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花旗      更新:2021-02-21 17:35      字数: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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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上午,幸好那天我不用上班。我很难回忆起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模糊记得和卓昂一起喝了很多酒,最后醉得不省人事了,这是曾经不被允许存在的,我在酒吧里和那些人面兽心的男人拼酒,他们总是不服输,在任何方面,哪怕完全处于劣势,也要用尽全身力气赢得战斗。我是无心恋战的人,我只是用自己的健康为代价告诫他们一个人是不会一直胜利下去的,上帝是公平的。我进入卫生间,用凉水往自己脸上泼,我是水色,像一摊水,却混有咖啡、黯蓝、朱红等颜色,千变万化,每种颜色在我身上都有恰到好处的体现,Blue的忧郁,黑色的保护,咖啡色的浓郁诡秘,朱红的风情万种。然后我冲了杯咖啡给自己,麦斯威尔总是有最温暖的温度,冬日,我握着咖啡杯对着玻璃轻轻呼气,水雾,弥散,我看清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我看清自己的眉,眼角抵触,我拨开长长的刘海儿,有一块鲜为人知的疤痕,指甲盖般大小,一个英俊的男人,一间叫树的回忆的酒吧,不断向我叙说童年,只是一些碎片,关于残缺的家庭,关于残酷的初恋,关于不为人知的阴暗,我不追究故事是否真实,一杯叫青春梦的酒,一首叫树的回忆的歌,反复交替,一切载满悲伤青春回忆的场景,他需要的是有人,最好是一个陌生女子用最温柔的母性怀抱包裹他内心深处最不得触碰的伤痕。
  Who can tell me if we have heaven
  Who can say the way it should be
  Moonlight holly; the Sappho et
  Angel's tears below a tree
  You talk of the break of morning
  As you view the new aurora
  Cloud in crimson the key of heaven
  One love carved in acajou
  恩雅透明丰润如水银,瑰丽神秘如苍穹的天籁之音是我们用身体取暖的最好配乐。那天的上海刚刚经历过台风的洗礼,污垢被清洗干净后,我们恢复到最初的纯净,我们的手掌静静交叉在一起,不开灯,怕看见彼此充满欲望的双眼,不开空调或电扇,交织在一起的汗水混合着彼此不同的香水味,像潮水不断汹涌,不断向对方推进。
  结束后,他突然变得异常凶残,不再是依偎在我怀里的受伤男人,像只受伤的野兽舔舐完伤口后,他开始扔所能触及的一切东西,烟灰缸,台灯,CD,击成碎片,打在我的身上,猝不及防,那个伤疤便是最完整的纪念。
  我说你就是因为这个才让所有人疏远你,尽管你很英俊,但我还是无法忍受你。
  离开的时候,我又听见破碎的声音,比任何一次都要剧烈。那个房间有很大很大的落地镜,我们清楚地看见彼此的身体与欲望,三分钟后,我看见自己身体不断从各个部位涌出鲜血,滴在台阶上。
  他不会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个男人。
  我的身体寂寞了四年,寂寞疼痛。
  我下楼准备买点东西,没出公寓门口就碰到了一身休闲打扮的卓昂,他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说,你今天不用帮忙吗?
  姨妈说今天不开店,所以想去买点东西。
  超市没有吗?
  CD。
  香水吗?开玩笑。
  能和我一起去吗?
  可我不买CD,我的CD已经够多了。
  买别的也可以。
  你付钱吗?
  只要你肯去。
  那算什么。我买东西你付钱。
  约会好吗?
  和你?
  嗯。
  你终究还是孩子呀。
  我不是刚过完二十岁的生日吗?已不算孩子了。
  很多事你不懂的。这是第几次约女生?
  第一次。女生总是主动约我。
  我应该感到荣幸是吗?
  能约到你是我的荣幸。
  我脸上绽放微笑,眼前的男孩向我正式宣告,他已从男孩蜕变成男人。他的确很英俊,和四年前的男人截然相反,他的英俊背弃了阴暗,他不会关心先锋电影地下音乐行为艺术,他有如夜莺般歌唱的小提琴,有这个年纪再普遍不过的逆反心理,有完美的家庭出身皓白的牙齿,他被正午的阳光普照,被俗世包裹得一尘不染。
  卓昂,这是一个多么好听的名字,在我面前又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男人。
  不说话就是默许了。
  如果你给我时间换衣服的话,我想是的。
  天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拒绝他,我的冷漠开始变得不堪一击。我用二十分钟才换好衣服,我希望他最好能表现出不耐烦,这样我就有理由拒绝他。但他没有,看起来耐心得很。
  你准备去哪?
  东单吧,我经常在那买CD。
  5半成品的爱情(6)
  我们从新源里直接坐813,是上海很普遍的空调车,并不是很挤,条件要远远胜于上海,集成空调系统,会用英语报站穿整齐制服的售票员。卓昂不断跟我说话,给我讲他在音乐学院的轶事,我只是听着并不说话。不知是他的嗓音充满磁性,还是他这种准男人引人注意,反正招来不少女孩的关注。我身后的一个模样很清秀的女孩和她的女友说,这男孩真帅,他的女友真幸福。
  他们好像认错人了。
  卓昂尴尬地笑了笑,他伏下身子问我做他的女朋友真的不好吗?我没回答他,把头扭向窗外,他的问题总是让人无从答起。
  东单我当然不是第一次去,卓昂问我想买点什么。我指了指江南布衣;示意要进去。导购小姐热情得可怕,不断向我推荐新品。我冷冷地站在那,用双手触摸每一件商品,感受不同面料带来的不同感受,不同色彩带来的不同视觉效果,不同价格带来的不同压抑。我和卓昂同时看上了一条麻布裙子,很简单的样式,却处处包含意想不到的创意,用不同颜色的薄纱缝在一起,握在手里的感觉更是奇妙,粗糙地带给人缠绵。也许离开北京,不回上海,我还有另一种归宿,游走在中国的边缘地区,沿途会有轻松迷离的风景,不及细细察看就已烟消云散,相遇的地方依然是人来人往。江南,我喜欢这个地方,记忆中那里是块安静、精致的土地,可以坐在小船上,轻轻掌桨。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喜欢的诗句。
  完全想像得出自己穿上这条麻布长裙的模样,依旧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化学用品从没有机会对我的皮肤进行伤害,如果我说我老了,定是内心再也承受不住一些东西,纷纷坍塌,而不会是因为皮肤松懈,白皙不再。看着卓昂,我坚定地告诉自己,水色,你老了。
  但我没打算买,我已经很少给自己买衣服了,身上穿的仍是大学时的男装仔裤,裤腿由于过长围了一圈又一圈,被踩出了痕迹,他一直陪伴我六年,第一次走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和男生接吻,第一次买醉,第一次学会用身体取暖。况且它的价钱的确不菲。卓昂倒是很高兴,不断怂恿我去试试,果真喜欢就不应该在乎它的价钱。小姐不愿错过这来之不易的商机,很麻利地把衣服从货架上取下来,把我劝进了女试衣间。三分钟后,我从那狭小的空间出来,身上是那款江南布衣的裙子,店里所有人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了我身上,我知道原因,也许它太适合我了,镜中的自己是如此恬静的女子,丝毫没有被酒精摧毁的痕迹,也许水真的没有颜色,也许江南真的是我最终的归宿。
  水色,你喜欢就不应该错过它,能找到真正喜欢的东西不容易。卓昂打开皮夹,抢先付钱,生怕我反悔。
  我已经后悔了,我拉住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江南布衣。
  我在东单逛了三小时,从新世界到东方新天地,从东方新天地到新世界。除了买了一双鞋外,一无所获。我在王府井书店看见了那个曾经死在我面前的女人的出版物,安安静静地摆在角落的位置,积满了薄薄的尘土,不曾被人翻阅,封面有一双红舞鞋,在黑暗中跳跃,不停息,未知旅途,独自流浪,只是她的生命已走到尽头。我看了一眼,用手拭去尘土,我看见勒口上印着那个女人的至爱的歌词:
  我愿意翘盼
  安然的醉酒微酣
  红胡子的老人
  微笑多恬淡
  我的舞鞋旋转
  歌唱到疯癫
  我愿弃世登仙
  旋转的车轮来为我献欢我怎会疲倦
  卓昂没怎么跟我说话,只是选了几张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协奏曲,他生我的气。我说咱们吃饭吧,我请你。
  吃的是吉野家,他没用我请,付了两份套餐的钱。我们坐在靠窗户的位置,脸贴在玻璃上。他问我为什么不买那条裙子?我开玩笑说是经济条件所限。
  他说,我不是已经为你付钱了吗?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现在以后都不会有太多亲密的纠结,纠结困扰一生的重负,你没有必要这么做。而且也许你当时不那么做,我会考虑买的。
  卓昂打车送我回去,他在车上的沉默让我不适应,我想也许是我说的那番话刺激了他,但我没道歉,我想我说的话是多么的正确,我拒绝和任何人产生纠结,多年后再相遇,陌生人是彼此心中最好的位置。我坚持让他只送我到楼下,我说,你走吧,不早了。
  他跟我道了晚安后,看着我屋里的灯亮起,才放心离开了我的公寓。
  城市里充斥着米的绘本,我站在三联书店里如同高中女生一样站着翻阅,书的勒口上写道:在无尽的追寻中,会有一个又一个意外和错过,现实的城市就如同雾中的风景,隐隐地散发忧郁的美,承载着没有承诺的梦。
  他说,人生总有很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有交会的一天。
  工作结束的时候,我依然会去超市买半成品菜,然后会借我喜欢的王家卫的影片,卓昂会提前下班,在厨房里帮我做饭,我看着看着就会睡着,总是厨房里四溢的香味把我叫醒,卓昂把一切归置妥当然后默默地等待我的清醒,模糊中只有他的笑容清晰可见,分明的轮廓,细致的五官,一个无比英俊的男人。
  两个人安静地吃饭,时钟嘀嗒声是惟一能听见的声响,我吃不了太多,三餐只是正常生活的标志,没有实际意义。
  吃过饭后,共同把餐具清洗干净,然后坐在地板上看卓昂带来的DVD,他并不是我假想的文艺片的男人,他带来了《索多玛120天》。我们看着八对男女做狗时的模样,卓昂引用李松樟的诗句:我知道自己是在体验一种滋味,而且是在早晨吃饱了肚子,适当的时候,揭开脖颈上的那根绳索后,又会忘掉肮脏的角落里人或兽的沉沦景象。
  除了每天照镜子时,绳索勒过的痕迹会让我有瞬间的不愉快,走在街上,还能吹出悠闲的口哨。
  他还会带来很多CD,有时我们会在吃饭的时候放你爱我我爱你的电台情歌,有时是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协奏曲,一半的时候他说还好吧,这是我灌制的,吃惊中我看见唱片封套赫然印着演奏者:卓昂。更多的是卡百利,我喜欢他们希望藉着看星空就可以忘记一切,回归自然的理念。卓昂说,水色,我想去云南,看看那始终被众神簇拥又被浓雾遮掩的天空,那里是我心中永不泯灭用激情编织起来的梦。我希望你能陪我一同前往。
  我答应你,如果我注定一生生活在城市,我希望最后一次看看不被雕琢的自然。
  去过卓昂住的地方两次,他一个人住很大的房子,他依然做很好吃的菜,我们第一次在餐桌上说很多的话,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漠的人,学不会与别人沟通。觉得自己面孔和内心都在加速苍老,不停息。
  卓昂在房间里拉小提琴给我听,那精致的乐器已有岁月洗刷的痕迹,音色依然清澈明亮,音乐是不被束缚的感动。
  他放下琴拥抱我的时候,身体有微微的颤动,我的身体已经有四年未曾被触碰,我想她已经生病,我用很寂寞的手势自然垂在身体两侧,我们是喝了一些酒的,上好的威士忌,彼此都有醺然的美丽,他的眼睛明亮,我的嘴唇灼烧,我们不知道是否还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他握住我的手,近似粗暴地堵住我的嘴唇。有那么一瞬,我想起第一个引领我身体的男人,他们有太多的不同,他是被黑暗笼罩一生的魔鬼,卓昂是高高坐在圣殿主宰世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