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击水三千      更新:2021-02-16 23:52      字数:4766
  我尴尬的笑了笑,以孙三分的医术看出我昨晚纵欲之事的确不难。
  “公子!”采雪惊喜的声音从西厢传来,暂时让我能够脱开身来。
  孙三分意味深长的说道:“采雪昨晚一夜未眠,她重伤刚刚痊愈,你还是劝她早些休息……”我这才留意到孙三分双目中也是布满血丝,看来他昨晚也未能入睡,他和采雪一定是担心我的安危,始终在守候着我的归来,我的内心一阵感动。不觉中对孙三分又多了几分敬意,对采雪有多了一些爱怜。
  采雪的美眸中充满了喜悦和欣慰,我的平安归来终于让她一颗悬着的放了下来。我虽然在万花楼已经沐浴过,可是采雪为我准备好了热水,我自然无法拒绝她的苦心。
  重新沐浴完毕,采雪已经为我熬好了泡好了参茶,无微不至的体贴让我的内心中洋溢着浓浓的暖意。
  东厢是我的书房,经过这两日的收拾显得整洁了许多,我从书架上找到那本关于大秦王公贵族的传记名单,仔细研读了起来,这本传记是大康史官诸葛诚专门为了我的这次出行而准备,从各方收集了王公贵族的身世履历,甚至包括彼此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虽然很多东西都是道听途说,并无真实证据可靠,不过对我初步了解大秦的政治结构来说,已经是大有裨益。
  我虽然和秦太子燕元籍仅仅有过短暂的一次接触,可是我已经看出此人心中城府极深,对我这个敌国质子抱有强烈的警觉之心,我很难取信于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敬而远之,让他以为我只不过是个庸碌无为之人,任由我在这秦都之中自生自灭。
  如果我贪图暂时的安逸,只需要做到表里如一,肯定可以在酒色中安稳的渡过一段日子,至少在康秦两国发生战争之前,我不会有任何的危险,可是自从走出大康的国境,我的内心中就下定了决心,终有一日,我会重返大康,沉溺于安逸只会逐渐磨灭我的斗志,打消我的雄心。
  我审视着这本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传记,秦人豪放,任侠而好友,这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得到了体现,燕元籍贵为太子,门下食客三千,但是谈到慷慨他只能在皇子中排名第二。
  我留意到了另外一个名字,燕元宗,他是秦宣隆皇燕渊的第七个儿子,据传记上所载:岐王燕元宗,字恩捷,十八岁,为人风流倜傥,慷慨好客,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母为当今秦国皇后项晶。
  谈到项晶多少和我之间还有些关系,项晶乃是大汉国公主,当今汉成皇的妹妹,而我的三姑母长诗恰恰是成皇最为宠爱的妃子,现执掌大汉后宫。
  据民间所传,项晶和太子燕元籍之间向来不睦,项晶十六岁嫁入秦国之时,燕元籍已经被册封为太子的当然人选,也许是出于对亡母的眷恋,燕元籍从一开始就对项晶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后来随着七皇子燕元宗的降生,这种抵触逐渐的演变成了一种刻骨的仇恨。
  项晶在短短的五年之间从众妃之中脱颖而出,被宣隆皇封为皇后,决不仅仅是依靠她显赫的家世和背景,她的智慧和外交手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据传记所载,自从项晶生下燕元宗以后,就开始筹划用儿子顶替太子燕元籍的地位,可是她虽然得到燕渊的宠信,但是秦国的很多大臣都站在燕元籍的一边,以至于她的野心迟迟都未能得到实行。
  而燕元宗的性情又太过淡薄,对于太子之位并不苛求,更多的时间都寄情于琴棋书画之中,这让项晶极其失望,可是只要燕元籍一天没有登上帝位,项晶和他的斗争仍然要继续下去,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同时也为了捍卫她的地位和权利。
  如果在秦都期间,我能够得到项晶的庇护,那么我的境遇肯定会改变许多,可是想法固然很好,真正实施起来确有诸多的困难,项晶贵为秦国皇后,岂是我这样一个落魄质子轻易见到的。
  我对燕元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岐王燕元宗的慷慨好友远远超过了太子燕元籍,他门下的食客竟有六千之多,整整是太子的一倍。
  我从桌上拿起狼毫,正想喊采雪研墨的时候,却发现她早已经睡了过去,我悄悄的走了过去,从衣架上拿下我的锦袍小心的为她披在身上,室内炉火正熊,采雪娇俏的脸上露出一丝诱人的嫣红,这种清丽中的妩媚让我更加的心动。可是说来奇怪,我并没有产生亵渎采雪的念头,这种若有若无的纯洁之情远比肉欲更为超然隽永。
  ~第七章墨宝~
  十万两白银在我的手上仅仅存在了两天,除去用来修葺房屋的三千两,请守门侍卫喝酒花去了一百两,剩下的钱全部捐给了赌坊,对于我这样一个拙劣的赌客来说,输钱要比赢钱容易许多。
  我输钱的本事让赌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到自愧不如,用不了多少时候,这件事就会传遍秦都的大街小巷。
  我来到秦都后挥金如土,醉生梦死的生活,已经成功消除了太子燕元籍的戒心,门口的那八名侍卫已经不再像最初那样亦步亦趋,我们三个可以自由的出入质子府。燕元籍自然不会让我饿死在他们大秦的领土内,每天还是让临仙楼的伙计照旧给我送着饭菜,可是饭菜的数量和质量都明显的降低了许多,只能用粗劣二字来形容。
  我在宫中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乍一尝试这种日子,感到异常的新奇。
  看着我香甜的吃着粗陋的饭菜,孙三分忍不住叹了口气,将手中的碗筷放了下去:“采雪,去西厢取一些人参来,为公子熬一碗参汤。”
  采雪轻轻咬了咬下唇,黯然道:“先生从大康带来的那些人参已经用完了……”
  孙三分诧异道:“应该有很多,怎会……”
  我笑着解释道:“我喝不惯那古怪的味道,把人参分给守门的侍卫了。”
  孙三分瞠目结舌的看着我,那些人参都是从宫中精选的上品,价值最少在千金以上,没想到让我不声不响的全部给送人了,我败光十万两白银他尚不心痛,可是对一名医者来说,这些药材的价值又岂能用金钱来衡量。
  看到孙三分怒我不争,哀己不幸的复杂表情,我心中暗暗发笑,我始终都想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孙三分舍弃一切陪我入秦,我深信他一定有充分的理由。以这些天我对孙三分的了解,如果他不情愿,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嘴里问出话来。
  孙三分居然说出一句让我内疚的话来:“公子不喜欢吃便算了,可是采雪体质虚弱,还需要进补……”嗨!他长叹了一句。
  采雪慌忙道:“奴婢的身体早就恢复了,孙先生不必为我担心!”情急之下,她又忘了掩饰自己女儿的身份,其实在孙三分的面前也没有掩饰的必要,在为采雪疗伤之时,他就已经知悉了她的秘密。
  我看了看脸色苍白的采雪,又看了看桌上简陋的饭菜,自己做事以前并没有考虑到别人的状况和感受。
  我站起身来。
  采雪还以为孙三分的话让我动了真怒。柔声道:“公子……”
  我大声道:“采雪!为我准备笔墨纸砚,我带你出去转转!”
  岐王燕元宗在秦都东城望阙街有一处会馆,这里有一座天然的土丘,当地人给它起了一个雅致的名字叫‘竹影丘’,是秦都城内地形最高的地方,燕元宗的会馆就位于这土堆之上。
  燕元宗最喜风雅之事,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但谈到精深却远未能够,他闲暇的时候会和门下的食客聚集在‘竹影丘’吟诗作画,对于收集名人字画几乎达到了痴迷的地步。在他的影响之下‘竹影丘’附近竟成了文人墨客的宝地。许多人干脆就在这里摆摊设点,出卖字画,期望能够被岐王的慧眼所看中,若有幸成为他门下的食客,则可一步登天。
  以我目前的身份,自然无缘走入燕元宗的会馆。我和采雪在竹影丘下的街道转了一圈,所看到的书画大都是一些粗制滥造的劣品。
  我在靠近岐王会馆的书画摊前停步,摊上的字画书法用笔中锋圆润,体态飘逸多姿,字里行间,遍溢书卷之气,在所有书画摊中应该算得上是上上之作,从摊边的顾客来看,他的生意也是最好的一个。我向那设摊的中年书生道:“给我纹银百两,我替你写一幅字!”
  那书生被我突如其来的一句,搞的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了起来,起身嘲讽道:“你莫不是疯了?”
  我淡淡微笑道:“我一幅字最少要值一千两银子,你难道想放过这个挣钱的大好良机?”
  那书生见我言辞清晰,显然神志正常,双眉竖了起来,怒道:“你休要在我这里惹事,小心我抓你去见官!”要知道文人之间明争暗斗之事也很常见,尤其是在岐王会馆之外,做书画营生的至少有百家之多,彼此之间勾心斗角的事情几乎每日都会发生。
  那书生这一声大喝,把周围的摊主全部都吸引到我们这边来。
  我和采雪被所有人围在垓心,顿时成了众矢之的。
  采雪从未经历过如此的阵势,芳心不免惊惶道:“公子,我们还是赶快离开吧!”
  我不为周围的形势所动,指着书摊上最为出色的一幅字问道:“若在下没有看错,上面标得可是纹银五十两?”
  那书生回头看了看,脸上不由得露出了得意之色,想来那幅字是他亲笔所写:“这幅字的确是五十两价钱!”
  我哈哈大笑了一声,目光中充满了不屑,大声品评道:“这幅字中锋圆润,飘逸多姿,应该也算得上是佳作。”
  那书生听我这样说,脸上的神情稍稍缓和,可是我话锋一转又道:“可惜的是,书者过于追求变化,字里行间到处充满了媚俗铅华!”
  那书生一张面孔涨得通红:“你懂些什么,休要在这里妄加评论。”
  我笑道:“书者有三种境界,见山是山、见水是水是谓‘无我之境’,借古人规矩,开自己之生面是谓‘有我之境’,、我顺笔性,笔顺我势才是真正的‘忘我之境’!”
  我说到这里,周围懂得书法的文人雅士不由得频频点头,他们对我的见解深表赞同,以我的说法,这书生自然是达不到三种境界中的任何一种。
  那书生犹不服气:“只恐怕有些人,说得到未必能够做得到!”
  我知道他已经在不觉间进入了我设计的圈套,微微笑道:“在下对于书法之道,也算略通一二,还请诸位指点!”
  周围人齐声叫好,当然其中有真心想看我写字的,也有存心起哄的,那书生的生意在整条书画街是最好的一个,同行相妒,有人主动想挫他的锐气,同行自然求之不得。
  早有两名好事之人拉来了画案,我让采雪把笔墨纸砚逐一的摆放在案上。众人散开在我的周围站成了一个圆圈,只等看我的表演。
  我用随身带来的洁净手巾擦了擦手,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我的书法并没有受过任何名师的指点,可是大康的皇宫之中,随手捻来都是传世的书法珍品。我从五岁起开始临摹颜真卿的《祭侄稿》,母亲死后开始潜心摹写王羲之的《兰亭序》。十二岁时几可乱真。
  我捻起狼毫,在宣纸上龙飞凤舞写了和他所挂条幅相同的一行大字‘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我用笔径来直去,却气度恢弘,运笔苍劲刚健,一洗他书中的媚俗铅华,要知道他书作中的骨弱弊端就在于此。繁趋密,趋动,趋浓;简趋疏,趋静,趋淡。两者相化相生,流变衍息,意蕴不断。
  周围人群大都是识货之人,看到我笔走龙蛇,一挥而就,人群中不断发出惊叹之声。那中年书生双目久久盯在我所写的条幅上,有道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他马上就意识到和我之间的差距又何止万千。
  中年书生颤声道:“你刚才所说的话可还作数?”他所指的自然是我用字换他一百两纹银的事情。
  我淡然笑道:“先生以为还可能吗?”那书生面红耳赤的垂下头去,旋即又抬起头来,咬了咬下唇,似乎下定了决心:“我给你二百两银子!”
  我还没有来及回答他,就听到人群中有一个清朗的声音道:“如此好字非千金而不可求也!我要了,三千两银子!”秦都之中有如此气魄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这是在竹影丘岐王的会馆前。
  我的唇角泛起一丝微笑,当我转过身去的时候,却已经装出了一幅惊奇而迷惘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燕元宗其人,质地精美的蓝色绣龙锦袍显示出他超人一定的权势和地位,做工考究的裁剪凸显出他英伟的身姿,他拥有一张几近精致的面孔,和他雍容华贵的气度配合的相当默契。
  燕元宗微笑着向我走来,在他的身后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