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节
作者:辩论      更新:2021-02-20 04:42      字数:5003
  “是,但有那么一次,外公被母亲接回了京城,外公偷偷带我到这里来玩。”
  “原来是这样。”连亦琛说,“你儿时,是在外公身边长大的,和外公的感情,必定十分深厚吧。”
  “嗯,昨晚,我梦见他了,所以,才想要到这里来看看。”
  “看来,你外公在天上看着你,也很想念你。”
  “亦琛,你的母亲,离开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嗯,觉得整个天都要塌下来了。”连亦琛抓着周怡宝的手,忽然紧紧的握的更加用力了,他说,“怡宝,你知道吗?你外公下葬之日,就是我母亲去世之时。”
  “是在同一天。”
  “是的。”
  “那一天,你哭了吗?”
  “没有。”连亦琛顿了顿,对周怡宝继续说,“我不能哭啊,王妈告诉我,如果我哭了的话,妈妈会舍不得我,而不能上天堂。”
  “我也没有哭。”
  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看着周怡宝,问道:“很伤心吧,那天。”
  “嗯,很伤心。就在前一天,我的外公,还在和我讲故事,和我说我的字应该怎么写,还在和我说,这个药方一定要背下来。可是第二天早晨,他却再也没有醒过来了。我紧紧的拽着外公的衣服,他再也没有反应,也不再和我说话了。”周怡宝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悲伤的表情,“我摇电话给我父亲,他们赶来乡下,把我和外公接走,紧接着,就下葬了。”
  “我听说,你外公下葬那日,很多人都来送他。”
  “是啊,很多人。”
  “你外公,很多人都很爱他。”
  “因为他爱他们吧,我从不知,我外公生前,治过如此多的人。”周怡宝说,“外公下葬那天,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我外公一样的人,好好学习中医之术。”
  “但你父亲后来,却要你去学西医,你才很抵触。”
  “没错,我很抵触,很矛盾,但是又没有办法。”周怡宝迈着缓慢的步子,往前走着,说,“现在我才知道,不管是学中医,还是念西医,都能够成为像外公一样的人。但我那时候年纪清,无法领悟父亲对我的期待,最终,等我失去了我的父亲,我才知道,我实在错得很离谱。”
  “怡宝,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是一个人活着的真正意义。”连亦琛抱住了周怡宝,说,“相信我,你的父亲,一直以你为荣。”
  “或许吧。”周怡宝苦涩的笑着,“我总在想,如果我当初没有和我父母怄气,是不是就可以及时沟通,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三年前的那件事情。因为我的倔强和无知,才失去了他们,和周家的老宅,周家的一切。”
  “怡宝,不是这样的。”连亦琛说,“你年轻的时候固执,倔强,固然错在你。但你一定要相信,周逸飞的这个图谋,隐藏了这么多年,总有爆发的一天。你不能活在过去,也不能活在内疚之中。”
  “好了,亦琛,不说这事了,我们是为了出来开开心心的玩乐的,不是吗?”周怡宝说,“今天的阳光这样好,我们一起晒晒太阳,说说别的话吧。”
  “好。”连亦琛点点头。
  两个人便牵着手,走进了公园。
  周怡宝雀跃的说着:“这里的一切,都是老样子。”
  “这样多好,京城这么十几年来,建设的东西多,拆毁的东西多,能够维持老样子的东西,不多见了。”连亦琛说,“快快找到一块草地,我们吃点东西吧。”
  “连亦琛你这个懒虫,才走了这么一会子路,就要休息。”
  “哎哎哎,我是懒虫啊,一直都是,将来啊,你这个老婆子,可是有的受的,我很懒的哦,不会做家里的清洁哦。”
  “那我们养一只宠物好了,教会它做家务好了。”
  “你怎么可以也这样懒,宠物这么可爱,你舍得让它做家务吗?你真是超级残忍。”
  “我只说要宠物做家务,你前段日子不是说,要自己的小孩做教务。”周怡宝笑着说,“你才是大恶魔!”
  “我说说而已,谁知你当真了。”
  “我可是认真的。”
  “哪有这么聪明的会做家务的宠物?”
  “一定会有。”
  “真是一点爱心都没有。”
  “谁没有爱心,谁没有……”周怡宝张牙舞爪。
  138、时光正好
  更新时间:2012…11…19 14:13:13 本章字数:9929
  这一日的阳光,的确正好。唛鎷灞癹晓
  周怡宝和连亦琛躺在草地之上的时候,周怡宝就在想,如果连亦琛真如他所说,待一切安然度过,处理完毕,他放弃三千繁华,只和她似水流年,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
  而那一天终将到来。
  她相信,会有那么一天,只要她能等待。
  也只要他信守诺言。
  从前看梁凤仪的小说,里面多少公子少爷,让女主伤心透了,绝望透了,她简直要跳脚对女主说,男人的话,是切切信不得的。多少女子毁在了一个情字当头,多少男人,利用了女子的痴情错付。
  周怡宝想,也不晓得,连亦琛会不会是这样的男人。
  而观之如今,她周怡宝对连亦琛并不太大的利用价值。
  从事业上来说,连亦琛不需要他。若说需要个贤内助,她断然不算是个上好的贤内助。若说解闷解乏,这世上任何一个女子,都比她来的乖巧伶俐,善解人意,并且懂得男人的需要。
  周怡宝微微的翻身,看着身侧的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看着,不敢有半分的错漏。如果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好日子,假设如果他要做他的家主,而不得不舍弃她,怎不叫她辗转反侧,怎不叫她倍感珍惜。
  这最后的好时光了。
  她心中喃喃的这般念着。
  没有比这更好的好时光了。
  这时候,连亦琛也转了脸过来,看她,说:“怎么,你对我的美色很有兴趣?”
  “谁贪图你的美色了?你哪里算得上是美色?”
  “你看,我眉毛比你好看,比你而言,我就算是美色了,不是?”连亦琛笑嘻嘻的说着,“你看,我鼻子也比你好看,比你高那么少许,比你而言,算不是美色?”
  周怡宝真想掐连亦琛,怎可以这般取笑她。
  不过,他也着实喜欢拿她的眉毛取笑。她自知自己的眉毛不好看,倒也不是特别介意自己的容貌,而是,没当连亦琛露出欠扁的笑容,眉眼弯弯的说到眉毛,她就特别想掐连亦琛。
  她不禁想起很小的时候,父亲问她:“怡宝,你觉得你脸上哪个地方最丑?”
  怡宝说:“眉毛,眉毛最丑。”小时候,她的眉毛就很稀疏,而且不是黑色,泛着黄色。就连她的头发,出生的时候,也略微泛着黄色。
  父亲说她是个黄毛丫头长不大,她就会急得跳脚。
  她才不会永远是黄毛丫头。
  长大以后,她的眉毛比儿时浓密,偏偏左边的眉毛扫尾的部分,似乎缺了一些没有长全,或者说,只长了一些稀疏的眉毛,看起来,就像是眉毛短了那么一些。留了刘海,眉毛自然而然的挡住了。
  但偏生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端详过她,也知道,她最不喜欢自己的眉毛。
  算不上是容貌上的缺陷,却还是不喜欢连亦琛这样说,大概是因为,连亦琛是她喜欢的人吧。女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希望自己好看。她知道连亦琛只是玩笑,连亦琛也很喜欢逗弄她,她偏生要被连亦琛逗弄的要调教。
  周怡宝说:“你再说试试。”
  “哎,其实,我长得好看,你贪图我的美色,也是应该的。”连亦琛风情的挑眉笑道,“多少女孩子想贪图我的美色,都没有份儿,老婆,我只将我所有的美色,留给你一人享用,这样可好?”说着,手指在自己的胸膛上轻轻的划过。夏日的衣衫很薄,只需要轻轻按压,就能显出连亦琛胸膛的轮廓。
  连亦琛一直都是如此的风情,这番姿态,更加的春意撩人。
  “去你的。”周怡宝捂了眼睛,说,“你总是这样不害羞,我才不要看你,不要享用你。”
  “老婆,我最喜欢你害羞了。”连亦琛捉了周怡宝的说,温温柔柔的挪开,对着她的眼睛说,“你不喜欢看我,我却喜欢看你。老婆,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跟你说啊,如果你不喜欢我,这是病,得治,一定得治,我喜欢你,这也是病,就算你医术在高明,也是治不好的。”
  “才不要听你说好听的。”
  “哦,你不喜欢听好听的?”连亦琛的唇,微微的靠向了周怡宝的耳边,细细小声的问着,“并不是故意说好听的,老婆,是因为你喜欢我,才觉得我说的所有话,都很好听吧。”
  “没有没有。”
  “嗯,不准再说没有。”连亦琛说着,吻住了周怡宝的唇。
  这是……。接吻呢……。
  事实上,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却很少像情侣一样,亲密的接吻呢。
  他是在用吻,堵住她的唇,不许她说话呢。
  周怡宝的脑袋,一片空白。他的唇瓣,细腻柔软,舌头呢,就像是一条灵动的小蛇,翘着她的舌根,细细的,磨着。忽然,他的唇紧紧的贴合了她的唇,一瞬间,她口中的空气全部被吸走了,她要窒息了。尔后,空气俱来,他的舌,继续搅动着她的牙齿,轻轻的敲着。
  她沉溺在他的温柔之中,无法自拔。
  忽然有了一种,但愿可以停留在这一刻的感觉。不去管其他的,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
  司马烈将千种花样,找齐以后,来到会场,辟出一处,由屏风分割成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几条小路,可以穿过花间,方便老太太领着一干千金,在这千万只花朵之间,走上一遭。
  准备妥当之时,他看了一眼手机,五点差十分钟,想来,奶奶、父亲、还有大哥等人,即将赶来。
  这样想着,他去车里取了礼服,走进了更衣室。
  这个更衣室,是专门为宾客预留的。宴会之上,如果有人换装,可以方便宾客,而如果礼服出现了问题,比如打湿了,弄脏了,可以在这里再挑选一件换上。
  司马烈将礼服换上,对着镜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自己。
  他是司马烈,是司马家的幺孙,人人都说他骄纵冷傲,是因为,除了家人,他几乎从来不和人打交道,甚至,脸上很少露出表情。按照时下流行的话来说,他是面瘫男。
  其实,并不是不会笑,不会哭,只是觉得,表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累赘。没有可以令他开怀大笑的事情,也没有令他沮丧发愁痛哭的事情,表情,似乎很累赘呢。
  直到多年以后,见到周怡宝的时候,他第一次,忽然的,很想,挤出一个笑容来。
  是因为,很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吧。
  总觉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不要吓到她才是,当时,完完全全的抱着这样的情绪。
  司马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唇角勾起,做了一个唇形,说着,加油。
  是为了什么加油呢?为了,今晚见到周怡宝而给自己加油打气吧。心里很期待能够见到周怡宝,而不怀揣着什么别的目的,只是想简简单单的见一面,这样就足够了。更何况,能够看到周怡宝在连亦琛那里获得幸福,灿烂的笑着,他也觉得特别的开心。能够幸福就好啊,他想着,只要她能够幸福,比什么都好呢。
  这样的想法,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的确是够奇怪的。
  有多少人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不会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
  其实,纯粹的友谊存在或是不存在,都要看动机。
  一个男人审视一个女人,只需要三秒钟,感觉可以做情侣,那么,就绝对不会往朋友哪方面考虑。如果感觉,做朋友会更好,不管过多少年,都不会怀揣着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思。
  司马烈对于周怡宝的感觉,就是如此。
  不管周怡宝长大以后,出落的如何好看,他如何的心动,但是他的心里,只是想和周怡宝,成为好朋友。也不管将来,会不会有人误会他对她的感情,他心底的感情,也不会变更。这样子,倒是有了点闺蜜的感觉呢。
  ……
  此时此刻,诸葛家可算是翻了天。
  诸葛御风的双眼,蒙着纱布,他虽然看不见,却在卧室里吵着说:“我要去司马家的宴会。”
  诸葛老爷温和的说:“你这个样子,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哎,儿子生了病,做父亲的,只能温温柔柔的,安抚儿子了。
  “我要去,和四弟一起去。”诸葛御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声音更大的说着。
  “那你给我一起要去的理由。”诸葛老爷温温和和的问着,实在,他对这个儿子多年以来,心存愧疚的很。
  “爸,今晚,四弟如果没有我,肯定是不行的。”诸葛御风的表情,特别的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