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水王      更新:2021-02-19 04:12      字数:4779
  东主,正是华裔百万富翁、爪哇糖王黄仲涵。
  航海期间,祖父在中爪哇三宝垄同祖母邱念娘结婚。当年三宝垄孤儿法庭发出的一份日期为1899年3月25日的荷兰文文件,同意让16岁的邱念娘嫁给26岁的李云龙。文件还注明两人的婚礼是在1899年3月26日举行的。
  父亲于1903年在三宝垄诞生。换句话说,他是在荷属东印度诞生的。但是由于祖父来自新加坡,凭着后裔关系,他却成为英籍民。父亲出生不久,祖父便把祖母和孩子带回新加坡,从此没有回去。由于祖父得到黄仲涵的信任,钱财便越聚越多。黄仲涵委任他为代理人,负责处理新加坡方面的业务。他几次告诉我,黄仲涵异常信赖他,因此他在1926年可以自行决定从黄仲涵基金拨出15万元,捐给莱佛士学院作为经费。这数目在当时可真不小啊。
  父亲和祖父,哪一位我比较仰慕,那是不言而喻的。祖父很疼我,也很纵容我。父亲在家里很注重纪律,所以对我管教很严。祖父获得了巨大的财富;父亲只是个富家子,没什么可以炫耀的。
  然而在世界经济大萧条、家道中落时,祖父所蒙受的打击特别大。当时,也就是1927年到193O年之间,树胶价格从每磅8角跌到2角左右。我看他的生意嗅觉比不上外祖父蔡金鼎。这期间,蔡家的资产也蒙受损失。外祖父不但投资在树胶园,也在树胶市场进行投机活动。除此之外,外祖父也从事房地产买卖,并拥有几座巴刹和一些店屋,所以他不像祖父那样一败涂地。到1929年,父母亲从祖父在登百灵路的住所,搬迁到外祖父坐落在直落古楼的一座格局凌乱的大宅子里。不过,每逢学校假期和周末,我总是会去探望祖父。起初是到登百灵路探望他,等到他被迫放弃那座大宅之后,便到马里士他路去。他跟女儿女婿一起住在这条路上的一栋排屋里。每次去探望他时,他总会给我5角或l元当零用钱。每次我都会住上几天。
  祖父的生活很西化。这是他在轮船上当事务长,同英籍船长、大副和轮机长日夜相处的结果。他很喜欢我,经常把他的经历讲给我听。这些故事都说明在船上维持纪律是多么重要。比方说,不管热带的温度和湿度有多高,船长和其他高级船员以及担任事务长的他,用晚餐时都必须穿上衣纽紧扣的白色棉质斜纹外套,餐桌上整整齐齐地摆着盘碟、刀叉和餐巾。从他对本区域航程的叙述中,我相信英籍高级船员给他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象是:讲求秩序、实力和效率。
  取个吉祥名字
  我出世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对取名素有研究的朋友,绘我取个吉祥的名字。他建议取KuanYew二宇。这是方言发音,华文写作“光耀”。但是,祖父出于对英国人的仰慕,给我多加了一个洋名Harry(哈里),于是我的全名变成HarryLeeKuanYew(哈里李光耀)。我的弟弟金耀和天耀也分别取了教名,前者是Dennis(丹尼斯),后者叫Freddy(弗雷迪)。当时非教徒华人很少取教名。后来我上学读书,总觉得自己是个怪孩子,居然取了Harry这样一个洋名。所以,当幼弟祥耀在1933年出生时,我说服父母亲不给他取教名,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基督教徒。他们倒肯接受我的意见。
  虽然祖父丧失了钱财,不能在生活和衣着上保持时髦的作风,但是他到底还有一些过去留下来的财物。例如那套美观坚固的家具,是本世纪初叶罗敏申公司或然利直公司从英国进口的;又如那装上斜角玻璃片的精美橱柜,可供摆放艺术品;再有那些小橱和衣橱,橱门还刻上代表他姓名的英文字母LHL。有些物件,像我女儿房里的小橱,一直到今天还保留着。他也保存着装在美丽的银色相框里的照片:仪态端正,穿着像个英国绅士,有夹袄、老式领带、硬领,穿条纹长裤,鞋子上还附有鞋罩。此外,他也是个讲究吃喝的人。同他一起用餐简直是一种享受。祖母善于烹调,烧得一手好菜。她把牛扒炸成褐色,仍保持鲜美多汁,再调以刚磨碎的豆蔻,伴着炸成金黄色但不油腻的薯条一起吃。对油腻,祖父是特别注意的。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奋斗成功的人,也是一个懂得享受人生的人。
  祖父跟外祖父蔡金鼎正好形成鲜明的对照。外祖父没受过正规英文教育,也不曾同英藉船长或华族糖王打过交道。他出身低微,1865年诞生在新加坡一个来自马六甲的福建人家庭里。他是经过一番刻苦奋斗,省吃俭用把钱储蓄起来之后,看准时机,投资在树胶和房地产而致富的。
  他连续娶过三个妻子。头两个先后谢世,第三个就是外祖母梁亚顺。她是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健壮的客家妇女,来自荷属婆罗洲的坤甸。外祖母日常讲的是客家话和印尼马来语。她跟外祖父结婚时,是个育有两个孩子的年轻寡妇。她的第一个丈夫,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不久逝世。她总共给蔡家生了七个孩子,在1935年离开人间。外祖父则于1944年日本占领新加坡期间撤手归西。
  我母亲是这桩婚姻的最早结晶。1922年在她15岁结婚时,两家的财力还算不错,她甚至有个小丫环陪嫁,作为嫁妆的一部分。这个丫环的工作,包括服侍女主人洗澡洗脚,同时给女主人穿鞋脱鞋。等到我四五岁开始懂事时,所有这些财富的象征,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然而我早年的美好记忆,却残留在我的旧照片中——我穿着从英国进口的过度讲究的西式童装,或是坐在价钱不便宜的童车里。
  外祖父在直落古楼的住家,是一座砖木结构的大浮脚楼,分成两部分。他和第三个妻子所生的孩子全部住在这座浮脚楼里。我母亲作为长女,跟父亲和五个孩子占用了一间大睡房。
  我不肯用功读书,父母亲很担忧。于是母亲给庆喜舅父一项任务,要他每天监督我准备隔天的功课。这样,每星期三次,晚餐过后我就得跟他一起坐上一个小时。就连当时的我也觉得在几个舅父当中他最没有学问,可是居然奉派来监督我做功课,那是多么荒谬啊。我也说不出这样的监督对我有什么好处。可是他毕竟是唯一有空的人,而且又是我舅父——华裔家庭通常是很讲究辈分的。
  在一个传统的华裔家庭里,结了婚的女儿,同丈夫和子女住在外家,通常不为社会所容。因为女儿的子女属于外孙,不能成为外家的成员。不过,在来自马六甲的土生华人当中,女儿住在娘家却是常有的事。外祖父一家就是一个例子。我们的家庭是一个相当快乐的大家庭。大家和和睦睦地住在一起,有时也免不了会发生摩擦,那多数是由孙儿们的顽皮和吵架引起的。
  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同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和七个表弟妹一起长大的。由于他们年纪比我小,因此我经常去跟邻近村落的华族渔民和马来人的小孩玩游戏。这个村子就在外祖父住宅对面的一条小巷里,有二三十间用亚答叶或锌板盖顶的木屋。平日,村里的渔民在大约200米外的实乞纳近海捕鱼。捕了一天的鱼后,他们会把缀上一个个软木浮子的渔网挂在我家后面的空地上晒干,然后用一种深褐色的液体染渔网。这种液体是用一种红树的皮榨出来的。
  小时候,我们取乐的方法很简单。我们捉蜘蛛,也捉褐色的身体光滑的“叩头虫”。这种虫的习性很怪。当你把它放在火柴盒上按它的背时,它便会磕头似地敲响火柴盒,发出“托托”的声音。我们的乐趣就在看谁的“叩头虫”发出的“托托”声最大。然而我们的时间却大部分花在比较粗野的游戏上。
  我们斗打架鱼。我们通常在樟宜路两旁的浅沟里抓打架鱼。抓鱼时用的是一种用柳条编制的“畚箕”。筑路工人用它来搬运泥土,我们却用它来抓鱼,然后把鱼装进玻璃瓶子里。打架鱼身长25毫米到40毫米,呈深红和紫色,一被激怒就把鳍张开,展现出耀眼的红、橙、蓝三色,异常美丽。我们把两个各装着一条打架鱼的玻璃瓶并排放在一起。两条鱼一触目,搏斗的本能便引发出来了。接着,它们仿佛跳起战舞,拍打着鳍,摆出准备战斗的姿态。这时候,我们便把这一条倒进另一条的玻璃瓶子里,让它们厮杀到其中一条惨败而逃,在惊慌失措中,身上耀眼夺目的色彩顿时消失。打胜的那条鱼的主人,把打败的那条当战利品,其实并没有什么战利品可言,因为它全身伤痕累累,不但鳍被咬断,连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被咬掉。经此一败,它的战斗精神很难恢复过来。
  我们也斗风筝。我们用两根细长的竹片和特别的风筝纸,自己制作互斗用的风筝。要做一只轻盈而能操纵自如,又均衡得当,不会侧向一边的风筝,是需要一定的技巧的。我们把风筝线拉在两根木杆之间,把掺了碎玻璃的浆糊小心地涂在线上。碎玻璃越粗糙,越呈砂砾状,涂在风筝线上时,就越有可能割破自己的手指,也越有可能割断对方的风筝线。斗风筝的目的就在于此。断线的风筝飘落地面时,谁捡到就是谁的。后来,我在剑桥大学念书时,才得知罗马法把这样的风筝称为“无物主的财物”。
  我们比赛陀螺。陀螺是从店里买来的,最贵的一种用硬柚木制成,经得起对手陀螺的撞击,不会留下任何深凹痕。为了增强陀螺的防卫力量,我们用铜制图钉给陀螺的外表钉一层装甲,使它能挡住对手的攻击。
  我们也比赛弹子。在一片坚实的沙地上,我们挖三个排成一线的洞,以便轮流把弹子弹进每一个洞里。比赛的时候,是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把弹子放在适当的位置,然后用右手食指把弹子弹出去。你也可以攻击对手的弹子。如果弹子靠近洞口,你尽可以用自己的弹子大力把它撞开,最好是把它撞破。便宜的弹子通常是用灰泥做的,也有用水泥和石膏混合做成的。这种弹子一经撞击,很容易裂成两半。只有贵的那种,是用坚硬的石块或是真正的大理石做的。
  这些游戏,能培养一个人的战斗精神和争取胜利的意志。我不晓得这是否为我日后从事政治活动预先做好准备,但这对于一个人的生存能力倒是一种很好的训练。何况我们并不软弱,也未被宠坏。当年我没有花哨的衣服和鞋子,今天我的孙子却样样有。他们所穿的轻便运动鞋,仿照成人所穿的最新款式,鞋后跟还装上电池和灯泡,能够发出绿色、琥珀色和红色的闪光。我这一代人所穿的是简单的树胶底帆布鞋,每双四五角钱,多数是本地鞋厂制造的。后来,霸打鞋公司生产了一种质地较好的胶鞋,每双一块钱。每年正二月华人农历新年到来之前或是年中,如果幸运的话,父母亲就会到密驼路的鞋店给我买双质量很差的本地制造的皮鞋。鞋内底,甚至那未外露的后跟,都是用硬纸板充数的。如果皮鞋给淋得透湿,就会扁松开来。
  当年的世界比较简单。我们不穷,也不富裕。我们没有大量的玩具,更没有电视机,要使自己富于机智,得靠多阅读和发挥想象力。这对我们的求知大有帮助。可是当时没有那么多的图书可供儿童借阅,而且书的价钱又很贵。我通常购买廉价的惊险小说,并追读哈里·沃顿和比利·邦特等一伙男童在格雷菲尔斯的奇遇故事。每个星期五,我总是怀着热切的心情,等待从英国开来的邮船开进丹戎巴葛码头。邮船载来英国的杂志和画报,这些出版物的价钱并不便宜。等我稍微长大时,我便开始利用莱佛士图书馆。每次从那里借来的书,可以阅读两个星期。我以兼收并蓄的态度阅读,但是比较喜欢西部小说,不大喜欢侦探小说。
  谈到度假,我们一家人往往到外祖父蔡金鼎坐落在菜市的树胶园木屋去,在那里逗留几天或一个星期。我们乘坐牛车从樟宜路前往树胶园。牛车由两头牛拉着,负责赶车的是外祖母的园丁。牛车的木轮用铁圈箍着,但没有消震器,所以车子在布满辙印的泥路上行走时,总是颠簸得很厉害。50年后,也就是在1977年,当我搭乘协和客机,以三个小时的时间从伦敦飞越大西洋到纽约时,我不知道同机的搭客,有谁体验过乘坐牛车的乐趣。
  我们三餐吃得比较简单,也比较健康。当时没有汉堡包和意大利馅饼之类的快餐,也没有不健康食物和特许经营的餐馆,更没有外国的小甜饼,有的是本地烘制的糕点。每年一次,母亲和阿姨们为了准备农历新年除夕和往后两个星期的节庆所需,会一连几天烘制糕饼,然后把一个个玻璃瓶装得满满的。当年也有本地生产的“和和”饼干,是仿制英国亨特利和帕尔默饼干厂的产品。至于英国饼干,只有英国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