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团团      更新:2021-02-17 05:33      字数:4857
  拇Р猓路鹪谒担荷罹褪钦庋!?br />
  我脑袋里闪过个问题:那个来找她的男人难道就是个强盗?但是,她说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无论如何,花上五年时间追一个女人的男人一定是闲过头了。
  但对一个寻找弟弟的姐姐来说,五年时间并不算长。
  我松开她的缰绳:“所以你就来到南方,展开漫长的搜索计划,寻找你那可能已经不在世上的小弟?”
  “五年前他还活得好好的,”她冷冷地说,“老月亮看到他时他还好好的。”
  “如果老月亮没说谎的话。”我纠正道,“你拿把剑对着他的喉咙,居然还指望他跟你实话实说?自然是你想听什么他就说什么。”我皱起眉头。“五年了,希望真的不大,巴莎。如果你真想找你弟弟,为什么不早点过来呢?”
  她没有笑,但也没有显出半点着恼的样子。“摸清新门道需要时间。”
  我看着她肩后那剑柄。一个佩着剑的女人……无论在北地还是在南方,这都的而且确是个新概念。不过,我脑子里想的“门道”也可能和她言中所指有些出入。
  我哼了一声:“巴莎,你在浪费时间。在南方过了这么长时间,我肯定他早已经死啦。”
  “也许吧,”她接口道,“但只有先去竺拉,我才知道他究竟是死是活。”
  “嗬,黑地板板,”我不耐烦地说,“看来我真是闲得没事可做了。”说话间她已经超过我的马。我盯着她红色的背影,一夹马肚,追到她身边。
  我们在星空下扎营,吃了点坎法肉干。这顿饭谈不上精美,不过填饱肚子还是足够了。坎法肉干的好处在于:它们不是腌制品。在庞加,咸肉绝对是菜谱上最不讨人喜欢的一道菜,——除非你已经饿得快死。坎法肉味如鸡肋,不过它本身的油脂软化了肉的口感,使它成为沙漠旅行时的最佳选择。吃一点坎法肉就能管很长时间,制干后分量也不重,不会给马增加太多负担。我已经吃惯这种旅行餐了。
  不过,黛对这种食品的评价就没那么高了,不过她出于礼貌,没有对我大倒苦水。她小口小口地咬着肉干,好像小狗碰上根走味的骨头,——虽不喜欢,但也知道自己没别的可吃。我偷笑着咬着自己那份肉,又喝了几口水,把食物送进胃里。
  “北方可没有坎法吧?”她吃完最后一条肉干时我问道。
  她伸手捂着嘴:“没有。”
  “过上段时间你就习惯啦。”
  “嗯……”
  我扬了扬皮水袋:“给,喝点这个会感觉好点。”
  她咕噜咕噜地灌下去不少水,然后塞上塞子,把水袋还给我。她的脸色好像有点发绿。
  我正忙着把拆开的肉干重新包好。“知道坎法是什么吗?”
  她茫然的眼神清楚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那是种爬行动物,”我诲人不倦地说,“庞加里土生土长的东西。成年的坎法能长到二十英尺长,皮像老皮靴一样硬。大概有这么宽吧。”我张开双手,隔空比了个大圈。“不过你如果能逮着只小的,就不愁没东西吃了。我带着两袋坎法肉,足够我们一路上吃啦。”
  “你没带其他吃的吗?”
  我耸耸肩:“我们可以和其他商队换东西嘛,也可以从定居点弄食物。不过……没错,主要还得吃这个。”我露齿一笑,“别浪费呦。”
  “呃……”
  “你会习惯的。”我心满意足地伸展四肢,以夸张的姿势靠在马鞍边。现在,我在沙漠里,酒足饭饱,身边有个漂亮女人,看日落时的情况今晚也不会太热,再加上满天漂亮的星星……进入庞加后,事情可就没这么惬意了,不过,现在姑且逍遥快活着也不错,——如果来点阿奇维酒就更不赖了。可惜啊,从小酒馆里跑出来追黛时,我没来得及带瓶酒出来。
  “我们离庞加还有多远?”她问道。
  我扫了她一眼,只见她正把那头金发编成根独辫子。这真是糟蹋了那头秀发,不过我也明白,披头散发地睡在沙地上会带来多大的麻烦。“明天就能到。”我靠着马鞍换了个姿势,“好吧,既然现在我们都闲着,你何不说说你为什么会来酒馆找我?”
  她用皮绳束起辫子:“在哈克豪的时候,我听说从欧斯月那里打听到消息的可能性最高。不过找到欧斯月本身就是个问题,所以我别无选择,只有先从认识他的人下手。”她耸耸肩,“有三个人告诉我,有个自称‘虎’的著名剑舞者认识他,去找欧斯月之前最好先找到他。”
  哈克豪是个边境小镇。那是个不好混的地方,如果打点不当,那儿的人是不会漏出任何消息的。既然她能橇开哈克豪人的嘴,我对她还真要刮目相看了。
  我看着她,揣摩着她的斤两。她倒不像是个强硬的人,不过她眼睛里的确有些东西能把男人的注意力从她的身段上引开。
  “所以你就来酒馆找我了。”我摸了摸腮帮上的刀疤,“有时候我的确不难找。”
  她耸了耸肩:“我听说过你的样子。他们说,你像老坎法肉一样硬。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比喻什么意思呢。”她露出个调侃的笑容,“不过他们也提到过你脸上的疤。”
  我知道她想听这疤背后的故事。所有人都对这个感兴趣,尤其是女人。疤是传奇故事的一部分,而我也不介意当个故事贩子。
  “和坎法一样,沙虎也是庞加里的生物。”听我这么说,她的眼神又茫然起来,“它们是凶恶而致命的野兽。如果有人大咧咧地到沙虎窝里走上一圈,我想它们也很高兴尝尝人肉的味道。”
  “你到它们窝里去过?”
  我笑了:“我可不是吃饱了撑得想去虎窝里散步。那老虎危害营地安全,我才想去杀它。它给我来了几下,在我脸上留了个记号——如你所见——不过笑到最后的还是我。”我弹了弹脖子上那串用黑线串着的虎爪。爪子和线一样,都是黑色的,全部恶狠狠地弯成弓形,我的脸就是这份恶意的最佳证明。“它也就给我留了这点纪念啦,对,它的皮还做了我的帐子。”见那姑娘又茫然起来,我忙补了句:“我是说帐篷。”
  “所以他们现在管你叫虎?”
  “正确叫法是沙虎。虎是简称。”我耸耸肩,“名字么,叫什么都一样。”我看了她一会儿,随即觉得让她多听点故事对我的光辉形象(以及我和她的发展前景)有益无害。“我记得很清楚,”我扩充着故事细节,“沙虎常把跑得离马车太远的孩子叼走,没人跟踪过它,更没人敢对它动手。那天它当场咬死两个人。术客放了法术,但毫无效果——这倒不稀奇——然后他就说我们惹毛了什么大神,这是神给我们的惩罚。不过他也说了,对于杀掉那东西的人,族内自有重谢。”我又耸了耸肩,“所以我就拿上刀去入虎穴啦,当我出来的时候,我还活着,沙虎已经死了。”
  “然后你就收了那份‘重谢’?”
  我对她露齿一笑:“他们太慷慨啦。所有未婚姑娘都匍匐在我脚下,想给我当老婆暖床。——当然,这种事得一个个轮流来。人们设宴招待我,给我各种各样的东西,歌颂我的丰功伟绩。对于赛尔赛特部来说,这算是非常丰厚的回报了。”
  “你后来娶了几个老婆?”她阴郁地问。
  我挠了挠脸上的疤:“其实——我一个也没娶,不过这不妨碍我随时回应她们的好意。”我耸耸肩,“我还没准备好娶老婆哪,更别说一下娶几个了。起码——现在还不想。”
  “你为什么离开族人呢?”
  我闭上一只眼睛,侧目打量着明亮的星空。“我不过是闲不下来罢了。即使是赛尔赛特这样的游牧部族,对我来说也太束手束脚了,所以我就自个开溜出去给剑舞者当学徒了。学到第七级的时候,我自己也成了个剑舞者。”
  “南方干这个酬劳很高吗?”
  “我很有钱的,黛。”
  她笑了:“明白了。”
  “做完你这单后,我会比以前更有钱。”
  她紧了紧扎辫子的皮绳,绳子陷进金色的秀发里。“但是你不相信我们能找到他,对不对?”
  我叹气道:“五年是段很长的时间,黛。本来你那小弟碰上点什么都不稀奇,更别提他还在奴隶贩子手里。”
  “我可不打算放弃。”她说得很清楚。
  “是啊,我看你也不会。”
  黛脱下那件斗篷,小心地叠起来,放在自己的马鞍边。看她穿了一天斗篷后,那苍白光滑的皮肤仿佛在聒噪地提醒我:她对我具有多么致命的吸引力。这时,她向我望来,我心中突然腾起一阵夹杂着狂喜的希望。
  她的表情非常冷淡。我等着她出声叫我,但什么也没有听见。她只拔出剑,插在自己身边的沙地里,然后向我投来深不可测的一瞥,看了我一会,才侧身背对着我躺了下来。
  她的剑反射着星光,红色与银色交相辉映,符文烁烁生光。
  我身上一阵发冷,不禁发起抖来。这天晚上,我第一次穿着斗篷躺下,身下铺着毯子,眼睛望着星星,一心一意努力进入梦乡。
  黑地板板,这叫过的什么夜——
  四
  虽然庞加比它年轻的沙漠兄弟更危险,更致命,但没经验的人根本无法发现普通沙漠和庞加的分界线。好在对于在捉摸不定的沙海里讨了三十多年生活的我来说,要分辨这界线简直再容易不过了。
  我提缰踏过边界,黛随后跟上,同时好奇地瞟着我。她的辫子越过左肩,拖在红色丝料上,发梢正垂在胸前。她的鼻尖被晒成了粉色。我知道,如果不把兜帽拉起来,不久她整张脸都会步鼻尖的后尘。
  我拉起自己的兜帽(虽然话说回来,我再晒黑点和现在也没什么区别),过了一会,黛也如法炮制。我伸手指着前方:“亲爱的北方巴莎,这就是庞加。”她放眼看过去,只见天空在地平线上与沙地相接,混成一片灰蒙蒙的米色。那里,连天空的颜色都淡得跟漂白过似的,地平线上只有苍白的褐色,浅浅的黄色,以及一道透着青的铁色。大片大片的沙地上空无一物,一片死寂。有时候,我们也管庞加叫黑地。
  黛向来路上望了望,那儿也是一片干巴巴,灰蒙蒙的,但人们在普通沙漠上时总还还抱有希望,知道这一切总有尽头。庞加倒是也有尽头,——它的尽头是死亡。
  她一脸困惑:“看起来没什么不一样啊。”
  我指了指马蹄下的沙地:“看看这沙。注意到有什么不同吗?”
  “不就是沙么。”我正要不客气地驳斥这句愚蠢的判断,她就踩着蒙满灰尘的马蹬跳下马来,蹲下身,抓起一把沙子。
  沙从指缝间流下,不一会她手中就空了,只剩下一层半透明的银色结晶。它们就是庞加那致命的秘密:这种结晶会吸收阳光,保留热量,并且将这些热量强化后反射出去,将阳光的亮度和热度放大上千倍,不把出现在沙地上的东西烧成灰绝不罢休。
  黛的手指缩了起来。“我知道了。”她站起来,目光转向无边无际的庞加,“我们有多长路要走?”
  “谁知道!庞加野着哪,巴莎。它不知道什么是界线,什么是限制,更没个尽头。想去哪,风就把它带到哪,比游牧民还自在。”我耸耸肩,“即使头天晚上庞加离下一个聚落还很远,两天后它就能把那地方扫得一头羊也不剩。现在知道向导的好处了吧。那些没和庞加打过交道又不熟悉沙漠地标的人估计连水源都找不到。”我向南挥挥手,“我可不是在吓你,一点都不夸张。庞加对夸夸其谈的人向来没什么耐性。”
  “但它并不是无法征服的。”她看着我,在红色的斗篷料上擦干净手上的灰,“你不就穿越过庞加?”
  “没错,”我承认道,“但一旦穿过无形的边界,踏上这些银沙,你还是多加小心为妙。”
  小柴马用鼻子顶了顶她,想引起她的注意。黛一手放在它鼻子上,另一只手挠了挠它宽宽的下巴。她的注意力仍放在我身上。“你最好告诉我,有哪些东西需要特别小心。”
  她一点也不怕。开始我以为她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好让我觉得她不是个努力装男人的愚蠢弱女子,但她明显没有勉强自己的意思。她很强。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的确在专心等我开口。
  大公马打了个响鼻,鼻孔周围的灰尘清晰可见,温暖而凝固的空气中混进一阵嚼子和辔头的轻响。一只小虫哀怨地嗡鸣着飞过,大公马枣红色的长毛耳朵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