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
敏儿不觉 更新:2021-02-19 20:47 字数:4804
野 餐(2)
同样道理,当网球从室外移至室内而变成乒乓球之后,世界上能将此戏玩到出神入化、天下无敌者,也只有我们中国人了。世上的事情但凡只要上了桌,从地面被摆上了台面,对于吾人来说,这事就好办多了。
然而天下也没有白吃的野餐。再次来引证一下冰心奶奶:“我永远也忘不了,早在1936年,我到欧洲旅游的时候,一位德国朋友在星期天带我们到柏林郊外一处树林里去野餐,那片树林一望无际。那天总有好几千个家庭或团体,在草地上铺上布,一群人饮、食、笑、乐,十分热闹。我的德国朋友对我说,每星期天几乎都有10万人在此野餐,但野餐过了,10万人散了,草地上却是干干凈凈,连一块纸片都没有!我从心底佩服德国人的文明习惯!在国内呢,越是名胜之地,游人越多的地方,就越是肮脏杂乱。解放后是好多了。但昨天,我的女儿和她的同事们去香山鹫峰,也算是春游吧。回来就问她,鹫峰游人多不多?干净吗?她摇头说不干净……”
就野餐的阵仗而言,柏林郊外草地上的那“好几千个家庭或团体”,乃以人多取胜;香山鹫峰一带的“不干不净”, 人也多之外,靠的主要还是东西多。也就是说,与其说什么文明不文明,不如视后者的狼藉乃中式野餐在品类上过于丰富的必然结果。正是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大嚼骋怀,足以极口腹之娱,信可乐也。
小菜一碟
民国23年,旧中国社会上的“新生活运动”如火如荼(至少在发起者蒋介石的口腔里),这年二月二日,蒋介石在杭州对航空学校第二期毕业学生发表了如下谈话:
“我告诉你们:现在一般中国人十个就有九个不会,比方讲吃饭,坐的坐,站的站,蹲的蹲,或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还有,吃饭的时候,一切乱七八糟,不仅桌椅碗筷摆得一点没有条理,而且要弄得菜汤饭屑,狼藉满地,吃过之后,使人家走路都不好走过!试问这是不是文明人类吃饭的样子!
“再讲住房子,有几个人真正懂得住房子的道理,真能常常打扫干净,布置整齐,一般的情形都是满地的垃圾满屋的灰尘,厨房厕所格外的龌龊,四面的阴沟也不知疏通,还有随地吐痰,到处肮脏污秽,房子里面的东西,也是杂乱无章,乱丢乱摆!总之,一般中国人住房子,每每龌龊凌乱到不成一个‘人’所住的地方!”
整整60年之后,我个人对于以上讲话有以下两点感想:
其一,“坐的坐,站的站,蹲的蹲,或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基本上就是一幅标准的野餐图景。所谓“乘鹿车,携酒壶,使人荷锸而随之,‘死便埋我’”!所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仰观俯察”之类,玄学不玄学、另类不另类的先不讲,就现场的一般吃喝情形而言,你以为还可以另类到哪里去呢?
其二,满地垃圾满屋灰尘,杂乱无章乱丢乱摆,尤其是“格外龌龊”的厨房厕所——正是出于对这种室内环境的厌恶,于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将一日三顿改行野餐方式,看开些,亦属忍无可忍,出于愤怒之义举。
总而言之,不管吃什么喝什么以及怎么吃怎么喝,野餐总是赏心乐事一桩。最起码,Picnic一词在英语或法语(piquenique )中除了“野餐”之外,尚有“轻松愉快之事”或者“小Case”、“小菜一碟”的含意。当然,也许正是出于西人对野餐的这种“小菜一碟”的心态,“水果、面包、巧克力”,野餐的内容才被搞到贫乏乃尔。
永远的“城中村”
按照Webster辞典对Picnic的解释,可以自称或被称为“野餐”的户外饮食活动,必须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一、它是一项娱乐( entertainment )或者是一场Party;
二、必须自带食物;
三、必须在户外( 露天 )进行( out door,in the open air )。
其实在各种汉语辞典里,对“野餐”的注释则简明扼要得多——“带着食物到郊外食用”。名虽如此,然而在各个汉语城市里,“野餐”在行为上如今却都多多少少地打了折扣,最主要的修正,集中在第二项“自带食物”。也就是说,娱乐还是娱乐,户外仍是户外,只是“自带食物”变成了“自购食物”,特别是在那些绝对不欢迎“自带食物”的场所里的“自购食物”。
尽管此举相当于把“自杀”变成了“他杀”,野餐依然不失是一桩赏心乐事。在假日里,在天气比较正常或人体感觉比较舒适的情况下,凡设在郊外、室外或半郊区、半室外的酒楼食肆,总是比市区或室内的更为抢手。我一直相信,广州人对“大排档”的迷恋,与其说是因为价格因素,不如说实质上乃出于对野餐以及“野趣”的向往。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大排档的爱好者心中(或者胃里),都有一座永远都不可能被拆除的“城中村”。
除了不能“自带食物”之外,中式的“城市野餐”不仅保持了内容丰富的光荣传统,而且还开发出形式和内容的互相促进。白云山,广州“城市野餐”之首选名山,山上山下,酒旗招展,遍地英雄下夕烟,喝酒吃肉真忙。尽管所谓“山泉水”的来源今已十分可疑,不过我还是觉得白云山上的那碗茶,就是TMD好喝;白云山水浸出来的豆腐、猪手,实在是TMD好吃——当然,这都是在山上“野餐”时的想法,下山的路上,我通常都会得出这样一个比较理智的结论:好吃,好喝,多半是因为TNND刚才爬山爬出来的饥渴。
野 餐(3)
对于野餐的偏执,本质上是对潜意识里挥之不去的“野性的呼唤”所作出的口头回应,正如在白云山、二沙岛时有发生的“停车Zuo爱”,亦不失为对“野合”的安全模拟,以一片赤子之心。尤其是对于那些花了大把金钱心思把家里的厨房、餐厅装修得美不胜收,自己却坚持能不回家吃饭就不回家吃饭的“视归如死”的男人来说,不管有没有in the open air,只要是out door,一切不在自己家里进行的吃喝活动,其实都是他们内心深处永远的“野餐”。
古墓丽影(1)
苏小小何许人也?唐代以来,文人骚客聚讼不休,于“意淫”这项主业之外,尤有一门关于苏小小的“小学”开发出来。“小学”的全部,并不是“何许人也”,而主要集中在以下两大课题之上:一、苏小小葬身何处;二、她是晋朝人,还是南齐人?
唐陆广微《 吴地记 》说苏小小是晋妓,墓在嘉兴县治侧。而《 乐府诗集 》古辞《 苏小小歌 》解题引《 乐府广题 》则说:“苏小小,钱塘名倡也,盖南齐时人。西陵在钱塘江之西,歌云‘西陵松柏下’是也。”钱塘和嘉兴的空间距离虽不能完全等同于晋朝和南齐的时间距离,不过有关苏小小的记载,信史并不算多。“南齐钱塘说”之所以成为主流并沿袭至今,都是诗人功劳。许是《 苏小小歌 》( “妾乘油壁车,郎跨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开了风气之先,我发现,以苏小小为女主角的历代诗文题咏,几乎都要涉及到苏小小的户籍和住处。此一现象在意淫活动的传世文本中实在并不多见。当然,这种“牧童遥指”式的“倡家地理”,主要以美学取胜,可信倒在其次。与其说“柳色春藏苏小家”,不如说“苏小春藏诗人家”。
这桩公案,最终以“有两个苏小小”告一段落。出面摆平者,为清代大学者朱竹垞。他考证出苏小小实有两个,一个是钱塘的南齐歌女,一个是晋朝的嘉兴“贤倡”,好在都是名妓。不过茅盾先生后来仍有疑虑:“苏小小是南平时一个侠妓。又嘉兴县前有苏小小坟,云是晋妓,不知是一人或二人。”不知道苏小小是“一人或二人”,比搞不清瞻台灭明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要严重得多,吊错了古人的膀子,后果就不只是“伸伸脚”这样的小问题了。事实上,与不远处岳坟的墓主相比,杭州城里先前是不是真的有过“苏小小”,西陵桥下后来又是不是葬着一个同名同姓的女人,皆非信史。不过就不寻常地充斥在苏小小个案里的那些地理名辞来看,与其说“意淫”,不如说“意指”,与其说“狎妓”,又不如说是“狎墓”。古今有关苏小小的全部学问,实在大可以命名为“墓学”。张岱为苏小小盖棺论定的文章,题目就叫《 苏小小墓 》。除了照例的地点勘察之外,张岱还讲了一个“幽媾”的故事:( 苏小小 )芳魂不殁,往往花间出现。宋时有司马槱者,字才仲,在洛下梦一美人搴帷而歌,问其名,曰:西陵苏小小也。问歌何曲?曰:《 黄金缕 》。后五年,才仲以东坡荐举,为秦少章幕下官,因道其事。少章异之,曰:苏小之墓,今在西泠,何不酹酒吊之。才仲往寻其墓拜之。是夜,梦与同寝,曰:妾愿酬矣。自是幽昏三载,才仲亦卒于杭,葬小小墓侧。身为司马光之后,司马槱不再砸缸,而是破罐子破摔,以身相许,一膀子吊死在苏小小墓侧。真个是“莫言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西湖苏小小墓据说建于宋代,后几经毁建,《 西湖新游记 》称:“( 苏小小 )墓实系伪作。盖康熙南巡,偶向侍臣询及苏小小,浙江乃连夜抔土西泠桥下,一夕成墓,以备御览。后人不察,乃以为埋香之所,误矣!” 埋香之所真伪莫辨,作为墓亭的六角攒尖顶亭“慕才亭”,却是亭亭玉立,言之凿凿。传说,苏小小生前不知何故从小就养成了仰慕知识分子的良好习惯,先是于西泠桥畔与当朝宰相的公子阮郁“结同心”,男方循例负心之后,又结识了( 并非传说中的 )落魄书生鲍仁,欣然献金百两,助其上京赶考。鲍书生赴今京期间,苏小小一病不起,最终以十九芳龄香消玉殒,咯血而死。那鲍仁,金榜题名,封为滑州( 今镇江 )刺史,赴任途中路过杭州,惊悉厄耗,遂素衣哭坟,择地立碑题字,建筑“慕才亭”。“包人”未遂的鲍仁虽未像后来者司马槱才仲那样在苏小小墓侧死守,却也有“凄语”传世:“若不为民做主,吾将厮守墓侧。”
一直都望文生意地以为所谓“慕才”者,乃立碑筑亭者“慕才女苏小小之才”之意。直到有一次因无聊而通读了“慕才亭”石碑的碑文全文,一语惊醒梦中人,方才知今是而昨非——谨录“慕才亭”碑文全文如下: “南齐时滑州刺史鲍仁为纪念苏小小,根据她生前意愿,曾在此筑墓和建造‘慕才亭’,1966年墓及亭均被拆毁。此亭于1982年复建。苏小小,南齐( 479…501 )钱塘(今杭州 )人,聪敏美丽,能歌善诗,虽为歌妓,但自知自爱。”很显然,建造“慕才亭”的本意并不是为了寄托鲍仁对才女苏小小之才的仰慕,误矣!正相反,而是为了纪念并彰显苏小小“慕”知识分子之“才”的优良作风以及敢作风险投资和敷化器的独到眼光。
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的白话碑文,遣词造句上虽明显具有同时代妇联工作用语的风格,却足以和鲍仁的“凄语”并列古今“吊苏文”韵文类和非韵文类中的两大极品。尤其是后者,以杭州当局2004年国庆重修苏小小墓而引发的“妓女派”和“才女派”之论战观之,令人不得不由衷地钦佩80年代立碑者敏锐的政策性和高度的前瞻性。
心中有妓
重修苏小小墓,揭开的倒是道德论战的盖子。几乎一面倒都是“反苏派”的声音:“苏小小作为古代Se情行业、狎妓文化的代表,政府不应该一方面旗帜鲜明开展扫黄活动时,另一方面却公开把玩古代的Se情文化。”更有记者质问杭州市政府:“为表子立牌,究竟想宣扬什么?”
古墓丽影(2)
一小撮“亲苏派”则认为此说过于偏激,“对历史与文化都缺少冷静与学术的审视分析”。原因主要是:古代的妓女并不能等同于今天的妓女,再说有文化的妓女也不能等同于没文化的妓女。在旧社会,广大妇女普遍受到压迫,倒是妓女这种“特殊的女性群体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追求才艺、爱情和自我的自由可能”。也就是说,在古代中国的特殊语境中,苏小小亦邪亦正地同时具有妓女和妇解分子双重身份。礼教吃人,也不妨反过来先咬它一口。至少,“重建苏小小墓也就增加了西湖的历史趣闻罢了,本身并不可能有太宏大的文化价值指义”。
用“文化”和“妇解”为苏小小辩,与以“三陪”羞辱之,本质上都是一路。若将苏小定性为“古代Se情行业、狎妓文化的代表”,苏小小的芳邻秋瑾墓之墓主,恐怕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