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7 节
作者:低诉      更新:2021-02-20 04:55      字数:4736
  庭槐大可数围,枝条甚茂,拔其根茎。洪纤俱尽,遂失所在,终寻不得。先是一年,其妻见树有羊,但共怪之,后遂遭此变。而弟所居,但拔露椽瓦,有似人拆之,余无所损。有子卫士,在京番直,刺史于立政奏之,敕放子还,仍赐物三十件。时桓思绪为司功,亲检其事。(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唐代虢州有兄弟二人分家后,各住在老屋的一头。显庆元年夏天的一个夜晚,狂风霹雳骤起,令人生畏。哥哥非常害怕,想去弟弟房间躲避,可刚一起身又止住脚步。原来门前十几步远处有一个大长坑,暴风雨把住房连同他的全家十一口人卷进大坑内,全都摔死了。拔除之处,全是大坑,数千件大小家用器物,全被卷入坑中,一件也未剩下,只有墙壁没有动。院内有一棵大槐树,需几个人才能围拢,枝条非常繁茂,也被连根带叶拔走,最终也未找到。事情发生的前一年,他的妻子看见树上有只羊,只是觉得奇怪,后来就遇到了这场变故。而弟弟所住的房屋,只是露出了椽子和瓦,象被人拆过一样,其他一点也没有受到损坏。他有一个儿子在京城服役担住宿卫,刺史于立政上奏了这件事,皇帝下诏放其子回家,还赐给三十件物品。当时桓思绪做司功,亲自处理了这件事。
  封元则
  唐封元则,渤海长河人。显庆中,为光禄寺太官掌膳。时于阗王来朝,食料余羊,凡数十百口,王并托元则送僧寺长生。元则乃窃令屠家烹货收直。龙朔元年夏六月,洛阳大雨,雷震杀元则于宣仁门外街中,折其项,血流洒地。观者盈衢,莫不惊愕。(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代有个封元则,是渤海郡长河人。显庆年间,他给光禄寺大官掌管膳食。正值于阗王前来朝拜,用做膳食的羊剩余有近百只。于阗王委托元则把它们送给寺里的僧人饲养,元则却偷偷地让人宰杀、烹制,收取钱财。龙朔元年六月,洛阳大雨滂沱,雷电把封元则击死在宣仁门外的大街上,他的脖子断了,血流遍地,看热闹的人挤满了大街,没有不感到惊愕的。
  僧道宣
  唐刘禹锡云,道宣持律第一。忽一旦,霹雳绕户外不绝。宣曰:“我持律更无所犯,若有宿业,则不知之。”于是褫三衣于户外,谓有蛟螭凭焉。衣出而声不已,宣乃视其十指甲,有一点如油麻者,在右手小指上。疑之,乃出于隔子孔中,一震而失半指。黑点是蛟龙之藏处也。禹锡曰:“在龙亦尤善求避地之所矣,而终不免。则一切分定,岂可逃乎?”(出《嘉话录》)
  【译文】
  唐代刘禹锡讲:道宣执戒律最严。忽然有一天,霹雳在道宣的屋外绕来绕去,响声不断。道宣说:“我坚守戒律没有发生违犯之事;但有没有前生的罪业,就不知道了。”于是便脱下三件衣服放到屋外,说蛟龙可以在里面躲藏。但衣服送出之后,霹雳声仍然不止。道宣观看自己的十个手指甲,只见在右手的小指上有一个象芝麻似的小黑点,颇为疑惑,就把那手指从窗户眼中伸出,结果一声霹雳,小手指被震掉半截。原来那黑点是蛟龙的藏身之处啊。刘禹锡说:“尽管蛟龙特别善于寻找躲避之处,但最后还是不能幸免。这一切都是由早已注定的,怎么能够逃脱呢?”
  苏践言
  司礼寺苏践言,左相温国公良嗣之长子,居于嘉善里。永昌年六月,与其弟崇光府录事参军践义,退朝还第。弘道观东,猝遇暴雨。震雷电光,来绕践言等马,回旋甚急,雷声亦在其侧。有顷方散。其年九月,元肃言与赵怀节谋逆,践言妻妾并被缧絏数月,仍各解职。及良嗣薨,并放流荒裔。(出《五行记》)
  【译文】
  司礼寺苏践言,是左丞相温国公苏良嗣的长子,住在嘉善里。唐代永昌年间六月的一天,践言与其在崇光府任录事参军的弟弟践义一起退朝回府。行至弘道观的东面,突然遇到暴雨,雷鸣电闪,在他们身前马后隆隆作响,一声紧似一声,半晌才停。这一年九月,元肃言和赵怀节谋反,践言和妻妾们一起被关押数月,还被解除了职务。父亲死后,他们全家又被流放到了边远的地方。
  狄仁杰
  唐代州西十余里,有大槐,震雷所击,中裂数丈。雷公夹于树间,吼如霆震。时狄仁杰为都督,宾从往观。欲至其所,众皆披靡,无敢进者。仁杰单骑劲进,迫而问之。乃云:“树有乖龙,所由令我逐之。落势不堪,为树所夹。若相救者,当厚报德。”仁杰命锯匠破树,方得出,其后吉凶必先报命。
  【译文】
  唐时代州西面十多里处有一株大槐树,被雷所击,中间裂开好几丈长的口子,将雷公夹于其间,疼得它吼声如雷。当时狄仁杰任都督,带着宾客和随从前去观看。快要到达那地方时,众人都纷纷惊退,没有敢向前走的。仁杰独自骑马前行。靠近大树后问雷公这是怎么回事,雷公回答说:“树里有个孽龙,上官让我把它赶走;但因我击下的位置不佳,被树夹住了,如果能够将我救出,我一定重重地报答你的恩德。”仁杰让木匠把树锯开,雷公才得以解脱。从此之后,凡有吉凶祸福之事,他都预先向狄仁杰报告。
  偃师
  唐元和元年六月,偃师县柏李村,震雷于民家。地裂,阔丈余,长十五里,测无底。所裂之处,井厕相通;所冲之墓。棺出地。亦不知所由也。
  【译文】
  唐代元和元年六月,在偃师县的柏李村,雷电击中了老百姓的家,地裂开了一丈多宽,十五里长,探测不到底。凡是裂开之处,水井和厕所相连通;受到冲击的坟地,棺木都被掀到了地面上,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雷斗
  唐开元末,雷州有雷公与鲸斗。鲸身出水上,雷公数十,在空中上下。或纵火,或诟击,七日方罢。海边居人往看,不知二者何胜,但见海水正赤。(出《广异记》)
  【译文】
  唐代开元末年,在雷州发生了雷公与鲸格斗的事。鲸的身体跃出水面,雷公有好几十个,在天空中上下翻腾。有的施放雷火,有的边骂边打,经过七天才结束。在海边的居民都前去观看,不知它们谁取得了胜利,只是看到海水都变成了红色。
  漳泉界
  唐开元中,漳泉二州,分疆界不均,互讼于台者,制使不能断。迨数年,辞理纷乱,终莫之决。于是州官焚香,告于天地山川,以祈神应。俄而雷雨大至,霹雳一声,崖壁中裂。所竞之地,拓为一迳。高千尺,深仅五里,因为官道。壁中有古篆六行,二十四字,皆广数尺。虽约此为界,人莫能识。贞元初,流人李协辩之曰:“漳泉两州,分地太平。永安龙溪,山高气清。千年不惑,万古作程。”所云永安龙溪者,两郡界首乡名也。(出《录异记》)
  【译文】
  唐代开元年间,漳州和泉州因为疆界划分不均而诉讼到府台,制置使不能判定此案。等到几年之后,这案子越来越乱,最终也没有个结果。于是,二州官便焚香祷告,祈求天地山川之神给予回答。不久大雷雨来到,霹雳一声,将悬崖峭壁从中间劈裂。裂开之处,开辟出一条小路,有一千多尺高,只有五里深,因而将其作为一条官道。峭壁上有六行古篆字,一共二十四个,每个都有好几尺长,二州虽以此为界,但那些字无人能识。贞元初年,流亡在外的李协辨认出这些字,说是:“漳泉两州,分地太平。永安龙溪,山高气清。千年不惑,万古作程。”这上面所说的永安、龙溪,就是两州交界处第一乡的名字啊。
  包超
  唐安丰尉裴翾,士淹孙也。云:玄宗尝冬月,诏山人包超,令致雷声。对曰:“来日午当有雷。”遂令高力士监之。一夕,醮式行法,及明至巳,曾无纤翳。力士惧之。超曰:“将军视南山,当有黑气如盘矣。”力士望之,如其言。有顷风起,黑气弥漫,疾雷数声。上令随哥舒翰西征,每阵尝得胜风。(出《酉阳杂俎》)
  【译文】
  唐代安丰县尉裴翾,是裴士淹的孙子。他说,玄宗皇帝曾经在农历十一月里,召见山人包超,让他引来雷声。包超回答说:“明天中午应该有雷。”于是,玄宗命令高力士前去监督。一天傍晚,包超开始祭祀、祈祷,施行法术,一直到天亮又近中午,天空仍然没一丝云彩。高力士十分担心。包超说:“将军请往南山看,那里应当有黑气盘旋不散啊。”高力士望去,果然正象他说的那样。不一会刮起风,黑云扩散开来,响起几声霹雳。后来皇帝命令包超跟随哥舒翰征讨西方,每仗都取得了胜利。
  张须弥
  唐上元中,滁州全椒人苍督张须弥,县遣送牲诣州。山路险阻,淮南多有义堂及井,用庇行人。日暮暴雨,须弥与沙门子邻,同入义堂。须弥驱驮人(“人”原作“又”,据明抄本改)王老,于雨中收驴。顷之,闻云中有声堕地,忽见村女九人。共扶一车。王有女阿推,死已半岁,亦在车所。见王悲喜,问母妹家事,靡所不至。其徒促之乃去。初扶车渐上,有云拥蔽,因作雷声,方知是雷车。(出《广异记》)
  【译文】
  唐代上元年间,滁州府全椒县仓督叫张须弥。一次,县官派遣他押送牲畜去滁州,山路崎岖难行。淮南一带很多地方都有不收费的房屋和水井,用来庇护过往的行人,故将这种房屋称为义堂。太阳落山时下起了暴雨,须弥和佛门弟子们一起进了义堂。须弥督促赶驮子的王老汉冒雨把驴圈起来。有顷,听见云里有声音落在地上,王老汉忽然看见九个乡村女子共扶着一辆车。他有个女儿叫阿推,死了已经半年,竟然也站在车子旁边!见到王老汉,她悲喜交加,便询问母亲和妹妹等家里的事情,没有她问不到的。和她一起的人再三催促,她才离去。她刚刚扶住车子,那车子就渐渐升起,有云在周围遮蔽,并发出响雷声,才知道是雷车。
  蔡希闵
  唐蔡希闵,家在东都。暑夜,兄弟数十人会于厅。忽大雨,雷电晦瞑。堕一物于庭,作飒飒声。命火视之,乃妇人也,衣黄紬裙布衫,言语不通,遂目为天女。后(“后”原作“使”,据明抄本改)五六年,能汉语。问其乡国,不之知。但云:“本乡食粳米,无碗器,用柳箱贮饭而食之。”竟不知是何国人。初在本国,夜出,为雷取上,俄堕希闵庭中。(出《广异记》)
  【译文】
  唐代有个叫蔡希闵的人,家住东都洛阳。一个天气炎热的夜晚,他们兄弟数十人聚在厅前,忽然下起了大雨,雷鸣电闪一片昏暗。这时,天上掉下一个东西落在院子里,飒飒作响。希闵让人拿来灯火观看,原来竟是一个妇人,穿着黄绸子做的裙衫,说话听不懂,于是便把她视为天上来的仙女。五六年之后,她懂得了汉语,可问起她的故国家乡来,仍一无所知。只是说她的老家吃粳米,没有碗,用柳木制成的容器盛饭吃,竟然不知道是哪国人。她说,当年她在自己家里,夜晚出门时被雷抓上天空,俄顷掉落在希闵家院子里。
  徐景先
  唐徐景先,有弟阿四,顽嚚纵佚,每(“每”原作“母”,据明抄本改)诲辱之。而母(“母”原作“每”,据明抄本改)加爱念,曲为申解,因厉声应答。云雷奄至,曳景先于云中。有主者,左右数十人。诃诘。景先答曰:“缘弟不调,供养有缺,所心诟辱。母命释之,非当詈母。”主者不识其言。寻一青衣。自空(“空”原作“肩”,据明抄本改。)跃下,为景先对。曰:“若尔放去,至家,可答一辩。钉东壁上,吾自令取之。”遂排景先堕舍前池中,出水,了无所损。求纸答辩,钉东壁,果风至而辩亡。(出《广异记》)
  【译文】
  唐代有个叫徐景先的人,他有个弟弟叫阿四,遇顽凶暴,放荡无羁。每当景先开导他时都要骂他一顿。可他的母亲却倍加溺爱之,曲意为他申辩。因此,他对母亲也一点不客气。一天,雷雨突然而至,把徐景先拽到空中。有个主持人,还有几十人随从,开始责问训斥他。景先回答说:“由于弟弟不听教导,在供养母亲方面做得很差,所以我感到耻辱。母亲总是原谅他,我有气,但也不当骂母亲。”主持人听不懂他的话,随即有一婢女从空中跳下,与景先对话。她说:“如果放你回去,到家之后可写一申辩词。钉在东面墙壁,我自有办法取它。”于是把景先推落入房前水池中。出水后,他一点损伤也没有。他找纸写好答辩词,钉在东墙上。果然一阵风刮来,那申辩词就不见了。
  欧阳忽雷
  唐欧阳忽雷者,本名绍,桂阳人,劲健,勇于战斗。尝为郡将,有名,任雷州长史。馆于州城西偏,前临大池,尝出云气,居者多死。绍至,处之不疑。令人以度测水深浅,别穿巨壑,深广类是。既成,引决水,于是云兴,天地晦冥,雷电大至,火光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