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上网找工作      更新:2021-02-19 06:30      字数:4713
  "怎么样?"小春问老巍。
  "怎么样?"菲菲问嗡嗡。
  两人又抬头相互看了看,都不说话。
  "我饿了。"老巍说,开始吃饭。
  吃饭间,由菲菲发问,老巍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他的工作经历,也就是他在社会上如何四处碰壁的小小的倒霉史。他先在一家通讯公司工作,干了两年,工作是,为公司内部员工买火车票,由于为人天真,就这么个工作都没保住,被开除,于是开始了他最不情愿的一段生活,老巍为人十分懒惰,得过且过,对生活要求也不高,但就这么一个人却被迫接二连三地换工作,他干过冰淇淋推销员,卖过早早孕试纸,在两家婴儿奶粉公司呆过一段时间,然后是在北京的各大医院中推销进口药等等,现在,他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个进出口公司做进出口代理,当然,天知道这份工作他能干多久,真是一部打工族血泪史,总之,一顿饭就在老巍的悲惨经历中吃完,当然,大家用了太多的时间帮着他唉声叹气,因此饭吃得很不舒服,收碗筷的时候,连嗡嗡看他的目光都充满了同情,他要动手,大家纷纷说,你别动了,呆着吧。
  老巍于是呆在那里,一副可怜的样子,仿佛连今天见嗡嗡都是社会对他实施苦肉计的一次实验。嗡嗡与菲菲进入厨房洗碗,我问老巍:"怎么样?"老巍皱皱眉头:"太难看。"一会儿,菲菲一个人从厨房出来,我问菲菲:"怎么样?"菲菲摇摇头:"没戏,嗡嗡直抱怨,说怎么把四张儿的人介绍给她。"我看了看老巍:"看来,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老巍点点头:"下次给我介绍一个好点儿的。"
  这时,嗡嗡进来,我问她:"嗡嗡,你觉得你男朋友怎么样?"嗡嗡抬腿便向我踢来,踢得真高,差点踢中我的脑门儿,我眼急手快,一把抓住她的脚,嗡嗡刷地就来了一个竖叉,真不愧舞蹈学院科班出身,功夫甚是了得,我松开手,她又不依不饶地打了我一拳,说:"你别乱开玩笑啊。"我说"嗡嗡,你放心吧,老巍不会缠上你的,他不喜欢岁数太大的姑娘。""你是说我长得老吗?"嗡嗡翻翻眼睛说道。
  "我是转达别人的意见!""去!滚蛋!――马上在我眼前消失!"嗡嗡一指我,如同一个魔术大师般地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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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希望能如嗡嗡所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要是嗡嗡的话是某种灵验的咒语,那么,我便可以从我的现实中解脱出来,可惜,语言从来都没有那么神奇的力量,语言的力量在于欺骗,它是从假象中被创造出来的不可信的声音,认识到这一点时,我已对写作丧失了信心,老实说,刚搬到东高地时,我还对语言抱有幻想,我每夜伏案写作,试图手举蜡烛,照亮我的记忆,让过去的黑暗重现出它原来的面貌,我不确定自己将会看到什么,但我希望我的过去在摇曳的烛光中熠熠生辉,显出丰富迷人的轮廓,我对我的想像力抱着不切实际的空泛的信念,但是,从我笔下显现出的过去却分明令人起疑,时间已让它变质,腐朽,化为齑粉,消逝在我的身后,当我回过头去,一切早已灰飞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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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可挽回的,那些无可挽回的岁月,那些无可挽回的情感,我能够回忆起那些东西,它们终于成为无可挽回的经历――我无法回到7岁,无法回到7岁时的样子,无法经历7岁时的情感,无法像7岁的我一样,用树枝去逗弄青蛙而从中感到无尽的快乐,现在,我只能坐在灯下,为以往的一切感到忧伤,是的,我很忧伤,我为我自己忧伤,也为我不得不置身其中的世界感到忧伤,我为所有的苦难感到忧伤――我在这黑暗而单调的世上活到31岁,变得厌倦、易怒、冷酷而铁石心肠,什么也无法触动我,有时我看电影,那些令人作呕的亲情啦,傻瓜男女的爱情啦,还有什么笨蛋的奋斗史啦,全都令我讨厌!我翻开一本本破书,只见上面尽是夸夸其谈的胡说八道,除了这些,人世上还能提供什么呢?随着年纪长大,我看待事情的方式愈加趋向于悲观和沮丧,因为在我生活中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好结局,只要是坏事,就准能成长壮大,而好事竟像是梦境似的从我身边不翼而飞,我几乎对好事无法感受,因为但凡好事,就必沾上愚蠢的色彩――像那些盲目的服从啦,糊里糊涂的舍己救人啦,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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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这样,我对自己说,我不能这样愤世嫉俗,因为那很容易,就像那些无限依赖这个世界却止不住对其说三道四的长舌妇一样,我不太喜欢那种人,他们在传统中浸淫很久,然后一跃而出,把自己说成是反对派,对传统指指点点,自以为这样便可以把自己抬高到与传统并驾齐驱的地步,我不喜欢他们那种横空出世的狂妄派头儿,我对任何名不副实的举动都很看不起,对诸如一劳永逸之类的念头非常反感,我来到世间,不是被派来解决关于人生问题的专家,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知道,我被动地承受着人生的各种问题,直至筋疲力尽,我被人生搞得烦不胜烦,却无一丝办法,甚至连产生解脱的念头都看不上,是的,我很悲观,对此,我尽量掩饰,我简直就像掩饰一种不正当行为一样掩饰我对人生的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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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嗡嗡时,我已处于上面那种精神状态之中,那种糟糕透顶的状态简直无药可救,时至今日,我仍被强烈的悲观情绪所左右,只有偶尔的歇斯底里才令我从那种状态中走出来喘息一会儿,我的生活就建立在那种状态之中,起先,我对写作念念不忘,后来,我对嗡嗡念念不忘,再后来,我试图忘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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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我想把嗡嗡发给老巍的时候,使我念念不忘的事情还要多得多,我那时还未想想到诱奸嗡嗡,我天天惦记着朋友们能给我打电话,使我能够得到一次轻松自如的艳遇,使我能够安下心来,享受艳遇所能带来的种种妙处,不管是多么倒霉的经历我都愿意尝试,我不怕尴尬,也不怕引火烧身,我认为我见过的世面还不足以让我安心从事我所能够从事的工作,我一到晚上便能突然醒来,即使是下午才勉强睡去,我想我的内心有足够的空虚,来装下北京的夜晚所能提供的种种生活方式,一句话,日子再怎么难捱我的好奇心也不在乎。不幸的是,只要屋漏就会偏遭连阴雨,对于好奇心,这个世界也自有打击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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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们有一个特点,即,他们总在我想找他们时,忙得要死或是比我还要无所事事,这种朋友的坏处很明显,一点帮不上忙不说,还会变本加厉地给我添堵,这种恶劣的本领简直就是我的朋友们的强项。
  97年北京产生不少新生事物,摇头丸便是其中之一,不知为什么,我们常去的酒吧迪厅,一时间都被那些酷爱服用摇头丸的摇头迷给占据了,它的一个作用是,你很难找到一个贫嘴对象,时髦的姑娘们被你打电话死叫活叫过来,往往在你身边一坐下就开始摇头,直至把你摇得晕头转向为止,其间,她们偶尔也吐上两次,不巧吐到你身上你也不好意思抱怨,我们认识的姑娘多属此列,因此,一次又一次,夜间聚会从不欢而散渐渐发展成一种货真价实的灾难,我是说,在摇头丸的作用下,连最外向的女演员们都找到了内在自我,并且沉浸其中,那么,像我这样的人便完全失去了与她们交往的价值。
  这件事还有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方,我是说,除了那些真的有药可吃的人以外,还有更多没药可吃的家伙,他们经过细致地观察,很快便认定在北京的公共场所摇头是一种时尚,极力摹仿,这不仅使人真假难辨,而且由于那帮家伙的蠢行,摇头风看起来竟显得愈演愈烈,可气的是,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荒谬绝伦的现象直把北京搞得污烟瘴气,使北京的夜生活平添几分滑稽色彩,令我这个习惯夜间出动的人感到遗憾,我得指出,正是这种不正之风使我失去了接近漂亮姑娘的机会,断送了我与她们正常交往的途径,让我自如嗅蜜的希望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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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次无聊聚会发生在位于新街口的JJ迪厅,本来到场的人有十几个,很快,姑娘们便跑到舞池里去摇头了,不是喝醉酒叫喝高了么,对于摇头,也有一个与此对应的外来语叫摇HIGH了,不止一次有人对我说起喝酒与服用摇头丸的共通之处,依我看,如同白种人对于清楚明白有一种天生的热情,我是指起源于古希腊的科学精神,而有色人种的热情却正好相反,他们正经八百地对糊里糊涂崇拜得五体投地。
  在中国,从古至今,流行一句叫做"难得糊涂"的格言,这个格言完全把糊里糊涂吹捧成一种美德,甚至认为达到那种境界很难,事实上,这种智慧我3岁时就具备,长大成人学会喝酒后,还能把这种境界发挥到用形体动作来表现的水平。我曾私下里认为,凭着这点东方智慧,加入"世界笑柄促进会"绝对没有问题。
  这种糊里糊涂的境界,最终在现代被一个听起来更加随心所欲的字所代替,那就是"飞",当人们喝酒过量的时候,人们往往用"晕"来描述,但吃了点乱七八糟的兴奋剂之后,人们便觉得似乎应比醉酒更上一层楼,于是便要飞了,当然,这种飞行根本用不着空气动力学的帮助,往那里一坐,便能如直升机一样就地起飞,至于为什么飞,如何飞,飞到哪里则完全不必操心。
  这种情况根植于传统,自古以来,不是就有《逍遥游》么,听听吧,"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这种无边无际、张嘴就来的感想,听来完全像是服用摇头丸以后的胡言乱语,我推测,在中国,聪明的古人已找到类似摇头丸的怪药,在药力的作用下,那些荒唐透顶的学说便纷纷出笼,如此形成的学说在我看,除了在假大空方面独占鳌头之外,并无其他意义,可惜它们的现代版层出不穷,这表明,在人世间的任何领域中,都存在没完没了的竞争,而且,由于太容易,因此在荒诞不经方面的竞争尤为激烈,建树甚多,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简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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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话少说。
  在迪厅里,我由于无药可磕,只好呆坐于吧台边,听着我身边的一个朋友正和一个找上门来的三陪讨价还价,两人说着说着,好像说到某个二人均认识的熟人,于是,三陪拉着他离开吧台,去见那个人,于是,我察觉到大势已去,因为我既没醉又没飞,不可能与那些晕头转向的家伙们有话可说,我扫视一下我的桌边,发现男的一个个悄悄溜掉,姑娘们四处乱窜后终于找到熟人,不再搭理我们。
  半小时后,大家已经纷纷失散,我收拾起桌上的手机,正要离去,忽然间,我再一次神使鬼差地看到了刘琴,她一副生命不息摇头不止的样子从舞池里走出来,直奔到吧台边上,对酒保喊了一声"一瓶矿泉水",话音未落,便腾身往我身边的椅子上一坐,可惜,坐得偏了一点,于是从高高的椅子上掉到地下,我拉她起来,发现她已飞得一塌糊涂,瞳孔散得老大,神情恍惚,我把她的矿泉水递给她,为她付了账,她干脆坐在地上,蜷着两条腿,低着头,一边喝水一边用一只手像敲鼓似的上下挥动,半天,她认出了我,于是做出一副要攀谈的样子,让我坐到她旁边,我拉她起来,坐到一个空桌旁,在震耳的音乐声中,我们发现要说话简直是活受罪,于是她用两只手拉住我的衣服,原地摇起头来,我的脸被她甩起的头发几次抽中,疼得够呛,却无计可施。
  一会儿,有两个商人模样的家伙过来推推了她,她看了看,做了一个叫对方走的手势,来人知趣地走了,再过了一会,她对我说:"咱们走吧。""去哪儿?""你有地儿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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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然有地儿去,我把她塞进我的汽车,带回我家,一路上,她不停地跟着车里的录音机唱歌,一首又一首,有的她会唱,有的她不会唱,但她每首都跟着唱,还不时摇下风挡玻璃,向外面吐唾沫。
  进门后,她先去洗了脸,然后对我说她已"没事儿了,过去了",随即拉着我坐到沙发上,说要聊天儿,我说给她泡点茶,她说不要,我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说一想吃的就想吐,我打开电视,她说太乱,硬要我在深更半夜放一盘电子音乐,还好,我刚刚清理过屋子,把一堆现代音乐当垃圾扔掉,只剩下几百张古典音乐CD,于是,她打消了听音乐的念头。
  但她仍想跟我说话,她拉着我的衣服,诚恳地对我说:"周文,说正经的,我问你,在蓝蝴蝶后面追印度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