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作者:连过十一人      更新:2021-02-21 05:20      字数:5172
  “那又怎么样。那混蛋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医生经历了那样的事,他却拍拍屁股走人了——不管因为什么……”
  “喂,这么说的话,你也是罪魁祸首啊。”他半开玩笑地亲亲我。我顿了一下,不太情愿地转过身,不再说话。
  “欠揍。”
  闷了很久,我还是挤出了两个字。是在说江凝洲,间接也说到了我。
  其实这一切又是和我毫无干系。就像方言可当初为了我们所遭受的那一切一样。但是,我总是脱不了关联。或许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以一种你无法选择的方式环环相扣。有时候你需要将扣子解开。而有时候,你只能任由它乱做一团。
  想解也解不开。因为,我不是系铃人。我是那个铃当。
  五十五(完结)
  虽然我和遥光百般挽留,方言可还是婉言谢绝了再多呆几天的建议。他说他过两天还有个医学会要参加,不能耽搁太久。他说这话的时候,抬头看看天空:空气清新,阳光明朗。薄薄的雾气,好像是稀释了一百倍的牛奶放到喷壶里喷出来的效果。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笑着,了解了我们为什么不愿回到那个喧嚣的城市,甘愿守着清淡躲藏在世界一隅。
  那里有太多纷争,太多欲望,太多诱惑,太多无奈。我们全都经历过,所以我们不愿也不需要回去。
  可是方言可要回去。他必须回去。因为,那里有他没有走完的路。或者,还有一个,能陪着他走完这路的人。
  “基本上是以一个礼拜为周期,遥光都会陪着我爬山。不过,每次都只到这里而已。”
  指着前方的石头,示意方言可坐下来休息。他本打算今天上午就回去,可是因为我说这附近的山可以看到很稀有的小野狼,他便来了兴致,临时改变主意,想和我一起上山见识见识。魏遥光本想一起来,可是方言可的车因为旅途颠簸出了点小毛病。不得已,他只好暂时充当修理工,乖乖呆在家和那台318万的Murcielago较劲。
  “很不错的地方啊。”方言可环视着周围的溪流草地,古木森然,轻声赞叹:“不过,小狼在哪里?”
  “啊?小狼就别想了。我住了一年,连根狼毛都没见过。”我答——这的确是事实。曾经有一次,我发现地上疑似动物脚印的痕迹,很兴奋地以为是小狼的行踪,招呼魏遥光过来看。他只看一眼,拍了我的头一下,转身走开——那只是野兔的爪子印而已。
  “你诱骗我。”方言可露出很委屈的表情。我笑着点点头:“回答正确。因为有些事,我想单独和你谈谈。”
  他好像意识到什么,没有作声,只是将头转过去,看着绵延至远方的草地。
  “方医生……你恨过我么?这一年来。”我开口。
  “这个啊……我说没有,恐怕你也不会相信。”他轻轻笑了一声:“不过不见得是恨你罢了。遭遇了太多事,难免会怨天尤人。恨过你,恨过遥光,恨过天枞,恨过他,甚至恨过自己。”
  “我也一样。”我笑:“即使在你看来,我是受益者,可我还是恨过很多人。包括他,我的恩人。”
  和缓的风扫过。淹没了我的声音。
  我一直不愿回想。一年之后的今天,我突然又想起来了。所有,一切,全部,没有顾忌,放肆地去回想。
  如果没有江凝洲,今天,我就不会站在这里,这个山坡上,迎着淡淡的风,回想过去。
  一年前,他说他有事,离开大陆,回到香港。一去,便再无任何消息。
  那时,我们谁也不知道,他这次香港之行,是如何凶险。也许有人知道,但他当时已经心死,什么都不在乎了。
  在我进入弥留期时,有人受人委托,送来了肾源。方言可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继而抬头,问:委托人在哪里。来人面无表情地摇摇头,离开。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得到和江凝洲有关的讯息。方言可依然沉默,没人看得出,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然后,我换肾成功,方言可开始打听关于江凝洲的消息。
  江凝洲冒险回到危机四伏的香港,联系倒卖人体器官的地下组织,又费尽心思,托人送回大陆。而关于他自己,有人说被仇家发现,死于敌手;也有人说被警方抓获,秘密处理。总之,没有人知道确切的消息。但所有的答案都是凶多吉少。
  方言可从香港回来,面容有些疲惫。那以后,江凝洲这个名字,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一切看上去又恢复了正常。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是,他却在最后,留下了谁都无法磨灭的痕迹。我不知道,方言可相不相信,这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于这个世界。但是,他曾经存在过的证明,却真真切切,烙印在我的身体里。
  他不见得是多么高尚无私的人。他只是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无拘无束,任何人都无法阻拦。无论是爱,还是死亡。
  “的确是个好地方……”他再次轻声感慨。我赞同地点头:“嗯。所以,我曾经和遥光说,我死后,要葬在这里。”
  “死后……”他轻声重复。
  我看他,突然微笑。
  我不知道自己重新获得的生命,何时能走到尽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会太久。
  可究竟,什么才是长久?
  “方医生……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呢。”
  “嗯?”
  “发觉自己已经爱上他了。什么时候?”
  “啊。”他呵呵一笑:“什么呀。那家伙,有什么爱不爱的。”笑容渐渐凝固,他压低了声音:“不见得是爱。大概是因为孤独吧。”
  “孤独?”
  “就像这个,”他指着远处的草地:一如既往,泛着绿波。层层堆叠,向远处传去。
  “没人知道,这风到底能吹到哪里才停止。所以,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它不允许停下脚步。因为不清楚何时才能到达终点,所以,它会觉得孤单。”他放下手:“我也罢,他也罢,都不过是人生旅途上孤独的路人。因为受不了独自承受的孤寂和恐惧,结伴而行。仅此而已。”
  “然后,一旦有一个先到达终点,剩下的那个就要继续承受孤独么?”
  “都是无所谓的事。”他笑笑:“有当然好,没有了也无所谓。因为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还要孤独地走到生命尽头……”
  “孤独的回家。”我抬头,看着远处依稀可辨的灿灿金黄——那是一整片向日葵田。我坚持要种的,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忠诚地仰望着太阳——在它们的温柔包围下,依偎着两个因为孤单而结伴而行的旅人。
  死亡是所有人的归宿。无论绕多少圈,最终都要抵达这个终点。就像小时候,不管在外面玩得多晚,跑得多远,最后,还是要回家一样。
  “树阳,那天他离开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方言可深吸一口气,开始往山下走:“他说:我不为任何人而活,所以谁都不会有负担。希望你也一样。”
  他突然停下,没有回头:“我想,我已经做到了。”
  “是么……”若有所思地低语,释然地笑,跟着他下山。
  我想,我也做到了。
  “你平时都没时间管它么?里面都破成那样了也不知道修。”魏遥光连连抱怨着。为了方言可这部“即将被淘汰”的车,他足足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都说了是要淘汰的,再修岂不赔本。”方言可笑眯眯地拍拍差点被某人因情绪失控砸成废铁的坐骑:“不过有免费修理工,自然另当别算……好了,我该走了。多谢盛情款待。”他笑着拉开车门。夕阳的余光反射在车窗上,随着他的动作晃过眼睛:“有什么事一定要找我啊,特别是树阳的病……啊,对了,这个差点忘了。”他突然想到什么,从车里翻出一个信封:“这个,是魏伯父托我带给你的。”
  “麻烦你了。”魏遥光笑着接过信,揣进兜里。
  “那好,就这样了——那个,晚上不可以玩太过火哦!” 车里的人笑着摆摆手:“再见。”引擎声响,带着一抹金黄的光辉,远离了我们的视线。
  “走,回家吧。”魏遥光目送着方言可的车远去,笑着揽过我的肩膀,转身。
  “伯父那封信……我大概能猜到是什么内容。”我停步。
  “嗯。我也能猜到。”他微微笑着,背过手,仰起脸:“我能了解……我从来也没有真正怪过他,他也从来没有真正恨过我……和你。”
  “我知道。”轻叹一声,回过头,看远方,彩霞满天,旖旎绚烂。
  “树阳……想什么呢。”他在前方,见我没有跟上来。转过身问。
  “我……想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不仅仅是感慨。万千过往一瞬间闪过脑海:有你有我有他,有我所经历的一切。长长的路,漫漫黑夜,还有,长路上,闪耀万千个漆黑夜晚的灿烂阳光。细细碎碎点在我脸上,于是我笑了。
  “遥光……我也许会活很多年,也许只能再活一年,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可能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
  “我知道。”他站定,脸上淡淡的笑容:“但是,那些已经不重要了。”
  “嗯?”
  “你还能活多久——十年八年,一年两年,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是一天——这一切,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我低头想想,抬起头,也笑:“真的不重要了么?”
  他微笑着点头。
  “为什么?”
  “因为,”笑意凝结在他脸上,目光里闪烁着某种光芒,某种类似于深情的光芒。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啊。”
  他就这样给了我承诺。时间缓缓流过他肩头,一点点蔓延,直没到我的胸口,几欲让我窒息。
  遥光。遥光。遥远的光芒。你照得到的地方,都是天堂。
  是我的太阳啊。
  风轻轻扫过。向日葵的花瓣层层翻卷,露出背面稍浅的颜色。几瓣金黄纠缠片刻,又被风卷了回去,我隔了几尺夕阳遥望,正望见他灿烂的笑。然后张开双臂,向我示意着,告诉我:那是片宽广的海洋,是我最后的栖身之所。当我投身于他的怀抱时,我们的一切,都将天荒地老。
  我相信。
  那是我的太阳。
  ~~END~~
  清响
  2004…8…17
  ☆☆☆ 清响于2005…10…01 12:44:09留言☆☆☆
  以上……下面是我心中的真正结局。不喜欢悲剧的亲亲们就不要再往下看了,不过是我悲剧情结的执念产物……
  不是我 是风
  一
  魏遥光再次登上这座山的时候,已经三十九了。
  三年前从这里搬走的时候,还是三十六岁正当年。可如今,虽说三年时间实在不算长久,驰隙流年,恍若一瞬星霜换。但三十九岁,再有一个春秋,便是不惑。处在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无论怎样,也说不出“年轻”二字了。
  事实上,魏遥光这三年里,每年都会回到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幽僻的山乡郊野,别致的旧式小别墅,铺满草坪的院落。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手一推,映进满眼的向日葵田。金灿灿的仰着头,冲着你微笑。
  魏遥光这三年来很忙。二十九岁的时候突地撇下魏氏,七年时间,公司自然会积压下好多事务。于是,三十六岁重返公司,好歹记得他是总裁,运筹帷幄,总算是打理得井井有条。偶有清闲时,就会想到这个世外桃源。然后,蠢蠢欲动地,回来看看。
  前两年还不觉得什么。今年一来,看着墓碑上的笑脸,又想到自己的年纪,魏遥光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些老了。于是,不禁暗暗妒忌起那个笑得一派悠闲的人:永远停留在三十五岁,也不会变老。这样想着,一时起了恶作剧的心,将墓前的鸡爪子尽数收了起来。拍拍手,得意一笑。又看到那张永远三十五岁的脸,不再笑。想一想,将东西复又拿了出来,默默摆在地上。
  他喜欢啃这个。而且总是大异于人,先从爪子尖啃起。问他为什么,他说小时候缺钙,啃指甲啃惯了。
  这倒是。他从小身体就羸弱的很,经常生病。魏遥光和他一起,免不了要多照顾他。这一照顾不要紧,倒把他给照顾得病情加重,自此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