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节
作者:风雅颂      更新:2021-02-18 03:20      字数:5017
  “爱德华,你一定不可以有事。很快了,我已经闻到人类的味道了。你很快就可以变回那个优雅高贵的王子了。”
  真好笑,这好像是《人鱼公主》的另类版。
  如果爱德华喝我的血有救,要我多多血都不怕。
  可是我不敢冒险,如果我的血对他身体中中的“百日”没用怎么办?如果我的血不像自己想像的那么神,喝了我的血不但没有解毒,还留下什么我不知道的后遗症怎么办?
  ——
  但是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有些决定,是轮不到你不想就不想的。
  因为快到有人的地方,我就放慢了一点速度,这样也是怕自己一头栽进人类的范围而受到特别的“礼遇”。小心一点总是驶得万年船的,可不能再像上次那样呆呆地被男人抓住了。
  也因这样,我遇到一群乌贼,超过三十只。它们正是从前面急速游过来。
  背着爱德华的我就与它们撞了个正着。
  我敛回人鱼的气势,用心灵捕捉问了原因。
  它们本来是住在前方的海底,但是半个月前,突然出现了勘探舰在它们的住处作业,把它们赶走,还杀了它们的小乌贼,这可把它们给惹恼了,天天跑去那里喷墨搞破坏。
  这不,它们还在说那些人类是多么多么的可恶,就有几个人驾着小艇从后面顺着它们残留的墨水追了过来。
  该死的,他们的手上都有渔枪,那种专门对大型鱼类的倒勾钢枪,要是被射中了,不死即伤。
  我想也不想就背着爱德华往下面潜去,避开那几道破水疾驰而下的渔枪。
  腥浓的血腥味在鼻尖飘荡,我下潜的身体一顿,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从后面穿过肩头露出的枪头。
  一阵拉扯的力量把枪头陷回肉里。
  ——
  身体上的痛抵不过心里的痛,那些人,居然敢伤了我小心翼翼保护的爱德华,不可原谅!
  我扭转头,用水刃把渔枪尾的绳子割断,迅速把爱德华放下来,看着他瘦得不能再瘦的背上的钢枪,我把嘴唇咬得出血。
  一手紧紧地握住枪杆,一手凝聚着满满的银魔力,在拔出枪杆的一瞬间,把银魔力全部释放到他的伤口处。
  伤口在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但他微弱到快消失的脉搏让我心慌,再也管不了自己的血对他有什么副作用了。
  凝着自己肩窝还在出血的伤口处的血,含在嘴里,再把它渡进爱德华的嘴中,迫使他一滴不漏的全部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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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在心里默默地说:爱德华,你不要有事,你不可以有事!求求你,坚持下去,我会送你回去的!爱德华,你不是骗了我三支舞吗?别想被一根渔枪就打败了,我还要找你算帐呢。所以,爱德华,你不可以有事!
  当我的伤口慢慢不再流出血后,我才停止了疯狂喂他喝血的举动,跪坐在一旁看着睡得非常宁静的爱德华。
  每天都吃了东西和水的他还是很瘦很瘦,骨头都撑出来了,看着就觉得心疼。
  唯独他的表情,就像一个安稳睡着的天使,让人不忍去叫醒他。
  视线移到他的嘴唇,异常的艳红,如一抹开在幽暗中的玫瑰。
  手轻轻地覆上他的胸口,我感受不到半点跳动,哪怕是轻微的。
  “不————!”我仰头悲鸣,眼泪毫无预兆地滑落。
  作者有话要说:好看的动漫加播一集,然后俺一高兴,也加更一章。
  废话不多说,打劫亲们的留言!
  第九十二章:漫漫回国路
  爱德华死了。
  脑子里轰然响着这句话。
  他被我的血毒死了!本来还活着的他,被我的血毒死了!
  光是这个想法一出来,身体中的那一点魔力差点就暴走,若不是腹部小宝宝那与我心跳同步的心跳让我清醒,我几乎崩溃了。
  突然,我感觉到了,那种隐藏在冻土之下的种子破土的脉动一样的跳动。
  眼泪还是在滴滴滑落,不过,却不再是悲伤的眼泪了,而是喜极而泣的眼泪。
  手心下,那微弱的跳动,又回来了。
  爱德华,你太可恶了,居然这么吓我,看我以后怎么对付你!
  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爱德华,你没事,真的是太好了!
  我太激动了,激动得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
  把爱德华抱进怀里,感受着他那弱到几可忽略过去的心跳,感受着从他胸口处散发出来的微微的体温。这一刻,我感谢神!
  ——————————
  我游得很慢,相隔二十几天,我又一次杀人了,用尖锐的指甲,轻轻地划开了那几个人的脖子,然后看着乌贼们一拥而上,把他们的尸体咬得残破不堪,又看着那艘空荡荡的却溅满了墨汁和血迹的小艇飘回前方的勘探舰。
  我想,还是再辛苦一点,把爱德华送回瑞国吧。
  ——
  我在海底把爱德华再次背好,绑得稳稳的,调了一个头,往瑞国的方向游去。
  或者,就是因为总是有着人类的思想,所以在没有路标的海底,总是忘却自己身为鱼类的天性,把路迷得一蹋糊涂。
  也因为这样,送爱德华的回国之路变得无比漫长。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虽然我已经很急着赶路了,但是游着游着就偏移了正确的方向,而且,因为有孕,睡意也总是随时扑倒我,把我从赶路的状态中拉到睡梦中去。
  有两次睡过头,差点就忘了喂半月之期已到的爱德华吃下避水丸就下水,还好在最后一刻惊醒过来,及时喂他吃下避水丸,不然,爱德华真的就要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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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让我安慰又惊奇的就是,爱德华的身体和脸色在慢慢地恢复中,嗯,好像就是那次他中了渔枪喝过我的血之后。
  如果这样,最少我就安心很多。
  也许是命运都不忍再看爱德华瘦下去了,他也再瘦不下去了。
  本来,我看着他脸色好看一些的时候还想再喂他一点血喝的,但是,又担心小宝宝,要是自身都气血不足,怎么送他回国?又怎么让小宝宝长得好呢?
  所以,现在最不能出事的就是我,不然,就会“一尸三命”了。
  有着这个想法的我,赶路的速度也降下来了,除了快速度没有半点效果外,还有的就是我要留出一些时间捕食。
  这样,我的肚子都凸出来了,爱德华还在我的背上被我背着在海底找回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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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也对自己这个迷路的举动很无力,所以,抛弃了人类的思想,顺着海流去走,得,结果是离瑞国更远了。
  因为就算是海里的鱼有顺着海流迁徙、游走,那是因为海流会带会丰富的食物,是大型鱼类的捕食好地点;而且,真有些鱼是会回到某个特定的海域或是河流产卵,也都是水里,并不会是陆地。
  所以,顺着海流走的我,只是食物多了,并不能更快回到瑞国。
  ————
  不过这样,居然让我撞到了小白一家,高兴得我对着小白就是几个鱼尾拍过去。
  小白乖乖地让我拍打它,一双圆圆的眼睛还看着我背上的爱德华和我的肚子,似乎疑惑着笑了笑,道:[哥哥,他是你的夫吗?]
  “干嘛说他是我的夫,难道就不能是君吗?”我气喘的停下了拍小白的动作,太累了。
  [因为哥哥的身形一看就是有小人鱼宝宝了啊。怎么可能是夫?]
  真是不可爱的小白,居然这样揭我的短。
  我趴到小白的身上,把爱德华也放下,两个人并排躺着,看着旁边的大白和大白身后的小白鲸,说:“大白,把妳家小孩叫过来给我看看。真是一只可爱的小白鲸。叫什么名字?”
  大白用嘴顶了顶小白鲸,示意它游到小白的上面,既我的身边来。
  小白说:[还没有取名字,就是想等着哥哥帮它取名。对了,它是雄鲸。]
  小白鲸有些害羞,但好奇心占了上风,在大白轻轻地顶撞下慢吞吞地游过来。
  我在它的头顶摸了摸,说:“真是乖孩子。叫斯诺,小名叫小诺。”
  身下的小白吃醋了,酸酸地语气说:[哥哥真偏心,给它取那么好听的名字,却给我取那么简单的名字。]
  “笨蛋。小白就叫小白,我最喜欢的小白。”必要的时候,违心的安慰话比实话要好听得多。
  感受到小白平息下去的酸意,我悄悄地吁出一口气,抹去额角上的汗滴,说真的,小白这个名字只是随口叫出来的,只因为它是白色的。要是几千年的真相被它发觉,小白看似温和的脾气也是会暴走的。
  ——
  接下来,我们找了一处地方好好地聊了聊从分开后各自的生活。
  小白和大白的生活非常简单,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
  就是带着大白回到极地海域待产,反正那里只要不被冰层困住,食物什么的根本就不用担心,就是人类在那里的活动也是极少的。
  所以,我在怀着小鬼时传去给它们的信息,其实是各鱼或鱼群一段距离一段距离地送去极地那里的。后来,它们收到信息后,正好小白鲸也出生了,就离开极地海域出来找我,因为我告诉它们男人再不会追捕它们了,它们也就不再急着赶到我这边,就一边旅游,一边让让鱼传讯回我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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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我那次留言去找人在海里收到的信息。
  在地球上,海洋占了百分之七十,所以是非常非常的大。就是在百分之三十的陆地上,没有电话的时候,送信传信都是十天半个月的,甚至是更久。
  因此,我和小白它们就很容易错过了。更可以说,在大海里面,真的是很难遇上的。
  可我们就是遇上了。
  这就是家人的牵绊。
  ——
  我也想用一句话概括我在陆地上的生活,但是,话到嘴边,突然说不出去了。
  那些日子,那些心情,又哪是一句话能概括得了的?
  小白似是感受到了我的落寞,问:[哥哥,如果你在大海里不高兴,为什么不去让自己高兴的地方呢?]
  我的鱼尾轻轻在小白的背上轻甩,对于小白这好像哲学的话有些莞尔,道:“你这小白,你懂什么?我哪有不高兴?难道你没看我有了小人鱼宝宝吗?就叫情绪起伏。”
  [哦。]小白想了想,问:[可是我记得上次收到哥哥的信说我快要做叔叔了,怎么小宝宝还没有出来啊?]
  我囧了一下,摸着小腹,轻轻地说:“这个小宝宝是第二个了。那个小鬼我丢给他父亲了。其实,小白……”
  我想说,其实我很想他们,但是还是把那影响心情的话吞回肚子里了。
  小白说了一句要变身,下一秒就变成了那个小小的小白,转而趴到我的腿上,说:[哥哥,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小白都会支持你的。]
  我抱起比斯诺还小的小白,问:“小白,你知道自己活得比大白长,为什么还会去喜欢它呢?”
  小白的头顶飘出几个问号,反问:[为什么我活得比它长就不可以喜欢它?它要是死了,我可以再去喜欢另一个它啊。]
  ——
  我心微微触动,是啊,为什么活得长的人不可以去喜欢人呢?男人骂得对,我就是一个懦夫,根本就是一个不懂爱的傻瓜。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爱上几个人,只是不在同一个时期而已。
  如今的我,只是在同一个时期把几个人同时喜欢上,所以,才会把事情想得太过复杂而纠结不清。
  可是,还是害怕啊,得而复失的痛,并不是说说就能过得去的。
  光是一个暗恋就让我几乎用去所有的心神,如果得到他们多人的宠爱,最后却还是什么都留不住,又是只能守着永无休止的思念去度过永恒的生命,那个时候,能够像小白此刻说得那么简单,再去喜欢上别人吗?
  如果又那么容易喜欢上,是爱吗?
  所以,宁愿一开始就什么都不要,就不会有得而复失的痛苦。
  ——
  我不是小白,我想不通它的想法;小白不是我,它不会理解我的纠结。
  男人说过,他们短短几十年都敢爱上我这条长生不老的人鱼;他说,他们也会害怕在他们离开后我该怎么办;他说,许我生生世世,每一世都会来爱我……
  他说的我都懂,可是我还懂,几十年后他们离开,就算最担心我,离开的他们也什么都不知道了,死去的人是没有资格说什么害怕、担心的,唯有活着的我才会体会那些情绪。
  还说什么许我生生世世,这真是坐着说话不腰疼。又有几个人会像我这般会有来世呢?就算真的有来世,我找过去,来世被清空记忆的他们早就没有了我的存在,更遑论是爱我的誓言,那等待的我又该如何自处呢?
  我说自己很残忍,原来,男人他们比起我来,更是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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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