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节
作者:浮游云中      更新:2021-02-19 15:21      字数:4854
  宋初一恼怒他的犟脾气,手上的力道越发重了。
  “嘶!”赵倚楼吸了口冷气,却并未躲开。
  川平见两人之前的气氛似乎缓和了一些,才敢插嘴道,“公子范吩咐给怀瑾准备车马,再派几十人护送回卫国,我这就去办。”
  说护送不如说押送更贴切些,不过倒也合宋初一心意。
  “有劳。”宋初一放下药瓶拱手施礼。
  川平道了一声不敢,便匆匆退了出去。
  赵倚楼漂泊六年,什么苦头都吃过,他并不是那种不谙世事之人,但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不要荣华富贵。尔虞我诈的日子不如餐风宿雪。那时候三五个月能吃上一回半生不熟的肉,都觉得幸福,而如今即便食肉、衣华服,却觉得不安。周围这些人,远比遇上狼群更加让他觉得害怕,他们口似蜜腹藏剑,所做的一切都有目的,他们给他食物,是为了从他这里掠夺更多。
  “你……”赵倚楼喉头哽了一下垂眼继续道,“你这次去卫,艰险否?”
  “艰险。”宋初一笑着道,“就像你在这里一样的艰险。”
  “珍重。”赵倚楼轻声道。
  宋初一应了一声伸手揉了揉他顺滑微凉的发丝,仔细的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俊脸,心想着,再见面的时候,他也许会风华绝代吧!
  倚楼,好好活下去。
  宋初一伸手抱住他的头。
  静默了半晌,赵倚楼闷闷的道,“你一点也没长。”
  宋初一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不由伸手重重弹了一下他的脑壳,嘿嘿笑道,“我这玩意也就是锦上添花的事儿,添不添关碍不大,你那玩意要是不长,可就连锦都没有了!”
  赵倚楼推开她,皱眉道,“你是个读书人,怎么这么流氓!”
  宋初一端起水杯,睨了他一眼闲闲的道,“你先提起的,我以为你喜欢这个话题。”
  “那你对我不错。”赵倚楼漠然的回了一句,起身从几下的小格子中取出一只陶罐,从里面取出一个用帛裹起来的东西塞进宋初一包袱里。
  “这是什么?”宋初一凑过去,伸手要掏出来,赵倚楼拍下她的爪子,绷着声音的道,“是我给白刃带着路上吃的肉。”
  宋初一撇撇嘴道,“这白眼狼我不要了它那么喜欢你,你就养着吧,肉也拿回去!”
  “我用那块肉换它。”赵倚楼立刻道。
  宋初一心里暗笑,明明是给她的肉,却不肯承认,当真是别扭的家伙。
  白刃仰着脑袋欢快的看着两人你来我往浑不知自己的身价只值那块肉。
  比起宋初一,赵倚楼更需要白刃作伴,她至少还会自娱自乐。且这一次去卫国,势必要遭一些磨难,指不定还会被关押,带着白刃也不方便,所以她决定将白刃留在赵倚楼身边。
  赵倚楼叫人弄来三碗热汤面,叫醒季涣,三人吃好之后,便坐了一会儿。
  川平准备好一切,宋初一便背起两个包袱和季涣一起出了帐。
  没有让赵倚楼去送她,反正早早晚晚的都是要分别的,黏糊着也没什么意思。
  马车行了不久,宋初一忽然想到赵倚楼塞过来的肉,便从包袱里摸了出来。
  季涣身上有伤,被宋初一命令躺在榻上,闭着眼睛小憩,却忽闻宋初一轻轻吸了口气,不禁转过头去。
  宋初一从帛中提起那块东西,形状清晰可见,竟然……是一只炙熊掌!
  呆呆的看了半晌,才放到嘴边咬了一口,才入口便霎时间眼泪如溃堤而下。
  宋初一不知道赵倚楼小时候是否经常吃熊掌,可是她认识的赵倚楼对食物视如性命,他把这只熊掌藏的如此严实,显然是很看重,又舍不得吃,却毫不犹豫的塞给了她……
  “先生?”季涣满脸莫名的唤了一声。熊掌虽难得,但也不至于哭的这么难看吧。
  宋初一用袖子胡乱抹了抹脸,“倚楼这个混蛋,这么好的东西放到这么难吃,连炙鸡都不如!”
  “放到鼎内炖两刻就好了。”季涣心觉得,以前看着先生还像是见过大世面的,怎的忽然如此没出息。
  “是吗。”宋初一用帛包裹起来,塞进包袱里,“那明日再煮。”
  季涣点头,忍了半晌,才问道,“先生真打算回卫?我看那些兵卒的架势,仿佛是反抗者杀无赦,显见君上真的动怒了。”
  “一定要回,不然砻谷氏怎么办,羽怎么办?”宋初一心里默默补充一句,还有她捡的那些人,“莫要担忧,我早有些防备。”
  纵然宋初一就是真的逃走了,季涣也不会瞧不起她,但听她的话,他顿时对眼前这个女子更加钦佩,“先生大义!”
  关于泄密之人,宋初一更怀疑是闵迟,因为其他人没有明显的动机,而闵迟却有动机。如此合纵计策,一旦宣扬出去,事情虽然失败,但施行的人必然名声鹊起,闵迟那个重名利又无所不谋的人做出这种事情也不足为奇……
  “先生,你真是女人?”季涣看着她镇定的表情,忍不住怀疑道。
  宋初一抖着眉梢道,笑眯眯的道,“你猜?”
  “我……”季涣一贯是个诚实的汉子,“我猜不出来……”
  “你眼睛有问题吗!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性……”凑近他压低声音道,“从生下来就是纯娘们,这么显然的问题,你居然看不出来?”
  季涣摇摇头,分明哪一点都看不出来。
  第一0四章 胖先生真美
  自从那个成衣店的老板揭穿宋初一的性别,季涣倒是没有怀疑过,但越是接触便越觉得,她虽然长得有些柔弱的样子,但这性子实在不是女人该有的!
  宋初一不知道季涣心里的想法,还暗暗高兴,星守的药果然很有效果,连本来知道她是女人的人都开始不确定了。
  至于其他,她现在暂时没有心思去想。
  邯郸距离濮阳不算远,路途平坦,商路繁多,他们一路不停歇的前行,约莫六七日的光景便到了江边,渡江之后,赵国的兵卒便可以返回复命了。
  因押送宋初一而离开战场,他们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乐意,因为一旦从军,只有在战场上砍下的敌人头颅越多,才有机会翻身。
  铮铮铁骨的男儿,就应当拼死去出人头地。且听说这次有攻王城,十拿九稳,他们却白白错过了好时机。
  日后的确还有许多打仗的机会,但要知道,拥护新君上位和保护疆土,这是有本质区别的,得到的封赏自然也会大大不同。
  因此那些人私下商议一番,把宋初一和季涣送上渡船,便立刻折回。
  正是清晨,江水东流,雾霭苍茫将水面与天空融为一体,天边有一痕淡淡的残月。暖橘色的太阳仿佛从水中缓缓浮出,起初柔和,在到达某一点时,耀眼的阳光喷薄而出,穿过雾霭,在江面上映出粼粼波光。
  宋初一站在甲板上眺望,风里带着湿润和淡淡的水草的腥味还带着初春的寒凉。
  “先生,回舱内吧?”季涣见她一动不动,便出言提醒道。
  宋初一应了一声,正要回舱,转身之间却看见五步远处有个身姿婀娜的女子,她面上半覆轻纱,看不清容貌,只见秀眉轻蹙,垂眸看着水面不知在想些什么。
  “竖子无礼!”女子身后的剑客按剑冲宋初一吼道。
  季涣粗浓的眉毛一拧脚步微微向前。
  宋初一抬手示意他不要冲动,面上无甚表情的对那剑客道,“在下不知此处景色是足下私有,若有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说罢,竟是当真躬身行了一礼。宋初一对这种骂人的话一向不放在心上,但不堵人一下,她心里不舒坦。
  剑客冷哼了一声,不再理会她。
  宋初一一只脚踏进船舱,耳边却传来剑客与那女子的对话,“夫人放宽心吧,不会有事。”
  “那谋士逃了,只有阿羽和不妄被抓了回去,魏王急着问罪,他们……”女子声音柔美,带着理不清的愁绪,“我不能让他有事。”
  竟是这么巧!宋初一感叹的同时,心里不禁好奇,女子口中的“他”是谁?籍羽?砻谷不妄?还是砻谷庆?
  “涣,你可认识那女子?”宋初一压低声音问道。
  季涣看了几眼,“不识。”
  宋初一点头,走进船舱,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跪坐下来。
  搭乘这艘船的资用不菲所以人并不是很多,且以商贾居多,船舱内十分清静。
  宋初一倚着窗,端起一盏酒,悠然问道,“听说魏王要攻卫?”
  季涣愣了一下,意识到这是在跟他说话,便信以为真了连忙道,“当真?”
  宋初一轻笑一声,“怎么你还不知?卫侯蓄意挑拨六国攻魏国,以报半年前失掉数座城池之事你总该知道吧?”
  季涣尚未答话便有人接口道,“听说是齐、楚、韩、赵、秦,何来六国之说?”
  “哦?”宋初一转头看向说话那人,微微拱手,疑惑道,“没有越国?”
  男子约莫三十岁上下,发福的很厉害,肚子比怀胎五月不逊色,皮肤白净,下颚一撮三寸须,面相倒是可亲,“越国地处偏僻,手也伸不到那么长。”
  “不知去游说诸侯的是谁?好生厉害。”宋初一坐起来,往前探了探身子。
  这是近来谈论最多的话题,一开个头,很多人有话说,有人插话道,“听说有两个,一个是往齐楚方向去的闵迟,字子缓;另一人是往秦、赵方向的宋初一,字怀瑾。”
  “对对。”胖子点头,道,“目前已知的是这两个,据说都十分年轻……唉!若假以时日必是英物啊!可惜……”
  “如何可惜?”宋初一不解道。
  “自诸侯崛起之后,各国君主无不力争上游,封了君的想封侯,封了侯的想称公,卫侯倒是一绝,卫国国势一弱,他便立刻从公自贬为侯。”胖子嗤笑一声,抿了口酒道,“某不曾见过卫侯,不知他是胆小如鼠还是为卫国着想,但就凭这两点,魏王一旦震怒,卫侯定然会乖乖的把这两人送去,给魏王赔罪,不信咱们可以赌。”
  宋初一呵呵一笑,道,“这话在下倒是信。”
  “那也未必就可惜了!”一名清瘦的中年士人反驳道,“能行如此计策之人,魏王焉有不用之理?于他们来说是福不是祸。再者,听说消息是从赵地传出,不定那宋怀瑾觉为求名声故意走漏消息。”
  “足下仅凭揣测便随意污蔑旁人名声,可不是君子所为。”胖子心觉得这士子定然是忌才妒能,故意损毁别人。他虽是一介商贾,平素最看不得此等士人。
  那士人脸色一冷,兀自端起酒盏,不再多言。
  宋初一沉吟道,“那位先生说的也不无道理,不过在下倒是不甚明白,宋怀瑾既然能想出如此计策,想来也不是个没脑子的,赵国内乱正打的不可开交,她总不可能挑着这个时间去游说赵侯。就算是为求名声,请一两个人到濮阳宣扬即可,又何必指明消息是从赵国传出?这不是成心毁自己名声吗?而且消息传播如此之快,倒挺有意思的。”
  “小兄弟说的也是啊!”有人附和道。
  众人陷入沉思,思来想去,也未能相处所以然来。
  宋初一听了他们说出的消息,心中已经几乎可以确定这是闵迟的手段。
  这次的事情分明是针对她,她在卫国,为人处世说不上好,但也不至于结下深仇大恨。
  宋初一不是没有怀疑过赢驷,但且不说他为人如何,就秦国目前的状况,他也不至于做这种蠢事,他好不容易找到拖延废新法的借口,怎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只有闵迟,如果利用这次机会投魏,又顺手将这居心推给宋初一,她背着卖主求荣名声,纵然有天大的才华,以后怕也没有哪国敢用。
  七雄国的君主用人才都可谓不拘小节,连吴起“杀妻求将,母丧不奔”的恶名都可以包容,但试问,谁会重用一个随时可能给自己心口捅一刀的人?
  这样的人,魏王不会用,但他肯定怕别国会用,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宋初一。
  魏王一直悔恨当初没听公叔痤的话杀了商鞅,让他跑到秦国去变法,魏国背后敌人迅速强大,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