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僻处自说      更新:2021-02-25 00:28      字数:4747
  得的拍拍手去了锦卿家里。
  族长拄着拐杖瞪着朱老货,朱老货心里一阵发虚,论辈分他还得叫族长一声大伯,族长心里瞧不起他这个做小生意的,他心里也清楚。
  “老货,你瞅瞅你都干了些啥?我们朱家村世代纯良,怎么就叫你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呢!祖宗的脸都被你个龟孙子给丢尽了!”族长用力跺了跺手中的拐杖,他会吟之乎者也没错,可骂人的时刻不顶用,还得土话上。
  朱老货心里万分不高兴了,不就是看不起他做生意的吗,可拿到手里的钱谁嫌烧的慌啊,逢年过节往你家送年礼,你收的不也很爽吗?一个破落户而已,拆个灶房都不让,明摆着向着外人不把他放眼里!
  朱老货再想起来淹死的小儿子就一阵阵悲痛,涨红了脸鲠直了脖子插着腰强辩道:“那本来就是我儿子的地,谁也甭想占!”
  族长哼了一声,大义凛然的一摆手,喝道:“这事就这么算了,以后谁也不许再提了,逼着人家孤儿寡母拆房子,传出去朱家村的人的脸面都往哪搁啊?你若再敢找人家麻烦,你大伯我照样揍的动你!”
  朱老货手头再有几个闲钱,他也不敢跟着族长对着干,若惹恼了族长,到祠堂里请了祖宗开宗祠,赶了他们一家出去,都是有可能的,到时候他们就跟锦卿一家一样,成了无根无基的破落户了。
  朱老货狠狠的瞪了一眼搂着锦知的锦卿,他就知道这丫头片子是个妖怪托成的,从前见了人都不敢说话的,现如今磕坏了脑袋,不但胆子肥了,会用妖术做药,还会摆迷魂阵了!
  谁吃了锦卿这疯丫头做的药,谁就得中锦卿的迷魂法,成了听她话的小鬼!朱老货暗地里恨恨的诅咒道。
  锦卿也毫不畏惧的回瞪着朱老货,刘嬷嬷性子软,锦知也才七岁,倘若她这会露了怯,他们这家人,还不是会回到之前谁都能欺负一把的境地去啊!
  等围观的人散去了,太阳也往西偏了,锦知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刘嬷嬷连忙在屋檐底下的简易灶台上生火做起了饭。
  掺着红薯面的高粱面饼子和红薯稀饭,就是锦卿一家的中午饭。
  锦卿艰难的嚼着饼子,牙都要痛了,高粱面磨的粗,硬的像石子一样,要用力嚼才能咽的下去。
  想到在现代时,城里人都崇尚吃五谷杂粮,讲究什么健康,可真让他们吃一个月试试。锦卿自从来了朱家村之后,日日顿顿都是杂粮饼子,粗粝的饼子又硬又没味道,吃的人一脸菜色。
  看见清水煮的红薯汤,锦卿就一阵反胃。锦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早饿坏了,狼吞虎咽的吃着,锦卿拿筷子敲了敲锦知的碗,说道:“嚼碎了再咽下去。”
  小孩子消化能力本来就弱,再这么囫囵的吃下去,迟早肠胃要出毛病。
  锦卿叹口气,这有什么办法,他们家是外来户,村子里能接纳他们,能给出一小块住宅用地让他们住就不错了,至于耕地,人人都嫌自己家里不够,又怎么会给她们?
  就算给了耕地,她们两个女人外加一个孩子,又不懂怎么种的,能干什么?小院子里大部分地方都被刘嬷嬷种上了菜,在锦卿穿来之前,全家人就靠刘嬷嬷纺布卖菜度日。
  这已经很好了,刚穿来时,锦卿一家连红薯稀饭都没的喝,能吃上杂粮饼子都不错了。
  不知是巧合还是注定,这个身体的长相和她一模一样,在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后,锦卿小小的吃惊了一下,这个大唐并不是她前世历史课本中读到过的大唐。
  当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太子李建成提前知晓了,在玄武门一举拿下了秦王李世民,在“含泪”处决了谋逆的二弟后,李建成登上了皇位。
  皇帝变了,可大唐盛世没有变,锦卿心里一直有小小的疑惑,说不定这个李建成也是穿越来的……
  锦卿叹口气,收回了思绪,谁当皇帝都跟她没关系,摆在她眼前的是吃饱肚子好好的活下去这等民生大事。
  还好前世将近七年的医药学不是白学的,锦卿虽然不懂中医,古代又没必要的实验室,大病她治不了,但捯饬治头疼脑热、跌打损伤这些小病小痛的药还难不倒她。
  唐朝的大夫都分布在城镇里面,也不是所有的人家生了病都能请得起医生的。广大乡村里,农民生了病要么是自己扛过去,要么是找走街串户的铃医买些药,铃医的素质也参差不齐,至于卖的药能不能治好病,很多时候都是病人在拼人品。
  这个时代,也没人问铃医要行医资格证,背着药箱摇个铃铛就是铃医的全部行头了,锦卿准备了半个月,正式摇着铃铛成了走街串户的铃医。
  想起之前没去卖药的时候,家连红薯稀饭都没的喝。锦卿深吸一口气,闭着眼睛将碗里的红薯稀饭都倒进了嘴巴里。既然占用了顾锦卿的身体,就要代替她照顾好弟弟和养母刘嬷嬷。
  知足吧,前世的日子过的一团糟,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如今来到这里有了全新的生活,虽然生活困难了些,可她有手有脚,锦卿坚信,只要她肯定努力,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晚上临睡前,穿着大红肚兜的小正太锦知缩在被窝里,眼巴巴的看着躺在旁边的锦卿,小声问道:“姐姐,我们家的灶房真的不用拆了?”
  锦卿心里一酸,锦知只是个不到八岁的孩子,正是心思最敏感的时候,锦卿的母亲因为生锦知而死了,原来的锦卿对锦知心里是有股怨恨的,自己自闭不爱说话,也不愿意搭理锦知,锦知对于姐姐总有股害怕的情绪。
  锦卿伸手拍了拍锦知的小脸蛋,笑道:“不用拆啦,族长爷爷都发话了,谁敢不听他的。等姐姐攒了钱,咱们就重新垒间好灶房!”
  锦知黑亮亮的眼睛满是兴奋,用力的点点头,笑嘻嘻的闭上眼睛睡觉了。
  第3章乡村贵公子
  第二天一早,锦卿起床后便背着药箱出了门,箱子里有刘嬷嬷一早起来给她炕的杂粮饼子,包在笼布里,留着她半晌午饿的时候吃。
  铃医这份工作,起点低,但也只能赚个糊口的辛苦钱,要想赚大钱着实不容易。锦卿摇着铃铛走了一上午,都不见有人叫住自己买药,这也是常有的事,普通农家人,哪有那么娇贵的,小病小痛都是自己扛过去的。
  等到临近中午的时候,锦卿走到了一处庄子,看外观很是不错,青砖红瓦,院墙也修的高大气派,锦卿之前没来过,估计是哪户地主家的房子。
  锦卿默默叹口气,地主家哪里会有人来找她买药,摇着铃铛从庄子门口经过时,锦卿看到有七八个长工打扮的汉子敞开了衣襟坐在门口的树荫里乘凉。
  其中一个汉子看到了锦卿,不禁笑道:“咦?小丫头,你是铃医?”
  锦卿本来不欲理会这些人,根本不像是要看病的,但想起今日还未赚到一个铜板,还是转身问道:“是啊,有什么需要我诊治的吗?包治百病!”
  门口一个公鸭般的嗓音响了起来,“骗谁呢?一个丫头片子也会治病?”
  锦卿回头一看,却是一个一身宝蓝色绸缎衣服的少年,满脸的青春痘,十三四岁的样子,插着腰一脸不屑的看着自己。锦卿惊讶的发现,那少年的眼珠,竟带些微微的蓝色。
  七八个闲汉见那少年不屑于锦卿,也附和般哄笑起来。
  华服少年见锦卿盯着他的脸看,顿时恼羞成怒,喝道:“看什么看?当心小爷收拾你!”
  锦卿淡定的收回了视线,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处于青春期,皮脂分泌过剩,脸上长痘痘是正常。他是有钱人脾气暴躁咱惹不起,不与他一般见识。
  从锦卿决心做这一行起,就明白必定会有人不相信自己,若前世的她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行医看病,定会以为是“XX神医”之类的江湖骗子。
  锦卿看这些人也不像是要买药的样子,便继续摇着铃铛准备走人,前方还有几个庄子没去过,她想赶在麦收前把盖灶房的钱给赚出来,任务紧急。
  “等等!”一个汉子拦住了锦卿的去路。
  锦卿插着腰,脸色不善的问道:“你想干什么?”
  那汉子二十上下的年纪,皮蛋似的黝黑脸庞,穿着窄袖袍衫,脏兮兮的袖子卷到了手肘,嘿嘿笑道:“你不是铃医吗?你看我这手指头,你能治吗?”说着举起了他右手的食指。
  一旁看热闹的闲汉们顿时哄笑起来,还有人笑骂道:“老七,你这真是娇贵起来了,割破点皮都要找大夫看病了,比那千金小姐还金贵啊!”
  名叫老七的小伙子得意洋洋的回头嗤道:“今天就是要金贵一把,请小大夫给我瞧瞧!”
  锦卿看着他那食指破了一道口子又血流不止,皱着眉头问道:“你这是什么割伤的?”
  老七没料到锦卿居然当了真,乡下人哪有那么娇贵的,割破了皮留点血谁当回事啊?!都是撒把草木灰止血了事。
  看锦卿一脸认真的看着他,黑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般一闪一闪的,老七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他原本也只是想挤兑下锦卿的。
  老七用完好的左手挠着后脑勺,吱吱呜呜道:“整理去年的镰刀时被割伤的。”
  锦卿看了看扔在一旁的镰刀,上面满是黑色碎渣一般的铁锈,脏的利器上很容易沉积病菌,若是不好好处理,极有可能感染破伤风,一个小小的割伤足以要了一个壮年汉子的命。
  而一旁准备看锦卿笑话的汉子们瞧见这小伙子在锦卿面前居然红了脸,一齐拍手大笑起来。
  老七是光棍一条,哪里经的过这阵势,更是窘迫了,涨红了脸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连声摆手,对锦卿说道:“这点小伤我不看了,我不看了!”
  “是你方才拦住人家要人家给你看病的,这会怎么反悔了呢?”
  正当锦卿准备走的时候,一旁看热闹的华服少年冷冰冰开口了,锦卿回头一看,华服少年旁边还多了一个长身玉立的公子,十六七岁的年纪,戴着黑色的纱罗幞头,一身月白长衫,眉宇间有股勃勃英气,整个人站在那里自成气势。
  锦卿穿越过来后,见的基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农家汉子,饶是上辈子看多了电视上的俊男明星,此刻也不禁心里赞叹了这公子一句,真是个丰神俊逸的佳公子。
  公子好看,可惜跟自己无关,锦卿扫了一眼后就收回了眼神。而一旁的华服少年,看到锦卿目不转睛的瞧着自己身边的公子,悻悻然的哼了一声,别过脸去不再看面前的这群人。
  漂亮公子拍了拍华服少年的肩膀,微笑的摇头道:“阿成,你又胡闹了。”
  名叫阿成的少年不服气的说道:“我这是行侠仗义,既然找了人看病,怎么能看到一半就反悔了,这不是欺负人家小姑娘吗!”
  主家都发了话,下人哪里还有反悔的道理,阿七连忙挡在了要走的锦卿面前,要锦卿给他治下伤口,叶家给的工钱多活也不累,为了这点小事惹的少爷们对他有意见,那就划不来了。
  锦卿正愁今日还未开张,有生意上门哪里还有拒绝的道理,当下卸下了背在身上的药箱,放到地上打开来。
  众人都好奇的围上去看,就连那华服少年也好奇的走上前来看锦卿到底是如何给阿七治伤的。
  锦卿先用清水冲洗了下阿七的伤口,又从竹箱里拿出一个陶罐,一拔开陶罐的塞子,一股浓郁的香味便弥漫开来,醉人心脾,阿七深深的吸了一口,惊讶的问道:“这可是酒香?”
  这个时代只有土法酿造的米酒,米酒中混有杂质,看上去浑浊且度数低,还没有蒸馏酒的技术,要喝酒的话还得用布过滤一遍,称为“筛酒”。
  锦卿费了几天的功夫,也只蒸馏出来这么一小陶罐的高度数酒精。
  其余的庄稼汉们一听到酒,顿时口水直流,看锦卿不否认,便知肯定是酒,围着锦卿七嘴八舌的要锦卿将这陶罐里的酒卖给他们,锦卿但笑不语,这么高浓度的酒精,喝了铁定会出事的,她既不想惹事,又极讨厌酗酒之人,犯不着为赚这钱给自己添麻烦。
  众人见锦卿不吭气,也渐渐失了兴趣,只凝神看着锦卿的动作。只有那公子深深看了锦卿一眼,随后又不动声色的跟着众人一起看着锦卿怎么做下一步。
  锦卿将阿七冲洗干净的手指又拿酒精洗了一遍,阿七可没想到闻着香的流口水的酒流到伤口上会这么痛,龇牙咧嘴了半天。
  没等众人反应过来,锦卿早已用布条包好了阿七的伤口,还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前世锦卿在实验室做过不少动物实验,包扎什么的,难不倒她。
  “这包没包,感觉还真是不一样!”看着对自己的手指啧啧称奇的阿七,锦卿面无表情的朝他伸出了一只手,“五个大钱。”
  阿七顿时炸了毛,“你随便洗洗包包就是五个大钱,我撒把香灰上去还不要钱呢!”
  周围的人也一脸惊叹,他们一天的工钱才多少钱,这小姑娘手法新奇,可要的也忒多了点。
  锦卿叹口气,情知要钱无望了,便收拾好药箱重新背到了身上,就当今日她行了善事好了,蒸馏酒什么的,成本太高,看来想要在农村里用这个,还真是不切实际。
  “慢着!”叫阿成的少年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