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卡车      更新:2021-02-25 04:21      字数:4844
  屎湍芰Γ绕湓谝桓黾壑倒勰疃嘣氖贝杂谀切┯搿叭巳檠纭崩嗨频牟煌挡磺溃槐撇黄龋闱槲以福胶侠淼淖杂裳≡窈妥杂山灰祝肫淠诜贾庥霉恚蝗缦蛩鞫北绰ξ颐谴丛斓哪歉龊账鞲裣壬埃梢恢衷诿刻煜戳乘⒀乐笤倥煌乱环母鋈松钕肮摺6裥暮团煌拢ㄋ健捌肺丁逼涫凳嵌杂诟械蕉裥牟⑶铱梢耘煌抡庵帜芰Φ囊恢直冉隙裥牡淖⒔猓┑比徊皇羌煅檎胬淼谋曜迹得鞑涣耸裁矗谋洳涣耸裁矗皇瞧炯庖恢直欢姆从虮欢牡挚梗颐窃谏砩隙嗌倩岷霉坏恪U牵骸   ?br />
  无情未必真豪杰
  有奶如何不是娘
  第二部分后羿射下来的是什么
  云南省对标语口号展开清理行动,抹掉了遍布城乡的35242条(幅)“有伤大雅、有碍观瞻、语句生硬、态度蛮横、宣传效果适得其反、命令强制、狐假虎威”的标语,这些“命令式、强制性、威迫性”的标语如:“养女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宁可添座坟,也不添一人”,等等。
  喊着口号学说话,读着标语学写字─我就是这样长大的。由我本人亲笔书写的最后一条大字标语,内容是:“借党报东风,从校园每个角落肃清左倾思想的流毒!”,落款是“校学生会宣”,时间大约在1983至1984年间。现在看来,这条标语虽然无伤大雅,却也大体符合“语句生硬、态度蛮横、命令强制”尤其是“狐假虎威”的不良风格。抚今追昔,我对标语口号的感情一言难尽。以从传播学的观点来看,标语和口号都是低成本的有效传播工具,革命的用得,不革命的也用得。1934年,英国传教士BOSSHARDT在西南山区被红军俘虏,并随军长征一年余。获释后在伦敦出版《神灵之手─一个在中国被俘的基督徒的日记》一书,高度评价红军的宣传工作。他写道:“这支军队每到一处就在一切能书写的地方写标语,招集当地穷人,非常熟练而又有条理地将地主的粮食分光”。该传教士从红军那里得到的技术启示显然多于道义感召,他更向年轻的传教士们发出呼吁,要学习红军的这种“简练有效的办法”。
  但凡标语及口号,无不以简明扼要、强制武断,甚至“态度蛮横”为主要技术指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来就是好!”“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我就喜欢!”─价值取向虽不一致,但是技术标准、从语式到态度,差异实在没有年代来得大。当然,“就是好”也可以改写为“做女人挺好”,不过在我看来,就标语口号而言,“挺好”已经逼近了语句婉约,态度温和以及有商有量的底限。至于“今天你有否××?”之流,已经不能视之为标准的标语口号了,总觉着是一声可有可无的礼节性问候,听着就跟“吃了吗?”那幺没劲。
  比较高级的标语口号,还有音韵和修辞学上的考究,例如近期在云南被清理掉的“书”和“猪”、“坟”和“人”。文革后期,法国左派文人组团到访华,回国后(记不清是巴特还是拉康)撰文介绍中国革命形势,特别推荐一条口号:“批林批孔”─对“批林批孔”实质内容的不甚了了并不妨碍对双声迭韵的激赏。也就是说,如果巴特或拉康当年在中国听到的政治口号不是“批林批孔”而是“罗曼罗兰”,同样也不影响他们回国后写一篇同样的报导。当然,对标语口号在音韵和修辞上的追求不宜刻意,更不可因此而把标语口号弄得太长,像“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这种,过份追求对丈工整,AABB迭字,做为这条标语的目标受众,一个做人认真的驾车者在大街上若定睛通读一遍,分分钟就有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
  标语口号的最高级形式,表现为丰富的互文性(transtexualite)。前年华北遭受蝗灾,据“经济半小时”报导,抗击蝗灾的关键,是抢在蝗虫长成并从地里飞起来之前就将其杀光光。当时,电视画面是田间地头紧张的灭蝗现场,有一条用纸贴在旗子上的标语令我叹为观止:“扫蝗打飞”。
  口号有可能脱胎于人类巫术时代的咒语(道家至今仍在使用的“符”,很可能就是标语的前身)。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欲使被施予者彻底放弃自己的独立思考。横竖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还不如“大家不思考,一起喊口号”算了。只要是标语是口号,就一定是强制的、命令的、不容置疑的。若不想放弃独力思考的权力,倒是很应该对标语口号们喊上一句法国“五月风爆”时期的著名口号:“严禁使用严禁!”“严禁”其实是一切标语口号通用的基本句式,也是它们共同的初衷。“一定不要怎样”和“一定要怎样”,都是同一回事。
  标语是凝固的口号,口号是流动的标语。抹去标语固然是“除魅”的一个必要手段,然而难以从墙上抹去的是口号。口号的力量,源自重复以及便于重复。所有在音韵以及修辞上的努力,无不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谎言重复100次就变成了真理,真理被重复100次─准确地说,当真理以口号的方式被重复了100次之后,估计也有变成谎言的可能。有一个口头文字游戏是这幺玩的:先把“月亮”不间断地重复讲10次,紧接着再倒过来读成“亮月”,也不间断地重复说10遍,然后马上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后羿射下来的是什幺?快说!”
  我见我闻,十个有九个中招,“月亮”二字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即使有备而来,杀伤力也难以抵挡。一哥儿们,之前玩过类似游戏,“月亮”、“亮月”各重复10遍之后不慌不忙向逼问者道:“你以为我会说月亮呀?呸,门儿都没有!后羿射下来的是什幺?告诉你,是嫦娥!”
  第二部分中年丧偶
  张国荣死了。他不是我的偶像。但是事件给了我谈一谈偶像以及“丧偶”的机会。若张国荣算是因缘,此前此后则各有一事形成“际会”:愚人节前一周,在报上读到罗大佑与“上海精英畅谈会”的报导,“面对偶像很激动,心跳得厉害。”(复旦大学教授严锋语)。其二,电视上,李敖惊爆张之自尽乃艾滋病之故。
  我的惊讶不在“料”猛不猛,而是他老人家报料的态度:“我不是乱说,是有可靠消息的。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演艺圈中的消息,我也很灵通的。”
  “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这话听着耳熟啊。想起来了,李敖被囚于军法看守所时,写过一篇后来大名鼎鼎的歌词,名字就叫《忘了我是谁》。从《忘了我是谁》到“别忘我了我的前妻是谁”,愤青情怀已沦为娱记腔调。岁月、电视,一个比一个毁人。
  想当年,也曾有机会向罗大佑当面示爱,惜乎由偶像做东的那场饭局过于丰盛,以致我光顾了埋头于火锅里挑肥捡瘦,满怀的景仰,竟惘付了那一锅滔滔肥水。无论如何,以上两种态度皆大壮了吾之贼胆,得以狗仗人势,放开怀抱,干一干这件一直想干而不敢干的事─张国荣死了。我不是他的fans。我的偶像其实是山口百惠。国荣亡而思百惠,皆因《风继续吹》─前者在1989年红馆告别演唱会所唱,系翻自后者的《再见的另一方》(或名《再见的彼岸》)。其实哥哥与同时代诸星一样,都爱翻唱和谣,《Monica》翻自吉川晃司,《拒绝再玩》翻自安全地带,《不羁的风》翻自吉川晃司,等等。国荣在告别演唱会上以《风继续吹》作别歌迷,声泪俱下,几度泣不成声;距此十九年前,百惠却在同一种场合把《再见的另一方》唱得哀而不怨,怨而不伤─就在这一年,山口百惠成为我的偶像。这一年,我大一,9月入学,一个月后山口百惠在东京武道馆举行告别演唱会,再一个月后与三浦友和在灵南阪基督教堂举行婚礼并宣布退出演艺界,又一个月后列侬在纽约遇刺─真是苍茫时分,偶像的黄昏。但是爱偶像和爱国一样,都不分先后的。偶像在我们的求偶期就位,作用仅限能指,经过很长的潜伏期之后,所指才能得到体现,并且逐渐形成“偶像”的形式和概念,当我们在这个孤独的行星上缅怀个人历史,“明星”才会以一种虚拟的光照亮过去,“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我们并籍此与他人取得联络,寻求慰藉,最终产生意义。这种效应,正如华东师大教授毛尖女士向罗大佑所做之表白:“我前两天就很激动的,我到处嚷嚷:我能见到罗大佑了。因为青春时代你就像我们的一个恋人一样,我是听着你的歌长大的。年少时对你有着如恋人般特别的感觉,但见面时却发现没有了激动的心情,我想是自己长大了。能不能请你为我们清唱一首,让我们能够回到1980年代?”(据《南方周末》)也就是说,偶像在叙事功能上类似后设小说(metafiction),超越了文本的叙事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完成着回顾,反思以及质疑的使命。
  遗憾的是,上述潜伏期的终结总是以偶像的消失为标志。此处涉及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歌很容易给人幻想,歌是媒介,你的生活借着我的歌,与现实若即若离,时间在这里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罗大佑回应毛尖语) 欲将“偶像游戏”玩得功德圆满,偶像必须在某一适当的时间迅速而果断地撤离,从fans的视线里消失。“作者已死”,游移的文本属于广大读者而不再是偶像的个人叙事,尤如张迷心目中,哥哥翻唱的那些歌曲之原作者和原唱者不仅早已“死亡”,甚至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这方面,山口百惠堪称完美之典范,说告别就告别,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Thank you…Sayonara no kawarini,连再见也不说,玩的是真“谢幕”,然后拒绝再玩。
  “丧偶”是这场游戏的关键词。它是一门技艺,需要偶像和崇拜者之间的高度默契。山口百惠那样的假死才是真正的“作者的死亡”,而不是张国荣的选择,哀莫大于死掉。就职业生涯而言,张国荣其实相当清醒:“我很佩服退休艺人,十多年前百惠退休,当时我好似尚未入行,我看着电视,感动得哭起来。我觉得做艺人不应该让观众见到你的底,这样你留在他们脑海里的印象才会恒久,如果占士甸在娱乐圈待到现在,肯定不会再是一个神话。”失去的偶像使我们得到救赎,中年“丧偶”更是幸事一桩。偶像是我们卑微生命中的“小神话”之一,我们籍此而成为自己的批评家。按照巴特的意思,批评不是科学,“科学探讨意思,批评则生产意思。”做为偶像,主动的肉身消灭固不可取,但假死之后复以“显灵”方式与fans做面对面畅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亮各自的老底,无论是探讨意思还是生产意思,最终都会把整件事变得没有意思。
  第二部分到深圳去当老爷
  “妈妈,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地方叫马尔代夫,那里椰林树影,水清沙幼,是位于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妈妈,你什么时候带我去马尔代夫呀?”
  按剧情,麦兜上了一当,囊中羞涩的麦太,只是带他“早机去,晚机返”地在本地玩了一天。说实话,那些不是急着排队乘缆车上太平就是忙着到铜锣湾购物的观众究竟是否真能看懂香港小市民的梦想和辛酸,我是有点怀疑的。不过,好在也就是一卡通,而且还是盗版,也就不必认真,然而认真值得欣慰的,是今日的麦太和麦兜们已不再为马尔代夫而烦恼,因为他们大都幸福地直奔深圳“旅埠”而去。
  通缩持续,经济萧条,除了赤贫阶层,香港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做为消费主力,中产和小资早已沦为比无产阶级更惨的“负资产阶级”。在这种情况下,深圳便成了一个经济实惠的“出境游”之全民首选。港人进出深圳的方式先是单枪匹马,独自偷欢,而后呼朋唤友,结伴过岗,进而拖家带口、扶老携幼。也就是说,北上消费的人群,已从男性扩大到女性,再延展至合家之欢(适合女性及家庭消费的项目,有量体裁衣,吃饭饮茶,做头发,购正版书,买翻版名牌手袋、波鞋、内衣裤,等等,就连传统上只向男性提供的按摩业,也顺应潮流地推出了家庭套餐)。网上说,香港名作家李碧华在节假日“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一身便装呼朋唤辈,齐齐过境到深圳,先去书城拣书,然后开着车在市区绕来绕去,寻觅美食,她说深圳什么菜都吃得到,且物美价廉,在深圳吃什么去哪吃,她比一般深圳人都清楚。”
  据港府统计,2001年香港居民前往内地达5200万人次,较96年增加80%,年度在内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