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作者:使劲儿      更新:2021-02-19 03:49      字数:4954
  那掌柜脸上更苦——若是庞小侯爷大驾光临,他一个掌柜的,哪里挡得住。又一看那银锭,神色更是凄惨。
  那上面清清楚楚地盖着官印,竟然是官银!
  他一小小客栈的掌柜,哪里敢收这种东西?看向白云生的目光,更是惊慌失措,这人不会是哪里来的江洋大盗吧!
  白云生轻轻松松,甩了甩袖子走人,却不知道那掌柜的愁得一夜之间头发白了十几根。
  第一卷均州生活 第三十三章租房
  虽说顺来客栈的掌柜的对秦亚茹母子两个颇为照顾,但毕竟是人来人往的客栈,昨日还闹了那一出,秦亚茹还是琢磨着要尽快找一座宅子搬出去住。
  那掌柜的嘴上不说,其实心里巴不得这母子俩早日离去,颇为上心,主动提出让店里的伙计们给她去打听。
  才一放出话,立时便有不少在客栈帮闲的跑来介绍,各种租赁的房屋一大堆,少的一月三五百文,多的一月要一千文左右。
  秦亚茹挑拣一番,还是觉得有些贵了,她现在虽然不算很差钱,但未来她是想要带着儿子去开封住。
  哪个来到此地的人不向往开封?
  想起在后世看过的清明上河图,想起那薄雾袅袅中,小桥流水人家,她便憧憬那样的市井风貌。
  在大宋朝,开封的老百姓被称为‘骄民’,生活之幸福,可以说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罕有的。记得以前在高枫身边看过一本以第一人称描述穿越事迹的书,里面提到了《武林旧事》,说到其作者周密都在书中忍不住感叹——‘都民素骄,非惟风俗所致,盖生长辇下,势使之然’。
  秦亚茹时常想,若是她当年勇敢一些,别那么懦弱,是不是也有机会享受这个时代‘骄民’的待遇,便是再差,也不会比在郡马府那十几年过得差了。
  她这个土生土长的宋朝人,竟然也只能和后世之人一样,通过各种书籍去揣测宋朝的风物,这是何等令人羞愧!
  这一世,她要带着儿子去开封。
  远离都城,在武当这种地方,那位郡马和郡主若是想作践她,一定能想出很多种法子,且在偏远地方,即使是百姓生活比较幸福的宋朝最昌盛的时代,也有数不尽的灾难,说不尽的痛苦。
  可是在开封却不一样,天子脚下,首善之地,那里有施药局,有慈幼局,有养济院,有漏泽园,无论怎么看,都比外地要好得多。
  秦亚茹说到底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她只是想好生养大儿子,过上幸福安稳的生活,再说,既然是在宋朝,那不是都城开封看一看,未免也太可惜。
  可是都城居大不易,开封的房子价格是一点儿都不比二十一世纪北京城便宜,寻常人家哪里买的起?就是租住,也需要大笔的花销。
  连续数日,秦亚茹带着大郎四处看宅子,不是位置不好,不大安全,就是房子太破烂狭小,根本没法子住人,各方面都没问题的,又贵的要命。
  耽搁了好长时间,还是赖三给介绍了一家牙行,发现了一处宅子,价格公道,格局也不错,十分合适。
  那要把宅子租出去的,是个父母双亡的秀才,准备出外游学,估计三五载也回不来,干脆就想找个妥善人把房子租出去,免得荒废。
  宅院便是如此,若三五年没有人气,便很难不荒废,若真如此,他回来整修,怕也要花一大笔银钱,还不如寻个妥当人,又能赚些租金,还能省下一笔翻修的费用。
  他这宅子地段极好,是在四季巷,周围邻居都是体面人家,虽非大富大贵,却也多是乡绅或者读书人,还有两家甚至出了举人。
  秦亚茹领着大郎才走到四季巷门口,看到干净整洁的石子铺成的小道,再瞧那白墙黑瓦,干干净净的民居,还有那绿树红花,心里就有三分满意。
  等到见到宅子,发现这居然是一座古宅,那朱红色的大门,虽不说雕梁画栋,却古朴雄壮,大门口还栽种了两棵桂树。
  看着这枝繁叶茂的桂树,秦亚茹一下子便想起《本草纲目》中引用《本经》的说法——治百病,养精神,和颜色,为诸药先聘通使,久服轻身不老,面生光华,媚好常如童子。
  这桂可是极好的东西!
  大郎紧紧地抓着秦亚茹的手,眼睛闪亮:“娘,我们真要住在这里?”
  在大郎幼小的心灵中,似乎也想过有一天他能住进高门大宅中去,但那是在他爹爹来接他享福之后,自从赵一坛出现,大郎虽然口中不说,其实心里早就绝了这些念想,甚至还暗中发誓,他要读书上进,将来孝敬娘亲,让她娘亲能穿最漂亮的衣服,住最好的房子。
  大郎年纪太小,他还不懂什么是好房子,或许在他心目中,所谓的好房子就和他们陈家庄族长家一般,有十几间屋宅。
  可眼前的宅子却不同,它或许并不大,但它的雅致,却是连小小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孩童,也觉得好。
  秦亚茹笑着摸了摸大郎的头,身后一直跟着他们的赖三看得很满意,大笑道:“秦娘子,这房子不错,您瞧瞧,如此厚实的墙壁,大锤子砸都不一定能砸得破,等下我给您往上面再铺上一层铁刺儿,保证就是飞檐走壁的江湖大盗,他也进不去!”
  旁边牙行的人连忙赔笑道:“三爷这是什么话,四季巷的治安好的很,往外走不了几步就是衙门口,哪个不长眼的毛贼敢到这儿来捣乱?”
  赖三怒瞪了他一眼,显然对这小子提到‘衙门’两个字很是不爽,他说到底是下九流的人物,对官府天生不喜欢,不过,嘴头却承认:“秦娘子住这儿还算安全,官府那些人别的本事没有,自己的地面总能护得住。”
  秦亚茹也是极满意,一个月三百文的价钱,很是便宜,若非那宅子主人要挑人,就这个价,再加上三倍也不够,便签了契约。
  赖三这才松了口气,数日来他被自家大哥逼着到处寻摸宅子,虽然手下有一群人可用,却也累得够呛,这会儿既然秦娘子满意,他的差事总算是圆满完成,看着秦娘子拿了钥匙,开门进屋,就乐呵呵地转头走人。
  这人是个粗胚,心思不够细腻,也不想想,这宅子刚刚租来,虽然大件的家具一应俱全,可被褥锅碗瓢盆之类,总要添置才好,他不管不顾地走了,秦亚茹领着大郎在家里转了一圈儿,准备出去采买,才发现家里只剩下自己和大郎二人。
  秦亚茹哭笑不得,不过人家好心好意,又是给寻宅子,又亲自把自己送过来,本就没多少交情,这些小事,总不好再麻烦人家。
  第一卷均州生活 第三十四章热闹
  扫视了一眼空荡荡的家,秦亚茹只好先把自家的两箱银子放在厢房里锁起来,幸亏她仔细,来的时候选了三把一看就很结实的,十分沉重的大锁,要不然家里放上这么多的现银,她就算再心宽,也要担心不已。
  不是没考虑过去钱庄存上银子,只是,秦亚茹思量她和大郎在武当县应该呆不了太久,
  若是陈文岳回返,准备迎娶柔蓝郡主的时候,她这个碍眼的前妻若是还在这儿,指不定会出什么大乱子。
  此时她无权无势,弱女子一名,哪里能和那郡主和准驸马硬抗。为了自己好,早日离开方为上策,银子还是搁在身边更令人心安。
  关上大门,秦亚茹先去车行雇了一辆马车,武当虽然并不算大,可也颇为繁华,锅碗瓢盆,衣物被褥,买起来极便宜,秦亚茹又不是个喜欢斤斤计较,讨价还价的,没多久,就把所有需要的东西都置办齐了。
  而且装了那么一大车东西,统共就花了六十五文,看得那一路帮忙拎东西的老车夫都傻眼。
  没办法,这位一露出她那张端庄文雅,漂亮娟秀的脸,无论男女老少通杀,除了那些钻到钱眼里去的奸商,对上她,个个都斯文起来,哪里还好意思宰客?到有一些厚道的商家,瞧秦亚茹在摊位前一站,就不自觉吸引过一堆客人的份上,不自觉给出成本价,还加上几样添头。
  大郎以前甚少上街,就是秦亚茹重新回到这个时代之后,也是诸事繁杂,没怎么带他出来玩耍过,到了街头,瞧见那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便是一向稳重大方的他,也忍不住露出好奇的目光。
  秦亚茹买了一串糖葫芦,看自家宝贝儿子兴高采烈地拿在手里,小心翼翼地舔舐,眼睛眯成一条细缝,可爱的不得了,心里一阵绵软,不觉露出几分笑意。
  母子两个干脆不急着赶路,慢慢悠悠地逛起集市。
  两个人刚走到一个绸缎庄门前,秦亚茹正琢磨着要不要进去扯一些布料,好给大郎多做几身衣服,脚步却忽然一顿,她猛一扭头,目光直愣愣地看向对面。
  对面是一条小巷子,巷子口立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少女容色极好,只是面上有些凄惶。
  秦亚茹看着她,目光隐隐带着几分怪异,抬脚就想走过去,可她只走了两步,就听见咣当一声,一个中年汉子倒飞出半米,撞在巷子口的墙上,随之,有一个年轻人缓缓从巷子里走出。
  那人的脚步声很稳,穿了一件儿红色长衫,青蓝色的镶边,头上戴着薄如蝉翼的金冠,手中握着一把乌鞘长剑。
  秦亚茹认不出来,这其实是大内侍卫亲军的打扮,不过,这样的打扮便是在大内侍卫亲军里面,也是独一份儿的。
  年轻男子一出来,一伸手,便抓住那少女的胳膊往身后一带,那少女却一声尖叫,链锤带打,满脸恐惧。
  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小商小贩们个个驻足,指指点点,秦亚茹皱眉,抓紧大郎的手,挤开人群就向走过去,没想到,她才一动,又有一白衣人从对面一酒楼上一跃而下,那人招呼都不打一声,随手解下腰中软剑,轻轻一抖,剑身笔直,朝着那官服男子的面上刺去。
  那男子几乎是下意识地,一扭身,一甩手,剑鞘扬起,正好挡下了这一剑,但那白衣人的动作似乎更快,手下毫不留情地劈头盖脸冲着官服男子一路猛刺。
  那男子一边招架,一边步步后退,剑也出鞘,一瞬间就过了十几招,火光四射,惊得周围的人尽皆走避。
  秦亚茹看得傻了眼——她什么时候见过这种江湖人物交手过招?本来还以为自己在二十世纪学习的防身术很有用,此时才发觉,真正碰上江湖强梁,就她那点儿本事,根本挡不住人家三五招。
  大郎也看的目瞪口呆,不过,明显比她娘亲兴奋,竟跳到绸缎庄门前的石像上面,踮着脚使劲抬着头往前张望。
  说实话,这场面真是很吸引人。
  那两个人都穿着打扮颇为不俗,长相也好,白衣的那一位,一炮飘飞,身形灵动,模样又俊俏的很,偏偏那黑衣服的也不遑多让,一张脸同样漂亮,还多了几分成熟儒雅,可这兵器相交,剑气四射的,寻常小老百姓还真是受不住。
  显然两个人也有些顾忌,在闹市中施展不开手脚,又过了几招,那白衣人忽然一收剑,退后三步,颇为轻佻地嗤笑一声:“哟,咱们大名鼎鼎的都指挥使詹玉,居然当街强抢民女,不知道这大笑话传到开封,那位相爷千金会不会气得吐血?”
  他一句话没说完,却见刚才还十分生猛的那黑衣人,忽然捂住胸,一口鲜血喷出,殷红的血花染红了青色的街道。
  周围顿时一静,那白衣人也愣住,好半天才张口结舌地咕哝:“我这张嘴平日里可没这般准……小爷我什么时候武功大进的?”
  他和这黑衣人明显是旧识,可能以前交手惯了,对彼此了解甚深,根本没想到才活动了几下,真本事还没有出,这黑衣人就会吐血。
  那黑衣人却看也不看白衣人一眼,随手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渍,便扭过头去对那还神色惶惶的少女道:“别怕,没事儿了,告诉我,和你在一起的还有多少人?”
  那少女呆愣愣地站了半天,忽然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扑到那一开始就被撞飞,倒在地上呻吟的中年汉子身边,拼命地抽打,“还阿月命来,你还阿月命来!呜呜……”
  打得她自己手掌通红,她才气喘吁吁地停手,哐当一声,跪在地上,冲黑衣人磕了两个响头,“恩人,求求你,快救救她们,我们有十六个姐妹被这人拐了来,再不去救,大家都活不成了!”
  白衣人脸色一变,一步跨上前,皱眉道:“詹玉,怎么回事儿?你不是来抓我的?”
  那黑衣人气息有些不稳,脸色也发白,面上到是镇定自若,瞟了白衣人一眼,冷道:“你的官司以后再说,眼下的事要紧。”
  ps:手臂抬不起来,去医院做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检查,花了五百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