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闪啊闪      更新:2021-02-19 09:56      字数:4782
  特殊性质。于是他说,必定存在着桌子的一个普遍本质,无论我们在哪里看到一张桌子都能在其中发现这一本质,这一本质或实体必定独立于它的特殊性质,因为尽管每张实际存在的桌子性质各异,桌子的本质却是一样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个东西不仅仅是它的特定性质的总和。在所有这些性质〃之下〃(substance)存在着某种东西。这样,一方面任何一个特定的东西就是许多性质的结合,而另一方面,有一个这些性质归于其上的基底(substratum)。有了这些区分,亚里士多德于是就像柏拉图那样,开始考虑这些本质或普遍的东西是如何与特殊事物发生关系的。简言之,使得一个实体成为实体的是什么东西——是作为基底的质料,还是形式?
  第四部分 4。形而上学:质料和形式
  虽然亚里士多德区分了质料和形式,但是他说在自然界中我们永远也不能发现无形式的质料或无质料的形式。每一个存在的事物都是某种具体的个别的东西,每个事物都是质料和形式的统一。因此实体总是质料与形式的合成物。让我们回忆一下柏拉图的论述,他说,像人本身、桌子本身这样的理念都有一种独立的存在,特殊的事物,比如我们眼前的桌子是通过分有这些理念而获得它们的本质的。亚里士多德反对柏拉图对普遍理念的解释,他尤其批评这样一个论点:理念脱离了个别的事物还有其独立的存在。当然,亚里士多德认同普遍共相的存在,同意诸如人本身、桌子本身这样一些共相不仅仅是主观的思想。事实上,亚里士多德承认,没有关于共相的理论,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知识,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就无法对涉及一个特定种类的所有成员的事情加以谈论了。
  科学知识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确定了对象的类(比如人类的某种疾病),所以只要一个个体被归入这个类,我们就能够设想其他的事实也与之相关。这样,这些种类就不仅仅是头脑的想象,而是在事实上也有其客观的实在性。但是亚里士多德说,这些类的实在性是只能在个体事物本身中发现的。他问,认为普遍的理念有独立存在,这能起什么作用呢?如果说真有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使事情更加复杂化了,因为每个事物——不仅是个别事物,还包括它们的关系——都得在理念的世界里又被复制一遍。此外,亚里士多德不相信柏拉图的理念论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事物,〃它们对于认识其他事物毫无帮助。〃因为这些理念据说是不动的,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它们不能帮助我们理解我们所知道的那样一些总是在运动的事物。由于它们是非物质的,所以也不能解释我们对之有着感性印象的对象。还有,非物质的理念如何能够与一个特定的事物发生关系呢?像柏拉图那样,说事物分有理念,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说它们是原型,而其他事物分有了它们,这只是在说些空话,打些诗意的比方而已。〃
  当我们使用质料和形式这些语词描述任何具体事物的时候,我们似乎是在考虑事物由以构成的东西与这东西所构成的东西之间的区别。这又使得我们倾向于认为,质料——事物由之构成的东西——一开始就存在于一种没有形式的状态中,直到它被制作成为一个东西才具备了形式。但是亚里士多德再次强调,我们无论在哪儿都找不到〃原初质料〃即无形式的质料这样的东西。设想一个将要用大理石雕刻维纳斯雕像的雕刻家,他或她永远也不能找到+没有某种形式的大理石。它将总是这一块大理石或那一块大理石,一块方形的或不规则形状的大理石。而他或她将总是在形式和质料已经结合在一起的一块大理石上工作。至于说雕刻家将赋予它一个不同的形式,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东西是如何成为另一个东西的?简言之,变化的本质是什么?
  第四部分 5。变化的过程:四因
  在我们周围的世界里,我们看到事物是不断变化着的,变化是我们经验的基本事实之一。对亚里士多德而言,变化这个词有很多意思,包括运动、生长、死亡、进化、衰落。这些变化中有一些是自然的,而另外一些则是人工技术的结果。事物总是呈现新的形式;新的生命诞生了,新的雕像造好了。因为变化总是涉及到事物获得新的形式,所以我们可以就变化的过程问几个问题。对于任何事物,我们都可以问四个问题,即(1)它是什么?(2)它是拿什么做成的?(3)它是被什么造成的?(4)它是为什么目的而做的?对于这些问题的四种回答,代表亚里士多德的四种原因,虽然如今人们使用原因这个词主要是指先于一个结果的事件,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是指一种解释。因此他的四个原因就代表了对于一切事物进行总体解释的具有广泛效力的原型或结构。以一个艺术品为例,它的四个原因可能是:(1)它是一座雕像,(2)由大理石做成,(3)由一个雕刻家制作,(4)是为了装饰。除了人工技术制作出的事物之外,还有自然产生的事物。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虽然自然在〃动机〃的意义上没有什么〃意图〃,但在有其内在的活动方式这个意义上,自然的确在任何地方总是有其〃目的〃。由于这一原因,种子发芽,根部向下生长(不是向上!),而长出植物。在这个变化过程中,植物朝向其〃目的〃即它们的各种不同的功能和存在方式运动。在自然中,变化也将涉及同样的四个要素。亚里士多德的四因因此就是:(1)形式因,它规定了一个事物是什么,(2)质料因,一个事物是由什么构成的,(3)动力因,一个事物是被什么造成的,(4)目的因,它是为了什么〃目的〃而构成的。
  亚里士多德以一个生物学家的眼光考察生命。对他来说,自然就是生命。所有事物都处于运动之中——处于生成和消亡的过程之中。在他看来,繁殖的过程就是一个非常清楚的例子,说明所有的生物都有内在的力量能产生变化,繁衍后代。亚里士多德总结他的诸因说,〃所有生成的事物都是受某种力量支配而从某种事物生成为某物的。〃亚里士多德从这个生物学的观点出发,详细阐述了形式和质料从不分离存在的思想。在自然中,新一代的生命首先需要一个具有某种具体形式的个体,后代也会具有这个形式(父本)。然后还得有能够作为这个形式载体的质料(这个质料是由母本提供的)。最终,一个有着同样的具体形式的新个体由此而形成。亚里士多德用这个例子来说明,变化并不是将无形式的质料和无质料的形式结合到一起。恰恰相反,变化总是发生在形式和质料已经结合在一起的事物中,这事物正在成为新的或不同的东西。
  第四部分 6。变化的过程:不被推动的推动者
  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不被推动的推动者是自然界中所有变化的最终原因。然而,这一概念与第一推动者并不完全相同,好像运动可以被回溯到一个运动开始的时刻似的。他也没有将不动的推动者理解为后来神学意义上的造物主。亚里士多德从他对潜能与现实的区分得出结论,解释变化或运动如何可能发生的惟一途径,就是假定某种现实的东西逻辑地先于任何潜在的东西。变化的事实暗示了某种现实性的东西的存在,这个东西没有任何潜能的混杂而是纯粹地现实的。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这个推动者不是一个正在发挥其威力的强大力量这种意义上的动力因。那样的活动将意味着潜能,就像我们说上帝〃曾经想要〃创造世界一样。这就会意味着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他曾经潜在的能够或想要创造世界。
  亚里士多德关于不被推动的推动者的思想的核心在于,它是对运动这一事实进行解释的一种方法。自然界充满了努力实现它们的特定目的的事物。每一事物都想要完善地实现自身的可能性和目的,也就是要成为一棵完善的树、一个完美的好人,等等。所有这些努力的总和构成了世界秩序的宏大进程。这样,所有的实在都处在一个变化过程中,从其潜能和可能性出发向这些潜能的最终完善运动。为了解释这个包罗万象的总的运动,亚里士多德把不被推动的推动者当作运动的〃理由〃或〃原则〃。因此不被推动的推动者代表了运动的现实的——因为这里没有任何潜在性——和永恒的原则。因为对运动的这一解释暗示了一个永恒的活动,所以决不可能有过一个不断变化的事物世界本身还不存在的〃时刻〃。出于这个原因,亚里士多德也不承认时间中有什么〃创世〃。
  为了谈论一个不被推动的推动者,亚里士多德不得不使用一种隐喻式的语言。在解释一个不被推动的推动者如何能够〃导致〃运动时,他将之比作一个被爱着的人,此人仅仅作为爱的对象,发出吸引力而不是靠强力〃推动〃着爱他的人。亚里士多德还有一种更巧妙的解释方式,把不被推动的推动者看作形式而把世界看成实体。根据他的四因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不被推动的推动者是目的因,就像成人的形式就在孩子之中那样,它指引着变化的方向朝向一个最终的目的——一个确定的、恰当的目的。作为目的因,不被推动的推动者也就成了世界的动力因。它以其吸引力激励事物努力追求它们的自然目的。虽然亚里士多德的不被推动的推动者是作为运动的科学原则和世界的内在形式而发挥作用的,但它的弦外之音的确带有某种宗教意味。许多世纪之后——尤其是在13世纪的阿奎那手里——这一思想被改造为对基督教上帝的哲学描述。
  第四部分 7。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Politics)中就像在《伦理学》(Ethics)中一样强调目的这一要素。就像人一样,国家自然地就被赋予了某种独特的功能。亚里士多德将这两种思想结合了起来,说,〃很明显,国家是自然的产物,而人则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人类本性和国家密切相关,所以〃一个不能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或者一个由于自足而无需他人的人,要么是头野兽,要么是个神〃。不仅人的本性使我们倾向于生活在一个国家,而且国家就像任何别的社群一样,〃是出于一种要达到某种善的考虑而建立〃、为了某个目的而存在的。家庭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延续生命。国家的出现起初是为了延续家庭和村社的生命,家庭和村社从长远来看是不能光靠自身存在下去的。但是国家的功能还在于确保人民的最高利益,即我们的道德的和理智的生活。
  与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没有描绘出一个理想国家的蓝图。虽然亚里士多德把国家看作使人民能够达到他们作为人的终极目标的机构,他还是意识到关于国家的任何理论都必须注意几个实际的问题。例如,我们必须确定〃什么样的政体适用于一个特定的国家〃,哪怕一个最好的国家通常是达不到的。还有,我们必须确定〃如何在既定的条件下组建一个国家〃,如何维护它。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学家们虽然有着出色的思想,但他们却通常并不务实。〃由于这些原因,他很难接受柏拉图那些非常极端的思想。他嘲笑柏拉图废除保卫者阶层的家庭并把他们的后代交由公共抚养的主张。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如果采取这种主张,〃那么所谓的父亲就没有任何理由照顾儿子,儿子也没有任何理由照顾父亲,兄弟之间也是如此〃。财产的公有同样也会破坏人们的一些基本享受,还会产生低下的效率和无尽的纷争。
  第四部分 8。政治学:国家类型
  亚里士多德承认,在适当的条件下,一个社会可以把自己组织成三种形态的政体。它们之间最基本的差异是每种政体的统治者的数目。一种政体的统治者数目可以是一个、少数几个或许多个。但是其中每一种政体又都分别可以有一种常态或一种变态。当一种政体运作正常时,它是为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统治。当政府的统治者只谋求自己私人的利益时,这个政体是反常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各种政体常态分别是君主政体(一人统治)、贵族政体(少数人统治)和共和政体(许多人统治)。与它们相应的变态政体分别是僭主政体(一人统治)、寡头政体(少数人统治)和民主政体(许多人统治)。亚里士多德自己最推崇的是贵族政体,这主要是因为就算我们再努力,杰出的人总还是少数。在一个贵族政体中,统治者是一群这样的人,他们优秀的程度、他们的成就和拥有的财富使他们有责任心、能干,领导有方。
  差异与不平等
  由于亚里士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