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节
作者:闲来一看      更新:2021-02-25 02:05      字数:4739
  ——的人的嘴巴时。我知道这种“感觉”仅仅出自一种需要。人如果太想相信一件事,他的大脑就会把眼前所见重新组织。但我紧紧地抓住了它。不论对错,它就像我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们需要从你这里了解到更多的情况,”里甘说。“关于你,你的妻子,朋友,财产状况……”
  “以后再说吧。”又是赫勒医生。她走上前来,好像要把我挡在他的视线之外。她的声音很坚决。“他需要休息。”
  “不,就现在,”我对她说着,把O型定位仪抬高一个刻度,以超过她的高度。“我们得找到我的女儿。”
  莫妮卡被埋葬在她父亲庄园里的波特曼家族墓地里。当然,我没有赶上参加她的葬礼。我不知道对此感受如何,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坦然面对自己时,我对妻子的感觉一直是没有头绪。莫妮卡拥有那种高贵的美丽,过于完美的颧骨,丝缎一样的笔直黑发,羞羞答答的牙关紧闭症既令人烦恼,又让人兴奋。我们的婚姻是传统式的——由媒人牵线搭桥。嗬,这样说未免夸大其词了点。莫妮卡怀孕了,而我犹豫不决。是即将到来的小生命把我赶进了婚姻的牧场。
  我从卡森?波特曼那里听说了葬礼的细节。卡森是莫妮卡的叔叔,也是她家族里惟一与我们保持联系的人。莫妮卡非常敬爱他。卡森坐在我的病床边,双手合拢放在膝盖上。他的模样非常像你所偏爱的大学教授,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几乎要掉下来的斜纹软呢外套,一头极其蓬松茂密的艾伯特?爱因斯坦加唐金式长发。他用悲伤的男中音告诉我,莫妮卡的父亲埃德加确信我妻子的葬礼是一件“小型而精致的事情”,说这话时他棕色的眼睛忽闪忽闪的。
  别无选择(5)
  这事嘛,我一点都不怀疑。起码是个小型的。
  接下来的几天,不少我家这边的人来医院探望我。我的母亲——人们都叫她霍尼——每天上午都风风火火地闯进我的房间,好像有燃料推动她一样。她穿着雪白的锐步运动鞋,蓝色的运动服上镶着金边,俨然一副圣路易斯公羊队教练的样子。尽管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但染色过度,发质受损,并且她身上总是散发出刚抽过烟的气息。母亲的这身打扮无助于掩盖她失去惟一孙女的痛苦。她的精力令人吃惊,日复一日地守在我床边,努力表现出不间歇的歇斯底里情绪。这一点好极了,似乎她歇斯底里部分是为了我一样。因而,她的这种感情迸发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使我静下心来。
  尽管房间里热得几乎跟超新星一样,尽管我不断抗议,睡觉时母亲总要给我再盖一条毯子。有一次我醒了——浑身都汗淋淋的,这很自然——听到母亲在向那个戴护士帽的黑人护士讲述我以前在圣伊莉莎白医院住院的情形,那时我只有7岁。
  “他感染了沙门菌,”霍尼宣布,好像在用耳语密谋一样,嗓音只比手提式扩音器大一点点。“你可从来没闻过那样的腹泻,几乎是喷射而出,真的,连墙纸里都渗进了臭气。”
  “他现在也不是十全十美啊,”护士回答说。
  两个女人哈哈大笑起来。
  苏醒后的第二天我睡醒时,母亲正站在我床边。
  “记得这个吗?”她问。她手里拿着一个“爱发牢骚的奥斯卡”玩具名。,是我以前感染沙门菌时有人送给我的,绿漆已经褪色。她看着护士,“这是马克的奥斯卡,”她解释着。
  “妈,”我说。
  她的注意力又转回到我身上。今天她的眉毛膏涂得浓了些,连皱纹里都是膏膏粉粉的。“那时奥斯卡一直陪着你,记得吗?他使你病情好多了。”
  我翻了个身,闭上眼。往事如潮,宛如眼前。我是因为吃生鸡蛋而感染沙门菌的。为了增加蛋白质,父亲以前总是喜欢把生鸡蛋放进泡沫牛奶里。记得当我刚一得知我得整夜待在医院里时,我吓得要死。父亲不久前打网球时崴了他那阿喀琉斯的跟腱,脚上打了石膏,时时作痛。可是当他看到我吓成那个样子时,便一如既往地牺牲自己。他白天在工厂里工作一整天,晚上就在我病床边的椅子上陪我一整夜。我在圣伊莉莎白医院待了10天,父亲在那把椅子上睡了10天。
  母亲突然转过身去,我知道她也想起了这事。护士赶紧找借口离开了。我把一只手放到母亲的背上。她没有挪身,但我能感到她在颤抖。她目光向下凝视着握在手里的褪色的奥斯卡。我慢慢地把它从她手里拿过来。
  “谢谢,”我说。
  母亲拭了拭泪水。我知道,爸爸这次不会到医院来了,而且我相信母亲已经把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至于他是否明白,就无从知晓了。父亲41岁那年第一次中风,也就是陪我在医院度过那些夜晚之后的第二年,我当时8岁。
  我还有个妹妹,名叫斯泰西,她不是个“物质浪费者”(这样说政治上更为合适),就是个“疯子”(这样说更精确一些)。我有时看看父亲中风前拍的那些老照片,照片上是年轻而自信的四口之家、毛发蓬松的狗、修剪齐整的草坪、篮球网框和堆满煤块的野餐烤肉架。我在妹妹没有门牙的微笑中寻找着未来的暗示,她那阴暗的自我,自暴自弃的感觉,但我没有看出来。尽管我们依然拥有那栋房子,可是它就像一个魅力不再的电影道具。父亲依然活着,可是自他一倒下,一切都像汉普蒂?邓普蒂一样土崩瓦解了。特别是斯泰西。
  斯泰西没有来探望我,甚至连个电话也没有打,不过无论她现在做什么,都不足为奇。
  最后,母亲转身面对着我。我紧紧地握住那个褪色的奥斯卡,这时一个新念头撞击着我:又只剩我们俩了。爸爸基本上成了植物人,斯泰西形同行尸走肉。我探身握住母亲的手,感受着温暖和她最近日渐变厚的皮肤。我们就这样一直待着,直到房门打开。还是那个护士弓着身子走了进来。母亲直起身说:“马克也喜欢玩具娃娃。”
  “电影人物,”我马上纠正她的话。“他们是电影人物,不是玩具娃娃。”
  我最好的朋友伦尼及其妻子谢里尔每天也都来医院探视我。伦尼?马库斯是个一流的出庭律师,尽管他也经常处理我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超速行驶罚单和我们的房子买卖交割等琐事。他大学毕业后在县检察官手下,很快朋友和对手们就送他一个“牛犬”的绰号,因为他在法庭上表现得咄咄逼人。圈子里的有些人认为,这个绰号对伦尼来说太温和了,所以他们现在叫他“恶犬”。我与伦尼上小学时就相识,我是他儿子凯文的教父,他是塔拉的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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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我没怎么睡着。我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暗暗数着汽车喇叭的嘟嘟声,听着夜幕下的医院里的各种声响,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思维不要漫游到幼小的女儿身上,以及随之而来的无数可能性。但是我并不是总能做到这一点。我觉得思维确实是一道黑沉沉的、毒蛇出入的深渊。
  后来,里甘侦探来探望我,想找到些可能的线索。
  “谈谈你的妹妹,”他开门见山地说。
  “为什么?”我快言快语地说。在他阐述之前,我伸手阻止了他。我明白了。妹妹是个吸毒者,有毒品的地方就意味着存在犯罪的可能性。“难道我们遭到抢劫?”我问。
  “我们不这样认为。好像什么东西也没丢,但那地方被搜查过。”
  “被搜查过?”
  “有人把那里搞得一团糟,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
  “那就告诉我一下你妹妹的情况。”
  “你们有斯泰西的证据吗?”我问。
  “有。”
  “我不敢肯定能补充点什么。”
  “你们现在关系不怎么样,对吧?”
  不怎么样。这难道对斯泰西和我适用?“我爱她,”我慢吞吞地说。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六个月前。”
  “塔拉出生的时候?”
  “是的。”
  “哪儿?”
  “我在哪儿见到她的?”
  “是的。”
  “斯泰西来医院了,”我说。
  “来看她侄女?”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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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小姐(1)
  一 骚动
  1
  牢固的婚姻往往容易破碎。不过三天,两封纯真无邪的信就要将朱丽叶和贺拉斯这对情侣拆散。真是悲哀透顶了!可这两个性情温厚的人还以为这种倒霉事不会落到自己的身上。即使雷先生和雷太太已不再是每晚激|情澎湃,性生活还是认真、规律的。每周六晚,这对恪守时间的夫妇都少不了狂欢一番,还规定每次必换一种姿势。朱丽叶出身于一个基督家庭,她认为女人应当使丈夫得到真正的快乐。当然,他们的爱情也遇到过挫折,但两人都认为他们的夫妻生活是美满的。他们一直视对方为最爱。在克莱蒙费朗,他俩被当做楷模。他们默契地享受着有规律的幸福,似乎以此便可抵御四十岁的骚动。
  这些都是表面现象,现在我们来看看实际情况如何。事实是令人震惊的,当然也是不可思议的。人一辈子常常是在讲述一个故事,可贺拉斯·德·雷的人生却是个故事集,一部描写放荡生活的精选集,一个堆满禁书的书架。
  ()
  无节制是这个没有真实感、行为放纵的男人一贯奉行的准则。在遇到朱丽叶之前,贺拉斯完全是另外一个人。他精力旺盛,喜欢冒险,只有像杂技演员那样走在钢丝绳上时才会安分些。对命运的安排有充分心理准备的他,总能轻而易举为自己摆脱困境;对别人给他的各种尊称,他漠然置之。他干过不少职业,虽然时间都不长,但非同寻常:为已故歌星当代理人,使他们的名字列入畅销唱片排行榜;当过议员,但从不过问政事;曾做过墨西哥的偶像派歌手;还写过畅销书,文思如泉涌;替人写稿,且态度极好;他还凭一时兴致接管过报社社长的职务;在贝克·海鲁安修道院做过几天修士;甚至当过某位美国总统夫人的小情人;如此等等。根据当日事件以及当周要闻的报道,贺拉斯当时不是负债累累就是外债堆积。他总是这样:发了一笔财就大肆挥霍,最终穷愁潦倒。他是个急性子,恨不能用四条腿走路。他精力旺盛,做起事来又难免出错,他为此倒颇得意。爬坡令他兴奋不已。狼吞虎咽地吃炸土豆条;一支接一支地吸雪茄或大口地喝圣水,这不仅使他感到开心,也为报纸提供了娱乐新闻,因为描绘他的都是些令人瞠目的字眼。这个危险分子于是不断变本加厉,向前冲,不让自己摔倒。他的名字与他很相配:贺拉斯·德·雷,没错,他应该姓雷。
  因此,无节制似乎成为贺拉斯的信条。他无所顾忌地花钱,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节俭对他而言意味着减缓赤字增长的速度。在餐馆,尤其当他惊讶于手头宽松时,邀请邻桌的人吃饭——或者想方设法利用公共厕所女管理员的好意献殷勤,这些都是常有的事。在大众舞会上用嘴和舌头亲吻奇丑无比、陶醉其中的七十岁老太婆,他觉得这是个善举,尽道德义务的一种方式,可以说是神圣的职业。或者,出于某种莫名的冲动,他帮助过一个不知名的流浪汉,仅仅因为这个酒精中毒者找他帮忙,而不是找别人。
  那时候,贺拉斯·德·雷迷失在不完美的爱情中,它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时间一久自然就消失了。他从心里憎恨平庸的生活。他常常闭门睡觉,拒绝与众人来往。他的晚间记事本上列着那些最终被他征服的少女的名字,其中有只爱他钱财的身价极高的纯情少女,有假装害羞的淫妇,有为展示某个动作而来、富于魅力、性感的性冷淡者,还有一大群上相但看不清模样,转眼就被遗忘的情人。女人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匆匆而过,他都来不及切实地感受一下她们的肌肤。雷先生玩弄各种女人。他蔑视爱情,却又从中受益多多。
  后来,有一天,由于未能如愿成就一番事业,生活奢侈而倾家荡产,加上不可理喻的慷慨,贺拉斯陷入困境中,他想了个荒谬的解脱之计:撞车。车祸使他三个月没做蠢事。他躺在铁床上,浑身裹着石膏,这时他做出了一项决定,这决定太出乎意料了,不像是他所为:必须立即终止荒诞的行为。永别了!墨西哥马队,不正经的陪客女!永别了!诡计多端的谎言,空头支票巡查队!
  逃离了巴黎、东京、纽约以及天才堆积的所有城市——他们在其中明争暗斗,最终变成卑鄙无耻的人。贺拉斯决定隐退到外省,像他这样平庸的人也许可以在省城得到一个让他曾经不屑一顾甚至反感的位置。由于无法为自己争得那应是命中注定的非同寻常的命运,而自己既非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