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世纪史诗      更新:2021-02-21 17:24      字数:4855
  我的妈呀,这也太诡异了。
  所以虽然迟非凡把我拉到了一个特有情调特豪华的地儿,我也坐立不安,食不知味。
  而他熟练的操作刀叉,吃得津津有味。
  他鼻梁上的伤口还贴着创可贴,不是不滑稽,可我笑不出来,我叹了口气,把那份贵得吓死人的牛扒都推到一边去了。
  “姐夫,你到底想干嘛?”
  “嘘!”他竖起食指:“以后不要叫我姐夫,没想到陆与江这么混球,所以以后还是由我来照顾你吧。”
  我又变得磕磕巴巴:“可是……姐姐她……”
  本来我想说的是我姐姐才死了几年,你怎么能这样?可是想到我干的那些不要脸的事,我还是闭上了嘴。
  他岔开话:“难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可又不是那种喜欢……”
  他打断我:“喜欢就行了,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你,让你觉得开心。”
  可是我现在一点也不开心。
  唉,人心易变。
  原来我只是觉得陆与江真是居心叵测,难以琢磨,现在看来,迟非凡我一样琢磨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管了,我将心一横,告诉迟非凡:“姐夫,我一直将你当作是自己的哥哥,姐姐不在了,你又一直在国外,我想你大约对我有一点儿移情作用,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我也接受不了。”
  “没关系。”他温和的微笑,鼓励似的拍了拍我的手:“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我会让你慢慢接受的。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让你看见……”
  我又觉得头疼了,这是什么世界啊……
  简直是……太让人无力了。
  迟非凡说到做到,他不再轰轰烈烈的送玫瑰,可是每天早晨,我的桌子上永远有小小的礼物,有时候是勿忘我,有时候是巧克力,有时候是一张卡片,有时候甚至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
  一下班,他就约我吃饭打球看电影,非常非常标准的追求模式。
  公司的一堆同事先是惊掉了下巴,然后,就视若寻常。
  一件意外的事情如果成了常态,那就不叫意外了。
  一位技术总监,摆明了是认真要追求一位公司行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就是OFFICE恋情么?只要不妨碍工作,从大老板到打扫卫生的欧巴桑,谁不会睁只眼闭只眼?
  我就在这样日复一日的驼鸟中,发现自己身陷人民攻势的海洋。
  公司上上下下都已经默认了迟非凡对我的追求,下班进电梯都有人特意让开位置,好让他跟我站在一起。迟非凡的秘书也对我青眼有加,偶尔还在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向我解释,迟总监最近天天加班开会,所以很累很忙,说不定心情不是特别好云云……
  靠!
  老子又不是劳军。
  就在这样悲壮、抑郁、不知所云的气氛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唯一可喜的是,我终于找着合适的房子,可以搬家了。
  等到要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我才突然发现,户口本忘在别墅没有带出来。
  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还在学校,就从集体户直接迁到陆与江的户口簿上,离婚后就忘了迁出来。
  房东不干,死活非要我出示本地户口。
  没办法,回去拿吧。
  我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六早晨八点,这时间陆与江风雨无阻会去打网球,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我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李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小区大门,看到我后特意停车跟我打招呼:“呀,陆太太,今天没有让司机接你啊?”
  这位李太太就住我们隔壁一幢,她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圣诞他们家开PARTY,还专门请过陆与江先生及夫人,所以我认识她。这里是所谓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因为没有养狗,所以我在这儿住了三年,认识的邻居一巴掌都数得完。李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我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李太太,下车后我就开始琢磨,这密码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它们。我还没这么认真的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一住几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我把外套脱下来,既然真的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我知道小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过趁着他们还以为我是业主,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异想吧。
  我顺利的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书房门很幸运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陆与江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的巡逻……所以我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客卧里果然空无一人,看来陆与江果然打球去了。我于是放心大胆的翻箱倒柜,没想到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家里的重要证件还有钱,都是陆与江负责保管,我知道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沓现金,原来是给我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他对这些小钱并不在乎,因为离婚后我有次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发了工资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可是我从来没问过他户口本放在哪里。
  我挫败的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打起精神蹑手蹑脚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我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我惊得叫起来:“啊!”
  床上有人!
  陆与江!
  他……他……他竟然还在这里睡觉!
  我忘了我若搬走了,他肯定会搬回主卧的,可是他不是应该去打球了吗?
  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我那一声尖叫已经把他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我。
  我呆若木石。本以为他会怒气冲冲质问我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为什么猛虎突然变成病猫?
  我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他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我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他突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吓得我只差魂飞魄散。
  他的掌心烫得吓人,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打球,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我印象里,陆与江就从来没病过。
  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我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而陆与江似乎永远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在我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叶景知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我邪恶的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离婚了,咱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我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
  他没回答我,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
  4
  看来不来点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我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平常我打不过你,现在我还打不过你?”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也!
  他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我,大约因为发烧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没想到陆与江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我这句话问完,他忽然用力把我拉过去了,这下好了,我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正待要挣扎,他却把我抱得更紧了,热呼呼的呼吸就喷在我耳朵边上:“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还知道今天不上班……我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刚结婚那会儿,那大约是我们唯一的好日子,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半梦半醒要去上洗手间,他总是拖着我不让我起床,甚至会跟我起腻:“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婚姻,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我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
  真令人伤感啊,等我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他却已经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过了十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因为他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我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我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我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的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陆与江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烧开。
  家里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因为他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看来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了,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我给他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就40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我想把他摇醒:“起来!陆与江,起来去医院!”
  他哼哼唧唧,最后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我大怒。
  不管你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我可以收拾你。
  我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扯他的睡衣,他还知道问我:“脱我衣服干嘛?”
  “干嘛?”我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就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嘛?”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我还是要说,纸老虎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我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脱光光的男人我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我一边满脑子桃花邪念,一边给他换衣服。然后给他穿袜子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他还会自己走路,不过要我搀着点。
  把他弄上车,我折腾出一身大汗,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我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大奔,飞驰在北四环的时候,我在心里琢磨,我干嘛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而是因为我以前干过的坏事太多,死后怕要下地狱,所以才日行一善。
  再说如果不送他去医院,万一他真烧出什么三长两短来,小区监控录像还有我爬阳台的镜头呢。
  法院会不会判我谋杀亲夫?
  呸呸!
  明明是前夫!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到了医院,挂了急诊,医生稍做检查,立马忙活开了:“并发肺炎,怎么才送来啊?你这当老婆的,怎么跟没事人儿似的,老公都烧成这样了,还不知道往医院送?”
  训得我跟孙子似的,只能唯唯喏喏,不敢辩白。
  最后他从急诊转到住院部,我才松了口气,然后开始打电话。
  我多聪明的人啊,临走都没忘捎上他钱包,不然哪有钱付押金。不过他还在病床上打着点滴,钱包要随便塞回他兜里,医院里出入人杂,他又还烧得昏昏沉沉的,回头这钱包被人掏了,我岂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说大好的周末,我干嘛要在医院里陪着病人,他又不是我什么人。
  所以我打给他的私人秘书,让她来医院安排护理啊陪护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等她到了,我就可以走了。
  没想到美女秘书来了,老太太竟然也来了。
  原来美女秘书一听说这事,撂下我的电话就立马打电话向老太太汇报,老太太一听儿子肺炎,急得直奔医院来了。
  老太太素来不喜欢我,当年我死乞白赖的要嫁她儿子,她当然不喜欢我。不过我跟陆与江结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