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2 节
作者:旅游巴士      更新:2021-02-19 09:08      字数:4890
  浅〔。ザ嘁簿褪窃绲郊柑欤杂谝丫⑸氖虑槭遣换嵊腥魏伟镏摹?br />
  “我在那猎户家里呆了好些年,伤是好了以后,我就让猎户的儿子帮我买了一些画笔材料。你知道的,我虽然没什么太高的水平,但做一些小东西却是没问题的。虽然双脚残废了,我还是靠着这双手赚钱糊口。猎户的儿子当时年纪还小,他听了我的话去城里学了一门木匠手艺,而我则是给他做出来的东西添些花样,然后他去集上或者夜市里卖卖,收益倒也不错。”
  三爷微微叹了一口气,他心里太清楚了,他的这位大舅哥哪里是水平不高,只会做一些小玩意儿呢?事实上,阿大和菊儿这对兄妹的出身原本是极好的。阿大自幼学习绘画,那花艺自然是极好的。菊儿也学会一些,她倒是没有深入钻研,但菊儿的绣工却是极佳的。
  两人原本是出身大户人家,是正经的官家大少爷大小姐。不想,本家突然出了事,最后的结局竟然是满门抄斩。菊儿兄妹当时年纪尚小,加上犯事的人跟他们仅仅是族人关系,甚至于他们俩从来就没有见过那边闯了大祸的族叔,也因此在他们的父亲散尽家产之后,两人得以逃脱升天。只是,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敢对人严明自己的身世,只说是年纪尚小的时候父母家人都过世了,连姓什么都不敢说了。
  这些事情还是三爷跟菊儿成亲了以后,断断续续地从菊儿的口中知道了一些。不过。知道归知道,三爷从未想过要平反之类的。一来,当初的事情还真的不能算是冤案,顶多就是牵连太广了而已。二来,他当时不过是个行脚商人,哪怕他本事再大,也只能做到让家人不冻着不饿着,外加手头上有那么一些闲钱而已。
  想到这里,三爷心里一动,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当年出事以后。他急匆匆地赶回来,但是听那些下去帮他捞人的小工说起,仿佛下面已经被好些人踩踏过来。不过。因为当时菊儿身上的首饰钱袋都在,他就没有多想。至于他的大舅哥,虽然当时找不到完整的尸体,但好些衣物碎片却是有的。
  那种时节,又是隔了半年才下面找人。哪怕是尸首被野兽吃了,也算是正常的。事实上,菊儿和珉儿的尸首也是不齐全的。
  迟疑了一下,三爷决定等他说完以后,再提这个疑点。说实话,他当时也觉得肯定有仇家在报复。但因为没有想到有什么仇家,最终才放手了。其实,很有可能是他当时想错了。他是没有什么仇家,菊儿也没有,但那所谓的仇家却很有可能是当年菊儿兄妹俩族叔的仇人。
  满门抄斩,为的不就是让对方断子绝孙吗?那么菊儿兄妹很有可能就是他们心中的一根刺!
  “那么,为什么你会觉得是我买凶杀人呢?”
  那残废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之前在码头上告诉唐甜甜和李大狗的事情,三爷并不知道。当即也不含糊,就把当年的事情又说了一遍。说完以后,才强调了一句:“这事儿,就连菊儿都不知道,所以她根本就没有对你不忠。”
  听了这话,三爷摇了摇头,苦笑连连:“你这都是在说什么啊?菊儿早就知道了,也早就把这事儿告诉我了。她还说,你是一片好意,让我不要揭穿此事。还说,若是我们以后又有了亲生的孩子,也一定要依然疼爱珉儿。”
  “你说什么?”那残废猛地激动了起来,一脸布满了伤痕的脸显得格外的狰狞:“你说你都知道?这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呢?”
  “我不但知道这件事,还知道街坊邻里一直在议论这件事。不过呢,我这人一直都不大在乎别人的想法,他们说他们的,我们过我们的日子,若是眼巴巴地指望着别人夸你,那这日子还怎么过得下去呢?”三爷不由地想起了自家的宝贝闺女唐甜甜,这妞儿也是个不在意别人眼光的人,用她的话说,自个儿的鞋子,总要自个儿才知道穿得是不是舒服。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颓废地瘫坐在轮椅上,脸上满是萧索,看样子竟是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气来。
  “跟我说以后的事情吧,你就一直住在那个猎户家中?为什么不来找我呢?”
  那残废叹着气摇了摇头:“找你?等我完全好了,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了。那个时候,你自己说,你在什么地方?”
  三爷哑然,因为菊儿母子俩的意外过世,他变卖了京城里所有的家产,拿着不多的钱,带着欧阳管事和大舅哥的未婚妻一起离开了京城。而菊儿母子俩的坟墓则被迁到了京城城郊处,等几年后三爷有了钱,就把那一片土地都买了下来,形成了一个农庄。
  也就是说,当意外发生了不到一年,他们几个就离开了京城,就算再次回去,去的也是那个农庄,两方就这么错过了。
  【204】
  那日,他们聊得并不算多,说的也大多是当年的事情。
  三爷看得出来,对方的身子骨已经被彻底掏空了,这或许是因为十多年的意外,也有可能是这些年没有好好调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半年的牢狱之灾。两人谈了一个下午,吃过晚饭三爷就让他回去休息了,反正从这里到边境还早的呢,就算想弄清楚原因,也不急在一时半会儿的。
  晚间,三爷出了房门,站在甲板上看日落。刚才,他被问到了一个难题,对于菊儿还是如今的唐老娘,他的心中究竟装着的是谁,当时他没有回答,只说让他想想。而现在却是该好好想想的时候了。
  他是先认识唐老娘的,在李府上。可以说,唐老娘是他的初恋,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和落魄的小厮,这在戏文里是很常见的,只不过一般小厮会变成书生罢了。李家老爷要招赘对他而言是个绝佳的机会,他并没有所谓的家族观念,更何况史家他这一门是没了,但还有其他的族亲。在他的老家,整个乡里十有八九都是姓史的。
  直到俘获了唐老娘的芳心,他还没来得及庆幸。那场滔天水患就徒然发生了。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也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饶是三爷这种还算性格开朗外向的人,当时也有些不能接受。还是欧阳管事一直劝他,人要往前看。
  是了。人嘛,总归是要往前看的,他又不是没有经历过家人的离去。他的爷奶父母兄弟姐妹,甚至于一些街坊邻里,都在他小的时候陆陆续续地死去。现如今又是李家的人,可以说他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走出那段阴影。他花了两年时间,在这两年中,他认识了阿大和菊儿兄妹。也认识了更多志同道合的好友。
  有时候,时间真的是疗伤的最佳药材。
  可是,菊儿母子俩的死亡,却跟之前又不大一样。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安稳的家庭以后,在完全习惯了奔波之后能看到一个温馨的场面以后。在他以为他能够永远的拥有这些幸福以后……
  意外还是发生了。
  在乍一听到菊儿母子俩出意外的消息以后,他当时脑子就嗡地一声炸开了。心底里还冒出了一个声音,你是灾星,一切都是你害的!
  没错,从小到大,那些跟他有关的人总归都会比旁的人运气差,尤其是他的至亲家人。
  菊儿母子俩过世以后,他就再也提不起心思续弦了。并不是说他对菊儿爱到了骨子里,也并不是说他非要给菊儿守节,而是他再也无法承受那种失去至亲的痛苦了。既然他命中注定无法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那又何必还去祸害别人呢?
  因而,他独自一人过了十年,直到遇到了没心没肺的唐甜甜,以及他以为已经过世十多年的唐老娘。
  有什么比再度拥有一个家来得更让他舒心的呢?至于那些针对于他的闲话,又有什么好在意的呢?很多事情他并不是不知道,而是懒得去理会。他的妻子那就是他的妻子,寡妇再嫁又如何,命格太硬又如何,他就不相信了这世间还能有人比他的命更硬。何况,他宁愿自己被克死,也不愿意再承受失去至亲家人的痛苦了。
  第二日,三爷面带笑容地去寻他曾经的大舅哥:“我想,我还是更爱我现在的家人,毕竟死者已矣。我只能说有些人有些事我会永远地记在心中,但我的现在和未来却是属于活着的人的。”
  “我知道了。昨晚我也一直在想一些事情,虽然我并不清楚所有的事情,但我可以试着跟你说说看,你来听听对不对。”
  三爷有些讶然,但还是坐下来听着。那残废先是闭了闭眼睛,然后才开始诉说他的想法。
  他是以当年的一切都是意外来讲诉的,在他伤好以后,靠着一双巧手日子过得倒也不艰难。再后来,那猎户过世了,他就跟着猎户的小儿子开始走南闯北。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巧合,猎户的小儿子带着他慢慢地靠近了三爷如今的集市,虽然他本人一直没有去过集市,但是却一直住在离集市不远的镇上。
  两年前,猎户的小儿子突然告诉他,有关于三爷的消息,他很是振奋,可接下来的事情却大大地出乎了他的意料。
  “那小子是个滑头的,这点儿我早就知道。像我裱的一些画样,明明卖的是高价,他回头跟我说卖不出去低价处理了,这样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不过,人家到底曾经救了我一命,再说了就我这么一个残废,若是离了他怕是早就没命了,对这种事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照那残废所说,他很有可能是被人挑拨离间了,毕竟这些年他一直都是足不出户的,很多事情都要靠猎户的小儿子为他传话。至于传话的真实性,他以前从未想过,但现在却不得不好好想想。
  “比如说,他跟我说。你为了钱财入赘一个富户人家。后来,等那家的老爷死去了,你就把那小姐偷偷弄死,又娶了如今这一个妻子。还有什么你丧尽天良为了钱财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还说当年的意外就是你造成的。”
  有些话,若是毫无关系的人随便说说,倒是未必会相信。但若是朝夕相处的人一直在耳旁说着类似的话,这时间一久,难免会让人心存疑虑。
  “那小子也被抓起来了。对了,以菊儿的名义写信。还有绑架你女儿都是他的主意。”
  三爷自然是要去询问那人的,不过他的伤势要更重一些,当初唐甜甜用碎瓷片刺中了他的脖子。就算如今好了很多,但说话却是带着一些“嗤嗤”的声音。好在这人如今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三爷一问他就作答,哪怕声音很是含糊不清,多说几遍也能弄明白的。
  而真相就是。那人也是听了坊间的传闻,又结合了当年发生在京城城郊的意外,想要骗点银子。寄信的目的也是为了这个,后来打听到平日里极为受宠的唐甜甜去了沪州,他们也跟着船只赶了过来,想着绑架了唐甜甜。再北上讹诈,一定能骗到足够一生花用的银子。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人怎么也没有想到,都已经身怀六甲的唐甜甜竟然会那么麻烦。
  听完了真相,三爷除了苦笑已经没有别的表情了,又是钱财惹的祸。他突然想起以前的李老爷,仿佛说过什么肉要埋在饭里吃。这意思就是财不露白吧?看来,他还有的学了。
  官船行驶到靖州城时。三爷意外地发现他那曾经的大舅哥已经病了好几天了,靠岸后他请了一位大夫,可大夫在把脉以后,却让他可以准备后事了。原因倒并不是病得有多重,而是旧伤加新伤,又因为心中突然无所牵绊,竟是因为心死而没了生气。
  三爷沉默了许久,却也不再勉强。至少在临死前,让他知道了真相,他大概也能瞑目了吧?
  两天后,三爷花了一些银子将已经气绝身亡的大舅哥送到了另外一艘船上,三爷决定要亲自将他送到京城的城郊,就葬在菊儿的旁边,也好让两兄妹在黄泉底下能够做个伴。
  安顿好了一切,准备回家的三爷猛地想起了一件事。
  “我姓童,我族叔当年有个很厉害的仇家,姓袁。”这是三爷曾经的大舅哥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
  童这个姓氏虽然不多,但真的要查起来却还是有很多的。不过,最近三十年中被判满门抄斩的,又是姓童的人家,却只有一家。反正来了京城,三爷干脆又打听起当年的事情来了,童家很好找,哪怕当初罪名极大,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人会在意了。
  至于童家的罪名,则是通敌卖国,果然是一个重罪。只是,越查下去三爷越觉得有些不对劲。这童家家大业大,二十多年,应该是有好些族人为官的。可即便是在朝为官,其家族势力却完全不可能大到通敌卖国,关键是,通敌卖国对他们童家而言,没有任何的好处。
  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