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节
作者:使劲儿      更新:2021-02-19 03:50      字数:4938
  秦亚茹蹙了蹙眉,笑道:“小侯爷说笑,您的红粉知己遍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奴蒲柳之姿,实在当不起小侯爷错爱。”
  庞元英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去,刚才还风度翩翩,这会儿一张脸却是阴晴不定:“如今已经第三天,三天来我一直好声好气地和你说,难道你觉得我诚意不够?你究竟要什么?我给你买房子你不要。我送你世间奇珍夜明珠你也不屑一顾,难道你当真不喜欢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就不信,天底下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就没有不想要更上一层楼的。”
  秦亚茹哭笑不得,叹了口气:“我当然也喜欢享受,也想要好东西,小侯爷那贡品夜明珠我也一样看得移不开眼,所以奴才这么努力地赚钱。只有自己亲手赚来的银钱买的东西,奴享受起来才高兴,小侯爷就不必再为了奴费心。”
  庞元英怔怔地抬头,看着秦亚茹那张并不冷淡,十分温和美丽的面孔,恨得心肝都在疼。
  自从半年前他回到京城。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去寻秦娘子,确定她的安危,却没想到。秦娘子竟然在自己离开均州的同时,也带着儿子离开了武当县,音信全无,问遍了武当县那个女人所有的熟人,众人全然不知道她的下落。
  那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流言,说自家大哥交通大辽。和大辽南院大王萧芝私交甚笃,常有书信往来云云。
  这些传言传的有鼻子有眼,开始流传的时间,还正好和庞元英在均州被诬贪污赈灾粮款的时间差不太多,庞家自然察觉出不妥,可别管怎么深入调查,就是查不出源头,只抓到几个说闲话的小喽啰,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虽说以前庞家没少遇见危机,甚至比现在更危险十倍百倍的时候也有,可像这次这般束手无策,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的情况,还是头一次。
  庞纯之到底是皇上信任的重臣,庞元英的大哥庞元直更是与皇上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关系密切,若仅仅只是流言,虽然还是不免被朝臣攻讦,到也没有大碍。
  可万万没想到,庞家居然招了贼。
  那可是庞家,根深蒂固,在大宋朝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庞家,老宅和皇宫相毗邻,是整个大宋朝治安最好的地方,但那些贼却平安无事地闯入了庞家,把庞家的书房和密室都翻了一个遍。
  这么多年的世家大族,不可能没有秘密,谁也不知道庞家究竟丢了什么,只知道身体一向康健,比三四十岁的壮年男子还要健康的老公爷庞子羽一病不起,永远温润尔雅,风度绝佳的庞纯之,竟是在外人面前失态地砸了茶杯。
  庞家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庞元英哪里还敢为了个女人就随便把人手派出去详查。
  他本来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不过便是因着连区区一个女人都勾搭不到,面子挂不住,多少有点儿难受,说不得回了京,重返这花花世界,见到比秦亚茹出类拔萃一百倍的绝代佳丽,用不了片刻,就要把那女人抛之脑后。
  他也的确这般做了,比以前更肆无忌惮地在街上闲逛,但凡遇见个绝色的女人,探明了身份来历,就上前勾搭。
  他生得好,很少有女人能抵挡得住他的魅力,短短半年下来,本就是京城四子之一的庞元英,更是出名,已经快排在风靡万千少女的詹玉詹指挥使之上,要不是这个评选并非只看容貌,他说不得早就能登上第一。
  庞元英把整个京城搅得天翻地覆,没想到,整个人却越来越难受,经常刚才还在教坊,由知名的行首陪着作乐,忽然就觉得没趣儿,做什么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面貌如花的美女,也不大想带回去享用。
  他那帮狐朋狗友,一度以为庞小侯爷改了性子,变成只兔子只吃素了。
  又熬了数月,某一日庞元英骑着马上街,无意间看到个女子,和秦亚茹的身形仿佛,居然没意识地追着那小娘子走了大半条街,最后把人家小娘子迷得五迷三道的,差点儿不顾矜持就跟着他走。
  庞元英这才恍然,看来,他是陷入了魔障,唯一的破障的法子,大约就是得到秦娘子,哪怕只有一回。
  结果,庞小侯爷下死力气派人去寻,居然发现他心心念念的美人居然就在开封,而且还开了一家很有名的书斋。
  庞元英的朋友们除了和他一样的纨绔之外,也不乏文人士子,毕竟文人士子走科举之路也是为了当官,真正能不去谄媚权贵的并不多。
  这书斋在书生中间颇有名气,只因庞元英并不是个喜欢看书的,且他就算喜欢看书,自然也有无数人捧着珍本古籍送到他眼前,便是他闲极无聊,随手撕了那些价值连城的古书,怕是别人也会说一句撕得好,能劳驾小侯爷动一动玉手,那书有福气。
  他这般性子,又怎么会在乎一个才刚开业的小小书斋,当然更没去过,也就没有见到秦亚茹。
  直到他们庞家那些各有能耐高手,把秦亚茹的资料搁在他面前,他才知道,原来秦娘子就在身边。
  只是,别看庞家在东京的势力很大,可在这儿,这位小侯爷若是想用强硬的手段做点儿什么,却绝不会容易,更何况此时庞家实在不适合闹出事端。他只好把以前花在别的女人身上的手段都拿出来用到了秦亚茹的身上。
  连续三天,第一天,小侯爷送来了房契一份儿,且是东京最繁华的地段,最好的宅院之一。
  秦亚茹真是很心动,说实话如今东京居,大不易,房价堪比后世的北京城,就是她,如今也算是薄有家资,还靠着白云生和詹玉的关系,才买到官府贱价发卖的一处带花园的院子,就这般,她的存款还用去了九成。
  第二日,庞小侯爷竟然从皇宫的内库里面给她寻了一颗夜明珠,听说是以前的贡品,还很得太后喜欢。
  所有的女人都有西方传说中描述的龙的特性,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对夜明珠,秦亚茹自然也没有不爱的道理。
  说实话,她都觉得到了这地步,她还能抵制诱惑,当真是很不容易。
  不能在纠缠下去了,并不是怕了他,只是厌烦透顶,她有那么多事情想做,她想好好把大郎养大成人,想为秦家洗脱冤情,想找到大哥和三妹,想一家人永远在一起,又怎么有时间和一个纨绔公子哥儿去玩莫名其妙的爱情游戏。
  其实,用不着秦亚茹说什么,庞元英是个聪明人,并不是笨蛋,他看着那张平静无波的脸,就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这样的冷静自持,把他的信心一点点地打成了碎片儿。
  庞元英到底是个被女人宠坏了的公子哥儿,身份贵重,如今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极限,再死缠烂打,他的脸面真没地方搁。
  低下头,沉默了片刻,这位小侯爷终于拂袖而去,秦亚茹和店里读书的一群书生都松了口气。
  秦亚茹笑了笑,却也觉得身上出了一丝香汗,起身倒了杯茶,刚想着是不是该回后面歇着,便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
  “是高将军,高将军回京了。”
  隐隐约约有惊呼声传来,秦亚茹蹙眉,也忍不住有些好奇——到京城半年,对于这位力挽狂澜的军中战神的名声,她可是听得耳朵都快长茧子了。
  第一卷均州生活 第六十七章高枫
  而且——他还有一个让秦亚茹不肯不关注的名字,他叫高枫。
  说起来,秦亚茹不是没有想过,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最后一日,那绚烂的烟火下与高枫离别,却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前世。
  她既然能来,高枫或许也能来,只是,她努力压抑自己,不肯做这种妄想,直接绝望,总比有了希望之后再绝望为好。
  半年前,到京城的第一日,她四顾茫然,不知前路,乍然听到高枫这个名字,炸得她头昏眼花,醒过神来,一颗心反而安定了许多。
  要说高枫,还真能算得上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传奇人物,高家和庞家一样,本是书香门第,只是高家一般在朝中只当些清贵的官,头顶上也没有爵位,论势力,可能远比不上门生故旧遍朝野的庞家,但高家在清流中的名声,却比庞家还要盛上三分。
  而且高家和庞家是两个极端,庞家的女儿很热衷与权贵联姻,像是庞纯之的长女嫁入皇室,成了贵妃,次女则嫁给了襄阳王世子,做了世子妃,就连庶出的女儿,也多是与高门大户的庶子成亲。
  高家则完全不同。
  高家的女儿绝不嫁人为妾,便是皇家也一样,高家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入宫为妃。且选夫婿全不看身份地位,只看人品,甚至有一位高家嫡出的千金,嫁给了一盲人为新妇,只因这盲人之所以双目失明,正是为了救高家女。
  这位高家女自从出嫁,便恪守妇德,相夫教子,孝顺公婆,晨昏定省,从不因为身份而拿乔自傲。后来丈夫早逝,她奉养公婆一生,即使无儿无女,也未曾改嫁。
  要知道此时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绝不会有人说什么,就连她的公婆都觉得新妇年纪轻轻,不该孤单一人过日子,替她操心,她依旧心志坚定。
  当时她那身为太子太傅的祖父,只说了一句话——只要高家还有一个男丁在。就要给她养老送终。
  大约正是因着这点儿堪称迂腐的坚持,庞家虽然算是书香门第,庞老公爷的威望也不低。可在清流中的名声,到底比不上高家。
  两家的地位差不多,好几代都是同朝为官,自然免不了相互比较,说来奇怪。两家总是不相上下,在朝中为官的子弟数目,或者别的什么,都分不出高下,甚至连家里出现纨绔子弟,也赶到了一块儿。
  高枫就是高家的纨绔子弟。从小不喜读书,整日眠花醉柳,和一群狐朋狗友们胡混。而且他是庶子,不像庞元英那般被家里重视,在外面闯了祸也没人收拾,名声比庞元英可要坏上十倍百倍。
  京城里的男人们提起庞元英那是敬畏有加,提起高枫。却都免不了要翻白眼。
  直到五年之前,高家受不了高枫这个浮浪子。把他发配到定州,本来是想让他吃些苦头,好长长见识,就算是没什么大出息,好歹老老实实地成亲,最后分得一部分家产,能安安顺顺的把日子过下去。
  却没想到,就在同一年,大辽一部,八千人马忽然背弃盟约,入侵宋境,烧杀抢掠,宋朝没有准备,竟然一下子让大辽连破三州。
  当时的守军将领死伤过半,宋朝一向是文人领兵,高枫正好在定州,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竟然让他掌了兵权,那时他才仅仅十七岁,就带着三千人马,偷袭辽军,斩敌一千余人,没要俘虏,诛杀了背着辽主擅自出兵的辽国大将军,耶律璟,事后更是一鼓作气,带着人马突袭幽州,竟然一举夺回了幽州。
  从那以后,高枫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整整五年,和辽军无数次交战,虽然没有那种举国大战,都是边境冲突而已,却是每战必胜,五年来未尝一败,被辽国的将军们称为常胜将军。
  那当真是雷霆战旗所至,群雄退避三舍,威风无比。
  秦亚茹倚靠楼头,向下望去。
  此时尚是初春,前些日子刚落了冬日的最后一场雪,御街上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街道两旁摆满了鲜花,老百姓们几乎是刹那间就蜂拥而来,摩肩接踵,人挨着人。
  秦亚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她以前觉得繁华如东京,放到二十一世纪,论人口规模,也不过是个小城市,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此时一看, 到仿佛有了世界顶级明星歌星开演唱会的场面。
  北宋理学尚未深入人心,民风开放,皇帝更是出了名的亲民,连想修建皇宫都因为周围老百姓不肯搬迁而搁置,这样的朝廷,自然很难让老百姓们过于畏惧,此时高将军进京,好奇八卦的一群百姓,个个列坐楼头,言笑晏晏,丝毫不把维持秩序的御林军当一回事儿。
  秦亚茹甚至看见那位指挥使詹玉,一身轻便衣袍,同样坐在对面的茶楼上举着茶杯四顾,也不知是公干,还是为了一睹将军的风采。
  一眼看到秦娘子,詹玉还略举了举茶杯致敬。
  不多时,一阵整体划一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秦亚茹举目望去,首先入眼的是一面黄色的大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大大的宋字,紧接着就是一面漆黑的旗帜,用金色的字体绣了两个大字——‘麒麟’。最后才是‘高’字旗。
  三面旗帜迎风招展,说不出的夺目。
  高枫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是他那一千麒麟军,都是一样的装束,上身是贴身的锁子甲,看着到有些单薄,却光滑锃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每个人都是腰悬宝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