地方,想到这里他不由后悔起当初在地球的时候没有好好的系统学习一下这些方面的东西,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一个小老百姓谁会没事去研究这个。
  幸好在这里不像地球,需要用一大堆的理论,在这里很简单,有枪就是草头王,只要你能力够强,自然就会有人信奉你,所以在头疼了许久之后,刘越的眼前豁然开朗。
  他的神职主要是文字与图腾,所以刘越打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推广汉语汉字。
  这其实也是一种不得以的法子,因为他的神职可以说和文学之神狄奈尔正好重叠,如果正面对抗的话,他绝对不是知识之殿的对手,幸好这里不是主大陆,知识之殿的势力暂时还无法影响到这里,所以他只能用这种釜底抽薪的法子,不过这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因为汉语汉字对这个世界来说是从没有出现过的东西,单是推广就有很高的难度,更何况还有一个最困难的问题,那就是怎么样用汉语来施放法术。
  现在大陆上流传的所有咒文,除了一些种族专用的法术以外,例如龙语,精灵语,大多是使用古代的耐色语,发音与现在的通用语完全不同,怎么样才能用汉语来达到同样的效果,这实在是个问题,他不是没想过将那些巫门秘法融入到他的神术里,但是一想到那些凶残恶毒的法门,刘越不由暗自打了个冷战,他可不想被人当作邪教头子。
  刘越这一考虑就是一个晚上,不知不觉天就亮了,他心知这不是一时三刻能解决的问题,想起今天还要见老托马斯,暗叹了一口气,盘膝坐了下来,开始了每天必做的功课,自从他学会斗气以来,每日都坚持修炼,独自一人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他心里明白,只有强大的实力才是他安生立命的根本。
  格雷斯特镇的大火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清晨才熄灭,由于这里的房子大多是木结构的关系,小镇已经面目全非了,人们在草草安顿了死者的尸体之后,开始了重建家园的工作,幸好现在是在夏季,没有冻饿之虞。
  “轰隆”一声,一棵粗有合抱的高大树木倒在了地上,露出雅克那瘦小的身影,单看他的身材,人们很难相信他的力量居然这么恐怖,那把巨型的车轮大斧在他的手中就像轻若无物一般,三两下的功夫就能砍倒一棵树木,数十英尺高的树干拖起来就走,看得一旁的镇民们目瞪口呆,只不过一上午的时间,他就完成了几十个工人一天的工作量而且看上去全没有疲惫之色。
  雅克现在也有些茫然无措,他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孤儿,是镇子里的人养大了他,在他看来,这里就是他的家,所以,当家园遭到洗劫的时候,即使刘越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他依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当时他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才答应刘越那苛刻的条件,但是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自称“图腾之主”的男子并没有取走他的灵魂,或者说,按照他的说法就是,自己的灵魂以及一切都已经属于他了,如何处置是他自己的事,奴仆只要干好主人交付的工作就好了,虽然这个男子的语气很凶恶,但是雅克能看出来,他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恶意。
  刘越的意图很简单,利用雅克控制这个小镇,传教的事情可以慢慢来,他并不着急反正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年之久,就利用这段时间好好玩一玩好了,看看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即使失败也没关系,反正他不会有什么损失。
  克莱恩的书房比想象中大了许多,看着那一排排高大的书架,刘越看得出来,克莱恩并不是那种附庸风雅的人,这也让他对这个奴隶商人多了一分敬意。
  他昨天晚上琢磨了一夜,想出不少主意,但是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有钱或者是你有力量就可以做到的,所以他需要一个合伙人,一个在这里有着足够广的人脉以及势力的人,克莱恩显然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首先,他有钱,刘越手中的那些材料以及从要塞里搜刮来的财物并不是那么容易出手,仓促出手也不会有好价钱,但是克莱恩不同。
  第二,克莱恩作为这座城市里最大的奴隶商人之一,尤其是他的那种与众不同的方式,使他不知不觉之间拥有了一个遍及整座城市的消息网,要知道,往往最清楚主人隐私的都是那些下人们,而那些深受宠爱的舞姬又是很容易左右主人的意见的人,对于枕头风的厉害刘越可是从来都不怀疑的。
  而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克莱恩已经答应让柯林斯加入图腾之主教会,这无疑是克莱恩给他的一个信号,一个有意与他合作的信号。
  既然大家已经坐到了一条船上,那刘越觉得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了,于是他将自己的计划一一道来,直听得克莱恩神色变幻不定,两人商量了许久,直到日薄西山的时候才大笑着走出了书房。
  格雷斯特位于真理之门的南端,东接曼殊河,北邻毒蛇森林,西边是迷雾山,可以说是前往龙城的必经之路,虽然黄金之路的开通给这里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龙城的商人想前往真理之门就必须经过这里,地理位置极佳。
  另外,这里离大荒原也很近,翻过迷雾山就到了,在那里有大量的土著居住,据说这些人目前还处于半原始的状态,相对生活在北地那些野蛮人而言,他们要温驯得多,这可能是生活环境没有那么残酷的缘故,而对刘越来说,这里就是一处洞天福地,只要好好经营一番,刘越绝对有信心把这里建设成一处真正的圣地。
  首先,就从这些镇民开始吧,这个镇子的常住人口大约有三千多人,原本也有一些所谓的实力人物,不过幸运的是,他们大都在几天前的惨剧中丧生了,而雅克恰好在这个权力真空期进入了人们的视线,虽然他太年轻了,但是他那强大的实力还是发挥了相当的作用,虽然他坚持不当镇长,但是从新任镇长的人选就可以看出人们对他的态度,哈瓦?卡蒂埃,那是他的养父,这其实和选他没什么区别,大家心照不宣而已。
  刘越给自己未来的信徒设计的祷告词非常简单,只有一句话“伟大的上主,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当然,必须用汉语来念。
  对于再次剽窃了耶老大的部分教义这件事,刘越厚颜无耻的装作不知道了事,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道教的东西太过于晦涩了,别说这群基本还处于中世纪的老外,就是刘越自己也是一头雾水,道德经的漫画他倒是看过,只不过没翻几页就丢到一旁去了,只记得开头那两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他的,全部都不记得了。
  不过刘越搜索枯肠倒是让他想起一样好东西来,这也要多谢前世那些架空小说,那些回到过去或者和他一样穿越到异世界的牛人们一个个都是全能型的选手,什么造玻璃,造水泥,造印刷机之类的,而且那些作者大多把制造工艺描写的详细无比,这类书看得多了,自然就在心里留下了印象,其中烧砖和造水泥基本属于标准配备,而这两样工艺又不复杂,所以都被他记在了心里,找来几个镇民一问,需要的原料附近都有,于是精神大振。
  根据他的记忆,水泥是由石灰石,粘土,铁矿粉按比例磨细混合以后做出来的,不过这个时候叫做生料,然后要用火烧,烧完以后叫做熟料,再与石膏按比例混合就成了普通硅酸盐水泥,法兰大陆的自然环境基本和地球差不多,要找这几样东西也不难,至于烧砖,那更简单了,原料可以说是遍地都是,只要造几个砖窑就可以了,镇子旁边就是森林,木柴要多少有多少,他现在可没功夫讲什么环境保护。
  雅克的养父哈瓦是个貌不惊人的小老头,不过这个人有一个优点,就是一根筋,听话,你叫他擦一百遍窗户,他决不会擦九十九遍就停下,所以刘越把这两件事交给了他,基本的工艺流程都已经和他说过了,其他的只有边干边完善了,毕竟刘越自己也没干过这个。
  对于克莱恩一家的安全方面,刘越也用了不少心思,他除了要洛狄克日夜守护在克莱恩身边以外,还在“曼殊沙华”外围布置了一座简单的迷踪阵,虽然因为时间仓促,在威力上无法和那些巫门秘法相比,但是如果没有他亲手制作的灵符,要想随便出入还真是一件困难的事,而且最妙的是,城堡附近有着大量的植物,按照东方的说法,就是木系的灵气极为充足,这让他在布置阵法的时候轻松了许多。
  此时,一张做工精致的请柬正摆在刘越的面前,最后的落款是艾米莉?普莱斯,刘越心中不由犯了嘀咕,他和普莱斯家族可是素无来往,怎么就找上自己了,这还真是古怪之极,偏偏身边连一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他不由苦恼的抓了抓头皮,长出一口气,去就去吧,还能把他怎么样不成。
  第十二章 会面
  普莱斯家族在真理之门这座新兴城市里也可以算得上是历史悠久的豪门了,据说他们的第一代家主原本是治安官出身,一向是以对犯罪者毫不容情闻名,照理说这样的人家根本没有机会成为豪族,但是老普莱斯偏偏得到了洛山达教会的青睐,而且他还有一位拥有非凡商业天才的妻子,短短的数十年中,普莱斯家族就成了真理之门数一数二的豪门。
  对于这个艾米莉刘越倒是真没什么印象,虽然他对各大家族都曾经做过一定的了解,不过据说这位小姐的芳龄尚不满十岁,他还真没弄明白这么个丫头片子能找他有什么事。
  远星堡,这个名字来自于城堡右侧那片如梦幻般美丽的湖泊,远星湖,据说在真理之门尚未建成之前,每年都会有各个种族的朝圣者来到这里,据说埃达丝教会曾经对普莱斯家的做法提出抗议,不过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因为这片湖的原因,普莱斯家也是城里众豪门中唯一没有迁入内城的,不过对于这一点,人们只有羡慕与嫉妒,谁让他们摊上一个有本事的祖先呢。
  虽然在之前就已经听到了无数赞美,但是当刘越真的站在远星堡的最高处,俯瞰着那片宁静的仿佛一整块水晶般的湖泊的时候,他才明白到为什么连向来以和平主义者闻名的埃达丝牧师也要提出抗议了,真是太美了!
  “对不起阁下,让您久等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刘越回首望去,只见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正朝他走来,看她的打扮与一般的贵族小姐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似乎那些贵族都喜欢把自己的孩子包装成洋娃娃一般,不过挂在她胸前的一枚胸针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枚圆形胸针是用黑玉制成的,外围镶着紫水晶,这不由让刘越想起某个熟悉的神祇:“约您在这样的地方谈话,实在是失礼了。”
  “哈哈,普莱斯小姐实在是太客气了,我刚才还在赞叹远星湖的美丽呢,事实上我对这里很满意。”刘越打了个哈哈道。
  “请叫我艾米莉好了,这次请您来,实在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想和您商量。”
  刘越有些摸不着头脑道:“能为美丽的小姐效劳,是我的荣幸,但是我实在很好奇,毕竟我们在此之前素不相识,这个……”
  他忽然闭上了嘴,望着不远处的一男一女,心中只觉得无比荒谬,那个美丽的完全不像男人的家伙居然是埃米尔,站在他旁边那个外貌极具阿拉伯风情的女子想必就是卡利亚,那么这个艾米莉自然就是……他的心中忽然回想起另一张可爱的笑脸。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此时,方才的淑女风度已经被艾米莉,不,或者叫她灵莉更为合适:“你这混蛋居然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