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节
作者:怀疑一切      更新:2021-02-21 07:08      字数:4824
  最大的或最现实的危险来自于中国决策集团对社会发展的错误理解。在处理危机时,意识偏差将导致对策失误。这是一个不断发生错误和不断纠正错误的过程。但是历史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复杂条件对中共是极为苛刻的,它们不允许这个执政党在重大问题上及关键时刻犯错误。任何类似的错误都有可能导致整个过程的中断。
  我们已经反复阐释过,中国在目前阶段尚不具备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决策反馈机制的条件,虽然新的领导人力求对决策进行尽可能充分的咨询、论证、预演,但是决策仍有较强的个人色彩和传统色彩,这又增加了犯错误的机会和可能。
  如果说传统的意识上的偏见是决策失误的陷阱,那么中共在引导这个古老民族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将遇到下列几个伪装得极好的预设陷阱。
  1。 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是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的钥匙,速度与安定同步运行。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陷阱。虽然经济增长缓慢会诱发政治的信任危机,但经济高速增长也会刺激社会固有矛盾的计划,而由此产生的新问题却是中共最不熟悉的。
  中国十几年的改革和经济发展使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正处于旧的结构和体制趋于瓦解而新的可以替代的结构和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关键时期。应该明确的是,这种新结构和体制不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厅里能够生产出来的,它只能作为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才是有效的。因此,过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将使就结构迅猛崩溃,而必然滞后的新结构尚没有生成,社会将发现自己突然陷入了一个空白期。
  如果说双轨制已经给中国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和苦恼,那么双轨都不起作用的空白期将是更大的社会危机。如果说双轨时期不同利益集团都可同时获取改革的红利,那么在空白期与各轨有利益联系的社会集团就同时失去了依托,开始从左右两方面夹击中央政府,政府将因此而举棋不定,动辄得咎,宏观一再时空、微观早已失控。
  这仍然不是最危险的,因为仍由政府作为缓冲物存在。当左右两方面越过政府而互相攻击时,社会就已经处于完全失控的状态了。
  90年代开始以后,中国政府曾对公众许诺要“认真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但是这仅仅是一个政策举动的信号,并未见实际举措。因为这个问题是改革本身的必然结果,除非实现全面倒退,否则无从解决。在此之后,全中国迅猛地掀起了股票投机和地产投机热潮,政府却并未加以认真的制止和引导。炒股动辄就是几万元的赔赢,这不就是更明显的“分配不公”吗?
  1989年邓小平决定引退时,曾面嘱他的继任者们要慎重从事,保持国民经济年增长6%——7%的发展速度。1990年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十年规划”要求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6%左右。这是明显求稳的速度规定。如果考虑到“七五计划” 期间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7。8%的速度,那么实际上就是要使经济发展适当放慢速度。邓的决定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调节经济增长速度有两个旋钮。一是资金总投放量,二是出台新的改革措施对经济发展给予刺激。由于已经分析过的原则,中央政府对这两根缰绳都无法勒住。中国经济就像一匹急躁的劣马,任性地狂奔而去。据最保守的估计,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将增长11%以上。
  中国人经常能够创造出奇迹,在那里发生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也许他们不受某些陈腐规律的制约,能够保持超高速度的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稳定。
  2。 市场机制万能论与国有大中企业的经营体制改革。
  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是中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和热点。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的文件称之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1992年预计中国财政赤字将超过250亿元人民币(应为236亿元——译者注),其中的相当一部分用于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增强这些企业的竞争能力,既开源又节流,意义是重大的。
  前苏联各国对国有企业的改造实行所谓“硬着陆”,既通过各种途径将大部分国营企业转变或改造为企业所有、集团所有或私有,限制国营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为市场经济的开辟和单轨化创造条件。
  中国人虽然在搞“软着陆”式改革,但是苏联人的设想也正是他们的设计目标之一。改造国有企业有着极大的诱惑力,然而也是改革从此走上歧路的重要契机。
  中国目前并不深刻了解市场经济。他们或许看到了市场机制刺激生产的作用和对资源配置的灵活性。但他们对市场经济的致命缺陷尚无深刻体会。试图单纯以宏观调控的手段去弥补不足,是十足的书生气和天真。
  中国企望快速发展本国经济,实现现代化,它的最大优势之一是保有一个门类齐全的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国有企业力量。组成这支力量的企业只能有较少的自主权。
  实际经济生活与模型论证有巨大差别。按照模型,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完全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态,而且也只有这种自发调节才能达到最优态。这是不错的。但是必须记住,模型的建立是排除一切干扰的,如同物体在真空中运行一样,这种理想结果只有在自由竞争的全部条件获得完全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否则,自发调节必然造成巨大荒谬和极度不合理的结果,而中国的国内国际环境,使它不可能“完全满足全部条件”。
  在中国旅行时,每当听到官员对我这个来自商品国度的学者大谈自由竞争和市场机制的美妙作用和神奇功效时,我都为他们的浅薄和偏颇感到沮丧。毛泽东先生曾多次讲过他的干部缺少辩证法,我发现毛的这个评价正在得到印证。如果不能保存一直强大的国有经济力量,使它们担当起部分资源配置和稳定经济的作用,社会的商品经济体系根本无法协调运转,在中国这个刚刚开始向市场机制国度的国家尤其如此。一切与国计民生有密切关系的产品生产,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国有经济的参与,它们只能服从计划而不服从利润,服从全局而不服从本企业的经营指标。
  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多元化的,它追求的是政治、文化、教育、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综合发展。这是共产党的社会主义理论中最重要的原则,而资本主义社会在发展了几百年以后才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市场机制在完成除经济指标以外的其他社会发展指标时,都是间接的方式,甚至为了利润而牺牲其他目标,例如环境恶化、教育偏颇等等,中国在进行自己的现代化建设时,应避免重犯其他国家犯过的错误。
  经过近40年的努力,中国人自己建成了一个国有的工业体系,这是它的特点,也是它独有的优势。由于这个优势的存在,它可以避免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无法避免的问题。例如,资金投向的分散化和轻型化,调剂劳动力市场的无能为力,基本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的非均衡产业结构,受价格导向的市场与生产的短期行为等。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尤其需要国有经济力量在安置失业劳动力、调整分配收入差距、吞吐物资、平抑价格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社会政治的角度进行分析,在中国,谁抓住了大中型企业的领导权,谁就抓住了国家的命脉和印把子,这就如同军阀时代必须抓牢一支重装备的主力部队一样。对这些企业进行经营机制的改革,给它们“自主权”,无异于纵虎归山,使它们各自成为自己的王。中央政府再企图指挥这支分散的军队时,必须予以收买,而这笔费用要比用于对亏损企业进行补贴的费用大得多。
  毛泽东有句至理名言,现在几乎成了西方所有政治家或政治野心家的座右铭。毛说:党指挥枪,绝不允许枪指挥党。毛的语言虽直率而简朴,但其内涵却耐人寻味,显露出一位成熟政治家的心机和老辣。这句话等于告诉了你一个稳固政权的全部统治术和经营秘密,你要善于指挥自己的力量,而不要为这些力量所左右,即不用自己的受打自己的头。
  中国人和中国政府也许要在付出了很大代价以后才会重新回归毛泽东。
  3。 打破“铁交椅”和干部选任的民主制度
  毛泽东在总结自己的治理经验时一再强调说:我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靠的就是两支干部队伍。(指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中培养起的两代干部队伍——译者注)。干部队伍基本稳定是政权建设和社会安定的同一语。
  在现代化进程中,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产生出政治参与要求。由于中国特定的政治制度,起自于基层的政治参与要求的目标不可能指向对中央决策发生实际影响,更多的指向则是对中层以下各个职位的干部的任免撤换。社会成员中政治参与的动机和社会利益背景是完全不同的。在新的经济结构中有挫折感的社会成员希望干部能注意到他们的利益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同情和保护政策;而对新的经济生活比较适应,并且积聚了一些财富的社会成员则要求任命那些更有魄力推行改革措施的干部,从而不仅使他们的财富得到保护,而且能为增加财富提供更多的机会。
  毫无疑问,上述两种要求都具有合理性,因而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干部使社会安定和发展所必需的。中共目前推行的干部选拔方针,除了固守的传统标准以外,更偏重于选拔“开拓型”的干部,这与社会正在迅猛“变型”的过程是一致的。如果一个省的主要官员为这类改革开拓型人才,那么一个任期之后这个省的各级干部都将按照“类聚”规律调换成同型的人选。这样延续下去,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政治要求由谁去代表呢?
  按照一般规律,当一派社会成员的政治要求和经济利益根本没有表达渠道时,他们不是改变自己的要求或压抑自己的利益,而是要开辟非正常渠道伸张出来。这类非正常渠道队社会安定造成的威胁是巨大的,它包括游行示威、秘密集会、地下组织和建立党团等,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还常常出现暗杀和爆炸等恐怖手段。
  既然有利益的分野,就必然有政治主张的对立舆斗争。与其采取压迫手段使这种政治斗争社会化和秘密化,不如选用更利于谈判和妥协的方法。社会不是某一部分人的游泳池,它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家。各派社会成员都在政府中或人民代表大会中有自己的代表,代表们之间相互影响、协商、谈判、妥协,使社会稳定地获得发展。
  中国没有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众团体和组织,如社区组织和独立工会等,这又减少了利益缓冲的一个层次,从而使权力机构多元化更显得必要。
  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还有更为重要原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民主意识和现代观念也开始生成和发展,这种发展的一个突出倾向就是反权威意识和自由化主张。从而与代表统一、稳定、权威的政府官员发生天然性的对抗。
  非常难办的是,从表面现象看,在对抗中占理的一方并不是政府官员们。因为当社会公众以一种新的价值观念来要求和评断各级公职人员的素质时,他们可以从中剔选出许多观念和行为的问题。如官僚主义、生活作风、效率低下、法制观念淡薄、袒护同僚甚至有个别的以权谋私行为。剔选的过程有时伴有举证,有时仅为单纯性的厌恶,无论有无举证,都能形成舆论。
  这是一次非常容易卷入错误的机会。迎合舆论,迁就民意,是错误的开始。公职人员和干部队伍应该逐步更新观念,并通过内在机制匡正自身,以适应社会的变化,但不是动手术般地割除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此时,“无理”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职人员处于“被告”或“被挑剔”的地位所造成的,并非整体的堕落不堪用。另外,干部队伍在观念上适当落后是一种保障社会安全的正常现象,对此亦应有正确理解。
  政府公职人员从整体上体现着社会稳定和正常发展,因而也代表了全社会整体的利益。如果这个队伍本身不能获得安定,那么他们中的一些成员反过来就要对社会的安全发起挑战。因此,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或发达国家的政府,都会在社会发生变迁的时刻设法保持基本干部队伍的稳定,与他们对话,并在权衡利弊之后对他们中的某些“把柄”采取姑息性的既往不咎的政策。而在变迁结束政权稳定之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