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乐乐陶陶      更新:2021-02-19 02:39      字数:4911
  低。
  倾城很为怀璧担忧,因为他瞧出了端睨。那中年男人的力气似乎是无尽的,而且战术妖孽得很。而怀璧始终是靠变化莫测的招式取胜。只怕时间一长,对他极为不利。
  怀璧似乎也清楚自己的劣势,他边战边跟倾城说:“倾城,你快走。”‘
  倾城摇头,“我不走,要死,我跟你一起。”这一次,他不想懦弱的逃避。
  “说什么废话呢,师兄说过,有我在,你就不会死——”怀璧显然生气了,该死的倾城,怎么就那么不相信他呢。
  那中年男人最开始出招还算含蓄,可是与怀璧大战了几个回合,毫无先机可站,也就毫无忌惮的用起新招数来。他张开血盆大口,一股黑烟就从他嘴巴里喷出来。呛得倾城连连咳嗽不说,浑身还没劲。
  倾城杵在那儿,他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帮助怀璧。他好几次都伸出手,可是发现自己的手柔弱无力,他的手又偷偷的捏成了拳头。他能做什么?什么都不能,因为他没有力气。
  为什么怀璧好像不怕这些黑色烟雾?
  倾城绝不做袖手旁观的人,因为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怀璧从他眼前离开。
  倾城掏出袖口的小飞刀,心生一计,他趁中年男人和怀璧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以闪电的速度,狠狠的向背对他的棕人刺去。棕人的背,瞬间就流了好多血……吃痛的棕人气极败坏,倾城暗叫不妙,果然,那男人双手运气,那背上的窟窿竟然瞬间痊愈。看得从不相信玄论的倾城目瞪口呆。
  “倾城,我叫你快走,你为什么不听话?”怀璧怒斥道。
  倾城无法相信他一个人能掌控全局,因为他发现怀璧有死不对劲——怀璧的声音气若游丝。
  “九师兄,你怎么了?”倾城忽然心生恐惧,他从来不惧死亡,可是为什么,那么害怕怀璧死亡?
  怀璧似乎坚持不住了,他心急的喊道:“倾城,你快逃,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而中年男人的弯刀,就借机抵在怀璧面前。“你以为你是谁?能救下我要杀的人?”
  “区区灵兽王,还不配知道我的名字。”怀璧傲慢非凡。
  那中年男人无比好奇:“你竟然能一眼看出我们的身份,想必是个不简单的人物,非常不简单的人物。”
  怀璧盯着倾城,“倾城,记住这个人的样子,为师兄们报仇。”忽然,怀璧的瞳子里跃出一道闪电,那是从他的身体内聚集的力量,怀璧的身体被闪电劈出两半,两半躯壳忽然将那中年男人包裹,然后闪电变成强光,光芒华丽得令人睁不开眼,倾城看到光芒里有一朵好大好大的王莲,那么洁白无暇,那一定是怀璧的化身,一瞬间怀璧和那中年男人不见踪影。
  “师兄。”倾城的喉咙发出低沉的声音。瞳孔无限放大。“不见了?怎么都不见了?”
  怀璧用他的生命,带走了敌人,换来了倾城的安全。倾城驻留在原地,仰望着天空。怀璧的天籁之音,一遍又一遍,萦绕在倾城的耳畔——
  “倾城,你快逃,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倾城,你快逃,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倾城,记住这个人的样子,为师兄们报仇。”
  “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倾城活着,真的是他们的延续吗?倾城问自己。
  死亡之魂,十三个特工,如今只剩下倾城。
  倾城走出死亡之魂,任阳光射在自己的身上,忽然之间,又觉得自己回到了6年前。那个时候,他一无所有,是个没有记忆的流浪儿。
  6年后,他还是和那个时候一样,孤身一人。不同的是,他拥有一段美好却悲恸的回忆。
  如果消灵散能够洗去这些痛苦的回忆,倾城真的愿意,喝下所有的消灵散,从此便没有烦恼。
  可是,师兄们的仇恨呢?
  大师兄弄尘,二师兄苏墨,三师兄风飞,四师兄舞月,五师兄周洲,六师兄天问,七师兄梅溪,八师兄红叶,九师兄怀璧,十师兄封水,十一师兄诺晨,十二师兄冷若——
  他们哪个,不是因他而死?
  冷若死在去接他的路上!
  弄尘死在去暗杀敌人的路上!
  苏墨死在卧室里!
  舞月、周洲、梅溪、红叶死于暗杀,倾城甚至懦弱到没有勇气去面对他们的死亡——
  封水宛如飞蛾扑火,壮烈牺牲,只为了让倾城能够强大到保护自己!
  诺晨死于自杀!
  怀璧,怀璧为救倾城,与敌人同归于尽——
  倾城,你的身上有这么多情债,你有什么资格死亡?
  你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倾城忽然觉得,肩上的责任好重大。倾城要执行生为特工的最后一个使命:
  那就是最后一次身为保镖,被保护人就是他自己。
  倾城做出决定前,不预备再去见亚父了。总是心存侥幸,只要他不亲眼目睹亚父的死亡,他就会觉得,亚父还活着一样。
  第20章 轮回计划
  李密斯实验室。
  握着samsara配方,李密斯的手在微微颤抖。“倾城,这个实验,真的能让人进入轮回?”
  倾城微眯着修长的秀眸,眼神是前所未有的空洞,死死的盯着白色的天花板。
  那里是天堂还是地狱?
  “倾城,这样会死人的。”李密斯的声音都开始发抖。
  “你不是说,圭村溪是分子生物学的鼻祖吗?他的配方,你不想试试嘛?”倾城慵懒的说,对李密斯的打扰有些不耐烦。
  李密斯盯着倾城,他一副大无畏的等死的表情,真叫他感到恶心。这个世界上哪个人不是把命看得比金子重,可是倾城却甘愿作为实验对象,将自己躺在砧板上,等着手术刀的制裁。
  他是疯了吧?
  他发誓,待会他用刀的时候,要让他痛的哭爹喊娘,打死他也不会对他用麻药,谁叫他那么想死?
  “倾城,如果实验失败了,你不会怪我吧?”
  “会,我化成厉鬼也要拖你下地狱。所以,你最好别失败。”
  李密斯将手术刀丢在砧板上,开始罢工,“那我不做了,这samsara配方步骤繁琐,而且每一步都不能出错,我怕我做不到,让你枉费了性命。”
  倾城恶狠狠的瞪着他,“你再啰嗦,我就杀了你。”一把飞刀抵在李密斯的脖子上。
  “知道美国那些记入史册的悬案,是谁做的吗?”
  李密斯瞳孔睁大,“难道……难道……是你?”
  “知道就好。”
  李密斯将倾城的飞刀推开,“你真会说笑,像你这么贵气非凡的公子哥,会杀人?你以为我三岁小孩啊?”
  啪——飞刀从李密斯的脑门掠过,刺入前方的放大镜正中心。随即,放大镜的展览柜轰然坍塌——李密斯目瞪口呆。
  放大镜碎了一地就够震撼了,这沉重的展览柜怎么也会坍塌呢,不过就是一把小小的不起眼的飞刀而已。
  拭去偷偷沁出的细密汗珠,李密斯说话开始发抖,“你说怎么做,我听你的。”
  “去,准备实验的器具。”倾城懒洋洋的命令道。
  李密斯开始手慌脚乱的准备器皿——器皿不是摔破就是碰撞出叮当的声音。
  李密斯以为倾城看到他这么忙乱就会下令停止这个实验,可是没有。倾城悠哉乐哉的躺在砧板上,一边翻着小人书,一边用余光注视着他的试验流程。他出错的时候,倾城就有气无力顶不耐烦的动动嘴皮子提醒他一下。
  李密斯不知道,倾城从哪里来的盲目信任,对他的技术竟然毫无怀疑。
  李密斯在倾城有意无意的提醒下,他竟然发现自己很有效率的记下了实验的所有流程。
  倾城是天才,绝对的天才。
  倾城头脑发达,基因优良,据检查他的基因组中无一劣质基因,换句话说,倾城的基因是全球基因库里最完美无瑕疵的一个。更精密的仪器测得,倾城的基因在优良基因库中排榜居首。
  像倾城这样的人死了,多可惜啊。
  李密斯此刻要的,正是倾城最最宝贵的基因。倾城年轻苍翠的性命即将嘎然而止。倾城的脑子里放映着一幕幕与师兄们有关的画面——
  死亡之魂组织近来遭到匿名谋杀,前十二号特工在短短半月的时间里都因各种不明的原因死于非命。
  强大无敌的死亡之魂竟不能找到关于凶手的任何讯息,连对方是人是鬼还是怪兽都是个谜。
  半月杀掉十二个人。而且是全球最精英的特工。
  今天就是倾城的死期。
  倾城死了,死亡之魂彻底瓦解,至于亚父,他已经苍老,无力回天。
  应众位师兄的死前遗愿,倾城决定要好好的活着,活着才有希望。而能够让倾城躲过此劫的方式,便是封水的samsara计划,用专业的术语来说,就是轮回计划。
  倾城死亡,倾城的灵魂记忆轮回重生,这样可以躲避敌人的追杀。
  倾城研究了下samsara配方,那其实就是转基因计划,只不过是将他的遗传基因,完好无损的转移到新的胚胎,然后成长成一个拥有前世灵魂的新生儿。
  “倾城,我会提取你干细胞里的所有优良基因,毫无保留。”李密斯一边穿白大褂一边取出铺满各种器皿的托盘。
  “你就不能直接选择一个最好的干细胞嘛?要那么多做什么?”倾城气呼呼的质问道。
  汗,李密斯这不是怕自己实验失败,所以多预备一些材料吗?
  倾城叹了口气,“封水师兄怎么会选择你这种白痴执行samsara计划。”
  李密斯很委屈的在心里嘀咕道,不是我白痴,是你太过聪明,有本事,你找其他人做啊1
  远距离检查了一下李密斯的器皿,确认毫无差错后,才松下气来。他可不想,因为缺失某一个基因序列而导致来生是某一方面的偏瘫。
  “我会尽量保留你前世的记忆。”
  倾城立马在脑子里衡量了一下失忆的利弊,最后,因为实在舍不得自己二十一年猪狗不如的生活换来的一流身手,最终决定还是不要失忆好。“那是必须的。”李密斯将托盘放在实验桌上,倾城很配合的躺在桌子上。
  “基因随时发生不定向的变异。”李密斯提醒他。“你可能下辈子是个傻子——”
  倾城瞪了他一眼,“这个我知道。”废话,他的专业知识又不比他差,封水师兄交给他的生化原理他早已烂熟于心。
  “当然,有可能向好的方向变异,但是——也有可能向坏的方向变异。”李密斯继续说一些倾城早已烂熟于心的道理。“不过,你是知道的,变异都是微小的,众多微小变异的积累才能产生真正生物学上的性状差异。所以,你大可放心,你的这些优良的性状基本上是不会遗失的。除非——意外。”
  倾城瞪了他一眼,罗嗦。然后警戒性的提醒道:“你最好别让意外出现,否则,我让你不得好死。”说完闭上眼。
  李密斯忍不住暗暗笑起来,“你都投胎去了,还怎么找我?”
  “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开始吧。”倾城不耐烦的催促他,该死的李密斯,罗嗦。
  李密斯的手覆上他的眼睛。“为了保持基因的灵敏性,试验不预备采取麻醉状态。你得忍着点。”
  倾城微怔,然后点头。“来吧,利索点,我也就少痛一点。”提着嗓子眼等着李密斯动手。
  “你还有回头的余地。”在倾城提着嗓子眼等了半天后,满以为李密斯正专心致志的在准备实验的前奏步骤,殊不知他却忽然迸出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让倾城颇为恼火。“不必。”很生气哦!
  “我只是需要你的基因而已,你可以不死的?”李密斯焦灼的争取,希望倾城能够回心转意。
  “二十年后,有一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出现在你面前,你知道那是什么感受吗?”倾城无法容忍他的复制品与他这个原型撞衫的事情。他宁愿死,也不要这种事情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一定要死?”
  “是非死不可。”
  李密斯转身抹泪,声音异常。“我尊重你的要求。”
  倾城徐徐睁开眼,看见李密斯闪闪亮的眸子,语气就软了下来。“samsara计划里,我必死无疑。如果不遵照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就会功亏一篑。”
  倾城抬了手腕,瞄了一眼黑色经典的手表,“今夜零点后,你必须将我的尸骸处理干净。提取的基因,寄回死亡之魂。”
  李密斯一愕,“我还要做这个?”好像是额外的任务,事先没有说好的。
  “我会给你钱。”倾城说。
  “我们会将你的基因通过组织培养的方式形成胚胎,然后置入你的代孕母亲子宫内,哦,你对对方有什么要求?我尽量满足你。”李密斯完全妥协于倾城。
  倾城想了想,“没有特别的,只要对方的性染色体有一个y就行。”【注:y是男人性染色体的标志】
  “那是自然。”李密斯被倾城临死之前的从容不迫逗笑了。
  “无论是谁得到你的基因,都将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李密斯说的是实话,基因决定人的性状,无论是倾城绝色的外表,还是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