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节
作者:乐乐陶陶      更新:2021-02-17 04:44      字数:4946
  一个多月后,航空兵第1师另一个机动作战分队在广西南宁地区上空击落美国无人驾驶侦察机1架。1965年1月9日,周恩来、贺龙、叶剑英、罗瑞卿等领导人,在北京接见了击落美国无人驾驶侦察机的指战员代表。称赞空军部队打得好,勉励大家再接再厉,总结经验,继续提高技术战术水平。
  遵照周恩来的指示,解放军空军和海军航空兵部队,进一步分析研究了歼击机打击高空无人驾驶飞机的特点和规律,又连续在雷州半岛、广西、云南和海南岛地区上空,击落美国入侵的无人驾驶飞机。美军在其无人驾驶飞机连遭打击之后,于1967年初改用性能更好的147H型及T型无人驾驶侦察机入侵中国领空。中国空军使用性能优良的歼7型飞机和地空导弹进行打击,连连奏效。6月24日,解放军空军航空兵3师起飞歼7型飞机,击落美国147H型高空无人驾驶侦察机1架。此后,空军地对空导弹部队也连续击落美国147H型和T型高空无人驾驶侦察机3架。
  自1964年8月至1971年12月,美国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侵入中国领空达97架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落20架。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海军航空兵、地空导弹部队和高炮部队在国土防空作战中不断击落入侵中国领空的美国战斗机、侦察机,打击了美军的嚣张气焰,保卫了国家领空的安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1956。9—1966。5)
  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1964年10月16日15时,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中国研制和发展原子弹有深刻的国际背景。1945年7月,由美国研制的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同年8月,美国在日本投掷2颗原子弹。原子弹的出现,对现代战争和军事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政府凭借自己掌握的原子弹,对中国进行核讹诈和核威胁。
  为了打破帝国主义的核垄断,保卫国家安全,中国必须尽快发展自己的导弹核武器。
  1952年5月,周恩来、朱德、彭德怀、聂荣臻、粟裕等军委领导在研究国防建设五年规划时,就酝酿发展中国的特种武器。1953年,核物理学家钱三强向国家提出了发展原子能事业的建议。1954年秋,彭德怀、李富春提出了争取苏联帮助建造一座原子反应堆的意见。1955年1月14日,周恩来向李四光和钱三强详细询问了中国核科学技术研究和铀矿地质资源等有关情况,了解核反应堆、原子弹的原理和发展原子能科学技术所需的条件。15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讨论了中国发展原子能事业问题;并做出了发展原子能事业、研究原子弹的决定。
  1955年7月4日,中共中央指定陈云、聂荣臻、薄一波组成3人小组,负责指导原子能事业的发展工作。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再次强调,中国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1956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主管核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工作。为了尽快掌握原子弹的研制技术,1957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聂荣臻、三机部部长宋任穷、副总参谋长陈赓率领由31人组成的政府代表团赴苏谈判。同年10月15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聂荣臻和苏联政府代表团团长别尔乌辛在莫斯科签署了《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能工业的协定》(简称国防新技术协定)。1958年1月,成立了三机部九局,负责核武器研究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7月,成立了核武器研究所,负责接收、消化苏联提供的原子弹教学模型和图纸,调集、培训人员。1959年6月,苏联毁约停援后,北京某武器研究所进行了第一颗原子弹的前期研究工作。
  1959年6月20日,苏共中央致函中共中央,提出暂缓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这实际上是苏联单方面撕毁了中苏两国1957年签订的国防新技术协定。7月,中共中央毅然决定自己动手,准备用8年时间研制成功原子弹。
  1960年7月28日至9月1日,苏联撤走全部专家,带走了许多重要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停止提供中国急需的设备、关键部件和重要物资,给中国刚刚起步的原子弹研究工作造成了很大损失和严重困难。
  1960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下决心搞尖端技术,赫鲁晓夫不给我们尖端技术,极好!如果给了,这个账是很难还的。贺龙在会上提出,要卧薪尝胆,发愤图强,下最大的决心突破国防尖端技术。1961年7月,聂荣臻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在北戴河召开的国防工业工作会议上,召集参加会议的国防科委、五院、二机部等单位的负责人,分析研究了国防尖端技术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问题。大家认为,中国的国防尖端技术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原子弹在探索性研究试验工作的基础上,开始了基本理论和关键技术的攻关。只要措施得当,艰苦努力,争取三年或再长一些时间,突破原子弹技术是完全可能的。10月,聂荣臻指派张爱萍与刘西尧等人率领调查组到核工业建设和原子弹研制第一线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了解原子弹研制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于11月14日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作了报告,认为只要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1964年就可能炸响原子弹。1962年3月,周恩来在全军编制装备会议上强调,对尖端技术丝毫不能放松。6月,毛泽东在听取杨成武副总长关于战备情况的汇报时强调,对尖端武器的研究试制工作,仍应抓紧进行,不能放松。
  1962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国防工办关于原子能工业生产建设和核武器研制情况的汇报时,刘少奇指出:各方面的配合很重要,中央要搞个委员会,以加强这方面的领导。罗瑞卿于当月30日向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提出了成立中共中央15人专门委员会(简称中央专委)的建议,毛泽东在报告上作了“很好,照办。要大力协同做好这件工作。”的批语。中央专委成立后,在周恩来总理的主持下,进一步加强了对原子能事业的领导。
  为了统一管理原子弹等特殊武器的定型工作,1963年12月28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特种武器定型委员会,由聂荣臻任主任,罗瑞卿、张爱萍、安东(兼秘书长)任副主任,负责制定特种武器定型的方针、政策和定型审批工作。
  1962年10月10日,聂荣臻、罗瑞卿在听取刘杰汇报二机部的设想时,提出需要确定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的时间,以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原子弹的研制工作。罗瑞卿于10月30日向中共中央提出了这个建议。11月3日,毛泽东批准了这个报告。
  1963年4月,邓小平对核武器研究所的代表说,研制原子弹的计划,党中央和毛主席已经批准了,路线、方针、政策已经确定,现在就是你们去执行。你们大胆去干,干好了是你们的,干错了是我们书记处的。1963年底,中央专委全面检查了原子弹研制的进展情况。全国参与协作的20个部、委,19个省、市、自治区的400多个厂、所和院校,都组织了最强的技术力量,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协作任务。二机部系统已有几座铀矿山和原子能工厂投入生产或试生产,聚合爆轰试验等重要技术关已经突破。根据这些情况,中央专委于1964年1月向中共中央报告:原子弹爆炸试验有可能在当年10月左右实施。
  1964年初,国防科委对首次核试验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报告了中央专委。中央专委于同年4月批准首次核试验采取塔爆方式实施,并要求在9月10日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9月23日,周恩来召集贺龙、陈毅、张爱萍、刘杰等传达了他与毛泽东、刘少奇关于早试验核武器的研究决定,并对首次核试验的有关工作做了周密部署。9月27日,张爱萍、刘西尧回核试验基地,传达了中央专委和周恩来的指示,并根据气象预报,建议试验时间定在10月15日至20日之间。毛泽东、周恩来同意这一建议。
  1964年10月16日15时,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中国用4年多的时间研制成功第一颗原子弹,标志着中国的国防科技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发展核武器是为了防御,为了打破核大国的核垄断。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1956。9—1966。5)
  全军改换帽徽、领章和着装
  在革命战争年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各个时期,人民解放军军服的沿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军的发展进程。
  在人民军队创建初期,参加南昌起义的部队仍着国民革命军服装,为了与旧军队区分开来,每人系一条红领带。参加秋收起义的部队大部分由农民自卫军、工农义勇军组成,服装很不统一。此后,红军的服装主要靠自备、自制以及从敌人手中缴获来解决,没有统一的样式。我军最早的统一服装是在1929年产生的,军装、帽子和绑腿都用灰布制作,上衣为中山装,下衣为西装裤,军衣领缝上两块红布领章,八角帽前缝红布五星。以后,红军各部队的服装逐渐统一,但红军帽的式样,却不相同,有的部队戴八角帽,有的戴六角帽,还有的戴学生帽。服装多为灰色,但也有青色和蓝色。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工农红军主力被编为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路军,长征后留在南方八省的游击队被编为中国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抗战初期,国民党政府曾给八路军、新四军发放过国民革命军制式服装。军服为灰色中山服,打绑腿。在直筒加帽围的圆顶帽上,佩有“青天白日”帽徽。从1940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停发了军饷供给。我军通过开展“大生产运动”,自制军服,颜色为青灰色或草黄色,不分大小号码,长度一律“二尺五”。军帽上不佩戴帽徽,增发“八路”和“新四军”臂章,以区别于国民党军队。
  解放战争初期,我军仍沿用八路军、新四军的服装。1947年3月,我军正式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取消“八路”、“新四军”臂章,各部队分别佩戴标有番号的臂章或胸章。军服颜色也不一致,多数是土黄色,中原部队的军服为灰色,东北部队的冬服保持了抗日联军的特色。到1948年底,中央军委向全军发布通令,对全军的组织编制和部队番号作了统一整编,军委后勤部规定了全军统一的服装样式。军服为草绿色棉平布中山装,胸前佩戴长方形布胸章,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头戴圆形短檐帽,这种式样的帽子后来被称为“解放帽”,帽徽为“八一”红五角星。
  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国人民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于1950年10月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因准备仓促,除首批入朝部队换发了朝鲜人民军服装外,其余陆续入朝的部队,均穿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服装,为区别于朝鲜人民军,他们在军服上佩戴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胸章。入朝作战的第二年,志愿军战士都穿上了特制的志愿军冬服。
  建国后,我军先后进行了几次换装,服装在质量上有了很大改进。
  建国初,人民解放军很快由单一军种发展为陆、海、空三大军种。为适应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发展,总后勤部对军服制式进行了研究,设计出新的军服和帽徽。经中央军委审定,1950年1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批准使用1950年军服(简称“五○”式军服)装备部队。“五○”式军服系列分为陆军、海军、空军,干部、战士,男军人、女军人,冬服、夏服等。陆军服装为黄绿色;海军常服为藏蓝色,礼服为白色;空军上衣为黄绿色,下衣为藏蓝色。干部战士均戴大檐帽,水兵戴水兵帽,从1952年战士改戴解放帽。
  1955年,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全军服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改革。新的军衔服装参照了苏联和东欧国家军服样式,结合我国服装特点进行了设计,经国务院批准,国防部发布命令,从1955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肩章、领章、军兵种与勤务符号和新式帽徽、服装。新式军装的帽徽式样为“五星八一”。军官戴大檐帽,水兵戴水兵帽,其他士兵戴船形帽,佩戴军衔肩章及缀有兵种、勤务符号的领章。校官、尉官(除海军校官、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