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作者:谁与争疯      更新:2021-02-18 08:26      字数:4816
  扈平笑了笑,“没什么,只是有天看到你抱着炸弹在街上狂奔,我又正好骑车路过,我会对你说:小姐请上车,我带你一程。”
  “也许炸弹在半路就会引爆。”
  “我愿意的!”
  “可这次我们丢的也许不光是一条命,还有名誉,我们会被人唾骂。”
  “我愿意!”
  “值得吗?”
  “如果乔烟眉当初觉得值得,我也一样认为值得。”
  逛街是件快乐的事,如果有钱的话,反之,则是件伤心的事。杨小玉现在可谓是快乐无极限,她兜里揣着一大笔钱,就像脸上快出浆的痘子,有种一挤为破的快感。
  她带乔烟眉进了益百商场,这是一家综合性的大商场,一共12楼,从衣服鞋帽珠宝化妆品到家居电器饰物,应有尽有。两个姑娘在闪烁的珠宝手饰、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及五光十色的名牌服装中穿梭。啧啧称叹。
  “你喜欢这些吗?”杨小玉。
  “喜欢!”乔烟眉很干脆地回答。不喜欢珠宝化妆品及漂亮衣服的女人不是对自己绝望,就是对整个世界绝望。
  “那你要是喜欢,却又得不到呢?”
  “依然喜欢。”
  “得不到还喜欢什么?”杨小玉纳了闷。
  “你知道人最可怕的是什么吗?”乔烟眉问。
  “没钱。”杨小玉很干脆。
  “不!”乔烟眉摇头,“是有钱却买不到想要的东西。那才是最绝望的恐慌。”
  她停顿了一下,“像三年困难时期,物质极度匮乏,人们都饿疯了,手中握着钱却不能变成馒头面包。所以当我看到市面如此繁华,各式各样的货物亮闪闪地摆在那里时,我得到的至少是一个安慰──我,生活在一个物质富庶的时代,如果我有钱,我就可以得到,而不是有钱,也买不到。”
  杨小玉看着她,沉默了片刻,走到珠宝柜台前,让售货员小姐拿过一颗钻石戒指。
  “喜欢吗?”
  乔烟眉将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璀璨钻石与她优美白皙的手指相映成辉,她笑了笑说:“很美,但我不喜欢。”
  “为什么?”杨小玉皱眉。──这家伙难道非得事事与众不同?
  “你知道钻石还有个名字叫什么吗?”
  “叫什么?”
  “滴血钻石。是南非的黑人小孩子为了赚得一口饭吃在矿井中以生命的代价挖来这些钻石。所以,我不敢戴,那上面附有冤魂。”
  杨小玉被她说得浑身一颤。
  “你怕冤魂来找你?”
  “不,他们不会来找我,他们应该去找自己灵魂的家园。这一辈子,他们艰难屈辱地匆匆而过,希望他们来生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好的命运。”乔烟眉把手指上戒指摘下。
  杨小玉看着她,“你别傻了,你不买来戴,别人也会的。”
  “别人我管不了,但我能管得了我自己,只要我做了我就心安了。”
  “傻瓜,钻石是象征永恒的,比如永恒的爱情。”
  “爱情?”乔烟眉口气中带着一丝嘲笑,“一块冰冷的石头,又怎么能代表火热的心?难道我们人类的爱情是在石头上拴着而不是在心里跳动着吗?其实,能不能永恒,根本就无关于钻石,只在于人的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与其寄希望于外物,不如求诸于内心。钻石恒永久,一颗永流传。说得好,钻石一定会永久,而爱情,肯定不会长命。”
  “你胡说吧。爱情怎么不长命,那梁山伯与祝英台呢?”杨小玉不赞成对方的观点。
  “他们两个已经死了。对于一个死人而言,爱与不爱又有什么?眼睛一闭,万事皆休。”
  “他们没死,变成了蝴蝶。”
  “弱智,你给我变个蝴蝶我看看。”乔烟眉嗤笑,“就算变了又如何?命都没了,还图那个虚名作什么!”
  “这说明他们永远活在人们心中,精神永存。”
  “是啊,既然有了精神,还要钻石做什么?”──那岂不是头上安头,嘴上安嘴?
  杨小玉语塞。──若梁祝真的化蝶,那轻盈的翅膀上挂得住沉甸甸的钻石吗?再说,祝英台若贪图钻石,又怎么会傻到跟梁山伯去化蝶?在人世间作一对柴米夫妻享受生活的万千滋味不是更符合人性吗?
  乔烟眉放下钻戒离开珠宝柜台。
  “喂,你真的不要吗?”杨小玉在她身后喊。
  “不要,我怕在某一个静静的深夜,那可怜的皮肤像巧克力一样的小黑孩子的血,真的从钻石中滴出来,叮咚有声……他在哀泣。”
  乔烟眉边走边说。杨小玉追上她,“你太多情了吧?天哪,幸亏你不是明星大腕,否则让你这么一说,谁家结婚敢买这滴着鲜血的钻石,珠宝商我看也非破产不可。”
  乔烟眉停下脚步,看着杨小玉,“会吗?”
  “不会吗?”
  “会吗?”
  “不会吗?”
  两个姑娘的眼睛盯着对方。
  乔烟眉微微一笑,“放心吧,珠宝商绝不会破产,钻石也照卖不误。因为,钻石并不象征爱情,它象征财富。所谓人为财死。有的人为了钱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又怎么会顾及他人?滴不滴血的又有什么关系?谁又会在乎?”
  是啊,谁又会在乎呢?他人生死,与我何干。
  “其实世上好多美丽的东西都是血淋淋的。”乔烟眉说。
  “比如──”
  “比如珍珠。珍珠是蚌用血和肉加上痛苦磨砺出来的,可是被人类一刀就给掠夺走了,还搭上蚌自己的一条命。再比如,貂皮。活生生地从貂儿身上把皮剥下来,还带着貂儿的体温沾有貂儿的血丝……”
  “让你这么一说,这世上的人全成了强盗。”杨小玉吸着气。
  “哪里!”乔烟眉微笑,“善人多的是。打开电视,你可以看到有很多穿着貂皮,挂着珍珠项链,戴着滴血钻戒,吃着猴脑熊掌的人在到处作善事……”
  杨小玉看着说话者,打了个寒颤。世上有些事,就不能细想。
  “算了,开玩笑的,其实我也一样吃猪肉啃骨头,不是什么好鸟儿。”乔烟眉笑。
  杨小玉听对方这么说,也笑了,“那你刚才说那么多废话!”
  “你看你,这就叫作秀。”
  “哇,你该不是在试探我的诚意吧?我真的是想花钱的。那个钻戒才两万多一点。如果觉得钻石不好,选点别的?”杨小玉很诚心。
  乔烟眉笑了笑,“我什么也不想要,真没多大意思。”
  杨小玉跟她并肩走着,说:“你跟我们老板一样,她也是不喜欢戴首饰。不过她是因为太骄傲,她说──我就是天下至宝,还要什么陪衬?”
  乔烟眉感慨,“她有资格那么想,也有资格那么说。”
  “那你呢?”
  “我?”乔烟眉笑了,“我其实也不是不喜欢首饰,只是觉得这个商场里还有比首饰更昂贵的。我哪能这么容易便宜了你。你准备放血吧!”
  杨小玉看着她。
  “江远哲也来了,就住在龙琪大酒店。”欧阳明说,他问:“知道江远哲其人吗?”
  “您会告诉我的。”
  欧阳明笑了,这小子能沉得住气了。
  “江远哲是广东江家的后人。他的曾爷爷江浩,曾奶奶叶沉沉,是当年风云一时的人物。叶沉沉清末民初人,从小被名动江湖的大盗司马神针收养,14岁时嫁给年仅8岁的江浩。江浩是广东某县的世家子弟,祖上曾做过几任官,还出过不少进士。到了江浩爷爷这一代,了息孤弱,江浩的父亲年纪轻轻就死了,她母亲带着他过。江氏一姓旁枝很多,大多衰落,这些穷亲戚早就盯上了江家的财产。大概为了这个,江浩的母亲才急着娶叶沉沉过门,然而,叶沉沉过门没几天,江母便神秘失踪,不久,江家遭了一场大火,家财被人抢光,叶沉沉与江浩流落江湖。
  “换了别人,也许就没事了,叶沉沉却是个硬角色,在流浪的日子里,她得到师傅司马神针的协助,培植势力,几年后,正值革命军起义,她趁风点火,一举收服了广州的所有黑势力,成立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帮会──青衣绣。中年时,她和江浩退隐江湖。后来抗战爆发,日本人诱降,被她拒绝,反挎着双枪带着她门下的徒子徒孙一同抗日。最后,江浩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夫妇二人遭汉奸暗算身亡。青衣绣的人寻仇,引起内哄。江家的后人由此移居英国。”
  说到这里,欧阳明摇头。每有外族入侵,汉奸总是比民族英雄出现得快。
  “叶沉沉年轻时做过不少烧杀抢掠的事,但因为她积极抗日,人们对她的评价很高。黑白两道中颇得人望。江远哲是她的第四代曾孙,可惜他身上没有一点先祖遗风。他父母早逝,由爷爷一手带大,从小娇生惯养,只会吃喝玩乐,他爷爷对他很不放心,生意上的事很少让他插手过问,祖孙之间矛盾丛丛。三年前,江老爷子应老友之邀去马来西亚游玩,他乘坐的私人游艇在公海被劫持,他被绑架到金三角。这件事曾轰动一时,江家的旧部几乎是倾巢出动寻人,赎金一度涨到50亿美金,但由于警方的介入绑匪没有得逞。结果,江老爷子却被乔大禹所救。”
  乔大禹!一切零碎的片断都由他的出现而衔接成一幅整图。
  “可是,江老爷子却在获救途中死了。他已经78岁了。所以乔大禹就成了江老爷子遗嘱的惟一见证人。”
  “可是,江老爷子那么大的家业,他年事又高,就从未立过遗嘱吗?”
  “肯定立过,但江远哲一直在追逐乔烟眉,为什么?”欧阳明意味深长地。
  “那就是说,遗嘱里并没有他认为他该得到的。”
  “对,而他想要的东西,简直是太重要了。”
  “到底是什么?”
  “叶沉沉是个很有远见的女人,在青衣绣创立之初,她就勒令她的门下转行正当生意。广州水陆两便,又恰逢乱世,不出几年,青衣绣的势力便渗进了各行各业,有的甚至还踏入仕途,像模像样地做起了高官。江家的势力还不断地向东南亚一带扩张,连英国、法国都有她投资的房地产和饭店。这个女人用人方面也很有手段,她的门下众人对她忠心耿耿,他们曾盟誓,若江家一旦有事,必倾力想帮。百年来,也没什么大事,但江家的人手中一直握有青衣绣的信物,只要信物一出,就可以号令江家的旧部。”
  小方听得入神,“可是,年代久远,那个信物真的管用吗?”
  “大陆的黑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被扫荡一空,但海外的黑社会一直是一脉相承,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帮规,很严格,对自己本门的开山老祖很是敬畏。那个信物一定有用。”
  所以现在问题就出来了──青衣绣的信物现在在谁的手中?
  江老爷子已死,如果他来不及给江远哲,或者他根本就不想给江远哲的话,那,就极有可能在乔大禹手中。乔大禹现在失踪了,他最后接触过的人是乔烟眉。乔烟眉现在就成了重中之重。
  第二章
  “现在需要我做什么?”
  “倒真有一件事。”龙琪站起来,为扈平的茶杯里续上水。
  “什么事?”
  龙琪转着自己手中的杯子,“我有个员工老家山区,他从家回来时,给我带了一包蘑菇,味道特别好,他告诉我,他们那里的风景才好呢。去年暑假我就带着龙欢去了一趟。真是好,山青水秀,,更妙的是还有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那座森林就像宝库一样,野花、山菌、灌木、以及各种各样的乔木。不过可惜……”
  “什么?”扈平暗自吃惊不已,这种要命的时候,她想着的居然是跟她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一片什么原始森林。
  “那片原始森林现在正遭到破坏。那边的人取暖、做饭用的都是木柴,近年人口增加,周围的林木已经被砍光了,那片原始森林就成了土著们的下一个目标。”
  “法律不是明文规定不许砍伐森林的吗?”扈平的心思不在这里,随口敷衍。
  “法律也不能不让人活呀,用木材做燃料那是当地人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习惯。”
  “那依你之见,该如何保住那片森林呢?”
  “很简单,让那些农民用煤气。”
  扈平笑了,“以前有个皇帝,大臣们告诉他说老百姓没饭吃,他说,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我看那个皇帝是你的前身也说不定。”
  他跟龙琪开一了句玩笑。
  “我说的是真的。”龙琪却态度严肃,“我去那边考察过,觉得那里的气候挺好,温暖湿润,跟欧洲的大陆性海洋气候差不多,我就投资建了个花卉基地,今年春天从荷兰进口了一批郁金香花苗,夏天已经开花了,很美,初次试验成功,我准备再从荷兰引进一批优良花木品种,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