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连过十一人      更新:2021-02-21 05:20      字数: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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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方医生抢险完毕,满意地对着自己的杰作拍拍手:“嗯,不错,这次的形状比刚开始的顺眼多了……”
  “方医生,您不会是拿我的肚子当绣花布了吧?”一颗冷汗顺着额角流下:我已经开始后悔当初选择答应魏遥光的要求了。早知道是这种结果,当了人肉盾牌,还要当活人艺术品,就是再让我回去住那个水帘洞似的小破单元,和皮蛋相依为命,我也绝不会要这所谓的一步登天,飞黄腾达的机会了。
  “让治病变成一种乐趣,让住院变成一种享受,这是我办这家医院的宗旨。”他洗了洗手,又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继续看电视。
  我无奈地冷笑:有这样能将白大褂穿成风衣,拿着听诊器像拿玫瑰一样的钻石王老五医生,全世界的女人最大的梦想估计就要变成生病了。对她们而言,自然是要多乐趣有多乐趣,要多享受有多享受。可我不行——我还想活命,我的后半生断不能毁在变态手里。
  “你当医生真是可惜。”伤痛渐止,我无聊地搭着话。
  “哦……嗯?你说什么?不好意思,刚才看到一些很有趣的东西,没听见。”他疲惫地抬起头。
  “我说你不近视戴什么眼镜。”头疼地仰过身,扯了扯被子。
  “这个啊。”他笑着将眼镜再次摘下,左右把玩一番:“因为有些患者有心脑血管疾病,情绪不能太激动。”
  “什么意思?”我有些茫然。
  “根据我过去的经验以及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我查房时,不戴眼镜时患者的血压升高率比戴眼镜要高十五个百分点。为了病人着想,我也是迫不得已。”他说得很无奈,又很理直气壮,仿佛对自己的魅力了然于心。
  “查我的房也要戴?”我轻松地呵呵一笑:“方医生未免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吧……”笑容僵在嘴角,我惊惶地看着他突然起身,冲到我面前,拉出我一直藏在背后的手:“你还想隐瞒到什么时候?”
  我静静盯着被他强行掰开的双手:掌心力尽是斑斑点点的血痕,皆是被指甲抠破的。
  “我就是不明白,你到底在忍些什么。”他叹息着松开我的手,声音清朗:“许树阳,二十六岁,大学肄业。行事低调,沉默寡言,三年里拒绝了大约七十多人的求爱——包括十四个男人。迄今只和一人因某种特定的目的有过性关系,过着隐忍禁欲的生活。只有一个交往较频繁的朋友,是一家同性恋酒吧的老板——”
  “啪啪”,我缓缓拍着手打断他:“好敬业的私家侦探,好详尽的调查报告——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我还有只像猪的狗叫皮蛋;我曾经住过的房子两年里漏了四十多次水?”
  “我不是查户口的。”他苦笑着摇头:“我能调查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至于你和遥光之间种种——这样抽象的事,我就是再神通广大,也是调查不出的。”他停顿了一下:“我和遥光是好朋友,我会调查你也没什么好奇怪……”
  “他的调查结果呢?也和你一样吗?”我合眼轻叹:既然连一个朋友都能两肋插刀,说魏遥光不曾调查过我这三年的行踪,打死了我也不会相信。我只是没想到,于男女情事间的微妙关系,竟然也从方言可的话里,泄漏出某些诡秘。
  “恐怕比我的还要周全吧。”他重新坐下,脱了外套:“也难怪他会这样大失方寸的对待你——你过了二十六年清心寡欲的日子,怎么说都不是什么正常现象。他会理解为你爱他,你在等待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更何况——”他停了停,低下头,用一种有些奇怪,却悦耳动听的声音说道:“你也的确是这样打算的吧——你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呆呆怔了半晌,轻轻抚摸着掌心的伤口:这是罪恶的标志,是我隐忍着本能反应雕刻出来的印记。我欺骗他,我也欺骗——确切的说,是虐待——自己。
  “方医生……你不知道为什么?你应该了解的——因为我不爱他,所以我拒绝他,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你之前一直强调说你喜欢女人,你不是同性恋,你甚至不惜利用他安在你身边试探你的女秘书,让他死心——许树阳,你逃避问题的方式真的很特别——你从不和他说感情,因为,你对他有感情——许树阳,你爱他。”
  第十章
  “你从不和他说感情,因为,你对他有感情——许树阳,你爱他。”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和魏遥光真是同道中人——至少在某些方面是:以为自己多么透彻地洞察人心,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可他强加的,不是别的,是感情。一个人的感情,岂是这么容易就参透的?
  “这个我比你先知道,但我还是要谢谢你的提醒。”不就是爱么。比起某些事情来,又有什么说不出口:“方医生所言极是,树阳敬佩异常,五体投地——我想睡觉了,方医生你不介意还我一个安静的环境吧?”
  “你不应该是这样的态度的。”他扶正了眼镜,一脸严肃:“树阳,有时候,还是善待自己的比较好——尤其是这个时候——”他从沙发上拿起病例夹,胡乱翻着,眼睛却定定盯着我:“你应该知道,这个病例里写着什么。虽然说没有你的允许,我不会告诉他,但是——你真的不打算告诉他?”
  我心里一惊,随即恍然:原来,他当真是什么都知道了。不由觉得世事讽刺:自己守候了十年之久的秘密,自己隐瞒了三年之久的真相,居然就这样暴露在一个认识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面前。而让他发现这秘密的,却是我的青梅竹马,他的同窗好友,以及他赶巧不巧的医生身份。
  冷笑一声:“我凭什么要告诉他?我以什么名义告诉他?朋友,恋人,还是那个笑死人的青梅竹马?”
  “你这是何苦。”他似乎极不理解,语气却是淡淡:“很好解决的一件事,或许结局不能尽如人意,但只要你肯,总好过你们两人受这些煎熬——”
  “谢谢方医生好意。”我笑得凄凉:“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还望方医生成全。我这就郑重其事的请求你:不要告诉他。”
  在我从思考到说话这一系列过程中,方言可的眼睛一直没有从我的脸上移开,直到我将最后一句话说完后五分钟,他才恍然地长叹一声,合上病例本:“我明白了。还好你住在我这,不然——世事难料,也许将来某天,你,或是我,会发现,今天曾经犯了个怎样的错误——虽说我对你的作法有诸般不解,但我会尊重你的意见,帮你隐瞒。至于这病例里的事——我会尽量给你提供帮助,但不是为了你,是冲了遥光的面子。你将这人情记到他身上就好了。”
  “谢谢。”我真心诚意:对于给予我关怀的人,虽然犹如水流进沙砾般的空虚,我却依然是心怀感激。
  房间一瞬间安静下来。我疲惫地望着窗外:绿叶沙沙摇动,阳光下溢着清凉——已经是夏天了。春天何其短暂,转眼便已成昨。
  “遥光他不会放弃你。我也希望:你不要放弃自己。”
  方言可临关门前,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明白他的意思。撇开我放不放弃自己不提:我知道,只要是魏遥光想要的,便绝不会放弃——可他想要的,就真的是我吗?
  我哑然失笑,心里有了一丝轻松:世人万千,痴男怨女,辗转奔波,皆是为了个“情”字。但他们依然有很多正在单身或将永远单身——有些是因为合适的人尚未出现,有些则是因为出现了却不适合。按这样归纳的话,我应该归在哪类呢?
  我知道魏遥光在意的不是我单身不单身的问题,而是我始终不肯向他承认:我跟他,其实是同一类人——也许有些差别:他是因爱男人而爱上我,我却是因爱上他而爱男人,但总归是有悖天理,大骇于俗。我不承认自然有不承认的理由,但这理由却非旁人所想的那样,怕遭受异样的眼光,为社会所不容——笑话。正如魏遥光所说:对于不在乎的事,我从不屑于费心解释。而且话说回来,这世上也根本没什么能让我在乎的事了,所以我选择沉默。所以——抱歉,魏遥光,你听不到我的任何解释。你能做的,只剩下猜测。你猜是什么,便是什么,与我无关。
  在魏大总裁和方大医生的精心照料下,我本该一个月即可出院的伤势,硬是拖到两个月。尤其是方大医生,自从给我留下“我会尽量给你提供帮助”的豪言壮语后,便谨遵诺言,开始了将我培养成头号活体试验人的伟大工程。这工程的后遗症就是我出院后便患上了神经性呕吐加条件反射性胃痉挛,一切和“药”字有关的东西,甚至是看《射雕英雄传》时看到“黄药师”这类和药无关的东西,都是导致我犯病的原因。通过此经历,我开始理解为什么患者一见到方大医生就血压狂升——也许不见得就是为方医生的英俊潇洒魅力无限而倾倒,说不定是被人家的药物疗法给吓的。
  这些虽然很苦,但勉强可以忍受。比较而言,更让我头疼的还是魏大总裁。因为他的不放心,这两个月的护理工作便全权由他代劳。虽然很感激他的事必躬亲,但因为有我的痛苦做底线,我实在是不能不对他的生活智商表示哀悼:将苹果削成残疾的事还好说,大不了不吃,反正少吃个苹果也饿不死。可其他的,诸如忘记帮我拔点滴,导致我大批珍贵的鲜血回流;忘记喂药的顺序,有的吃了两次有的却没吃,结果引起过敏反应浑身长红点,三天后才褪去;煮了一锅据说是小米粥的棕绿色粘稠状物体给我喝,喝成食物中毒,由病房转到了急诊室……这类事情,便是再如何虚怀若谷,宽宏大量之人,气不死也会气个半死。
  好在我适应能力比较强,到了后期基本已达到处变不惊的境界:平静地看着点滴瓶子灌够半瓶鲜血后,第一件事不是找他,而是直接找血库的大夫,打包取走——我是AB型血,比较少有,正好义务鲜血。吃药时也是,被他屡次喂错药,我已经能从药片在嘴里的微妙触感分辨出吃过哪种,然后尽量不伤害他自尊地,悄悄将已吃过的药吐出来;至于他时不时煮的一些垃圾食品则难办些,但我依然能想出对策:无论什么都一律先吃一口,大赞特赞如何美味,装成万般舍不得吃光的样子,趁他不在时偷偷倒进田大爷的泔水桶——田大爷是专门在医院收泔水的养猪专业户,十分喜欢我倒的那些“珍馐佳肴”。因为他说他养的猪吃我倒的东西上膘特别快,跟皮蛋有一拼。
  过了生不如死的两个月,我终于得以逃离这个人间地狱了。唯一值得欣慰的事就是这两个月时间,虽然魏大总裁每天都形影不离呆在我身边,却再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只有一次,他忍不住想吻我,被我以“你脸上有只蚊子”为由,一巴掌给扇了回去。
  出院时已经是九月中了。风清云淡,空气流香,逼退了灼人的暑气,平添一抹清凉。我这个私人助理因甫一上任便遭意外,一直未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什么贡献,自然会有些一心为公司负责的人传些闲言碎语。最权威的一个版本是我有一沉鱼落雁,避月羞花的绝色妹妹,某天外出踏青游玩,刚巧被魏大总裁看中,收入后宫。做为国舅的我便理所当然做到了丞相的位置。
  这一强有力的流言历经千山万水,长途跋涉,终于传至最高层时,我并没什么反应——若真是这样,我求之不得都还来不及。倒是魏遥光,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听到了什么极有趣的笑话一般:“妹妹……树阳,你什么时候添了个妹妹……叫什么名字?树阴?”
  “总裁,开玩笑请注意场合。”我尴尬地提醒着他。此时,一屋子的人,拿着手里的文件,眼睛却都齐刷刷盯着中间的位置——他们的总裁正用纸巾擦着笑出来的眼泪,地点是魏氏高层的会议室里。
  “原来是开玩笑啊?既然如此,以后这样的玩笑还是少开的好,让我误会可是很麻烦的事。”魏遥光收敛了笑容,颇有些玩味地翻弄着手里的文件:“我们继续。这件事,其实说大也不算大,只是有些奇怪而已,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顿了一下,含着隐隐笑意的眼睛环视一周,最后定在我身上:“你们大概也早有耳闻:我们魏氏分布在全国四十多个城市的六十多家电脑连锁店,过去的一周时间里,共卖出了一万五千台最新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