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作者:世纪史诗      更新:2021-02-25 02:47      字数:4803
  谦之案:作“奚”是也。庄子天下篇、淮南道应训引作“溪”,此或后人以老子误字改之。“溪”,玉篇:“诘难切,与溪同。”说文:“溪,山渎无所通者 ,从谷,奚声。”此虽可说为表卑下之德,但与下文“为天下谷”义重。若作“蹊”,则更无义。案敦煌丁本作“奚”,“奚”乃古奴仆之称。周礼天官序官“奚三百人”,注:“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为天下奚”,犹今言公仆,与知雄守雌之旨正合。
  【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罗振玉曰:“为天下蹊”,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本亦不重此句,下仿此。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魏稼孙曰:“为天下式”,“溪”“谷”二句重,此句不重,盖脱。御注三句皆重。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为天下式”等重句,一本无。
  严可均曰:“常得不忒”,各本作“常德”。
  谦之案:“忒”,敦煌本作“贷”。按“贷”假借为“忒”。礼记月令“毋有差贷”,即毋有差忒也。章炳麟新方言曰:“月令注:‘不贷,不得过差也。贷本作忒。’今人谓过曰忒,如过长曰忒长,过短曰忒短,亦通言泰,一音之转。”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得乃足,复归于朴。】
  严可均曰:“常得乃足”,各本作“常德”。“于朴”,御注作“扑”,王弼作“朴”,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作“朴”,下同。
  易顺鼎曰:按此章有后人窜入之语,非尽老子原文。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此老子原文也。盖本以“雌”对“雄”,以“辱”对“白”。辱有黑义,仪礼注:“以白造缁曰辱。”此古义之可证者。后人不知“辱”与“白”对,以为必“黑”始可对“白”,必“荣”始可对“辱”,如是,加“守其黑”一句于“知其白”之下,加“知其荣”一句于“守其辱”之上;又加“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四句,以协“黑”韵,而窜改之迹显然矣。以“辱”对“白”,此自周至汉古义,而彼竟不知,其显然者,一也。“为天下溪”,“为天下谷”,“溪”“谷”同意,皆水所归,“为天下式”,则与“溪”“谷”不伦,协合成韵,其显然者,二也。王弼已为“式”字等句作注,则窜改即在魏、晋之初,幸赖庄子所引,可以考见原文,亟当订正,以存真面。
  【朴散为器,圣人用为官长。】
  严可均曰:“朴散”,各本“散”下有“则”字。“用为官长”,各本“用”下有“之则”字。
  谦之案:“朴”,本或作“璞”。玉篇引老子曰:“璞散则为器。”文选演连珠注引尸子曰:“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
  【是以大制无割。】
  严可均曰:各本作“故大制不割”。
  罗振玉曰:敦煌本“制”作“剬”。“无”,今王本作“不”,与御注、景福二本同。释文出“无割”二字,知王本作“无”,今据改。景龙本、敦煌本均作“是以大制无割”。
  谦之案:作“无割”是也。傅、范本“不”亦作“无”。范应元曰:“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与世本作‘不割’。”易顺鼎曰:“‘不割’当作‘无割’。王注云:‘以天下之心为心,故无割也。’足证王本作‘无’。道应训正作‘大制无割’。此作‘不’者,后人因下篇有‘方而不割’之语,改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雌、溪、溪、离、儿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黑、式、式、忒、极韵(之部,黑,呼力反,忒,他力反)。辱、谷、谷、足、朴韵(侯部)。谦之案:雌、溪、儿,支部,离,歌部,歌、支通韵,说详第十章。高本汉:白、黑、式、式、忒、极韵,器、割韵。武内义雄:白、黑、式、式、极韵。案白古音博,一说“白”字非韵。高氏以雌、溪、离、儿为韵,而不以雄为韵,然此两节文意语法皆平行,不应“白”字独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范本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五字。河上题“反朴第三十一”,王本题“二十八章”,范本题“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第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谦之案:傅、范本、王羲之本、赵孟俯本“为之”下有“者”字。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在“为之”句下,王注有“为造为也”四字,他王本脱去此句。
  【天下神器,不可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严可均曰:“神器”,大典“器”下有“也”字。“不可为”,各本“为”下有“也”字。
  谦之案:遂州、景福、敦煌三本均无“也”字。又“天”字上,傅、范本有“夫”字,河上公、王弼无。范应元曰:“‘夫’字,阮籍同古本。”
  易顺鼎曰:按“不可为也”下,当有“不可执也”一句,请举三证以明之。文选干令升晋纪总论引文子称老子曰:“天下,大器也,不可执也,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其证一。王注云:“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王注有,则本文可知。其证二。下篇六十四章云:“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无为”即“不可为”,“无执”即“不可执”。彼文有,则此文亦有。其证三。盖有“执者失之”一句,必先有“不可执也”一句明矣。
  马叙伦曰:彭耜引黄茂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至于人身,独非神器乎?”是黄见本有此一句。
  谦之案:“为者败之”二句,又见第六十四章。鹖冠子备知篇曰:“故为者败之,治者乱之。”当亦本此。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
  严可均曰:“夫物”,各本作“故物”。
  谦之案:遂州本、敦煌本同此石。又“或嘘”,河上、御注作“或呴”,王弼作“或殻А保案1咀鳌盎蜢恪保鼗投就耸0付亍⒕啊⑺旄鞅咀鳌盎蛐辍笔且病!靶辍庇搿按怠被パ怠P辏狄玻涌冢樯淮担暌玻涌诖忧贰R磺芯粢寰戆耸滴摹靶辍弊鳌按敌暌病薄>砦迨南纫艘巴踉啤翱诔銎恍辍保我滴摹耙喑銎病薄5按怠庇搿靶辍背銎嗤杭庇斜稹R姿扯υ唬骸鞍础畾'’本字当作‘嘘’,下文‘或强或羸’,‘强’与‘羸’反,则‘嘘’亦与‘吹’反。玉篇口部,嘘、吹二字相通,即本老子。又引声类云:‘出气急曰吹,缓曰嘘。’此吹、嘘之别,即老子古义也。玉篇又有‘呴’字,引老子曰‘或呴或吹’,与河上本同,盖汉以后俗字。”又“嘘”字,傅、范本作“噤”。范应元曰:“‘噤’,严遵同古本,注引楚辞曰:‘噤闭而不言。’”谦之案:说文:“噤,口闭也。”楚辞云:“闭口为噤。”义与“吹”相反。夏竦古文四声韵引道德经“吹”字作○,“吹”“噤”对立,其说亦通。
  【或强或嬴,或接或○。】
  严可均曰:“或嬴”,各本作“或赢”。“或接”,御注、河上“接”作“载”,王弼、梁简文作“挫”。
  罗振玉曰:“或强”,敦煌本作“强”。“或挫”,河上、御注、景福三本作“载”,景龙、敦煌二本作“接”。
  范应元曰:“或强或剉,或培或堕”,严遵、王弼、傅奕、阮籍同古本。毕沅曰:“堕”,俗作“隳”,非。
  俞樾曰:按“挫”,河上本作“载”,注“载,安也”,“隳,危也”,是“载”与“隳”相对为文,与上文“或强或羸”一律。而王弼本乃作“挫”,则与“隳”不分二义矣。疑“挫”乃“在”字之误。“在”,篆文作○,故误为挫也。“或在或隳”,即“或载或隳”,载从○声,在从才声,而或亦从○声,州辅碑“○贵不濡”是也。其声既同,故得通用矣。
  武内义雄曰:贾大隐述义云:“王本或作接,或作隳。”(泷川本栏外所引)据此则王本作“接”,而不作“挫”。景龙碑亦作“接”。虽然,“挫”“接”不通。据范应元集解则王本作“培”,或作“堕”。按王本作“培”,由“培”字讹为“接”,又讹而为“挫”。“培”即庄子逍遥游篇“培风”之“培”同义,即乘之意,正与“隳”字相对。河上本作“载”字,亦乘之意,是河上本从义训而改字者也。
  于省吾曰:按“接”应读为“捷”。“接”、“捷”乃双声叠韵字。礼记内则“接以大牢”,注:“接读为捷。”公羊僖三十二年“郑伯接卒”,左传、谷梁作“捷”。左庄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捷”,公羊作“接”。荀子大略“先事虑事谓之接”,注:“接读为捷。”庄子人间世“王公必将乘人而斗其捷”,释文:“捷作接。”尔雅释诂:“捷,胜也。”说文:“败城曰隓,■篆文。”是堕有败义,捷胜与堕败,义正相对也。谦之案:碑本“○”乃“隳”之别构。又俞说谓“载”“隳”相对,武内说谓“培”“隳”相对,于说谓“捷”“堕”相对,三说各有所明,谊皆可通,以于说为胜。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谦之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作“故君子去泰,去甚”。“甚”字,河上注谓“贪淫声色”,是也。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从匹。匹,耦也。”朱骏声曰:“按甘者饮食,匹者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随、吹、羸、堕韵(歌部,吹音磋,羸音罗,堕,平声)。奚侗:“羸”,从范本作“剉”,随、吹、剉、堕为韵。邓廷桢曰:随、吹、羸、隓为韵,古音皆歌部字也。“随”,古音素何切,论语八士之名,“随”与“騧”为韵。“吹”,古音曲阿切,诗箨兮“风其吹女”,与“和”为韵。“羸”,古音读若■、嬴。“隓”,今今文尚书皋陶■与“脞”“惰”为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八字,傅、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无为第二十九”,王本题“二十九章”,范本题“将欲章第二十九”。
  第三十章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严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以道佐”。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者”字,“强”下有“于”字。敦煌本“强”作“强”,下亦有“于”字。
  马叙伦曰:祝у鲎⒃唬骸吧胁豢梢员坑谔煜隆!痹蛲醣疽嘤小坝凇弊帧6跻惶迷唬喊闯脊焓氐榔扒俊弊窒拢小坝凇弊郑胪踝⒑稀!?br />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辅佐”字而误耳。王弼所据本已为“佐”字,故注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义晦矣。
  蒋锡昌曰: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他人从未言及,疑俞氏所见之本乃偶然之笔误,未可据以为证也。
  谦之案:庄说误也。祝г乇炯凹ㄓ锾帽妓乇模胙峡删S铮止疟镜赖戮?乇荆鳌耙缘雷魅酥髡摺保躺性冢崾现低蛭蘅梢伞N袈拚裼褡鞯赖戮家煸疲骸岸撂怕逯校写鹦煨遣壬椋浴骼献犹票究家欤菀字荼尽⒏缔缺尽⒚骰首⒈居胧臀幕バ!畔壬谰萏瓶瘫鹞家欤磺笾瓴豢傻谩!苯窠显圃疲辔醇峡删橛刖傲潭乱烧撸艘嗫杉贾すし蛑选!  ?br />
  【其事好还:】
  魏稼孙曰:御注脱“好还”二字,严失校。
  谦之案:“还”,释文“音旋”。范应元云:“还,句缘切;经史‘旋’、‘还’通。”案“其事好还”,谓兵凶战危,反自为祸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
  严可均曰:各本“生”下有“焉”字,此句下各本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八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本无。王氏引邢州本亦无。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以上九字。
  劳健曰:“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景龙、敦煌与道藏龙兴碑本无此二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