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匆匆      更新:2024-04-29 11:04      字数:4802
  男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可以容忍同性的超越,甚至甘愿在同性你死我活的战争中被消灭,即使死也无憾。但是却不能容忍女人的赶超,尤其是被自己的女人赶超,男人绝对不愿意让镁光灯老是盯着自己的女人而使自己成为配角。在男人看来,女人最多能够与男人比翼齐飞,倘若一不留神,女人飞到男人前面去了,哪怕是一翼的距离,男人都可能要么断翼不飞了,要么改了航道飞往别处。男人最喜欢的是,女人出来亮亮相,灿烂一瞬,然后再蜷缩在他的身后,在厨房里忙碌,在床笫上折腾,做他未成功背后的那个十分乖巧的女人,什么时候他想拿出来炫一下,就可以拿出来炫一下,一直到他功成名就。
  第11节:女人的三重境界(10)
  可成功之后的男人,又会觉得已经习惯了的女人有些面目可憎了,在他的感觉中,女人做出的饭菜不再有新鲜感了,床上寻欢作乐的姿势也已经陈旧到可以送进爱情的博物馆了。这个时候,寻找新的足以引发他生命或情感激情的目标便无可救药地成为必然。
  所以,我亲爱的女性朋友们,千万不要以为,你亮丽的青春还在,你的厨艺已日渐娴熟,你床上功夫也炉火纯青,世界就是你的了,男人就被你一辈子套牢了,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想起一句歌词:“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这个千遍自然是一个概数,我以为指的是一辈子几十年的时光。一个男人,读你,从晨曦微露到日落黄昏,从山花烂漫到白雪皑皑,从月缺到月圆,从青春岁月一直到双鬓斑白,读你的清唱,读你的独白,读你深夜窗前的静默,读你清晨睡眼惺忪的眼睛,读你黄昏时慵懒的漫步,读你假日里商场购物的疯狂,读你床榻上激情飞扬的肢体演说,读你病房里失血的脸色和弱不禁风的体态,读你细细的皱纹,读你飘飞的白发,读你唇齿间最后一个不再留香已模糊不清合着口水的音符……那是怎样至情至性的阅读,那至情至性的阅读需要被读物具有怎样永不消散的魅力!
  这,需要我们女人,深刻地思考,得出比较恰当的结论,并付诸有效的行动。
  我以为,一个女人,不改从容与优雅,不失善良与宽容,不乏热情与开朗,不缺幽默与知性,不无柔情与浪漫,便是一个充满风情充满魅力的女人。
  以这样的形象出厅堂,自然是非常的出得厅堂。
  这样非常的出得厅堂,是女人智慧的成功的人生选择,也是女人快乐幸福的根基!
  作者手记:
  有朋友说我用“境界”一词有求新求异甚至拔高之嫌。确实,“境界”是具有浓厚的审美意义的,“境界”本来就不是普通水准,需达到一定的高度,一定的深度,一定的广度,才能言及“境界”。从这个角度看,随便冠上这个词,不是不妥当,是非常的不妥当。但同时也非常认同另一位朋友所说的,“玩好了”就出“境界”。当然,这一境界不论是从审美角度还是审美意境还是审美情趣,都与前一境界有很大的不同,它或许剔除了社会价值取向,更趋向于人的内心体验。一个乃大雅,一个乃大俗,按大俗乃大雅的话,那么烟雨这么拔高也无不妥了。
  男人与女人之间,我一直认为本质上就是征服,这种征服有时候表现为身体,有时候表现为灵魂,有时候则是两者兼而有之。男人的征服往往是外显的,女人的征服往往是内敛的。但征服无处不在。如果一对男女失去了征服的兴趣,估计也就失去了爱的激情。我以为,爱情的痛楚,就是征服所引发的。征而不服,也就是征而不得;征而不得也就是爱而不得;爱而不得便痛了。至于男人会不会选择与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也是因人而异的。当然,多数男人,可能的确感觉与自己喜欢的女人上床比与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要轻松多了。但,敬佩倘若并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全部感觉,男人还是不会放弃在床上折腾并实实在在地征服她。床上的女人,于男人而言,只有喜欢与不喜欢之分,没有敬佩与不敬佩之分。
  第12节:第九十九次分手(1)
  第九十九次分手
  这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这第九十九次便是我们爱情故事的大结局。
  九十多次的分分合合,这该是一段怎样沧桑怎样苦难怎样刻骨铭心的爱情?
  其实,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搞出这么多的风波。每一次分手,我都认定自己是最后一次说分手,尽管后来的事实以无可辩驳的力量证明,我的认定有多么的虚弱、多么的不堪一击。但我可以发誓,每一次我都咬牙切齿地认为,这一次绝对比上一次更不含糊,更不容情,更没有回旋的余地。也因此,每一次我都会真情实意地痛哭流涕,都会携着自己孤独的影子在夹裹着雨丝的晚风中,抑或与闺中好友在飘着忧伤情歌的咖啡屋里,作无比苍凉的凭吊。
  可现在回想起来,我才惊觉,那些所谓的分手宣言,那些分手时所谓“希望你过得比我更好”虚空的临别赠言,不过是自己给自己披上痛苦的外衣后,登台演出的一场凄美的情感秀。
  那是秀给自己看的,也是秀给你看的,但归根结底还是秀给你看的。
  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秀给你看,是因为我爱你,不,准确地说是因为我知道,我自以为知道你更爱我。
  第13节:第九十九次分手(2)
  坦白说,我其实是个很胆小的女人,胆小到怕一个人走夜路,怕和陌生人说话,怕所有的小动物,即使是一只已经被晒干了的蚂蚁尸体,也会引发我变了调的惊叫。可是,在与你进行的这场情感战役中,我却变得出奇的胆大,随时敢于挑战你的耐性与韧性、你的度量与气量,随时敢于向你打出开战牌,至于罚你下场那更是家常便饭,后来甚至发展到对你说分手就像对你道晚安一样简单、平常、明了。
  一个女人何以会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轻率任性,我想,是因为我爱你,不,准确地说是因为我知道,我自以为知道你更爱我。
  是吧,潜意识里我一准认为,在你的眼中,我就是一件稀世珍宝,我之于你就如同良弓之于射手,宝剑之于侠客。前行的路上,你可以放弃很多东西,可以遗落很多东西,可以不在意很多东西,可唯独不会放弃我,唯独不敢遗落我,唯独不可能忽略我。
  用通俗的话说,我已经吃定了你,吃定你舍不得离开我,吃定你离不开我,吃定你在这场爱情竞技中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并且将永远处于被动,主动权一早就掌控在我的手中,并且将一直为我所掌控。
  因为我比你优秀——尽管当初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比你优秀,我甚至反复强调你比我出色。但是,今天,现在,在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之际,我才知道,我骨子里根本就一直认为你不如我,也就是说,我曾经不自觉地拿自己与你作过反复的比较,比较的结果是,你比我怎么着都要逊色那么一点点,又或者说综合评估我比你的分数要高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就是这一点点,给予我无与伦比的底气,就是这无与伦比的底气助长了我无与伦比的骄纵,就是这无与伦比的骄纵令我在与你对峙的时候敢于先吐出“拜拜”。
  今天,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今天,我们爱情的故事终于要落下帷幕了。
  尽管我对你说过那么多次分手,但是,我得承认,第一次分手是说得最艰难最酸涩,也是最痛苦的。是吧,人生所有的第一次都不会那么简单舒坦,就如同我第一次将自己整个儿交给你一样,有过矛盾,有过挣扎,有过茫然无所适从。
  第14节:第九十九次分手(3)
  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引发我第一次向你提出分手的导火线是什么,我想你一定记不得了(你本来就不是一个太注重细节的男人,后来还因为你屡犯同一个错误导致我用相同的词语作总结陈词)。事实上,我也印象模糊了,能够清晰忆起的除了自己哭到第二天不敢见人的红肿的眼睛,便是你捧着红艳艳的玫瑰,淋着凉丝丝的春雨,在我的楼外静默了一夜的身影。这个场景与其说感动了我,不如说震撼了我,以至于后来我常常会动情地想起那一幕,每次想起都会像进行了一场爱情的祭祀,我的内心会充满对爱情的崇拜,对男人的崇拜,更是对你的崇拜。爱情、男人、你,在那一刻便有了一种凤凰涅槃般的神圣与高远。倘若是在分手的时候想起,那更具催我柔肠百结、泪如雨下的直接效果。今天,此时,当我再一次于记忆的荧屏上,深情地轻触雨夜中静默的你,亲爱的,我疑心,我们相爱的那段不长也不短的日子,我对你频繁地说着分手,会不会仅仅是为了要强逼你为我重演一遍那样的故事情节?
  应该是这样吧。我常把分手挂在嘴上,却从来没有深究过分手的真正含义,又或者说我并没有具体细致地想过分手之后会是什么样的情景,觉得那不过就是分手而已,我更多的是享受甚至陶醉在“分手”这个词所营造出来的“不乐意温柔执手,只傻傻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的凄清意境中。
  深究起来,我应该怪你,说白了是你助长了我对“分手”的迷恋,因为每一次我无所顾忌地甩出这一撒手锏,就百分之百地能立竿见影——你一听到“分手”,就乱了方寸,就会丢下所有的事情,将我重新摆放到你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九十八次的分手历程,你哄我回心转意的一招一式,是怎样的用心良苦,怎样的挖空心思,怎样的呕心沥血,至今想起,我依然要忍不住动容。诸如请假专程陪我出去游玩,鞍前马后地尽心效力,将我侍候得像个公主;诸如捧着鲜花守候在办公室外,之后还像个忠心耿耿的跟班,一路紧跟到我的小楼;诸如深更半夜,红着眼睛为我敲打超级肉麻的汉字,并且将那些汉字尽可能发布到你能够利用的媒体平台,赢得了“痴情王子”的光荣称号;诸如买回来一打冰淇淋在茶几上摆成心形时还不忘加上旁白——如果不收回你“分手”的成命,我的心将在你面前死去并化为乌有……
  第15节:第九十九次分手(4)
  那个时候,我们总是配合默契,像极了两个非常敬业也非常高明的演员,尽管没有彩排,但效果基本能令人满意——我被你软硬兼施的爱情行为艺术感动得稀里哗啦,然后心甘情愿地缴械投降直接投怀送抱,无与伦比的幸福感、快乐感甜蜜感就充满了我那不甚丰满的胸膛。于是,我上瘾般地热爱上“分手”,不对,是分手后的重新开始,因为每一次的重新开始,便是新一轮的情感勃起,新一轮的情感勃起往往能制造出更让人动心的高潮。
  不知不觉,“分手”成为我煽动爱情、刺激你爱情创作灵感的最重要的手段。
  就这样,我拽着你,亲爱的,我拽着你走进了一片爱情的沼泽地。
  今天,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今天,我们的爱情终于撑不住,停止了呼吸。
  我一直以为,倘若我们的爱情是一件华丽的衣裳,那么我发表的“分手”,不过是我揪下了这件华服上的一粒纽扣而已,尽管会有碍观瞻,却不会改变这件华服身为华服的本质。我知道我撕毁的地方,你会重新细致地给缝好,然后更为细致地为我披上,对此,我充满了期待,也充满了信心。
  你是那么顽固的男人,也是那么执著的男人,更是那么骄傲的男人。
  因为顽固,所以,你不会轻易改变航向;
  因为执著,所以,你不会轻易妥协阻碍;
  因为骄傲,所以,你不会轻易否定自己。
  但是,不会再有第一百次分手了,是的,不会有了。尽管我们分手第九十九次前的九十八次,都以我所预期的自以为可以感天动地的句子收笔。
  亲爱的,我活了三十多年,亲见过许多宣判,也作出过许多宣判,却从来不知道被宣判是什么味道。可是,今天,此时,我知道了,不能仅仅用“疼痛”来形容,也不能仅仅用“酸楚”来概括,更不能仅仅用“挫败”来涵盖,我说不清楚那种味道,又或者说其实什么味道都没有。
  我希望自己能够哭,像以?