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双曲线      更新:2021-02-24 23:14      字数:4789
  作者:爱翁
  第1章今夕是何年
  更新时间2011…5…70:15:00字数:3318
  罗庚醒了,脑袋感到很迷茫。眼睛还不适应有点刺眼的灯光,可鼻子已经闻到很重的消毒药水味道。这味道很熟悉,这是他住在医院超过五年来闻得最多的气味。所以还没有观察环境,罗庚就知道自己还是在医院里面。“为什么?自己不是要求安乐死了么?我是看着医生给我注射药剂,难道药剂的份量不足,所以我又活了回来?”这是罗庚最先想到的。
  罗庚动了动自己的身体,但全身都传来钻心的痛,这种痛和以前癌症折磨他时的痛是完全不一样。癌症的痛是从身体内里发出来,而现在的痛却只是限于身体的表皮和筋骨,感觉不到内脏有任何的不适。
  罗庚,48岁,广东江门人,自小就聪明伶俐。17岁高中毕业后,获得出国留学的机会。22岁回归祖国,但在美国留学的那段时间,在外人看上去是可是光彩得不得了,但罗庚却不是这么认为。
  在美国的斯坦福大学进修的工商管理,可又要饱受了那些外国人的白眼。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都对黄皮肤黑眼睛的华人有着一种先天优越感,认为华人只不过是落后愚昧的民族,不可能和西方的先进社会相比较。不论是移民过去的,还是在哪里留学的华人,都同样受到歧视。
  在西方人眼中,华人永远都只能是三等公民,就连在美国不怎么待见的印第安人的社会地位都比华人来得高,要不是在邓公的主持下,有了改革开放,罗庚都不一定可以获得留学的机会。
  在大学里面,不管是在图书馆还是在食堂,华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会被白人排挤,食堂的厨师也会把最垃圾的食物发放给华人吃,给脸色华人看,还会说一些难听的话。罗庚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完成学业。
  他在学校里面认识了一位同样在哪里读书的女孩子,这位女孩子是台湾人,全家是移民来到美国的芝加哥。罗庚的博学多才,很快就得到女孩的喜爱,俩人也很快的步入爱河。罗庚甚至认为,这个女孩就会是自己一生的归宿。
  但好景不长,女孩的家人很快就知道自己的女儿爱上了一位由中国大陆来到美国留学的学生。他们也同样看不起这种留学生,认为他们在读完书后,最多就是回到那个落后的国度,每月赚取那么几百块钱,就连买件好点的衣服都不行。所以女孩的人家一致要求女孩离开罗庚,离开这个中国小子。
  罗庚不但遭到了女孩家人的刁难,还被正在追求女孩的一位美国当地的白人所殴打。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罗庚自己都不知被几个人殴打,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外国人,从他们边打边说着那些不堪入耳的话就知道。
  罗庚是很爱女孩,但同样爱自己的性命。在报警后得到了敷衍的保证后,他就知道,自己完全不属于这个国度,不属于这个地方。他开始沉默下来,不再出现在公众面前。就连女孩来找他,他也都躲在宿舍里不敢出来见面。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保护这段爱情,也知道这段情不会有什么结果,除非他放弃学业,而女孩又肯放弃家人和他一起回国。但这种想法是很不合实际,不要说他不可能放弃学业,让身在家乡的亲人失望。
  女孩也同样不可能为了他而离开生她养她的父母,人都是自私的,不管当初在一起时是说得多么的动听,把爱情说得多么的伟大,但一旦牵涉到自身的重要利益时,往往都会以自己的利益为依归。他们俩人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分手了,虽然依然爱着对方,但明知道爱是没有结果后,还是很明智的选择了放弃。
  罗庚经过了三年的苦读,然后跟着一位教授实习了两年,终于学有所成,可以堂堂正正的回国,建设伟大的祖国。同样他也要赚取足够的金钱,让他的父母和家人都过上好生活。更加要使那些看低他的人知道,他罗庚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掌管无数金钱的大富豪。这些年在美国的生活,使到罗庚知道金钱是多么的重要,不是空有理想就行的。
  国家也正在改革开放,需要大量的人才。罗庚这种有学历,有头脑的人,自然就会成为抢手的人才,罗庚也是抱着这种思想回国的。
  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罗庚回国后的确是进入了国有的大企业,还担任了企业的中层领导。正当他准备大展拳脚时,无情的现实再次把他打倒。
  国营企业的管理制度僵硬呆板,工人的不思进取,高层领导的安稳胜于一切,让罗庚看不到有任何的进步希望,他也没有机会舒展自己所学。在经过多次的反应后,领导对他的改进要求也都敷衍了事,让罗庚完全失去耐心。办理好停薪留职后,他决定带着仅有的几千块出来自己闯荡。
  他试过自己开杂货店,试过开成衣批发店,甚至还自己开过一间小小的餐饮店,但无一例外的都失败,家人也从开始的支持到最后的失望。罗庚也同样感到无穷的挫败感,他都怀疑自己回国倒底是对还是错。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沉寂,罗庚再次看到了机会,现在全中国人都在学同一句话,那就是“想赚钱,去炒股。”
  他把自己父母好不容易存下的最后几千块都投入到股市里面,准备是孤注一掷。看来他的好运气还真的来了,当他首次获得了认股权证,在转手卖掉,带来了他的第一桶金。
  凭着他长时间对于中国股市的研究,他知道要自己这点钱想要赚到更多的钱是不可能的。唯一想要赚取更多钱的只有走出去,而他理想中的目标就是距离中国大陆最近的香港,现在还是归英国政府掌管的国际大都会。
  罗庚终于见识到什么才叫圈钱,剽悍的小日本被自己的老大扒光衣服蹂躏,罗庚在心爽时,也趁着“广场协议”的签订。利用香港这个自由贸易港的便利,终于完成了他的首次资本积累,从此走上了他“股坛杀手”的道路,和当时香港的另外一位被誉为“股坛狙击手”的刘銮雄合称为“股市双雄”。
  不过不同于刘銮雄在股市上的嚣张,罗庚更喜欢隐藏在幕后低调做人,他秉承了国人钱财不可露白,凡事低调做人,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所以外界没有什么人知道他的存在,只有那些长期游走在港股期货市场的人才知道他的厉害之处。
  罗庚整天就蹲在自己的家中,除了吃饭和睡觉外,没天没夜的观看世界各地的股票市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标准的宅男一个。
  他还通过新兴的网络,和世界各地的投资高手进行交流。不过这种交流大部分都是通过交手后才认识。也因此在网络里面和巴菲特、索罗斯等世界股坛高手有过深刻的交流。当然,罗庚还不知他们真人是那么的厉害。
  在索罗斯身上,罗庚学到了怎么才叫有风驶尽利,还有什么叫做见好就收。他现在才发现之前自己的手段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可笑。自己获得现在的成绩,好运原来才是第一要素。他再次虚心学习,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无限的知识。
  罗庚发现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面,他可以想做些什么都行,他开始把自己完全闭塞起来,整天都窝在自己的开创的公司里面,不管有多少女子送上门,他都不看一眼。在宴会上,不少名媛少女也都对他抱着充足的好奇心,但他都一一拒绝她们的好意。全心全意发展自己的事业。
  命运再次捉弄了他,在罗庚的社会地位得到肯定时,病魔和死神同时找上了他---末期肝癌。美国最著名的医院和医生都医不好他,无数的金钱只能暂时延续他的生命一时。罗庚终于知道自己还是斗不过命运,他放弃继续医治,抱着逐渐消失生命力的身体回到家乡看看家人,看看离开了十多年的家人。
  把自己一半的财产留给父母和弟弟,另外一本财产捐献给希望工程。罗庚去了香港,准备在那里完结自己最后的生命,他不想让家人知道这些。还交代律师,在他死后才可以通知他的家人。
  躺在病床上,罗庚默默的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他想起自己这四十多年来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他仿佛看到了读书时的同学,看到了在美国时所受到的欺压,看到了初恋的甜蜜,看到了自己在股市上呼风唤雨,看到了父母的思念,看到了无数双赞赏和嫉妒的眼睛。
  他的人生经历过很多人和事,但唯一让他失望的就是没有找到一段可以真心相恋的爱情。初恋是甜蜜而苦涩的,但真爱倒底在哪里呢?罗庚没有试过去寻找,他到这最后的时刻,才想起自己的一生是多么的可悲。
  “好累,真的好累。要睡了,睡醒就好。”亲眼看着医生在自己的血管里面注射了药剂,罗庚睡下了,可他再也没有醒过来。不是,这个罗庚已经离开人世,但他的灵魂却在空间中飘荡。
  飘到哪里没有人知道,罗庚只是感到在经过很久很久的飘流,那丝快要消散的灵魂终于找到了最终的宿主。这可能就是命运再次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活得更加多姿多彩,活得更加美好幸福。
  罗庚醒过来了,看着小胳膊小腿,他不知该用什么话来形容现在的心情。已经泛黄的白色墙壁上,挂着一副款式老旧的月历,上面的明星是谁?罗庚不认识,可是黑白色的底色,让罗庚知道这月历该送进博物馆。唯一吸引他目光的就是月历上面的那几个数字---1968年。
  第2章家人
  更新时间2011…5…70:18:52字数:3498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的新书再次上传,可能有些读过我上一本书的读者会问为什么不接着写第二部。不是我不愿意写下去,但写了有五六万字后,才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中,所以就暂时放下,从新开了这本新书。我可不想为自己挖坑,所以会一本一本的来,希望那些还在看的多多支持和鼓励!谢谢!!!
  正文:
  罗庚不但全身都感觉痛疼,脑袋里面也是一片混乱。他感到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自己的存在,可这个自己又是那么的陌生,完全记不起自己有这么一段经历,可这经历又是那么的清晰。
  在这段经历里面虽然很短,罗庚还是知道这不是自己意识的混乱而造成,因为他对于这段意识里面的任何事都像似亲身经历过,人也似那么的熟悉。整理后,罗庚才知道这段意识是这具身体的原有记忆,是自己鹊巢鸠占。
  意识里,他不再是罗庚,名字变成了冯奕枫,今年只有9岁,出生于香港。父母也同样似香港人,还有一位是退役的老军人爷爷。这段意识的最后就是这个自己被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打了,在逃跑的时候意外的在楼梯滚了下来,把脑袋给磕了,醒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罗庚…不,现在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罗庚了,现在应该称呼为冯奕枫。这位只有9岁的冯奕枫,家中最高辈份的爷爷今年已经65岁,本来只是香港一名华籍英军,在香港沦陷后加入游击队,是香港东江中队的一名游击队的小队长,在一次营救行动中救了一位被俘英军上校。在抗日胜利后,爷爷再次成为英军的一员,还被那位他救过的英军上校点名作为勤务兵,还升职为中士士官。
  上校很快被升为了将军,爷爷也水涨船高,升为上士军衔,还跟着已经是将军的上校去了英国。当时冯奕枫的老爸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年,自然也跟着去了英国,甚至还在那里定居下来。
  爷爷最后在英国生活了8年,以准尉军衔退役。老爸也同样在英国读书和长大,在老一辈人中的思想就是想落叶归根,外国怎么好都不及自己的故乡来得亲切。爷爷最后还是决定了回到他曾经生活过和战斗过的故乡---香港,过完他的余下日子。
  老爸在回到香港后,继承了爷爷的传统,准备去当兵,成为一名勇敢的英国军人。可是被爷爷知道后,劈头盖脸的臭骂一顿,“我以前是为了生活才没有办法,你以为当兵就那么好么?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不被送上战场,到时候死了都不知为了什么?我们冯家就你这么个三代单传,你有什么意外的话,我怎么对得起冯家的列祖列宗?难道你想我死都死得不安心么?”
  爷爷的话说的很严厉,可老爸并没有当作是一回事,可也暂时放弃了当兵的打算,这其中是有爷爷的因素,其实最重要的还是现在的华籍人士在英军里面根本就没什么地位可言,像爷爷这种既有军功,又有经验的老军人,服役了这么多年,最后退役才勉强给了准尉的军衔应付了事,这还是多亏了那位被爷爷救过的上校已经是中将的原因。
  老爸退而求其次,跑去报考香港皇家警察,爷爷知道后虽然还是发了一大通脾气,可还是熬不过老爸的恳求,最后还是答应下来。对于军人和警察,当时的香港都有那么一句话来表示:好仔吾当差(兵)。爷爷既然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