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节
作者:谁与争疯      更新:2021-02-18 08:27      字数:4818
  这就是结局?
  小方站在门口,大脑一片空白。只有,心在动,动得憋屈、窝囊、难受。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这是最后一面?这是最后一刻?
  不!
  小方突然回过头推开门,龙琪站在他面前,正盯着他,脸上是种难得一见的伤感,伤于世事变更无常,感于悲欢离合无情。
  他看着她,他也看着她,她与他之间只有一尺,彼此清清楚楚地看着,又无比绝望地看着──咫尺天涯!
  亲切可感,呼吸可闻,让你心动,心动却不可以行动,于是动着,也痛着。
  “我这次真的要走了。”
  真的。
  她点点头,“不要回头。”
  他转过身,向前看,外面,是一派明媚的秋光。他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如果有下辈子,你愿不愿意作一只老鼠?”
  她沉默了半天后,“我想作猫。”
  他心里一沉,她要作猫,她不想跟我在田野里觅食,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依偎……她不想,她真的不想吗?
  还是对今生灰心,连下世也不愿有了?
  他看她,门已经阖上了,冰冷的门,就像冰冷的离别。她在门后,在命运之后。跟他错开,隔着薄薄的一层,却似千山万水。
  他叹了口气,手背上突然一凉,我也哭了吗?为什么?因为今生无着,来世也无际吗?为什么人有时会活得这么飘忽,什么也把握不住,甚至包括一个承诺?
  他在秋色中走着,秋色也在他之中走着,两重萧瑟酝酿出一种凄冷……不堪想不堪看……我要结婚了,我不想;我要离开她,我不想。为什么不想做的事却非要去做?我可以不做!但,我真的可以不做吗?
  “为什么这么失魂落魄?”刘雪花站在他面前。她什么时候出现的,他都没发觉。
  “你认为老鼠和猫可以成为一家吗?”不知为什么,每次面对刘雪花,小方总想把心里的不痛快全说出来。
  “能不能成为一家我不知道,不过,”刘雪花轻轻地说,“要是有一只猫蹲在老鼠身边,我想别的老鼠恐怕是不敢跟猫抢什么吧?”
  噢,原来是这样!
  刘雪花看他想开了,说:“她去了后花园。”
  “可是我……”
  刘雪花说:“这世上的事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想做的,一种是自己觉得应该去做的。做想做的事让自己快乐,做应该做的事让别人快乐。按道理说,做人不好太自私,但,如果一个人他自己都没快乐,又怎么会让别人快乐?”
  小方在沉吟片刻,“她不想见我。”
  刘雪花摇头,“想与不想,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小方听到这里,脚步已经向后花园移去。
  看着他的背影,杨小玉从花架下出来,“老刘,真有你的。”
  刘雪花意味深长地,“别高兴太早,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我还就高兴了,陆薇她能有多大的魅力?我就不信她能把小方拿住!”
  “这你可就错了,现在跟‘她’抢小方的,不是陆薇。”刘雪花轻轻而言。
  “还有谁?”杨小玉吃惊,又冒出一个情敌?
  刘雪花叹息,“这个敌人更可怕,它就是──良心。”
  杨小玉沉默了,是的,人最难过的,往往是自己那一关。
  龙琪在后花园的一棵花树下面。秋天的花,已呈败相,舒展出浅浅的欲要退隐的倦意,这一份的恬静安然,倒显出一种别样的清丽。
  人也是一样,她的身上,带着一种疲惫,削减掉她平日的几分锐气,增了几分柔和。
  我跟她说点什么?
  小方慢慢地走过去,心在咚咚狂跳,每次见她,心情都是这么动荡、这么激越,不,甚至不要见她,只要想起她,一颗心就像火山在喷发……
  龙琪的脸色也是一片苍白,她的心里也是一样的激动吧?感情就是一种共鸣。
  既然是共鸣,还用说什么吗?他轻轻站在她身边,顿时有说不出的心甜意恰。这一刻,是难得的,是要上天特别赐福的。如果说百年修得同般渡,为了这一刻,上辈子是不是苦苦修炼过?
  又是不是因为急于想在这个轮回相遇,所以急急地投胎,结果只得了这一刻?
  若早知道相遇这么美,一定会修上一千年;若早知道相遇后的别离这么伤,一定得再修上一千年,让相遇永恒……
  他和她都看着前面,前面是一丛菊花,开得正欢。这是它们的季节。
  小方心跳着,他要过这一关了。
  小方交待了上官文华几句就走了,他一定是去找龙琪了。看他那副焦头烂额的惨相就知道。但叫人纳闷,明明他最上心的人是龙琪,他现在却要跟陆薇结婚。
  其实自从文室的案子出来后,上官发现他们的方队最热衷的就是往龙琪的酒店跑,他给自己的借口是怀疑龙琪是凶手并竭力证明这一点。但上官看得很清楚,在他们方队的潜意识里,他根本就不是想证明她杀了人,而是想证明她根本就没有杀人。
  他根本就是喜欢人家,昨天看到他俩公开地眉来眼去,上官就更认定了这一点。──哼,当我是瞎子?我的视力可以作空军。
  那么,话说回来,如果方队他真的要剔除龙琪在文室命案中的嫌疑,那,他应该怎么做?
  ──最后一招,去文室的家里看看有什么线索留下。
  对,我也去。去看看。
  上官把车停在龙琪的别墅外。真阔气。她想。
  大门是虚掩着的,上官心里一动,为什么?她向前走了几步,发现了龙欢丢在地上的帽子。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她想。
  她戴上手套,推开门。一眼就发现了扔在沙发的那件风衣。11月1日晚,龙琪回来过。上官也发现了这一点。
  她回来过?那为什么匆匆忙忙又走了?而且走得这么急,连外衣也来不及拿。再者,如果她只是想拿点东西什么的,她不应该把风衣脱下,拿上就走更符合她的个性。她跟文室的感情并不好。没什么好说的。既然她把外衣放在这里,那就是想逗留一阵,但她却匆匆地走了。
  为什么?
  文室的死亡时间是晚上11点5分,龙琪大酒店距她的家30分钟的路程,也就是说,龙琪到家的时间应该是晚上10点半不到。
  那一个独居的男子,在这个时间不会就上床睡觉吧?
  难道龙琪在客厅遇上正看电视的文室,他对她进行搔扰,然后龙琪夺门而去?上官摇头,首先,他们结婚十多年了,应该没那种激情了;再者,以龙琪的手下功夫,文室要真敢这么做,恐怕这里就是凶案第一现场。
  上官上了楼。她先推开的是文室的卧室。
  凌乱。这是第一印象。然后,才是豪华与气派。最后,她看到茶几的烟灰缸里有个烟蒂。她用镊子夹起来,上面有淡淡的唇印,是口红印。显然,这不应该是文室的。
  龙琪,龙琪在这里坐过,还抽完了一支烟。她的口红就是这个颜色。很淡、很滋润。
  是什么原因让她停留?停留在丈夫的卧室?
  上官这时看到了门后的手机,这手机不是文室的,如果是,十天过去,早该没电了。有人来过,然后发生了突然变故,所以连手机都丢了。这人是谁?她摁了几下手机中的储存号码,其中一个很熟悉,拨过去,竟然是杨小玉。
  “咦,上官,你拿着你们方队的手机?”对方的声音无比地吃惊。
  这是方队的手机,新手机。上官没见过。一定是龙琪给他的。这个家伙!
  对,他来过!!
  ──龙琪来过,文室死了;方队来过,要跟陆薇结婚。
  这两者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
  上官缓缓地在龙琪坐过的那张沙发上坐下,视线一展,发现这沙发正对着床。双人床。如果文室当时不在,她没理由一个人坐在这里抽烟,楼上卧室多的是;如果文室当时在床上,龙琪会有兴趣坐着看他?若她对他真的有兴趣,她也应该在床上。他们可是合法的。
  那么,她坐在这里,应该是床上有了特别的“景观”。值得一观。
  上官猛地站起来,走到床前,被褥有些乱,枕头倒摆得很整齐,雪白的枕巾上,有一根长发,不,两根。──女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在文室的床上。
  这的确值得一“观”了。
  上官又折回门口,想像着龙琪当时的反应。她会怎么做?一哭二闹三上吊?
  上官摇头。龙大老板恐怕缺少那段“浪漫”情怀。
  她会坐在这里静静地抽烟,然后说点不咸不淡的话,潇洒地走掉。而这种潇洒,会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她很会创造这类气氛。不,应该说,她本身就带有这种“煞气”。
  于是文室顶不住,心虚了,追上去。酒店成了他的断魂台……
  现在的关键是,那个女人是谁?
  “我想跟你说说陆薇。”
  沉默了很久后,小方开口了。
  而他开口说的,却是别人,一个拦在“他”与“她”之间的别人。
  龙琪将视线从无边秋色中收回,看着他,眼中也藏着无限秋色。暮秋的的颜色。
  小方也看着她,一副大肠于斯时斯刻百转千回,千回百转,“陆薇”这两个字让他很难开口,却又必须开口,关于陆薇,关于他和陆薇的婚事,他一定要给龙琪一个交待,他不能让一个结,打在她心里。
  他思量了又思量,该说的,一句都不能少说。
  “那年,我20岁……她很漂亮,穿得衣服更漂亮,人又活泼,跟她走在街上,几乎所有的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我,我很陶醉、很得意。她出身好,常跟我说她家里如何如何,相反,我从小到大一直过穷日子,她那种生活状态,几乎就是我的理想,跟她一起,就像与梦同行……我是不是很虚荣?很经不起诱惑?”
  说到这里,小方问。
  龙琪摇了摇头。对于一个人来说,富裕与美就是美好生活的象征,要不,上帝为什么创造财富与美丽呢?
  小方继续:“最初的3年我在北京上学,跟她不常见到,我将要毕业时,她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跟她走,说这里很美,反正我也没什么亲人了,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只要能作警察,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再者,也许是我到了找对象的年龄……”
  人到年龄找对象,就像到时间吃饭一样,饿不饿,都得有这个程序。
  小方停顿了一下,“就像所有人一样,我跟她逛商店逛公园看电影溜马路饭店里吃饭……我以为这就是‘喜欢’,因为别人也是这么一步步走的,然后走到婚姻,然后生孩子,然后是一辈子。别人的心里想什么我看不到,我只看到别人都在按部就班地走,那我也走。跟着人群走,就算错,也错得安稳、错得踏实。”
  一个人要安全活着,最简单的一点,就是跟别人一样。我们的国度拒绝“脱俗”。脱俗意味着脱轨。
  龙琪听到这里暗暗叹息,她跟文室的婚姻就是这样的。
  “我们一直很平静,当然,也有不少矛盾,因为我们两个出身环境完全不一样,算了,这个就不说了。大体来说还算良好,直到两年前……”
  小方又停顿了一下。
  “两年前,我们开始注意陆星,他涉嫌几宗大案,走私,还有毒品……有天接到线报,说从南边来了批枪枝军火,我们去码头布控,结果走漏风声,对方火力好,我们牺牲了一个伤了三个,牺牲的那个同事孩子刚满月。末了回到局里,在大门口,陆薇在那站着,等我,这时,所有的同事都看着她和我,那目光,像刀子。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什么叫: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其实大家都知道不干陆薇的事,可谁叫她是陆星的妹妹。人都是容易迁怒的。那以后,队里的同事,对陆薇有了芥蒂,当然,他们为人都比较成熟,或者,也因为陆薇的身份,所以,情绪不会带到面子上。疙瘩只结在心里。”
  小方的声音低了下来,伸手接住风中的一片落花。
  “其实这个疙瘩,也一样结在我的心里。因为对我们作刑警的来说,同生共死这四个字是真真切切的,战友就倒在你身边,血流如注,你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生命枯萎冰冷……那是一种致命的煎熬。那以后我每次看到陆薇的脸,就不由要想起陆星。”
  唉,这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爱,又哪有无缘无故的恨。
  风起于青萍之末,我们没看到风起,只看到风吹。
  “知道陆星一直在幕后垂帘,却找不着他的把柄,后来好几次的抓捕行动也都失败了。对方好像能预感到我们将要做什么。因为这个,我们政委暗示我,要我利用跟陆薇的关系去接近陆星。我拒绝了。我可以像游自力那样去最危险的地方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