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怀疑一切      更新:2021-02-21 07:08      字数: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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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例子更有趣。中国农村中有首富村出现在深圳附近。这个村的农民将土地出卖以后又将地款进行了获利极丰的金融投机,目前人均拥有的资金两早已超过法国农民的富裕水平。
  土地承包改革,市政府迅速丧失了低成本基本建设的条件。农民已经坐在了谈判桌上,伸手向你索取天文数字的地价;他们在荒地上插一些干枯的树枝,想你要赔偿“森林被毁”的款项。
  因此,有了另一个思路:如果让农民再饥饿几年呢?
  多米诺骨牌效应。
  中国以为具有改革精神的省委书记在报纸上撰文说:中国的农民纯朴、本分,他们唯一的要求是吃饱肚子和耕作自由。
  他错了,因为他不了解农民。中国的农民虽然老实驯顺(被毛泽东禁锢在土地上达30年之久而居然没有发生大规模流亡和起义,足以证明这一点),但是当他们的肚子吃饱以后,他们肯定会不停顿地提出下一个要求。而且这种要求已经不是低水平的生存要求,它将是发展的欲望。发展的欲望是不能阻遏的(经济学上称为创造财富的本能;社会学则称之为人的完善和价值实现;心理学上的原因是贪婪)。顺之者存,逆之者亡。
  北京的一位大学教授说,生存问题是一个瓶颈,当为生存而奋斗挣扎时魔鬼是被制服在瓶子中的。现在,瓶颈以被突破,魔鬼已经放了出来,你还能让它回去吗?
  魔鬼指的是什么?是农民还是农民的贪婪和创造财富的欲望?
  另一位干部的警告要具体一些。他说:农村实行承包制,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已经倒了。
  他们的忧虑和警告绝不是多余的。中国农村人多地少以及政府不得已而实行的低粮价政策,使农民在获得简单温饱以后立即就冲向了下一个目标。下一个目标已经不在农田上了,它广泛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那就是金钱和机会。而走出农田的也不仅仅是剩余的农业劳动力,而是农村全体成员的整体倾向,一切可被利用的资源都被用来向社会讨索财富。这些资源包括:农田、劳动力、由愚昧和不懂法律而形成的胆大妄为、人口及女人的身体。
  发财致富的可能性广泛地存在,各种邪恶的职业都有可能使人迅速发财。从四川拐带一名少女到河南、河北和山东出售,可获利500多美元,一个男童的售价则高达600多美元。在广东从事性交易的未婚女子,一天收入即可抵家乡同龄女子一年的劳作报酬。
  在80年代中期,中国大城市中发生了一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怪现象,城市中的中小企业分邀请农民进城承包。是因为农民的经营能力高于城里人吗?不,农民胆大而愚莽,只有他们才敢于放手行贿、走私、造假、贪污从而给企业带来“活力”。中国的报纸曾一度装傻充愣地讨论这一问题:农民承包企业为什么成功率高?原因在哪里?
  一个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传统的毛泽东思想哺育而形成的意识开始被打破, 政府固守的防线也一步一步后退。 地方政府不断向中央伸手要新的“政策”,中央则不得不为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做出让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就是这样搞起来的。现在我们再回过头去看一看,毛泽东的遗产到底还剩下一些什么呢?剩下了多少?邓小平一再强调的要在四个方面坚持不退,究竟坚持住了多少呢?
  这或许就是邓的用经济问题的解决来带动政治问题的解决?
  令人忧虑的政治。
  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带来了政治上的重重忧患,中国今天的政治稳定性和社会稳定性,较之毛泽东的时代,更具有危机感和爆炸性。
  A.流民潮
  一亿多农民冲出农田,但真正在城市社会站稳脚跟并发了财的毕竟是极少数的幸运者,绝大多数农民仍在不断流动寻找机遇。
  1990年春节后《人民日报》曾报道说,因外出寻求做工挣钱的机会而滞留在广州和上海火车站的农民各达数十万。报纸配发了一帧照片:青年农民、他的妻子、老母亲及一个幼儿露宿于上海火车站的露天广场。天下着雨,全家2t缩在一柄雨伞下。其情其境令人不胜唏嘘。
  这家中共中央机关报号召农民:不要盲目外出做工!
  这种号召显得苍白无力而且无理。不外出做工,去哪里挣钱呢?
  流民潮几乎就是社会的一个火药筒。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几十万人处于一种盲动的状态下,由于相互间的情绪共振作用,可以毫无理由地使每一个分子都产生强烈的被疟心理和报复欲望,每一个分子的这种情绪有共同形成一种强大的破坏力,随时可能爆发为一场没有首领没有目标的死亡性运动。在此时,任何一个低级谣言都能指引这支盲动的巨大力量冲向一个无辜的目标。所以此时,任何一种偏激的、宗教的、反权威的思想和信念都极易植根于人的意识深处,一个极端的反社会的党派往往在这时才能抓获它的基本群众。而在这以后,反社会的心理将长久地影响曾一度处于流民潮的每一个人。
  谁发财谁光荣一度成为中共地方党的分支机构的口号。在这一思想的号召和支配下,以及在其他经济因素的促成和推动下,流民潮的现象在中国将比较长时期地存在下去,事实上,各大中城市流动的农民人口常年保持在数十万人左右。一旦他们在城市的临时工作因为经济周期性波动而失去时,无业的几十万人及不断涌入的后续者将使城市不堪重负。
  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均有一个农民大规模入城问题,而且都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诸多麻烦和事端,留下了惨痛的教训和无法医治的后遗症。中国的流民问题由于以下三个因素而变得格外凶险,或者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社会如果再一次发生大的动荡,无业的农民一定是动荡的积极参与者和主要的破坏性力量。
  这些因素是:农民的庞大数量与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不成比例,除个别城市外,现在不是城市经济需要吸引农民劳动力而使农民劳动力需要挤入城市;农民的综合素质远远达不到城市经济生活对他们提出的要求,而城市经济生活的秩序是以法律作为自己的体现物的,因此,农民与法律的冲突将极其激烈、经常;中国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几乎与经济增长速度持平,而与农民的收入水平形成极大反差。因此,农民在进城伊始就会产生嫉妒、自卑、急迫甚至仇恨心理。这种心理不仅妨碍他们逐渐成为城市人而且会以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
  中国政府目前仍未能拿出解决流民问题的良策。堵又堵不住,疏导又无方。而对于外出做工的农民的管理和教育完全是空白式的放任自流。剩下的唯一的措施就是一旦闹事(指爆发社会运动)即动用军警予以镇压。但是,这些闹事者届时肯定会喊出些纯政治或纯经济的口号,会以政治目标形成骚动的凝聚点,(因为中国还有几百万青年知识分子)。政府对他们的镇压,不怕引起国际社会的干预和抗议吗?
  B.犯罪潮
  目前全世界都处在一个犯罪高发期。犯罪作为一种社会问题,由于它的类别不同而反映了不同的社会运作状态。有些犯罪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不可避免的产物;有些犯罪是社会经济发生阶段性变迁时的标志物;有些犯罪则明确表示了社会内部存在着尖锐而无解的矛盾。
  由于中国官方没有公开过有关的统计数字,现在很难确定农民犯罪在中国全部刑事犯罪案中所占的比例。但是在对北京街市上公开销售的10种法制报刊在一个月内所登载的全部案例进行统计,罪犯的职业为农民者竟占全部罪犯人数的70%以上。据此可以认为,农民犯罪已经成了中国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世界各国在出现农民进城热的初期和中期阶段,从未发生过农民将犯罪意识和行为大规模带入城市的现象,他们往往是犯罪活动的针对者和受害者。以犯罪为进城活动的方式和目的,这是中国农民进城热中的一个独特现象,也是非常引人注意的一个事实。
  从类别上区分犯罪,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凡是通过加强警力和治安措施即可使发案率降低并且不具有舆论支持背景的犯罪,可归入普通型犯罪。这类犯罪无论其惨酷程度或危害程度如何,都可看作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难以避免的伴生物,它并不影响社会的正常生活和发展。例如,中国湖南已开始出现受雇佣杀人的职业杀手,情况虽然让人心惊肉跳但仍可看作正常社会现象。当然,如果操此业者日多且已成为一种信息畅通生意繁忙的行当,则会对社会造成相当大的恐怖。但这只是说明警方工作不力并不能说明其他。
  中国农民犯罪中劫持人质勒索财物的罪例明显偏高。这类犯罪往往不具有底案记录并且经验不足,无论受害者家属是否报警,罪犯通常是将被劫持人质杀死甚至是杀死以后在轻松地勒索财物。这种非职业犯罪手法反映出这种犯罪目前在中国仍属初起阶段。华人注重家庭亲情,随着一个比较富裕的企业主阶层的出现,针对他们的绑架勒索案还将逐渐增多。但是,这类犯罪也可看作是正常的社会问题。
  拐骗贩卖人口特别是贩卖妇女在中国农村地区有泛滥成灾的趋势,甚至有城市大学女生被骗至偏僻农村强逼成婚并怀孕生子才被解救的案例。这类罪行虽然令人发指,猖獗泛滥,但究其主要原因主要在于警方力量不足,社会治安网络疏宽所致。有些农村的乡村干部协助看守被拐骗来的妇女并且以武力阻止警方的解救行动,也可看作是旧的社会风俗及落后道德的反映,对社会文明的威胁虽然很大,但与社会的政治性动荡无关。
  值得关注的是另一类型的犯罪,即有一定的人群基础和相当程度的道德舆论支持的成年性职业犯罪。西方的社会学界将这种类型犯罪称为心动式社会犯罪,哪怕仅出现一例也反映了社会的心脏杂音,非进行社会政策的调整无法根除。当这类犯罪活动能够在一定的自然结构的人群中自由地无顾忌地谈论时,它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即可以认为是达到了危机点。
  中国西南各省铁路沿线已出现专搞抢劫铁路货运物资为生的群体性农民。在一次对某村庄搜查时,几乎家家都储存着被抢的物资。如果按照中国法律对那些有赃证的农民家庭的成年男性进行起诉,该村将成为“寡妇村”。
  抢劫铁路者自称“游击队”,他们与法律的对抗也采取游击方式。当军警加强控制时,活动次数减少,铁路运输相对安全;风头一过,抢势猛涨,有些货物每行驶1000公里损失率高达5%。
  对另一些犯罪,法律似乎根本无能为力。在农民企业家群体中行贿、逃税、贪污、走私及造售假货等重大犯罪行为不仅极为普遍,而且也被道德所认可、支持。他们甚至可以公开谈论自己的上述犯罪行为而不在乎会被指控和检举,事实上法律对这些人也很少能够依法制裁。极为奇怪的是,中共一些省的党报竟能够公开讨论“能否对犯罪的农民企业家免于起诉使其戴罪立功”的问题。中共在经济刚起步时有急于见成效的功利倾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中共的干部不是受贿者而却能容忍这些社会敌人的存在并公开活动,却是非常令人不解的。这或许由于他们的短视,或许他们认为这些犯罪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当一个执政党把社会犯罪看作是发展经济的环节和工具时,这个党就正在对自己的社会和民族犯下了罪行。中国社会中,上述犯罪行为已有蔓延趋势。
  《中国旅游报》有一片介绍“京城温州村”的消息。消息说南方温州的农民到北京市经商聚居于城市南郊区的几个居民点里,因这些人多为农民,故京城人将这些聚居区称为“温州村”。消息说,在温州村针对富商的劫案每三天要发生两起。抢劫者也是来自温州的农民,他们结成帮伙,并制订出明确的“生产计划”——不抢够100万元不回家去。另一些富裕商人或雇保镖保护自己或结伙自保,家家备有木棍铁器。“阶级斗争”在这样一些农民集中的地方演出得如此火爆,已成为京城的一个景观。
  在改革初始时,邓小平曾轻松地说:门窗打开了,流进新鲜空气,进来一两支苍蝇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中国犯罪潮的出现,不是外来的苍蝇作案,也不是太平盛世下的一点小点缀。当土匪公开在火车客车厢内公开洗劫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