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
丁格 更新:2021-02-24 20:38 字数:4755
嗯,不错不错,看来我的手艺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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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要改作息时间~~~偶不要再熬夜了~~~》_《
题外话:关于WOW与文
这篇文是以WOW为背景的,连载至今时常有朋友留言时提到游戏的问题,包括种族任务人设以及与文的出入等等,所以想在这里说说某草我对于这个游戏和文的一些想法。
进入WOW的世界是今年4月左右,也许比起各位老玩家某草完完全全是个新手了。当时选择WOW,只是因为喜欢魔兽争霸这款游戏,作为暴雪公司的同一系列作品,从很早起,某草就喜欢那种多种族交错复杂的宏大背景。而让我没想到的是,WOW的世界观比魔兽争霸要更加详尽完善得多,于是彻底迷上。
玩了近半年,我建了不少小号,而大号至今也不过40多级。说起来有些惭愧,当初跟我一起玩的朋友大多早已raid出职业套装奔赴安其拉,连后来被我拉进这个游戏的朋友现在也已经开始筹划买千G马,只有我还骑着小白虎每天优哉游哉游山玩水跟NPC聊天。
我喜欢跟NPC聊天,暴雪不愧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游戏公司,每一个NPC的对白都设计得非常有味道,跟他们交谈,你能从一点一滴中去体会魔兽世界中的历史人文等等。拿暮色森林为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地图,也可说是暴雪至今做得最认真的一张地图。那里的每一个NPC包括卫兵(守夜人)都有自己的姓和名,而这在其它城镇是看不到的。与他们对话,你能强烈感觉到他们各自不同的性格,以及他们背后所隐藏的故事。暮色的任务也是联盟任务中最人性化的,斯塔文传说、摩拉迪姆、藏尸者的妻子,这些经典的任务现在回忆起不禁唏嘘不已。所以小沙子的故事,也是从暮色这个阴暗迷茫充满着记忆和悲伤的地方开始。至于亡灵憎恶……好吧,我承认我只是在报初入暮色被它连续秒了三次的仇,现在等级高了经过暮色则是见它一次杀一次。… …+
文中暮色之后的场景是暴风城。我练的是暗夜精灵,然而刚走出新手村还没来得及仔细领略黑海岸的美丽月光,更没机会欣赏灰谷废墟残垣外绿树青山的独特之美,就被朋友一路拖到了暴风城。因而对这片人类领土,我远比对故乡达纳苏斯更为熟悉,包括它的繁华,它的强大,以及,它的腐朽。
这座从大战废墟上重建的堡垒式城邦,相信去过的朋友都会对城门口运河前那几座巨大雕像印象深刻,那是联盟各种族与燃烧军团大战中的英雄,也是联盟的精神力量。在暴风城里,时时刻刻可以听到“为了联盟”这样的口号,多么振奋人心。然而在风光无限的表象背后,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贪婪和自私所蚕食腐蚀着的暴风。
送信的系列任务堪称是暴风中最跑死人的,辗转数个地图,却在一次次任务完成的时候失望,号称坚不可摧的暴风,只剩下一个外强中干的壳子,连支援邻近城镇的兵力都没有,而周围城镇的力不从心和袖手旁观,更是让人心寒。
而刺杀公爵的任务,则揭开了迪亚菲兄弟会与暴风对立的真正缘由——这些现在的强盗土匪们,却是曾经暴风城的建设者,他们的心血和汗水铸就了今日辉煌耸立的暴风城,却因为贵族的贪婪而拿不到应得的工钱,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
暴风的腐朽,透漏于很多点滴的细节中,军情七处的坏名声,各种任务的繁琐和官僚,监狱里的混乱,随处可见。甚至于光明大教堂,如此神圣的地方,如果你走进它的地下室,你会发现那里到处是骸人的残棺和骸骨。
堕落的不仅仅只是人类。我还记得在多兰纳尔做的那个赛恩的任务,只是因为帮助了这个中立的萨特,我收到了森林议会的警告。我还记得哨兵转达警告时严厉的措辞,换作现实中的说法,就是上纲上线。然而这样冠冕堂皇的威胁后,提出的赎罪要求却是犹如恶作剧般的幼稚——骗赛恩吃魔锥果让他变成蟾蜍。从来都自认为高贵优雅,身为世界上最古老种族,拥有无限知识的暗夜精灵官方,却用这样下三滥的手段去对付一个孤独的萨特,多么可笑。
暴雪塑造的世界里,没有完美的天堂,WOW里各个种族都在大战中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偏偏彼此间还要相互争斗。我不认为生活在那个世界里的人有所谓通常意义中的幸福,不论哪个阵营,不论哪个种族。亡灵是忘却感官后麻木的痛苦,人类是挣扎在欲望中的醉生梦死,而暗夜精灵则是自命清高的逃避现实。至于其他种族,我没有认真玩过,不敢臆测。
但同时,我也不认为他们没有幸福,泰达希尔世外桃源般的宁静美丽,暴风城酒馆里那些美酒笑颜,就连亡灵也会偶尔来上一段激狂的摇滚,他们生存在艾则拉斯的土地上,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幸福。
WOW是个游戏,却展现着一个真实的世界。各地的美景、地貌、文化、服饰、风俗、遗迹,都能从现实世界中找到原型,甚至于各种族独特的舞蹈动作,都来自于现实正活跃在流行舞台上的明星。不得不赞叹暴雪的认真,不得不痴迷于这样的游戏。
只叹某草自己功底太差,不能将这个世界的美丽展现更多一些。只能透过小沙子的视角,看看他眼中的人类,他眼中的暴风和联盟。
然而小沙子是善良的,远比某草我单纯得多,他经历过由人到亡灵的苦痛,失去家园的悲伤,与那尘离别的残酷,幸而这些经历没有抹消掉他的那份纯良。不管是作为亡灵还是作为人类,他只是个心思简单的孩子,那些种族的烙印,我不想刻在他身上。
其实文章写到现在,很多事情已经不在某草的掌握之中,包括文风,包括情节,相信各位已经看得出来。写文是件奇特的事情,明明是自己笔下的角色,写着写着就发现慢慢无法操控他的一举一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做什么,不再是你所能预先设定,像是有自我意识一样,他会自己自然而然说出来做出来,不再是你控制他,而是他在控制你。现在展现在各位面前的成文,与某草以前定的大纲,已经相去甚远,而几位主角的性格命运,更是风马牛不相及。我惊叹这样戏剧性的变化,也享受它。
这文纯粹是YY的产物,是我跟花花玩游戏玩出来的东西。几乎每天晚上QQ聊天时,我和花花都在讨论文,YY完我的,就YY她那篇,上了游戏,也时常会在路过某处场景时大叫出“这里适合本垒!”,惊得一同组队的男孩莫名其妙。所以我不在乎什么积分排名,YY的过程已经足够让我享受。
倘若看文的各位也能由此文得到一点两点享受,乃至把某草当个Y友,则某草幸甚。
第37章 加基森
携带着沙尘的热风扑面而来,即使用斗篷将脑袋裹起来只露两只眼睛,依然有风灌进来,皮肤干燥得几乎要裂开。
天空在飞扬的沙尘遮挡下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远方的丘陵辨不清轮廓,像是熟羊皮纸上的墨汁,浸开来,染成片片模糊的紫灰。脚下是淡金的沙,广阔无际,连绵不休,偶尔可见的巨大兽骨,白玉般矗立于丘巅,即便不在长久的风化中化作尘埃,也会于下一次的沙暴中被深埋于流沙之下。
塔纳利斯的沙漠,这样的温热细腻的沙,水一般的柔和,却又以某种淡漠的姿态,从容抹去留在其上的所有痕迹。
加基森就位于沙漠的中心,这座由地精们建立起的城镇,说是城镇,其实不过几张帐篷几座沙堡圈围而成的小型集镇,虽说简陋,却是这片沙漠里唯一可以得到补给的地方。
城门只是沙土城墙上安上的一道铁栅栏,门口有联盟专用的狮鹫租用点,而绕城墙往东走不远,就是部落的飞龙租用点。自诩中立的地精们从不管什么阵营之别,联盟也好部落也好,对他们而言,都是能做生意的客户,只要不在他们的地盘上闹事,只要不妨碍他们赚钱,来者不拒。
我们牵着小米虫和马步行进城,门口的地精守卫诧异地望这我们,大概是没见过这样奇怪的组合,看看凉夏又看看小牛,再看看我,最后摆摆手放行。
刚进城,就听见市集广场一带喧哗得厉害,那里人本来就多,挤挤嚷嚷乱作一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突然有人高喊了一声:“杀人啦!有亡灵杀人啦!”
心里一紧,连忙转过头去望,就见人群突然分开一条路来,一个亡灵飞跑出来,还时不时将手中的短剑挥向前面来不及躲避的人,在他身后,三个地精卫兵紧追出来,再后面,人群之中一个人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已经一命呜呼,沙土地面上的血迹格外醒目。
转眼间那三个卫兵就已追上亡灵,战成一团。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联盟的,也有部落的,但没有人上前加入战斗。这是加基森的规矩,任何人不得在城中动武,无论任何理由。即便是防卫,一旦动手,卫兵就会不问缘由将其逮捕投入监狱。
很快那亡灵就落了下风,终于在手里的短剑被打落后,他举起双手表示认输,任由走上前的地精卫兵戴上镣铐,然后被押着走向广场对面的露天监狱。围观的人群开始窃窃私语,声音不大,但因为靠得近,我还是听到了大概。
这亡灵在城中杀人已不是第一次,专挑独自旅行来此的联盟下手,仗着自己身手好,对方就是不死也常去了半条命。加基森曾多次通缉他,监狱他也是常客,但一旦获释或者越狱成功他就会再度杀人,屡禁不止。
那亡灵微低着头,一幅沮丧的样子,经过我们这里时,侧眼瞄了一下那边人群中的尸体。只是很快的一瞬间,但他脸上的表情却恰恰落到了我眼里。
那张只剩下骨头的脸上露出的,分明是得逞的冷笑!
地精的刑罚中没有死刑,即便十恶不赦的罪犯通常也只是收监,更何况加基森原本就是为商旅提供补给的城镇,监狱这类设施十分简陋,对罪犯几乎产生不了什么威慑作用。像面前的亡灵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死在野外战斗中,落在地精卫兵手里,对他而言反倒是最安全的,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屡次选择在城中下手吧。
正寻思着,一抬头猛然对上那亡灵的眼睛,没有眼珠的空洞里,却发出冰冷森然的幽光。我不由打了个寒噤。
再抬头时他已经被卫兵们带走,而那边的尸体也有其他的地精卫兵们过来托上车运走,地上的血迹用沙土盖上,很快不见了痕迹,人群也逐渐散开。
找到镇上唯一一家旅店落脚,凉夏牵着小米虫和马去后院兽栏,小牛抱着他那堆已经烂得不成样子的板甲去找修理铺子,我则来到旅店门口的邮箱前。
地精们的生意无孔不入,即便在这样几近与世隔绝的沙漠里,他们也建立起了完善的通信系统。出示凉夏的身份证明后,属于个人的小信箱噌的一声弹开来,里面静静躺着一封石蜡封口的信。
回到旅店客房后拆开来,好大的一张羊皮纸上却只有寥寥数句话,简单的问候之类。突然传来敲门声,把信放到一边,起身去开门。
小牛扛着一个大包裹撞进来,身后跟着才从兽栏回来的凉夏。
“那些蛇肉卖了好多钱!你瞧你瞧,换回来这么多好吃的!”哗啦一下把包裹搁在桌上,小牛乐得手舞足蹈,头顶犄角边的耳朵扑拉扑拉不停拍动,身后的小尾巴更是摇了又摇。
这个样子真像葡萄家隔壁那小孩养的丸子,嗯……丸子是只纯种的牧羊犬,不满周岁。
再看看那包裹里的东西,烤野猪肉,炖红狼肉,酱烧羊腿,芥末蚌肉,姜醋鹫卵,辣味烤鱼,烟熏蝎肉……还有三瓶酒。
这个……这个这个,呃,没想到加基森这地方,物资还挺丰富。
凉夏只瞄了一下,就开始翻白眼。同情地望一眼以素食为主的精灵,去门口招手唤侍应过来。要在沙漠这地方找蔬菜水果,恐怕很难,但再往东应该临近无尽之海,至少该有些藻类可以下菜吧。
一顿饭吃得很快。看着桌上剩得不多的东西,我直发楞。
除了蚌肉、鹫卵和那碟不知道是什么的藻,凉夏和我就只尝了尝蝎肉,其余的……
突然觉得前几天小牛跟着我们没饿死真是奇迹。
三瓶酒也至少有两瓶半进了小牛的肚子,此刻他已经微露醉意,原本就一颠一颠的脚步更加晃悠,脸上倒是如常,或许是皮肤本就黑,红了也看不出来。
连推带挤地赶他去隔壁客房休息,回来时发现凉夏已经收拾好桌面,灯光下俊脸微红。才想起来他的酒量似乎也不怎么样,不由觉得好笑,然后真的笑出来,换来他恶狠狠的一瞪眼。
取了那张信纸,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