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5 节
作者:闲来一看      更新:2021-02-25 02:06      字数:4753
  我向前探身,按下大理石桌上的遥控按钮。地灯渐渐变暗熄灭,黑暗降临隐屋。各种声音似乎变得更响:夜鹭的鸣叫,黑色臭水的微弱搅动,在交缠的柏树和橡胶树顶上穿行的小动物的匆匆脚步声。我可以闻到美洲鳄的气味,它们对这个岛就像人类一样满怀戒心。我甚至可以闻到恶臭的热气。
  月光很明亮,一小片带着明亮的金属光泽的蓝色天空缓缓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个岛是沼泽最为浓密之处,有着上千年树龄的柏树伸出长满疙瘩的树根环绕着岛岸,奇形怪状的树枝沉重地挂满寄生藤。它们像是要把隐屋藏起来似的,也许,它们真的在这么做。
  只有闪电会不时地袭击这些古老的哨兵。只有闪电无惧妖魔盘踞蜜糖魔鬼岛的传闻:上了岛你就可能永远不能回家。
  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听说这些传闻了。二十一岁时又听了一遍,但空虚和幻想吸引着我来到了隐屋,来到它完美的谜团跟前——这栋结实的两层屋子和附近的无名陵墓——如今,再也没有真正的将来了,只有这永生,这充满了我把自己与现实和时间隔绝的力量。
  一个男人划着独木舟从这里出发,大概要花上足足一个小时才能穿过树根回到傲慢冷漠的布莱克伍德大宅所矗立的高地岸边。
  我并不是真的很喜欢这个隐屋,虽然我需要它。我不喜欢那个装饰着怪异的罗马雕刻,用黄金和花岗岩砌成的阴暗陵墓,虽然在白天的时候我得在那里面躲避阳光。
  但我是真心喜爱布莱克伍德大宅的,我对它的爱是只有雄伟的大屋——那种“在你出生之前我已经在这里,在你死去之后我仍然在这里”的大屋;那种既是梦想的天堂又是责任的大屋——才能从我们身上得到的、希望占有它的不可理喻的爱。
  布莱克伍德大宅的历史跟它自负的美丽一样牢牢地抓住我的心。我的一生除了在国外的精彩冒险之外,都在布莱克伍德庄园和大宅里度过。
  我无法理解为何这么多年来会有那么多叔伯阿姨设法离开了布莱克伍德大宅,但是他们对我不重要,他们只不过是搬到了北方、在丧礼时才偶尔回家来的陌生人。我是大宅的奴隶。
  此刻,我犹豫不决。我要不要回去,就为了再一次在那些房间里游走?我要不要回去,去寻找一楼后面、我亲爱的奎恩阿姨刚刚坐进她最爱的椅子里的卧室?我的夹克口袋里确实还有另一个贝石雕,是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在纽约特意为她买的,我应该拿给她,是不是?那是一件极好的作品,是最好的贝石雕之一。
  但是不可以。我无法进行一次藕断丝连的道别,不是吗?我无法暗示我可能会遭遇某些不幸。我无法开开心心地退入那早已淹没至我眼球的神秘世界:奎因,夜访者;奎因,如今喜欢昏暗的房间,害怕灯光就像一个得了怪病的人。一个藕断丝连的道别对我亲爱的温柔的奎恩阿姨有什么好处?
  如果今晚我失败了,我将会成为另一个传奇:“无可救药的奎因,不顾众人的劝告深入蜜糖魔鬼沼泽,走进那被诅咒的小岛隐屋。就这样,在某一个晚上,他再也没有回来。”
  事实上,我不相信莱斯特会把我炸成碎片。我不相信他会不给我讲述我的故事的机会——全部或者至少一部分——就那样做。也许我只是太年轻,所以我不相信。也许因为我太沉迷于编年史,所以我觉得莱斯特跟我很亲近,就像我跟他很亲近一样。
  疯狂,可能是吧。但是,我已经无法回头,我下定决心要竭尽全力尽量接近莱斯特。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又是如何监视新奥尔良的。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隔多久会去探视他在法国区的公寓。但是这封信和这个雕着我自己的缟玛瑙贝石雕小礼物将会在今晚放进那个公寓。87book。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布莱克伍德庄园(6)
  终于,我从黄金皮革椅中站了起来。
  我走出铺着大理石地板的豪华小屋,在意念的驱动之下缓缓离开温暖的土地升入空中,体会着美妙的轻盈感,直到我可以从遥远清凉的高空俯瞰沼泽巨大绵长的蜿蜒黑影和那像平滑草地上的一盏灯笼似的大宅的闪烁灯光。
  我使出了最为奇妙的技能:腾云。我的意念带着我朝新奥尔良飞去,越过庞恰特雷恩湖,朝着鲁罗亚尔那座名声远播的住宅而去。所有猎血者都知道,那是神出鬼没的莱斯特的公寓。
  “他是一个来自地狱的魔鬼,”我的制造者曾经这么说他,“面对着塔拉马斯卡的追捕,还坚持要把自己的财产用自己的名字保管。他要跟他们较量谁能坚持得更久。他比我要仁慈得多。”
  仁慈,这就是我如今的希望所在。莱斯特,不论您在哪里,请您仁慈。我并非因为不敬而来。我需要您,正如我的信中所说。
  缓缓地,我开始降落,低一点,低一点,再次回到温和的空气中。如果有眼睛朝空中张望,它会看到一个影子一闪而过。最后,我落在了公寓的后院中,站在潺潺流动的喷泉旁边,抬头看着通往莱斯特家后门的弯曲铁楼梯。
  好吧。我站在这里了。规矩已经被打破。我已经站在叛逆王子的院中。编年史中的描述浮现在我脑中,纷繁如那沿着铁柱蔓生至楼上铸铁围栏的九重葛藤蔓。此刻,我的感觉就像是身处圣地。
  我的四周传来来自法国区的嘈杂噪音:饭馆厨房里的哗啦声,人行道上必不可少的游客的快乐话语。我听到从波本街上传来微弱的爵士乐音。我听到屋前汽车缓缓开过的隆隆声。
  小院子本身的布置漂亮而紧凑,砖砌围墙的笔直高大出乎我的意料。微微闪着光芒的翠绿香蕉树是我见过的最壮的香蕉树,光滑的树茎把这里那里的紫色石板顶弯。不过,这里绝非废弃之地。
  有人曾经来过,为小小的香蕉林修剪枯叶。有人曾经来过,把皱巴巴的香蕉摘走,它们在新奥尔良这里总是会在成熟之前萎缩。有人曾经来过,整理茂盛过头的玫瑰,维护院子的整洁。
  就连那喷泉,从小天使石雕手中的贝壳里流出落在水池里的水也是清新干净的。
  所有这些可爱的小细节更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入侵者,但是,被见鬼的愚蠢热情占据的我根本不懂得害怕。
  然后,我看到楼梯上方的后窗透出灯光,非常黯淡,似乎来自公寓深处。
  这确实吓了我一跳,但是,再一次,疯狂完全控制了我。莫非我可以跟莱斯特本人说说话吗?万一,他一见到我就毫不犹豫地放火烧我怎么办?那样的话,我的信,我的缟玛瑙贝石雕,还有我自己的苦涩请求都将没有任何机会。
  我应该早点把那个新贝石雕交给奎恩阿姨的。我应该把她抓起来亲吻她。我应该先和她说说话。我快要死了。
  只有一个彻底的白痴才能在这种时候还像我这般满心欢喜。莱斯特,我爱您。奎因这就来当您的学徒和奴隶!
  我匆匆走上弯曲的铁楼梯,小心翼翼不发出任何声响。刚走上后阳台,我就清楚地闻到屋里显然有人类的气味。一个人类。这意味着什么?我停下脚步,向前发出心灵感应搜寻各个房间。
  立刻,一个令人困惑的信息就弹了回来。里面有一个人,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他鬼鬼祟祟,动作匆忙,很明显知道自己身处一个他没有权利停留的地方。而这个某人,这个人类,也知道我在这里。
  好一会儿,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正在入侵的我发现了另一个入侵者。一种奇怪的保护欲望在我的心中升起。这个家伙在侵犯莱斯特的财产。他怎敢如此大胆?他是哪一种入侵者?还有,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知道我的意念在搜寻他的意念?
  事实上,这个陌生的不速之客拥有几乎跟我一样强大的心灵感应能力。我质问他的名字,而他顺从地回答:我的老朋友,我是塔拉马斯卡的斯特灵?奥利弗。在我探出他身份的同时,我听出他的意念也认出了我。
  奎因,他用意念喊着我的名字,像是在跟我说话一般。可是,他对我有什么了解?我上一次见到斯特灵已经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他是否已经感觉到我身上发生的变化?他是否可以凭借他那迅速的心灵感应察觉这样的变化?亲爱的天主啊,我必须把这些想法逐出我的脑海。是时候离开这里,回到隐屋,让斯特灵继续他的秘密调查好了,在他发现我已经变成猎血者之前逃得远远的。
  是,离开——立刻离开——让他以为我只是一个爱读编年史的普通人类,等他走了以后再回来。
  然而,我不能走。我太寂寞。我太不顾一切,我要与他当面说个明白。这是纯粹的事实。眼前是斯特灵,眼前是也许可以通往莱斯特内心的入口。
  冷月(1)
  你看不见我,但我始终萦绕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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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拼命奔跑,但你逃不出我的手掌。
  你和我殊死搏斗,但你永远无法将我击败。
  我随心所欲地杀戮,但无人能将我绳之以法。我是谁?
  “一个名叫时间的老家伙”
  第一部
  [午夜 12:02]星期二
  嘀嗒嘀嗒,在小小齿轮的驱动下,时间已经死去;只有当时钟停止走动,时间才能复活。
  ——威廉·福克纳
  [午夜 12:02]
  第一章
  “过了多久他们才死掉?”
  被提问的那个男人似乎没听见。他又看了一眼后视镜,继续专心开车。刚过午夜,纽约下曼哈顿区的街面结着一层冰。冷锋来临,扫清了天空的乌云,将柏油和水泥路面上的初雪冻得光滑透亮。两个男人坐在一辆咣当作响的“胶布老爷车”里——这是“聪明人”文森特给这辆棕黄|色运动休闲车起的外号。车龄已有好几年了,刹车系统需要修理,轮胎也要更换了。但是把一辆偷来的车子开去修理,这可不是个明智的主意,尤其是最近车上的两名乘客刚刚被害,就更加大意不得。
  开车人是个清瘦的男人,五十来岁,一头黑发修剪得很整齐。他小心地转弯,拐进一条小街,继续前行。他从不超速,每一个弯都转得很准确,车辆精准地沿着中线行驶。无论路面是湿滑还是干燥, 无论这车是否刚刚经历过谋杀案,他都开得一样稳。
  他总是这么仔细,一丝不苟。
  究竟过了多久才死掉呢?
  问话的人叫“大块头”文森特——他的手指很长,肥得像香肠,而且总是湿乎乎的;一根紧绷绷的褐色皮带,搭扣仅能锁住第一个皮带眼。他浑身抖得厉害。他是个临时文员,今天晚上,他下夜班之后就一直在街角等人。外面天寒地冻,但文森特并不喜欢他办公楼的门厅。那里的灯泛着绿色的光晕,墙壁上布满大镜子,他从每个角度都能看见自己椭圆的身躯。于是他走到外面,感受到12月清冽而寒冷的空气,来回踱着步,同时吃了一块糖。好吃,再吃一块。
  文森特抬头看着一轮满月,它仿佛是一只可怕的白色盘子,在高楼形成的“峡谷”间偶然露脸。这时,“钟表匠”突然大声反问道:“他们过了多久才死掉?真有意思。”
  文森特最近才认识这位“钟表匠”——他的真名叫杰拉德·邓肯——但文森特已经意识到,向这个人提问题可是要冒风险的。就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可以打开他的话匣子。天哪,他可真能讲。而且他的答案总是很有条理,听起来像个大学教授。文森特明白,刚才之所以有几分钟的沉默,是因为邓肯在考虑如何作答。
  文森特打开一罐百事可乐。他很冷,但他需要吃些甜的东西。他咕嘟咕嘟地一饮而尽,把空罐子放进口袋里。他吃了一包花生酱夹心饼干——邓肯回头看了一眼,确信文森特戴着手套。他们在开这辆破车时总是戴着手套。
  一丝不苟……
  “我觉得,你的问题可以有好几种答案,”邓肯的声音柔和而超然,“举例来说,我杀的第一人只有二十四岁,因此你可以说,他用了二十四年才死掉。”
  就像,是啊…… “聪明人”文森特用一种幼稚而讽刺的心态思考着,虽然他得承认自己从没想到过这么显而易见的答案。
  “我猜另一个人是三十二岁。”
  一辆警车开了过去,和他们背道而驰。文森特感到太阳|穴的血流在加速,但邓肯一点都不慌张。警察对这辆偷来的“探路者”汽车并没有产生丝毫怀疑。
  “还有另外一种方法来回答你的问题,”邓肯说,“那就是计算一下,从我开始下手,直到他们心脏停止跳动,一共花了多少时间。或许这才是你想知道的。瞧,人们总想把时间放在容易理解的参照系里去衡量。这是有道理的,只要它能有所帮助。生孩子时肌肉的挛缩每隔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