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51 节
作者:莫再讲      更新:2021-02-20 16:14      字数:4798
  怎会这样的,刀锋冷已不是第一次接战天夭的刀招,上回也能踏至距离铁墙七步范围,而今次接战却竟只能站于十步之外,怎么了?真的退步了吗?
  不,不是退步,刀锋冷也感觉得到自己武学上的晋升,绝不是退步了,但又为啥偏偏不能再逼近天夭?
  想呀想,刀锋冷一定要想出因由来。
  突然,刀锋冷好似如梦初醒般,双目绽射自信光芒,嘴角更露出一丝笑意。
  天夭道:“想通了吗?”
  刀锋冷道:“上回交战中间隔着胡混,而今次,却是真的与前辈对战,实实在在的接招。”
  天夭道:“真的很笨,这么久才想通。”
  刀锋冷道:“够了,别再无理取闹。”
  天夭道:“你管得着我么?我喜欢骂便骂、喜欢闹便闹,你奈何得了我吗?大蠢才,大蠢才,大蠢才……”
  刀锋冷道:“我最讨厌被人责骂!”
  天夭道:“哈……,这个我当然知道,所以找才更爱臭骂你!”
  够了,百般侮辱,刀锋冷已不能再忍受。执起“泣血”,狂谷内劲,纵身跃前,刀锋冷誓要夺回自己的尊严。
  又是一轮狂斩挥刀,斗得筋疲力竭,刀锋冷终于停了下来。
  这次,刀锋冷好不容易闯到七步距离内。
  刀锋冷道:“你都快要嗅到棺木香了,还越狱出来干吗?干脆死在牢中便算了吧!”
  天夭道:“大蠢才呀!我不是说过只要我喜欢便甚么都可以吗?关你甚么事?”
  刀锋冷道:“你以为你徒弟胡混能救你吗?别做梦了,那个胡混又笨又胡来,一逃出天牢便只知往‘万卷经房’里去,找回收藏那‘心魔妖法’秘笈,早把你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天夭道:“好啊,果然是胡混,但他还是会回来破开这铁墙救老夫出去。”
  骂不完的话,确也没甚新意。
  刀锋冷突然喉头一甜,当下吐出一大口鲜血来,更甚的,右手的虎口全都爆破,显然受了不轻的伤。
  其实他所受的,正是小白也曾领教过的“气伤剑”。
  天夭道:“小子,真没用,回家啜你娘的臭奶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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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九 章 胡混去杀人
  小白已是中土第一武者,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任何杀战、对阵也都经历过,身怀上乘武功,更洞悉天下武学精妙,但有谁会想到,如此出色的人物,竟也会被别人戏弄。
  对,是被戏弄,小白彻底地被天夭戏弄了。
  眼前的天夭,只是由胡混假扮而成,是他的先锋,真正的他,赫然还在“天牢”之内。
  一切的疑问尽被解开,小白终于也知道所有令自己迷惘的事情,所有的疑惑不解,都只源于一个胡混。
  以小白的才智,竟未能猜透当中的玄机,直至太子两父子出现才解破哑谜,赫然惊醒。
  为何一直也未能识破丑丑的真正身份?
  为何武功会比小白想像的相差那么远?
  为何要前往“万卷经房”去寻找那记载了“心魔妖法”的《春日志》?
  所有的答案,都只因他不是天夭。
  胡混前往“万卷经房”,为的是天夭并未把其武学尽数传授,故迫使他要冒险前去寻书,望能藉着秘笈把武学练成,甚或超越天夭。
  胡混姓胡名混,向来行事胡胡混混,但骨子里却是个满肚密圈,野心勃勃的人物。
  一切的疑惑虽尽被解开,惟是小白的内心却担忧着另一些事情,一些令他更感到迷惘的事。
  担忧,是因为眼前的只是胡混。
  那么,还困在“天牢”中的真正天夭,又会怎样越狱出来?
  而他的武学修为,到底强至哪个境界?
  由疑惑转变成此刻的担忧,小白变得愈见迷惘,天夭的功力,小白已曾领教过,“气伤剑”隔墙而发,也能把其弄至内伤,功力之高,无可置疑。
  但无论如何,小白的担忧此刻绝不能现于脸上因他现下的身份是丑丑,而非小白。
  不能否认,丑丑确实是个讨人欢喜的家伙,一头银发,眉毛焦短,浓疏不一,唇色苍白,齿黄多垢,额和下巴尖薄凹陷。
  独是一对犹如深山大泽里野兽般的寒光双目,却绽射出一股凌厉慑人的气魄。
  丑丑,一个由小白以盗脸术乔装而成的人物,果真人如其名,其丑无比,但却很讨人欢心。
  继白毛人后,此刻又多了一位很喜欢丑丑的人物,他,就是眼前那胡胡混混的胡混。
  虽然身份被太子识破了,但丑丑却没于脸上展示不悦卑视之情,这下子更获得胡混的喜爱。胡混五十年前已爱上了伪成为天夭,对自己的一切反而极之不满,每一回被揭发,自然受尽奚落。
  今天的丑丑却没有鄙视他,胡混自然对丑丑另眼相看。
  他当然不明白,丑丑自己的身份也是假,又有何资格去鄙视别人呢!
  胡混对丑丑的喜爱,心底里是存在着一些利用目的,胡混期望能得到丑丑的才智,助其鸿图霸业。丑丑是个难得人才,他绝对有利用价值。
  胡混深信,只要能尽揽天下贤能,千秋霸业,并非妙想天开,他朝成就,绝不会在天夭之下。
  故此,他好努力讨好丑丑,望能将其收纳麾下。
  说到底,能否尽得天下,统一江湖,始终也是靠自己的真正实力、武功修为。
  这个道理,胡混很是清楚。
  他已准备一试自己的身手。
  胡混高傲地向飞鹰问道:“汝帮之中,有何高手?”
  充满自信的问话,却得不到飞鹰的尊重。
  飞鹰并没有回答胡混的问题,只因他的内心正盘算着如何去应付眼前这不知所为的家伙。
  怎样愚蠢的人也知道,既已证实对方不是天夭,飞鹰又怎会再对其表示尊重。
  这点,胡混当然也明白,故此,他必须向所有人先来个下马威,让他们都知道,自己虽然武功不及天夭,但却绝对是个不世的人物。
  而飞鹰,正好就是胡混首个目标。
  要让飞鹰知道自己的实力,最佳方法,就是从其“飞鹰帮”去着手,找出帮中最出色的人物来,给飞鹰一个重重的下马威。
  这个方法,一方面能避免跟飞鹰直接冲突;另一方面,也能显示出自己的实力,一举两得。
  胡混不知道飞鹰却有着恰恰相反的想法,他深信眼前的胡混,绝不能对他构成任何威胁,他要在自己跟前献丑,便由他献丑吧!
  故此,飞鹰没有向胡混刻意阻拦,更带他前往一处地方,一处集合了“飞鹰帮”最大势力的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剑京城”的“赤虫村”。
  一行五人来到道个昔日“武国”时代,曾响彻整个江湖的驰名地方,小白、伍穷、小黑三人的出身地——赤虫村。
  小白此刻以丑丑的身份重踏旧地,百般滋味在心头,昔日刀锋冷赶尽杀绝,小黑背信弃义出卖友谊,伍穷坚守信念力抗刀锋冷,一幕一幕的往事片段,都飞快地在小白脑海中浮现,阵年旧事始终不能忘怀。
  景色依旧,人面全非。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天下虽是几近统一,尽归自己所有,但原来除了宿敌“天法国”的伍穷外,无数的势力已经崛起,强敌一个一个的出现,针对的矛头全是自己。
  还未正式登基,已受着无数的威胁,恶战连场。
  小白已奋战了二十多年,武功再高,也难免有多少心力交疲。往后的日子,恐怕恶战还会一浪接一浪的掩至,杀个没完没了。
  骤见眼前的境况,小白不禁暗叹人生的意义到底是甚么?
  停不了的杀戮,就是人生的真正意义么?
  的确,从前的小白,一直以自立为王作目标,只是成为皇帝又如何?还不是一样战个不休吗?当不当上皇帝,究竟有何分别?
  年复年,战复战,小白的内心不禁有点疲累起来。
  不,不能疲,更不能累,要永保自己不败王者之位,就得不停地杀下去,把所有敌人也压倒下来,要大家都心悦诚服。
  小白很明白,要保护自己的一切,不停的杀战是绝不能避免的事,不论愿意与否,这过程绝对不能避免!
  “剑京城”,一个把自己推上帝皇之路的地方,城中的“长街”、“赤虫村”,都带给小白无数回忆。
  无数好友、敌人的面孔都收藏在回忆之中,是甘是苦,个中的滋味,也许就连小白也讲不清楚。
  重踏“赤虫村”,小白有着无尽的感慨。
  今日的小白已贵为中土王者,人生阅历更深,所思所想也与前大有分别,此刻的他,经已没有了年轻时的冲动,但英雄气概犹在。
  小白,笑苍天,果真是个不世强者。
  “赤虫村”村头之处,正有一少年人在派发食物,一看便知,那个少年人必然是“飞鹰帮”的一分子。
  于“赤虫村”内,“飞鹰帮”势力最是庞大,向以运输为业,更不时派发食物给村民,建立起亲民形象,势力渐大,帮众愈多。
  少年人约二十五、六岁左右,一张没精打彩的脸,五官相当精致,衣衫褴褛,神态却是从容,一派天压下来也全不在乎的模样,全没半点积极动态的家伙。
  白发从头上垂下,遮盖了半边脸,仅仅露出一目,满身污垢,一副乡间鄙夫的呆气。
  他,正是在小白安排下混进“飞鹰帮”的马虎。
  马虎的神情依然没变,果真为人马马虎虎,绝无大将之风,散散漫漫又随随便便,一副甚么也不在乎的样子。
  惟是此刻的他虽外表依然,但却已成了“飞鹰帮”内某一队的头目,专门负责派发食物的任务。
  混入帮中已有个多月了,马虎并没有令小白失望,他已在帮中取得一定地位,更得到飞鹰绝对的信任。
  飞鹰见马虎派发食物,随即转头,指着马虎向胡混道:“他,正是我帮新加入最强的少年人。”
  一阵凛冽的杀气掩至,惊动了马虎,抬头直视,只见一个并不认识的人正一步步迎向自己。
  这个人,当然就是胡混。
  他前来的目的,就是要作一个证明,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虽然只是武尊天夭的徒弟,但绝对是个不可轻视的人物。
  既然飞鹰说眼前的马虎就是“飞鹰帮”中最出色者,就让他作为自己一显身手的目标吧!
  胡混走至马虎跟前,意态嚣张地道:“你哪只手最为出色?是左手,还是右手?”
  马虎道:“左手或右手,都比你任何一只手更有用、更出色便是!”
  胡混这话,本就是欲断马虎其中一手,但换来的,却是马虎全不惧怕的回答,和一脸鄙视的态度。
  除了飞鹰,就连此刻这全不认识的马虎小子,竟也全不把自己放在眼内。
  胡混想到这里,更决心要在众人之前显示一下自己的威风,争取那应得的尊重、掌声。
  而马虎,隐隐然只感到一股不能言喻的杀气,更见丑丑带着此人前来,一心还以为是挑战“飞鹰帮”这一回事。
  虽是混进“飞鹰帮”,成为帮中一分子,实则是身负重任替小白去调查一下“剑京城”
  中的各帮派势力。
  但此刻,绝不是露出马脚的时候,既有敌人前来挑战,他便应该为帮会铲除敌人。
  一声不容,马虎已动手。
  只因他心中知道,眼前的人,武学修为绝对在自己之上,故此若要战胜,先下手为强的方法最奏效。
  提着铁剑,往前直刺,狠狠刺中胡混右肩“肩贞穴”。
  劲力透发,绕剑而前,暴射内劲,誓要把胡混剌出个大洞来。
  可惜马虎的内力,却远及不上胡混,一个箭步,胡混无惧利剑锋刃,更把铁剑逼压至弯曲形状。
  好明显,马虎于内力上已是胜不了胡混。
  既身为“飞鹰帮”新人中第一号人物,马虎又岂会是如此不济、如此脓包。
  加强劲力透发,马虎迸发十二成功力与胡混比拼,并不是为了面子,而是为了保住自己性命!
  两股劲力凝聚于剑锋之上,逼得四周卷起凛冽阴风,锐利如刀锋剑刃。
  内力愈强,铁剑愈是弯曲,剑刃勒勒作响,要是某一方稍身形不稳,定必被震飞老远。
  论功力胡混不是泛泛之辈,无俦内劲狂撑着剑尖,劲力浩瀚无边,剑不能破其身。
  马虎这边,确实也已尽了所能,心中不禁佩服胡混内功之高,不愧是江湖绝顶强人。
  一边运着内劲,嘴角展露笑意,胡混向马虎笑道:“既然你是‘飞鹰帮’最强的新帮众,我就把你的手斩断,好让飞鹰知道我真正的实力,给我应有的尊重。”
  好无聊的说话,马虎只觉眼前这家伙,绝对是个莫名其妙的人物,人如其名,确实胡胡混混。
  不单马虎,就连场中的丑丑亦有同样的想法。
  内力虽强,但却是个不知所为的胡闹家伙,偏偏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