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节
作者:点绛唇      更新:2021-02-19 02:51      字数: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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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听到家人朗朗的笑声,好像在谈论不不。我蹭地从床上爬出,一手抓住睡袍,一手拨弄着头发,匆匆跑到庭院。母亲说:〃恭喜恭喜,你女儿长大了!〃她指着庭院瓷砖上的鲜红色血滴,笑得不可抑止。
  我的不不,它来例假了。
  ()
  这是个多么伟大的早晨,不不迎接来了作为一只成熟母狗的第一天。
  几天后,附近的公狗开始来骚扰不不。我尤其喜欢一只白色的西施犬,它长得很英俊,也够威风,我叫它白马王子。还有几只体积庞大的狼狗也要来凑热闹,它们似乎要踩烂我家的门槛。就在这样的时候,流浪狗昵昵出现了。父亲说昵昵有点像非洲难民,长得真抽象。不过昵昵还有点艺术家的风范呢,毛发长长,眼神深邃。
  再过上几日,公狗们的战争分出了第一次胜负,白马王子和昵昵取得了胜利。这得益于它们两个的团结一致,它们总是守在我家的大门口,左右一只,虎势眈眈地藐视群雄。那些狗也是知难而退,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不不,它静默地观察着一切,躲在大铁门的细缝里看热闹。到后来,不不接受了这个结果,开始和白马王子以及昵昵约会。
  忠实的昵昵,它很尊重不不。在白马王子带不不去河边散步谈心的时候,昵昵还是蹲在我家门口,等待不不回来。每次白马王子送不不回家,不不看着门口的昵昵,总是感动地去舔它的小鼻子。白马王子发出〃哼哼〃的声音,骄傲地离开。昵昵并不急着回应不不的热情抚慰,而是眼神幽怨地注视着不不。它要用眼神博取不不的心(一颗刚刚学习怎么去爱的心)。
  昵昵守侯着不不,在我的家门口,不分昼夜守护了好几天。我给它东西吃,它总是不肯要。似乎要表明,在没有彻底得到不不的芳心之前,它是不会吃不不家的食物的。我故意打开铁门,放昵昵进来过夜。我怕夜晚太冷,霜露很重,昵昵会生病。但是昵昵在庭院里和不不闹了一小会,就会很自然地离开。它是只流浪狗,还没学会怎么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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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节:初恋的小母狗(3)
  昵昵的行为感动了我们一家人,当然,首先感动的是不不。它们俨然已经是一对夫妻,一起在附近跑动,和刚放学回家的邻近的孩子们耍闹。而白马王子再也没出现过,它没有昵昵的坚强和勇气,缺乏一种毅力。
  没有问题的话,不不过不久后就会当上母亲了,昵昵会成为一个父亲。看看它们是怎么养育孩子,该是很开心的事情吧。这对年轻的狗爸狗妈,会不会比它们的孩子还贪玩呢?
  我很担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不知道昵昵什么时候会离开,它离开后,不不又该怎么办?看到过一个故事,当一只母狗出车祸被撞死后,它的伴侣守着它的尸体一天一夜,不肯离开。在许多时候,动物的爱情比人更真实,更简单,更纯净。
  不不的初恋,选择了一只流浪的公狗昵昵。它们是一对般配的爱侣,奔跑在冬天的草地上,躺在庭院里沐浴阳光。
  常常听到〃畜生不如〃四个字,这是人类很实在的话语。在很多事情上,我们的确比不上畜生。
  我是不会孤独的,我看见过爱情了,所以我已经满足。这一生,有了狗们的陪伴,有了快乐的缘由,我还要奢望什么呢?爱情与我无关,它发生在我养的小母狗不不身上,又与我有了关联。我相信爱情,可是我不大相信人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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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节:打不死的泼妇
  打不死的泼妇
  小年前,一个女人给我打来电话:〃呀,你知道我是谁嘛?你猜猜……〃明显这家伙是要考验我的不仅仅是记忆力,我沉思了几秒,干巴巴地笑着,她没有让我继续难堪下去:〃我们是小学同学……〃
  这时,关于这个女人的种种才模糊地涌现出来。我准确地叫出了她的名字,随后她马上说到:〃我正月初八要结婚了……过几天,我给你送喜帖来……我挺着大肚子呢,你别笑话我……〃
  差不多十年前,我们以好姐妹相称,她暗恋着一个几乎全体女生都暗恋的男孩。彼时,我们不过是十一岁或者十二岁。那男孩和别人单挑,她义无反顾从家里偷出两把宝剑。他们人手一把,活脱脱一对江湖侠侣。而他,始终没有感激过她。
  我们念了不同的初中,我跑去她的学校看她。她一袭白色长裙,媚眼如丝,举手投足间已蜕变成俏丽女子。听闻了很多她的恋爱故事,而这一次,她是要结婚了。我等她给我送喜帖,等到了过年,等到了正月初八,她到底没有兑现诺言。后来有人证实,她确实是结婚了。至于她为什么不邀请我,我没想通。
  小学同学中,她不算是最勇敢的女子。大概是她向来勇敢,反而不会带给大家惊讶了。倒是另外有个乖乖女,斯文缄默,不声不响就当了未婚妈妈。还有一个年年是三好学生的女孩,考取了很好的大学,她读了几天毅然退学,回来念复习班。辗转中得知,她是为了心仪的男孩……他们没能考到同一所大学,她决定放下身段,再考一次,考到他的身边,考出一段爱情佳话来。当然,她成功了。目前为止,她的理想都逐一实现了。
  我没有她们勇敢,念书的时候我虽然打过架,扯烂过男生的白衬衣,踢破过课桌椅,用报纸包了砍刀去寻仇家,上课开小差,怂恿男生把大蚂蚱放到老师屁股后面,去影印室偷过试卷,躲到角落里学人家抽烟,穿拖鞋去教室,将男生的课本藏到女厕所,把男女厕所的指示牌换掉,和政教处主任吵架,气哭过几个年轻的女老师……人人觉得我坚不可摧,不是省油的灯。
  而我最后笃定要做个温柔顺从的女子,慢慢开始了自己有规有矩的生活。不敢爱,不敢被爱,不敢恨,却惟恐被恨。遮掩着,躲避着,逃窜着。大街上遇到过初恋情人,我一手拿着烤羊肉串,一手拿着烤牛肉串,他和一个女孩子远远走来,我匆忙把双手藏到背后,露出自信而优雅的笑容来。他略点头,身旁拥着一个真正柔和的女孩。在他看来,我是不怕受伤害的。他对我没有歉意,他以为我没心没肺。他走远了,我扔掉肉串,戴上墨镜,维持着最后一点雍容,渐行渐远。
  过了二十岁,我照旧不太爱哭,时常摆出泼妇的架势,叼着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偶尔拨打1860,和移动公司的客服小姐吵架,为那些莫名其妙的话费要个说法。从散漫的自由人变成了杂志社编辑,早起乘公车去上班,漠然地坐在后排,摊出无聊的杂志和报纸。和做美编的男同事吵架,放话出去我是个女权主义者。踏着高跟鞋,穿了小西装,却还是搭配着牛仔裤。有时戴一只硕大的耳环,烫黄了的小卷发荡在脖子两边,自以为野性美。四月三十日买了两双Daphne新款凉鞋,五月一日Daphne就搞起了全场打折活动。我立在Daphne门口,看着不断涌入的女人,我顿觉委屈。偏偏身边有个杀千刀的朋友,他添油加醋说我笨得像猪……五一几乎所有商家都打折的,这是个常识。他说我不像女人,如果我足够像女人,就不该横眉毛竖眼睛,把自己弄成女张飞。我露出甜润的笑容,趁他疑惑之际,狠狠踹了他一脚……用我的Daphne细高跟凉鞋。
  没有人知道,其实我最喜欢的鞋子藏在衣橱下面。那是一双咖啡色棉鞋,不是名牌,款式和祖母们常穿的那种很相似。十七岁的冬天,圣诞节,一个瘦瘦的男生递给我一个盒子。打开,看到了这双有点搞笑的棉鞋。后来,他和他的棉鞋温暖了我整个冬天。几年后,母亲整理旧物,翻出了它。我一把抢过来,穿到脚上,蹦跳着跑进房间。后来,我好像哭了,可是没有泪水,于是我滴了眼药水,对着镜子,看着透明的眼药水顺着眼角滑落下来。类似文艺片的情境,而观众也只有我一个人。
  在办公室却哭过一回,和朋友在MSN上聊天,她说:〃你挺不容易的……〃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这行字,敲了个笑脸来回应她。但是一瞬间,我泪如雨下。慌忙中,我拿起眼药水,使劲往眼睛里灌。泪水和眼药水混合着淌在脸上,弄花了我精致的妆容。我俯到办公桌上,不愿意发出呜咽声,咬住嘴唇,双手攥在一起,指甲插进手心,疼痛到无以名状。
  有同事招呼我,该是时候去食堂吃午饭了。我拿纸巾擦了泪,收拾好稍显凌乱的头发,快步前往食堂。还好赶得急,菜还挺多,我还有得选有得挑有得拣。吃饭时,我想到了减肥,想到了同事新买的漂亮的江南布衣长裙,想到了珍藏着的应急补水草本面膜,想到了家里闹皮肤过敏的狗,想到了母亲送给我的眼霜,想到了父亲做的鱼头豆腐……
  吃完了饭,我问同事:〃是不是快发工资了?〃
  得了银子,先去趟美容院。当然,我早已经笑容满面,把哭鼻子那挡子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朋友们打电话给我,表示很愿意邀请我共进晚餐。晚餐很丰盛,席间我吃了一碗酒酿丸子。便是这样,我居然醉了。我跟他们吹牛,我一再重申:〃我很强悍的,我是打不死的!〃他们没表示支持或者反对,其中有个朋友说:〃没人想打死你,你又不是苍蝇!〃
  那我是什么呢?整个晚上我都思考着,沉默着。后半夜,打雷接着下雨,我起来关窗户,风沙迷了眼,有液体从眼里溢出。这次,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哭泣了。单身公寓里年轻的单身女子,抱着一床棉被,泪雨婆娑。二十岁刚出头,可是梳妆台上种类繁多的化妆品告诉别人,我已经衰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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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败归衰败,认识我的人无一不说我勇敢。除了勇敢,他们还夸奖我坚韧,坚强,坚定,坚硬。我不揭穿他们善意的谎言,继续朝着无坚不催的道路前行。走累了,趴到地上歇着;歇饱了,站起来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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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节:白狐
  寇洵,1981年5月生,河南卢氏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大学期间开始写作,在各种文学刊物诗歌、小说百余首(篇),作品散见《星星》诗刊、《敦煌》诗刊、《短篇小说》、《小小说月刊》、《百花园》等刊物。现为《东京文学》杂志社编辑。
  白 狐
  我后来才意识到,白狐只存在于我的想象,那个在雪地中奔跑的精灵,我并不曾真的见过。但我却吃过白狐的肉。那时候,每年冬天,村里都会有人上山去捉白狐,据说,白狐的皮很值钱,很多人都是冲着这个去的。自然,很多时候,他们都不会空着手回来。捉到了白狐,他们将皮剥下来留着换钱,剩下肉,自己留着慢慢享用。有时,他们也会给邻居送一点。我就是在那时候,吃到了白狐肉。
  母亲把邻居送来的一小块肉切成丁拌在卤面里。那种味道,多少年以后,我都不曾忘记。
  白狐在我们那里还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白妹子〃。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但它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很好。〃白妹子〃,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啊,它所散发的气息一度令我着迷。那些年的冬天,我凭窗而坐,眼前总是闪过一个美丽的女子,她一身白衣,在洁白的雪地上踽踽独行。我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很多时候,我的心跟着她在屋外的雪地上飘呀飘。很久以后,我终于知道她是我乡间的妹子,她是我的白狐。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我到底没有见过白狐。它长什么样,我想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是那些上山捉白狐的人一定知道,他们是见过白狐的。他们会循着白狐的足迹,找到白狐藏身的山洞。然后,堵着洞口,找一堆柴火,点着了,用烟熏。浓烟翻滚着进入洞中,躲在里面的白狐就待不住了。它们通常会铤而走险,不顾一切地往洞外窜。但它们很少有逃脱的,洞口早被把的严严实实,它们一窜到洞口就被人捉了。我曾听从山上回来的人说,很多时候,白狐宁愿被熏死也不出洞。我想象不出它们被活活熏死是什么感觉,我总觉得,这有点太过残忍。
  在我的感觉里,白狐是属于冬天的。其他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