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指环王      更新:2021-02-19 11:02      字数:4840
  他带我周游小岛风光,他说得对,这里他熟得离谱。我问:
  “你以前在这里住过?”
  “怎么这样问?”
  “这岛上有几棵树?”
  小谦愉快地大笑起来,他说:“来,我去带你喝最道地的卡卡丝米茶。”
  岛上的餐馆装修得别具一格,错落地建在小小的密林中,四面都有水声。
  尊贵的小四爷一改常态,坐在异地的林间小舍,一扫往日骄奢浮夸,竟亲自招来侍者,叫起特色小吃来。
  “这里的馅饼很好吃,我记得你和我一样,都最喜欢西柚味的。”他一边说一边微笑地看着我,眼睛亮闪闪,似乎逼不及待地要听到我感动的夸奖。
  “如果可以换成芒果味的就更好了,我已经很久不吃西柚。”我说。
  小谦的笑容马上隐去,他失望地问:“为什么?西柚很好啊。你几时变的?”
  我随意地道:“改变口味只是件很平常的事吧。你一直喜欢西柚?”
  他不作声。
  尴尬地晾在一旁的侍者奇怪地瞪着我们。
  “那就一个西柚一个茫果好了。”我对侍者说,他速速记下,刚要转身离去,小谦插进来说:
  “不,要两个芒果。”
  “最好别勉强,”我不怀好意地说:“我记得你小时候最讨厌芒果。”
  他笑笑:“也是时候改变一下了吧,或许我现在会喜欢也不一定。”
  “那呆会儿就别吐出来。”我说。
  他不以为意。
  小谦很热衷于做跟我一样的事。
  从小时候起就是了,一样口味的蛋糕,一样款式的衣服,一样风格的玩具。只要我有所选择,他就会自然地跟从,小谦并不是和我有完全一样的爱好,他只是乐意于探索为何我会喜欢这一切。
  如果我坚持在茶里放七匙糖,他也一定放七匙糖,这样难以下咽的东西只要喝上一口,他就会把它倒掉。
  时间被杀得这么快,才旅行的第二天,小谦就已经电话不断。
  要听不听是他的自由,反正不会是什么正经事。
  杀人放火不能算是正经事吧?
  因为看到我不悦的表情,小谦便自觉关掉一切通讯,还在我面前警告身边的人:
  “没有重要的事不要来烦我!”
  还以为如是者可以世界和平几日,谁知还是有人冒死通报,来者在小谦耳边嘀咕几句,他便皱起了眉头。
  “那老头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有点不甚耐烦地,小谦又说:“得了,告诉他我明天过去。”
  转过头来看我的时候,小谦的表情有点歉意,根本不必思考要如何对我说,反正我都听到了,猜也猜得出是什么跟什么。
  “明天我们得出发去别的地方。”他说。
  “去哪里?见谁?又是黑社会?你老大?”我有点不耐烦。
  小谦忍不住笑起来,他说:“看你的嘴脸变得真快,好吧好吧,私人时间,我们别谈公事。”
  他的公事不外是收数放数,杀人掳掠,找人寻仇。
  “不要去。”我说:“不是旅行吗?旅行就该全心全意地旅行。”
  “不打紧,敷衍一天就完了,老头子已经知道我过了这边来,总不好连个招呼也没有。”
  “老头子是谁?”
  “反正明天你就知道。”
  为什么不能说?为什么要等明天?他认识过什么好人?我也不是好人。不过跟他们比,便是开在茶杯里的一朵奇葩。
  人微言轻,我说什么小谦都微笑地听,如流水耳边风,他通通不放在心上。
  世上对他无难事,一切由暴力解决,没有什么办不到,看他过得多么快活,他不担心有天自己也会被别人的暴力解决掉。
  形势不利,就要学会屈服,不想屈服就去征服。
  小谦自小便懂得,见惯了生死,平常事入不了他的眼里,他也没觉得自己做错过什么。那么脆弱的生命,朝来暮去,毫无保障,还要分一半时间出来厮杀。
  生死有命,这行规在道上早已不成文章。他们致力在有生之年开拓霸业,其它在所不惜。
  小谦依然拉着我痛快地穿游于岛上,乐而忘返,最好他喜欢,我宁愿陪他在这里浪费一生,也好过让他在外面涂炭生灵。
  不过对小谦来说,我又是什么呢。小谦谁也不怕,更加不怕我。我对他来说,根本没有影响力,恐怕比之于他明天要见的人,更加没有地位。
  轻飘飘的小船游荡在清澈的湖面上。小谦戴着新买的草帽,对我嘻嘻地笑。
  “好不好看?”他快乐无忧,狭窄的小船被他摇得上浮下沉,左摇右摆,我无聊地抓着鱼杆,我在想,为什么这家伙特别喜欢钓鱼?
  他终于安静下来,因为他发现有鱼上钩了,明明用的是一样的铒,不知为何鱼就是喜欢跑到他那边去。是我技术太差?还是他用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手段?
  死而无怨,愿者上钓,在道上得罪他的人,也似这些鱼,一条一条,被捕捉上来,整齐地摆放在烈日下,死了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可怜的鱼。
  因为有人喜欢吃鱼,所以它们永远也无法摆脱这种不公的命运。我不是世界卫生组织环保成员,但我对自己现在做的事情感到厌恶。
  钓完鱼还有什么娱兴节目?小小的岛屿上,既没有七彩纷呈的夜生活,也没有可供挥霍的高级会馆,但小谦总有办法找到消遣的方式。他本能地就晓得要如何玩乐,这本领要不是黑道老大首要课程,要不就是天生的。
  我对着面前的电视机,左按右按,来去都是那些内容,哪个台都无所谓,根本没有心情看。还不如看现场表演。小谦左拥右抱,做秀似的,他也不介意我坐在他对面包公般的黑面孔。
  “怎样?哪个正点?”即使在场有数十双眼睛盯着他,他也不避嫌,勾搭着怀中的美女,他十分有风度地对我眨眨眼睛:
  “别说我不照顾兄弟,你喜欢哪个?让你先选。”他把手里的女人全数推上前来,她们你推我撞,咯咯地笑个不停。
  青春美艾,面前的女孩子看起来也不过十六七岁,自甘堕落,还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但为什么她们笑得那样开心?看来现在做哪行都得要有职业道德。
  小谦的私生活混乱不堪,我装什么惊讶,不是一早就知道吗?看着他身边一众沉默的保镖们,或许我同情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同情我。
  “喂,你看哪里去,美女在这边啦。”小谦多喝了几杯,情绪特别高昂,他逼到我的眼前,一叠声地要求:“快选快选,我等不及了!”
  我瞪他一眼:“这么急就去厕所自行解决吧,碍着你风流快活真不好意思。”
  小谦暧昧地笑着,他说:“你想说我是禽兽?哈哈哈……得了吧你,男人哪个不是禽兽,别跟我说你不喜欢女人!”
  我惊呆在地,只好闷不作声,坐回去继续看我的电视,别问我电视里演的是什么戏,我已经气得发晕什么都看不见。他要搞什么不行?床上七十二变一百六十四式,由上而下,从左到右,我管他飞天循地东南西北中发白。
  关我什么事?我喜欢不喜欢女人又关他什么事!
  小谦并不体谅我的心情,他以为我只是不好意思,他说:“是不是不喜欢这种类型?得,我立即把岛上最好的全部叫来给你选。”
  这疯子说得出做得到,他拿起电话,我已经忍无可忍,跳起来阻止他:
  “算我怕了你,赶快办你的正事去,别来管我!”
  “不管你?怎么行。”小谦一脸不爽,他推开挡在面前的女人,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因着三分醉意,他的步履有点不稳,口齿有点不清:
  “我怎能不管你?你是我唯一的兄弟,这个世上没有人和我的关系比你更亲近,我们是自己人,你说是不是?快说!是不是?”
  是的,没有人和他的关系比我更亲近,这个多疑冷酷的人物,极度疏离的人际关系让他谁也不信。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意外地迷信血缘?
  从没有一个时候,我和他离得这样近。近得可以看见对方眼中的秘密,他清亮的眸子闪过狡黠的光芒,半醉半醒的小四依然保持着凌厉的警觉,他死死地盯着我,不停地在我变幻的表情中寻找答案。
  他不是小谦,我那胆小怕事的可爱弟弟。他是小四。我对自己说,不不不,我怎能否定他,在那一刹间的目光交会,我有点混乱。
  他是沈翰谦,是沈翰谦。不会错。
  “阿翰,为什么不回答?”小谦更近地逼视过来,“和我在一起有什么不好?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也相信他不会亏待我。
  所谓的兄弟共享,手足情深,表现在那些保镖身上,表现在那些女人身上,表现在平日毫无节制的花费上。除了找一大帮人来保护我,除了可以爽快地把自己当作玩物的女子拿来与人分享,他还擅长什么?
  因为是“自己人”,所以他才那么大方,这就是他表达的方式,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是他所可以付出的全部。
  我无言地与他对视,最后我拍了拍他的脸,说:“你醒醒吧。”
  一手把他推开,我独自回到房间里,余下的时间他要如何处置也可以,但我不想再作观众。
  我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小谦的话。我们是兄弟,这个无容置疑,但我们这样算是兄弟吗?
  思前想后,烦来烦去,更烦的事又来了。房间大门被人推开,刚才大厅里的其中一个女孩直直地走进来,她笑得春风怡人,含情脉脉,我马上从床上坐起来,问:
  “你进来干什么?”
  她只是笑,也不说话,一边开始脱衣服。
  “出去。”我说。
  她脱光了还不够,上前两步,自己爬上床来。不用细想也猜得出沈翰谦指使她来干什么,我只好自己跳下床去,打开大门:
  “出去!”我又说了一次。
  她躲在被子中不停地笑,我想我的反应在她的客人里一定实属仅有,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明白我要说什么。
  “我叫你出去。”我看着她。突然有点疑惑:“你是不是听不懂英语?”
  女孩并没有特别的举动,她用漂亮的眼睛静静地瞧人,好一会儿,才从嘴里吐出一串古怪的发音。这次轮到我听不懂她说什么,我想这女孩定是本地人,因为她有着标志式的棕色皮肤,浑圆的胸脯和健美的大腿。
  明显的卡萨里风光,她有着如岛上阳光一样明媚的笑容。
  既然她不肯走,只得我走了。
  我离开房间,关上大门,不过这样还不行,我用装日历的细盒子卡在门把上,我不是有意要非法禁锢。明天我会放她出来。
  内厅中一个人也没有。忠心的保镖们全部守在外面,我无奈地躺在沙发上,打发难以入睡的夜晚。
  怎样也睡不着,耳边不停地回响着车子飞驰过去的声音,有人坐在车上,因为速度太快,看不见他的脸。
  我睁开眼睛,声音便停止了。
  已经不止一晚,我不断地听到熟悉的引擎声响,一声接着一声,似一种催促,也似一种呼唤。我想回去,但我不知道我可以如何回去。
  被人追杀的日子,没有选择,只得拼命地逃,不过于麦小龙来说,他不过是在享受着精彩的亡命生涯。他的乐观毫无理由,一切映在他眼中都是那么的可爱,连困难也变得充满娱乐性。
  只要在小龙身边,再复杂的事也变得简单。
  没有了我,小龙过得如何?或许还是一直在逃亡中。少了一个累赘,应该更加轻松愉快。我闭上眼睛,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该替他高兴。
  英雄一生总得干一次大事,他思想中了毒,才会冒死劫了小四爷的金子,还连累了我。为什么我会遇上麦小龙?如果不是他,我的生活一辈子也不会改变,这样的话,后面的一切也不会发生。
  包括我遇上小谦。
  3
  小谦小谦,他的印象已经好遥远。
  现在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的人物是小四,他活生生地,顶着小谦的脸孔,说着离经叛道的大话,做着不见光明的“公事”,他要对付的人那么多,或许下一个就轮到麦小龙。
  也不是,小龙早就是他的目标,曾经有一段时间小四爷指派的杀手放缓了攻势,那是因为我在麦小龙身边。小谦的确是这样说过。
  我终于明白为何洪爷始终没有对我怎么样,那是为着小四天大的面子。回想那段可怕的经历,我就十分质疑小谦用人的眼光,他应该指派更好的人物前来招呼我,说不定华老板,在他手里我会得到不一样的待遇。
  胡乱地想了一晚,竟没合眼,天又亮了。
  一天一天,我要这样生活到什么时候?
  厅外开始有响动,隐约还听到女孩子的嘻笑声,我知道小谦起来了,这样想着的时候他已经出现,看到我窝在内厅的沙发上,他很奇怪,问:
  “你怎么睡在这里?”
  看来他的心情很好,一夜春宵爱意尚未足够,那女孩腻在他的身边,千万不舍,小谦也不推让。
  “昨晚过得很棒吧?”他俯头问我:“是不是开始想要感谢我?”
  “真是感谢你,让我在这里吹了一晚的冷空气,如果我不幸感冒,希望你会慷慨地负担所有医药费。”
  他皱起眉头:“你一整晚睡在这里?”
  “如果可以选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