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节
作者:风雅颂      更新:2021-02-18 03:20      字数: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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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逊轻声说:“克里,他是扬帆集团的副总裁陆明志,也就是与顾先生传出绯闻的那个。”
  “什么?嘿嘿,真是太劲爆了!本来是一对的两个人居然同时喜欢上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好像还是传说中的第三者。上层社会真是太龌龊了!所以,我喜欢当记者,去挖掘那些表面正经,背后却比下水道还脏的名人生活!所以,想让我交出记忆储存卡,没可能!这可是我升职的好机会!”
  我懒得再看叫克里的记者的嘴脸了,一脚踢上他的胸口,看着他飞起撞到绿化道上的树溅出一口血滑坐地方,才慢慢地放下脚。
  无视着约翰逊的尖叫声,慢慢腾腾地走到他的前面,抓着他的头发,把他的头抬起,拍打着他苍白的脸,看他翻白的眼球动了后,我说:“不一定要你自己交出来,我有手有脚,可以自己拿。”
  “咳咳——!你是恶鬼!你居然敢殴打记者,你等着怎么被我们记者口诛笔伐吧!咳咳,周围的行人都看到了,你想怎么否认都不可能!”克里喷着血沫子恨恨地说。
  “你还真是不畏强权啊!生死都被我掌控着,还敢口出狂言!说你是愚笨还是正义呢?可是没办法,我今天要是再不沾点血腥,我怕会伤到更多的人!反正你是陌生人,又正好惹着了想杀人的我,那么就拿你止住我的杀戮欲望吧。”
  “你!你!你是来真?!你真的想杀了我?!这是犯法的,如果你真的在大街上杀人,那么,你的星途就彻底毁了,你会被关进看守最强、犯人最凶残的监狱,每天每天被人操你的屁股!”嘴角流着血液的克里脸色白得不能再白,汗水从他的毛孔里拼命的渗透出来,用凶狠的语气说着虚张声势的狠话。
  我松开揪着他头发的手,手指如情人昵喃般在他的颈侧动脉处轻轻抚摸着,慢慢地下滑,移到他的胸口处。
  在他恐惧的眼神中,五指插|进他的心脏。
  “啊——!”他惊叫着晕死过去。
  “啊——!老天啊,杀人了!真的杀人了!啊——!”约翰逊奔过来,看着歪倒在树边胸前渐渐溢出大片红色的克里,抱着自己的头尖叫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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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明志也快步走了过来,低头望了地上的克里一眼,把我扯过去,双手紧抓住我的肩膀,大声道:“温旭!你有没有人性?呵,跟你说人性真是我的失误。你去车上等着,我打电话叫他们过来处理。”
  约翰逊总算是从同事被杀的事中回过神来,第一件是就是打电话报警,眼睛还用恐惧和仇恨的眼神盯着我,似乎是只要我一有异动,他就逃跑。
  “嗯,好。”我舔了舔手指,点头应道。我知道陆明志说的他们是谁。
  陆明志的神情很复杂,我们彼此深深地凝视了一眼,然后他掏出手机转身去打电话。
  而我与他错身而过,邪笑着舔了一下手指,走到他的车前,打开驾驶座这边的车门,坐上,启动车子,把方向盘转到右边,驶上路面。
  从后视镜看到后面一边打着手机一边追跑过来的陆明志和那个记者约翰逊,我伸出头,向他们挥了挥手,给了一个飞吻。呵呵,陆明志气得差点把手机捏碎,脸都黑了,又满是无奈的表情。至于那个吓得尖叫的约翰逊,对着手机又是点头,又是说话,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害怕的看着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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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车开得很危险,追在后面的警车只是远远地吊在后面,不敢从两侧包抄我,或是从一侧把我挤到旁边的防护栏,因为他们做了几次就损失了几辆警车,如此,更是把我列入危险人物,把警笛响得几乎整个城市的车辆都自动避开。
  其实也不是我想把车得这么危险的,只是几千年没有摸过方向盘,还记得车上有刹车跟油门就很不错了。
  感觉到空气的湿度和气息越来越舒服时,我收起了脸上疯狂的笑意,握着方向盘的手因为力道过大而泛白,青色的血管突起。
  我恨恨地握拳在方向盘上捶了一拳,看着凹陷一块让喇叭响不停的方向盘,我恨,我无奈!明明是冷血生物,为什么要有一颗属于人类的心?!为什么到最后,还是没有杀了那个出言不逊的记者?为什么还是没有杀了露茜和她的父亲?为什么要用海市蜃楼代替那个记者的死亡?为什么只是让露茜和她的父亲中点毒,而不是让他们立即死去?
  哼,虽说没有杀了他们,但是,也绝对会让他们害怕了。不说那个记者,光是露茜父女,绝对会在每天早上看到镜子里的人吓死!因为我的毒毁了露茜最引以为傲的容颜。
  ——
  海平线出现在了眼前,我猛地加大油门,不要命的冲向悬崖的防护栏。
  被我撞得面目全非的法拉利在空中飞翔时,我感觉自己的眼角似乎滑落一滴水珠,最后变成黑色的珍珠,与我一起沉入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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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辆警车在悬崖防护栏缺口前急急的刹住,关了警笛,车顶的警灯还是闪着。
  所有的警察都走下车,先是扶着车门看了看地上,然后,每个警察都露出了非常惊讶的表情。
  路上很干净,一直到那道缺口,果真都没刹车的痕迹。
  “阿SIR,地上都没有刹痕,他是自杀吗?”一个小警察这样问他身前的长官。
  如果我在的话,一定能够认出来,那个长官豁然就是在极地一起打过猎的希尔。
  “不知道。”希尔面无表情地说完,走到防护栏的缺口边,只望了下面一眼,就知道,掉下去的人,绝无生还。
  可是他还是想相信,那个可以在极地的冰海中都能够活下来的温旭,在这种温暖的海水中,是不是也能够活下来?就像那个时候,爱德华打电话给他和多尔,说他看到了温旭,看到了还活着的温旭!希尔还记得那个时候,心里是多么的庆幸!
  那个像少年一样的温旭;那个喜欢站在黑房子前旗杆处吹风眺望的温旭;那个不喜欢吃黄豆番茄汁的温旭;那个总是淡淡笑着却让人感觉他在寂寞的温旭……
  是不是又一次能够死里逃生?然后出现在爱德华的面前,再来就是爱德华打电话告诉他们,温旭在我这里,还是活的。
  希尔想到这里,轻轻地笑了,好像真的听到了爱德华打过来的电话一样高兴。
  “……阿SIR,你的手机响了。”小警察看到自己的长官笑着,奇怪了一下,忙又第三次出声提醒着不知神游到哪里的长官。
  希尔若无其事的接起手机。
  “老大,我这边根本就没有什么大街上杀死记者的事,地上一滴血都找不着,而是两个记者嗑了药,与那个来这里接温旭的优雅贵公子陆明志先生起了争持,一言不和就报了警。还有还有啊,就是当我再三确认两个记者是不是温旭真的杀人逃走,他们居然把五分钟前的话都忘了。这真奇怪,可能他们不止嗑药这么简单,还造成了对温旭的诽谤罪。那么,老大啊,那个记者报案说的杀人后劫车逃跑的杀人犯温旭是真的还是假的?”
  希尔抿着唇听完手机那头的汇报,抬起脚重重的踢了一脚防护栏,看着掉下去的防护栏碎片,他感觉杀人的冲动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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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旭,不是死于自杀,而是社会的舆论!道德的沦丧与虚伪!
  希尔挂了电话,转身往自己的警车走去,一边吩咐:“即刻派打捞队下去打捞,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第八十二章:追来
  我从车里爬出来,铁片在我的身上增多几道血痕,血珠儿飘出来,眨眼间就化开了,融入让我眷恋的海中。
  看着一堆看不出原形的废铜破铁,我嘴角抽了抽,黑线了一把,又抬起头仰望了一下这里离海面的距离,不到两百米,那些警察肯定会来打捞这车的。
  所以,我把车收进发之空间,等到了更深的海底,把它扔进人类去不了的海沟里去。看那些警察能拿我怎么样?!
  又把身上所有的擦痕修复好,也不变回人鱼之身,就那么穿着衣服离开了这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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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到更深的海域,一边去找不知道“旅游”到哪里的小白一家,一边挑衅着各种大型又凶猛的鱼类,只为拿它们撒气,撒我不忍杀人的气!
  只是这种单纯又充满杀戮的日子很快就到头了。
  不单是与爱德华约定的日期快到了,也是因为我的肚子里,真的又怀孕了,一个酒后乱性后的孩子,一个属于许丹言的孩子。
  ——
  我静静地坐在海龟的背上,轻轻地摸着肚子,又一个小生命在这里安家落户,等到十个月后,他就离开。
  想到走的那天,爱莉丝愤怒的吼着不要这个孩子,就觉得胸口闷得不得了,她不要他,哪怕这个孩子是她的孙子,哪怕她的儿子爱着这个孩子的我,她说,不要他。
  既然这样,孩子,你就陪着我吧,如果你陪着我,那我也会陪着你,直到你回到他们的身边。
  ——
  “老龟,谢谢你送我过来,不然我就迷路了。”我站在无人的礁石后,向慢慢游回海里的海龟挥了挥手,一直看到它游远,并沉入洒落一片橘红夕阳的海中,才转身。
  我走了十五分左右,总算是看到了老龟说的那个小渔港。
  小渔港很热闹,停满了大大小小、新新旧旧的渔船和小游艇,十几个渔民坐在码头边的石道边,前面摆着他们出海打到的海鲜;一些附近住着的居民提着菜篮子围在水箱边挑挑捡捡,讨价还价。
  一个跟着妈妈来买海鲜的小女孩不顾妈妈的呼喝,小蝴蝶一样在各个水箱面前跑来跑去,偶尔大声地咋呼着。
  我落魄如乞的样子穿过这条临时的小菜市场时,很多人看过来,他们的眼神没有害怕,没有同情,很平静。
  甚至一个中年的大叔还吆喝着问我买他的龙虾不。
  我笑了笑,走到他的面前蹲下,问:“大叔,请问哪里有卖衣服的商店?这天真冷,还不小心掉到海里了。”
  “小伙子,你是外地人吧?是不是碰上什么事了?”
  我假装打了一个哆嗦,没有回答龙虾大叔的话。
  “说来,我们这里离特尼尔斯港也就几十海里,但是那里是大港口,繁华又繁忙。所以,我们也总是看到从那边坐游艇过来这里玩的年青人。只不过小伙子的样子真的很像是被谁打劫了一样。哈哈,小伙子,你别见怪,我就是直肠子。”
  “没什么。我只是在海里与章鱼怪大战了三百回合。”我开着玩笑。
  “啊呀,大哥哥说的是真的吗?”刚才看到的小女孩从我的背后走到旁边来,闪着亮晶晶的眼睛,惊奇地问。
  “当然,我还跟鲨鱼搏斗;跟海豚做朋友;坐大海龟去找珍珠;被剑鱼群追杀……所以,我身上的衣服就破了。”
  “哈哈哈……”卖龙虾的大叔大笑了起来:“小伙子,你真乐观。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家这个小调皮这么安静。要是你不急着回去,去我家吃晚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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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孩抱住我的手臂:“来嘛来嘛,大哥哥还讲故事给我听。”
  “丽纱,不可以调皮。”女人温柔地笑着低喝,又低头看着我,“小伙子,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坏人。”
  我惊讶了一下,这大叔一家还真热情。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窗外激动中带着敬畏的说话声给吵醒了。
  睡在上铺的丽纱揉着眼睛坐起来:“大哥哥,我要尿尿。”
  我抽着嘴角从床上爬起来,把丽纱抱下来,带着她一起进到旁边的小浴室,只因为我有些恶心,是我最讨厌最难受的孕吐反应。
  丽纱上完厕所,总算是清醒多了,看着撑在洗手盆边干呕的我,奇怪地问:“大哥哥,你生病了吗?”
  我拧开水龙头,把洗手盆冲干净,漱完口,说:“大哥哥胃疼,只要吃东西就可以治好了。”
  “哦,我知道了,原来大哥哥是饿了呀。丽纱饿的时候,肚子会很响,有时也会疼的。那大哥哥,我们洗完脸就去吃早餐吧。”小丽纱体贴的说。
  ——
  走进厅里,不意外的看到了被霍克劳拉夫妇当神一样供奉的爱德华坐在大厅的主位。
  “爱德华,你来了。”我微笑着打招呼。
  爱德华从沙上一蹦而起,窜到我的面前,把我紧紧地抱住。
  真是的,上次在爱莉丝的生日宴前也被他这么大力地熊抱过。
  “温旭,你这个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真想把你关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了。”
  好吧,上次爱德华在耳边念的是[你还活着],这次换成了[笨蛋]。
  “该死的!温旭,你怎么还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