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悟来悟去      更新:2024-05-15 20:29      字数:3846
  这下子不必装,我是真的又要晕倒了。
  不是因为病,而是太幸福的缘故!
  澈透的晨光,一点点撩开夜幕。
  耳畔传来几声清脆的鸟啼,我缓缓睁开眼睛,一偏头,就看到屈远凌枕着我的胳膊,把脸埋在我肩窝,睡得正香。
  他的头发乱乱的,看上去佣懒而性感,他的呼吸轻轻拂在我颈侧,暖暖的,又有一点痒。我一动不敢动,生怕惊醒他。
  就这么傻呵呵看着他,我像吃了蜜糖一样,从心里一直甜透全身。
  啊啊,多么美好的人生!
  癞蛤蟆终于吃到了天鹅肉,鲜花和牛粪才是绝配。虽然我现在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这么狗屎运,但此刻在我怀里熟睡的他,千真万确!
  我的人生圆满了,我幸福得恨不得沿着别墅区裸奔一圈,边跑边用高音喇叭广播「屈远凌是我卓强的人」,当然前提要先把屈远凌的耳朵堵上,千万不能让他听到,否则我命休矣。
  我低下头,亲了亲他软软的脸颊。
  男人的肌肤照样可以温软如厮,尤其当他毫无防备的一刻。
  话说自从第二次没种地昏倒后,我足足在医院的加护病床躺了一星期,才被屈远凌恩准出院,然后又被他恩准一个月的病假,并住到了他的别墅,由他和方姨照顾我的一日三餐。
  从此,我就过上了被金主豢养、幸福如猪的生活。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务事不必我动一根小手指。方姨负责我的早、午餐,屈远凌则准时回家给我煮丰盛的晚餐。
  他厨艺高超,完全是大师水平,中餐、西餐、糕点、面食,无一不手到擒来。偶尔兴致来了,还会掏出一本家传菜谱,来个别致的「特色菜」,吃得我满嘴流油、双眼冒心,一到下班时间,就像忠实的看家狗,蹲在门口眼巴巴张望他的到来。
  其余时间,我就在他的别墅里晒晒太阳、浇浇花、喝喝红茶,打打游戏、看看GV、研究研究Zuo爱姿势,晚上再和屈远凌真刀实弹地「演练」一下,小日子过得不要太逍遥。
  我曾经害怕这种接近,怕与他朝夕相处、耳鬓厮磨。因为我和他差别如此悬殊,不了解还有可能相爱,了解之后反而容易幻灭。可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多余的,虽然我和屈远凌的性格截然不同,却十分互补。
  我是个懒散的小人物,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不像屈远凌那样,要考虑那么多大人物的麻烦,自然充当了乐天派的角色。尤其当我和他在一起后,更是美得快飞到天上去,一起床就咧嘴傻笑。
  难怪屈远凌说,见你没心没肺没头脑的样子,天大的烦恼也瞬间飞了。为此我还琢磨了半天,不知道他到底是损我,还是在夸我。
  「嗯……」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屈远凌发出一声呓语,动了动,胳膊缠上我的脖子,把脸更深地埋入我胸口,吐息明显变轻。
  我知道他已经有点醒了,于是低头轻轻吻着他的肩膀,右手抚摸他光滑的背部……
  「几点了?」他迷迷糊糊地问。
  「才八点半,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你再睡一会儿?」我心疼地吻他的额头。最近公司有一批新订单,他这几天都很忙,但还是每晚准时回家给我煮菜。我决定从今天起,开始研究菜谱,学做标准的「家庭贤夫」,替他分忧。
  「不睡了,等会儿我们去登山?现在秋高气爽,景色一定很美。」
  「好啊,运动运动也好,最近我都被你喂胖了,肚子上一圈肥肉。」
  「嗯……好像是多了一点肉。」
  他笑着捏我的肚皮,揪住那层肥肉揉来掐去,我叫他别闹,他不听,于是我一翻身压住他,夹紧他的腿……
  我们两个都没有穿衣服,肌肤赤裸相贴,我胯下那团抵到他腿间,他的笑容渐渐收敛……我的心里痒痒的,摸了摸他的脸,然后温柔地封住了他的双唇……
  我们变换角度,交换或深或浅的吻。我轻轻挑逗着他柔软的舌尖,像蝴蝶亲吻花瓣一样,品尝他嘴里甜甜的味道,全身有股热热的感觉。
  我最喜欢沐浴在黎明的晨光中,守护他醒来,然后温柔吻他,以开启这美好的一天。
  吻了好久,我才放开他,凝视着他英俊的五官,手指在他脸颊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滑着……
  「怎么了?这张深沉思考的脸,一点也不像你。」屈远凌捏了捏我的脸颊。
  「我在想……」我皱眉沉吟,「你到底喜欢我哪里?」
  「怎么突然想到问这个?」他怔了怔。
  「我这几天都在烦恼这个问题……」我摸摸耳朵,愁眉苦脸道:「万一有一天,你突然醒悟,觉得鲜花还是配绿叶的好,丢下我去找白马王子,那我该怎么办?」
  屈远凌哈哈笑了起来,「卓强,你对自己就只有那点自信?」
  「这可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这是我人生潜在的最大危机!」我叫道。
  「你啊,不老说自己是小强吗,看不出也有自卑的时候。」屈远凌认真想了想,好一会儿,才深深叹口气,「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你哪里,十有八九是我瞎了眼。」
  果然……
  我打蔫似地把头垂到胸前,耳畔听到他戏谑的笑声,下巴被他擒住抬起……
  「我没从见过像你这样的人,做事乱七八糟,为人得混且混。要不是公司实在缺少人手,我根本不想招你的。可半年用下来,发现你倒可圈可点。表面看上去很懒散,可分配给你的工作,你都能及时完成,而且很少出错。于是我带你出差,本来只想试探一下,然而没料到,你平时那么色胆包天,单独相处时,却只敢蜻蜓点水般偷吻我一下。那时我就觉得,这个人大概和我看到的不一样,于是想了解你,谁知会越陷越深……」
  认真表白的屈远凌实在太可爱了,我情不自禁抱紧他……
  「对了,还有一次。记得是发薪日,我开车回家时,在街边的地铁入口,正好看到你给了一位老年乞丐一大迭新钞,第二天午休时,我见你在吃泡面。别人问你刚发的薪水这么快就花光了?你笑嘻嘻地说,都贡献给乐透彩票了,那时我就有种心疼的感觉……」
  「我……我没你说的那么好……」我低下头,声音细若蚊蝇。
  「难得难得……面皮厚如铜墙的卓强,居然也有脸红的一天。」屈远凌呵呵笑了起来。
  「你在耍我是不是?」我恼羞成怒地压上他。
  「一开始问这个傻问题的,难道不是你?」他挑衅地看着我,微挑剑眉。
  「我要上了你!」我咬牙道。
  「有种就来啊。」
  他毫不示弱地与我对视,我胸口一荡,热血上涌,早就蓄势待发的欲望,不甘寂寞地硬硬抵上了他的小腹……
  我深深吻住他的嘴,双手在他全身游移,品尝着他清新的肌肤。他发出动人呻吟,热情响应我,并主动亲吻我的肩膀和胸膛……
  我们就像在大自然嬉戏的小动物,沉醉于本能的放纵中,在对方身上煽动各自的情火。
  我很快硬得不象话,而他坚挺的前端也渗出了透明的泪液。抹了很多油后,我迫不及待冲入他身体……他一开始有些紧绷,但没多久便适合了,身体完全放松下来,并随着我的抽送而轻轻扭动,双手还大胆地揉掐我的臀部,鼓励我更加深入。
  我激动异常,动作渐渐失控。他的呻吟也愈来愈放肆,眼中泛起淡淡薄雾,健美的胸膛急促起伏,性感得难以形容。随着肉体每次撞击,我都觉得彼此的灵魂更近一步。
  给予、索求、交缠、放纵……
  灵魂相连的深度令人颤栗狂喜,惊人的快感如潮水般将我们淹没。周遭的世界一片澄清透明,我们的眼中只有彼此。我抱着他,忘情缠绵,任情热之火绵延不绝。
  屈远凌,我爱你。
  千言万语,都浓缩为这六个字。
  我是那么惶恐、那么卑微,却又那么强大、那么坚定,因为我知道这个男人同样深爱着我。
  不管前方有多漫长的路途在等待,此刻,我已迫不及待要与他携手同行,相信他也一样!
  完
  后记
  写完了,洒花!
  这是我的第一本个志,非常有意义。其实以前一直有做个志的想法,但都只是想想而已,年初时与森森在MSN上提起,我们一拍即合,由她作画,我来与文。^^
  一旦定下后,就开始构思故事。犹豫了很长时间,不知道该写哪种类型的文章。说来我商业志也写了不少,于是想在个志尝试一下不同的写法及风格,尤其是第一本,想写出让我自己及大家都满意的作品。
  一开始是想写与姐夫间的禁忌故事XD,都已经下笔了,却又觉得不是很爱,然后又想写表哥的》《
  果然挑战自己极限的后果是可怕的,呜呜呜……我实在无法想象肌肉熊受躺在比自己还纤细的小攻身下娇喘的模样,太可怕了……(抱头)
  就在我快对自己绝望时,老板的故事突然涌上脑海,越想越有爱,越想越心花怒放,我当下拍板是它了,而且也决定以从未用过的第一人称去写。
  第一人称一向是比较有争议的写法,利与弊同样明显。当听说我要用第一人称后,一位作者朋友大惊失色,建议我赶快改成第三人称,因为她自己就尝试过第一人称的作品,引起读者们很大争议。不过我的文章和她有所不同,我是倾向于生活化的轻松小品文,用第一人称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所以还是继续把它写完。事实证明,第一人称还是蛮OK的,一路下来应该非常顺畅,当然也有一些小问题,比较常见的就是要避免『上帝视角』的写法。
  两位主角都是我很喜欢的,老板就不必说了,完美的男人。我坚信完美的男人是要用来压倒的,所以他做受的命运是不可逆转的XD。至于小强,他是弱了一点,不过这类痞攻我以前没写过,因此也写得蛮开心。再说最后他们都互攻了,大家应该满足了吧,可别再跑到我面前哭着要让老板攻喔XD。虽然我的小说经常被大家说什么悲情啊寂寞的,但事实上,我纤细的心脏里流着恶搞与欢快的血液啊!
  个志的贩卖都是森森一个人在忙,真的辛苦了,也谢谢卫离等帮忙的朋友。相较商业志,个志的确有很大的可供自由发挥余地,我写得非常开心,谢谢一路支持的大家。我会在维持本色的基础上努力尝试,多带给大家不一样的作品。非常感谢大家能包容作者的任性,你们的支持,是我们能继续前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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